谁错了
2012-05-08王开岭
王开岭
100多年前的法兰西。正义的一天——
1898年1月13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报》上发表了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题为“我控诉”,将一宗为当局所讳的冤案公告天下,愤然以公民的名义指控“国家犯罪”,替一位素昧平生的小人物鸣不平……
此举震撼了法兰西,也惊动了整个欧洲。许多年后,史学家甚至视之为现代舆论和现代知识分子诞生的标志。
事件发生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1894年,35岁的陆军上尉、犹太人德雷福斯被诬向德国人出卖情报,被军事法庭判处终身监禁。一年后,与此案有关的间谍被擒,证明了德雷福斯的清白。然而,荒谬登场了。受自大心理和排犹意识的影响,军方无意纠错,理由是:国家尊严和军队荣誉高于一切,国家不能向一个“个人”低头。这个坚持得到了民族主义情绪的响应。结果,间谍获释,而德雷福斯为了“国家利益”继续当替罪羊。
面对如此不义,左拉怒不可遏,连续发表《告青年书》、《告法国书》,披露军方的弥天大谎,痛斥司法机关滥用权力,称之为“最黑暗的国家犯罪”,称法兰西的共和荣誉与人权精神正经历噩梦。尤其是《我控诉》一文,如重磅炸弹,令朝野震动,几乎所有的法国报刊都卷入了争论。左拉更被裹挟至旋涡中心:一面是有良知人士的声援;一面是军方、民族主义者的谩骂,甚至有暗杀恐吓。
左拉没有退缩,他坚信自己的立场:这绝非德雷福斯一己之遭遇,而是法兰西公民的安全受到了国家权力的伤害;拯救一个普通人的命运,就是拯救法兰西的未来,就是维护整个社会的道德荣誉和正义精神。
然而,令人悲愤的一幕又出现了:同年7月,军方以“诬陷罪”起诉左拉,结果,左拉被判罪名成立,被迫流亡海外。
左拉远去了,但这个英勇的“叛国者”形象,却像一粒尖锐的沙子折磨着法国人的神经——这毕竟是有着反强权传统、签署过《人权宣言》的民族——终于,敏感的法兰西被沙子硌疼了,渐渐从“国家至上”的恍惚中醒来:是啊,不正是“个人正义”守护着“国家正义”吗?不正是“个体尊严”组成了“国家尊严”吗?国家让国人感到骄傲和安全的,不正是它对每个公民做出的承诺与保障吗?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国家还有什么权威与荣誉可言?
愈来愈多的民意开始倒戈,向曾反对的一方聚集。在舆论的压力下,1906年7月,即左拉去世后第4年,法国最高法院重新宣判:德雷福斯无罪。
军方败诉。法院和政府承认了自己的过失。
在法兰西历史上,这是国家首次向一个“个人”低下了它高傲的头颅。正像九泉之下的左拉预言的那样:“法兰西将因自己的荣誉被拯救而感激那个人——那个率先控诉母邦的人。”
德雷福斯案画上了公正的句号。可以说,这是世界人权史上的一次重要战役,在对“人”的理解和维护上,它树起了一座丰碑。
权力会出错,领袖会出错,政府会出错。躲闪抵赖本来就可耻,而将错就错、封杀质疑就更为人不齿,也丢尽了权力的颜面。有无忏悔和改错的勇气,最能检验一个团体、政府或民族的素养与气量。
在当今世界,让政府向个人认错、让大人物向小人物认错、让大国向小国认错确属不易。关键在于能否有一种良好的理性体制、一套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心理——既要有周严的法律保障,又要有公正而强大的民心资源和舆论力量。要坚信:错了的人只有在说“我错了”时,才不会在精神和尊严上输得精光。今天,在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私人图书馆里,最常听到的便是他的录音资料:“犯下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掩盖错误……”
(摘自《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