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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慈善评选本身并非善举

2012-04-29何龙

环球慈善 2012年2期

慈善是一种良心良德行为,它本身是非物质化的,现在把它物质化了,并精确界定到百万的数字上,这是一种把慈善庸俗化的评选,它将把千千万万数量很轻、分量很重的慈善行为排斥在评选之外。

民政部日前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一口气设立“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4类奖项,共100个表彰名额。这可以视为经过冠名为“某美美”风暴之后的慈善修补行动,但要求年度捐款百万元以上的附加条件,引起了人们的非议。

一般而言,许多评选都需要量化的条件。对品牌、功能性和物质性项目的评选,量化可以达到客观化的效果。但对精神性项目的评选则往往难以量化。慈善是一种良心良德行为,它本身是非物质化的,现在把它物质化了,并精确界定到百万的数字上,这是一种把慈善庸俗化的评选,它将把千千万万数量很轻、分量很重的慈善行为排斥在评选之外。

许多人一定还记得,在汶川大地震时,在广东行乞的18岁残疾青年龚忠诚前后4次给灾区捐款,合计金额上百元。龚忠诚平时要靠别人施舍生活,但当别人更需要援助时,他却成为捐献者。这个只能靠双手走路的人,用他的捐赠行为证明了自己虽然躯体匍匐,但良知却是挺立的。因此,有人把他称为“史上最感人的乞丐”。

百元人民币对亿万富翁来说是真正的沧海一粟,可是对乞丐来说则是“一粟沧海”。然而,按照民政部的量化评选标准,龚忠诚离“最具爱心捐赠个人”要差十万八千里。

在诸如文艺作品等的评选中,我们本应考核其阅读率、收视率等“硬件”,这时的考评者却常常不去量化;但在不应量化的慈善捐献评选时,却又把量化精确化。这种以金钱数目核定爱心的评选,实际上是对众多额小心慈捐献者的歧视。如果真要斤斤计较于捐款数目,那么一个从千元收入中捐出百元的与一个从亿万收入中捐出百万元的,尽管后者的作用更大,但不等于后者的爱心分量比前者更重。

处处量化金钱是当今社会的一大流弊,如今慈善评选也搀和进去,显然不是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