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就是维稳
2012-04-29
★★★★★★
干部3523 票民众3366票 综合得票率61.47%
评点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于建嵘
上榜理由:“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2011年,社会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发、易发等特征。维稳只有建立在对民众的基本权利得到确认与保护基础上,才可能是稳固而长久的。
当前基层社会出现的维稳怪圈,是因为维稳的出发点就是维护社会的刚性稳定。所谓“刚性稳定”是以社会绝对安定为管治目标,把一切抗议行为都视为无序和混乱,都要采取一切手段进行压制或打击。在刚性稳定的情况下,社会管治的方式总是简单化和绝对化。因此,工人、农民、市民等群体为了自身利益采取集体上访、游行示威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本来应该被看作是在行使公民正常的利益表达权利,却被当成了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就不得不采取各种维稳行动。这样也就把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推到了前台,成为了冲突的一方。
可见,正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刻意作为”使原本应是大量“正常”意愿表达的群体行为变成了“非法事件”。同时,政府还要直接面对这些“非法事件”,没有任何缓冲和回旋的余地,更不能充分利用社会中介组织在矛盾调解和纠纷化解中的作用。也就是说,一些地方党政官员为了实现其维稳目标不惜压制甚至牺牲民众的利益诉求,这就造成一些地方政府以“稳定”为借口,侵犯民众的合法权益、破坏最基本的社会规则,即所谓“挂着维稳的羊头,卖着滥用权力的狗肉”。为了保证在自己任期内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个别领导干部对一些问题能推就推,能捂就捂,只要矛盾不激化,不影响自己的政绩。这种现象在某些地方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实际上,由于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所以产生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是很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换言之,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有矛盾和冲突并不可怕,关键是怎样对待这些矛盾和冲突。社会学家们认为,社会冲突本身也是存在正功能的。一个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和冲突,关键是要把它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一个国家最可怕的事情不在于发生什么问题,譬如群体性事件等之类的具体问题,而是出现了社会冲突事件后,我们该怎么认识它、怎么处置它。
对于政府维稳与民众维权,从本质上来看,二者并不矛盾,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维稳只有建立在对民众的基本权利得到确认与保护基础上,才可能是稳固而长久的。如果为了维稳不惜侵害民众的基本权利,这样的稳定只能是暂时而脆弱的。尤其是在当下的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正随着“权利话语的凸显以及维权事件的频繁发生”逐渐觉醒,如果能在此关键时刻抓住机会,建立健全制度化的维权机制,畅通公民的利益表达渠道,提高底层劳动者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利益综合以及政策制定中的博弈能力,一定能够尽快实现真正的和谐稳定。因为,只有建立制度化的、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才能更好的维权,从而才能更有效的维稳。
总之,真正的稳定不应该像现在这样为了维护刚性稳定,通过“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形态规训、目标责任制的维稳行动约束、“一票否决”的组织纪律惩戒等一系列“以权力训导权力”压力维稳方式,而是应该建立在“以权利驯服权力”的基础上,让权力真正以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为最终依归。
责编/徐艳红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