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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打破五十年房屋买卖禁令

2012-04-29RossSimpson

疯狂英语·原声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古巴政府古巴人生效

Ross Simpson

五十年来,古巴人将首次被允许公开买卖房子,允许无条件限制地将房产转赠给亲戚,如移居海外,房子也可以免遭没收。在古巴总统劳尔·卡斯特罗施行的改革措施当中,这项备受期待的新举措标志着古巴迄今最重大的改革。这位业主在庆祝这一改革,称任何摈弃过往约束和禁令的举措都是了不起的。她说:“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都是这样做的,古巴也应如此。”尽管如此,诸多禁令依然存在。流亡海外的古巴人不能在古巴国内拥有房产,尽管他们可以寄钱资助亲戚。外国人也不能在古巴买房子。即将于下周(2011年11月10日)生效的法律规定古巴人只能在城市和农村各购置一处物业,此举是为了防止投机行为。房地产是继(2011年)十月份的汽车买卖合法化之后的又一项改革。政府同时还允许古巴公民在多个行业从事个体生意,包括成为售卖食品的小贩和会计等。

新闻链接

古巴买卖房屋新措施

古巴在2011年11月4日发布一项法规,允许私人买卖房屋。法规由古巴政府以公报形式发布,定于11月10日生效,允许古巴公民买卖、交换、捐赠和继承房产。

房产必须经由古巴的银行账户交易,买卖双方均须缴税,税率为交易金额的4%。

为防止房产投机,每人只可拥有一套永久住房和一套度假住房;一套在城市,另一套在乡村。

如果房产买卖致人“无家可归”,政府有权认定交易无效。

法规生效后,古巴人移民国外时,房屋可赠予亲属,不予充公。

古巴政府要求民众登记房屋,以确定房屋合法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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