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课余生活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2-04-29林晓薇
林晓薇
摘要: 作者以甘肃省民乐县四所寄宿制中小学学生课余生活为研究对象,主要对课余活动的内容、计划与组织、师生对课余活动的态度、学生对课余活动的期望及课余活动的评价方式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农村寄宿制学校课余生活现状对策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部在2004年提出了“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建设”的工作重点。到2007年西部地区“两基”覆盖率达到98%,寄宿制学校在此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寄宿制学校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学生放学后的时间仍然是在学校度过的,这意味着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去利用,为开展课余生活提供了保证。那么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课余生活开展的实际情况如何呢?为此,我针对上述问题对甘肃省民乐县寄宿制学校进行了实际调查。
二、调查设计
(一)调查内容。
寄宿制学校学生课余活动的内容;课余活动计划与组织情况;学生、教师对课余活动的态度;学生对课余活动的期望;课余活动的评价方式。
(二)调查对象。
在民乐县四所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李寨寄宿制实验小学、民乐县第四中学、民乐县第三中学、裕展希望小学)进行了调查研究。对487名中小学生、144名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
(三)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并辅助以观察法。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课余活动的内容。
学生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学生参加最多的是体育活动和兴趣小组,而社区宣传和校外观察比例非常低。可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课余活动的内容主要是体育活动和兴趣小组,而能培养学生兴趣和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活动内容则很少。教师问卷的统计结果与学生问卷一样,教师认为,在课余活动时间里,学生主要参加体育活动、兴趣小组,而参加社区宣传、民族艺术活动的相对较少。
(二)课余活动的计划和组织。
学生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有超过半数的同学认为教师在放学后的课余时间会偶尔组织活动,有34.7%的同学认为老师经常组织课余活动。教师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有一半的教师认为在课余时间会经常组织学生的课余活动,只有4.2%教师认为从不组织学生的课余活动。75%以上的教师认为对于学生的课余活动学校是有计划的。
由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教师对课余活动计划与组织的情况不是很乐观,寄宿制学校学生年龄较小,学校及教师应注重对学生课余活动的指导。
(三)学生对课余活动的态度。
学生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70.6%的学生认为,如果老师不留课后作业,很愿意参加课余活动;55.2%的学生很喜欢现在的课余活动;60.2%的学生认为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很丰富;75%的学生认为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对他们的学习和成长很重要。
(四)教师对课余活动的态度。
教师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41.6%的教师认为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很丰富,只有13.9%的教师认为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不丰富;80%以上的教师认为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很重要,没有人认为学校组织的课余活动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不重要。
(五)学生对课余活动的期望。
学生问卷的统计结果显示,78.9%的学生很希望在课余时间学校组织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尽管学生对课外活动的认识很模糊和片面,但他们知道课外活动具有休息和娱乐的作用。对于课余活动的内容,学生希望学校多组织体育活动、兴趣小组。
(六)课余活动的评价方式。
对课余活动的有效评价可以促进课余活动的良性发展,评价对于课余活动的开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我在教师问卷中设计了开放题目来了解寄宿制学校课余活动评价方式,教师的回答情况主要有:学生自我评价与互评,家长教师共同参与评价;通过实地查看和相关材料(量化评比)进行评价;学生的喜爱情况,教师课余活动的完成情况;课余活动实地查录和体育竞赛为评价手段;根据平时学生的课余活动积极性评价;组织纪律、课余活动的效果及质量,等等。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课余活动的评价方式多元化,主要是量化评价,但对于课余活动的质性评价涉及较少。
总之,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课余活动的内容较为单调,课余活动缺乏计划与组织,学生对课余活动的期望也比较单一,课余活动的评价缺少质性评价,等等。但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课余活动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比如,学生、教师都认为课余活动具有积极的意义,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对策及建议
(一)转变理念。
首先,要认识到课余活动的教育意义。课余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主要形式,也是满足学生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的有效形式。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课外活动是学生“个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只有孩子每天按自己的意愿随意使用5—7个小时的空余时间,才有可能培养出聪明的、全面发展的人来。离开这一点去谈论全面发展,谈论培养素质、爱好和天赋才能,只不过是一些空话而已”。
其次,计划、组织课余活动应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学生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任何知识技能的领会与掌握,都必须经过学生主体的主动吸收和转化。同样,课余活动的计划与组织也应该考虑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生的兴趣、爱好及需求等出发来计划与组织课余活动,这样就能更好地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
(二)增加生活教师的数量,并对教师进行培训。
与布局调整之前相比,教师的教学任务加重,同时教师还要照顾、管理寄宿学生的生活,因此教师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计划与组织学生的课余活动,为学生的课余活动提供指导。所以,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生活教师,使教师能专心于教学活动,同时也有时间和精力来指导学生的课余活动。
同时,课余活动缺乏专门教师的指导。在寄宿制学校教师编制既定的条件下,不可能增加专门指导课余活动的教师,所以,学校应该善于发现每个教师的特长,给予必要的引导,使其特长得到更好的发展。如有必要,可以让教师定期参加相应的培训,使其观念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能够胜任学生课余活动的指导,满足学生课余活动多样化的需求。
(三)课余活动要引进质性评价机制。
评价具有导向功能,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主要目标,有助于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传统的评价模式强调对学生的评价实施科学范式下的量化方式,试图把复杂的教育现象简化为数字,把丰富的质还原为量,把无法量化的内容排斥于评价系统之外。而课余活动作为教育活动有其复杂性,不可能仅仅运用量化评价就可以真实反映。此外,参与课余活动的学生具有差异性,也不能运用统一的量化标准来衡量。因此,对课余活动的评价必须有质性的评价机制,从课余活动教育意义的角度来评价,并根据课余活动的性质来建立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达到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目的。
(四)多渠道筹措课余活动经费。
我所调研的4所寄宿制学校都没有专门的课余活动资金,而且一些涉及寄宿制学校的办法或者条例也没有对课余活动的资金在整个学校开支中的比例做出规定。我国基础教育经费短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课余活动资金只靠政府划拨则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依靠多渠道筹措课余活动经费。比如,课余活动经费除了各级政府投入,还应有各种组织的赞助、私人捐款、学生家庭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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