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 御窑厂影响下的城市格局
2012-04-29陈新詹嘉
陈新 詹嘉
景德镇是中外著名的瓷都,从汉代开始烧制陶器,距今1800多年,东晋时烧制瓷器,距今1600多年。唐代,景德镇“陶窑”和“霍窑”所烧制的精品瓷器受唐高祖钟爱,当时天下都称景德镇瓷器为“假玉器”。宋元时期,青白瓷与青花瓷蜚声中外。明清时期,景瓷已有“国瓷”之称,“白如玉,明如镜,薄如纸,声如磬”,工艺技术都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景德镇因瓷业的繁荣成为名副其实的“江南雄镇”,与广东佛山、湖北汉口,河南朱仙镇并称为明清时期中国四大名镇。
御厂,是明清时期在景德镇设立专门为朝廷烧造瓷器的机构。御厂建置的年代可能是唐代,碑文记载唐武德二年(619年)建有陶厂,古籍《江西通志》记录宋代景德年间谴官督造瓷器生产。元代,浮梁瓷局设立在珠山北麓,根据皇帝下达的命令进行烧造。明清御厂建立的时间存在很大分歧,清代蓝浦《景德镇陶录》记载,明洪武二年(1369年)在珠山设置御厂,明代《重建敕封万硕佑师主陶庙碑记》与清代《关中王老公祖鼎建贻修堂记》表明时间为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而《明史》则认为宣德初年建立。对于御厂建立的确切时间,学者们莫衷一是,但是对于御厂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甚至是世界陶瓷发展史上的无与伦比的地位与意义毋庸置疑。
为了满足皇室宫廷的审美与需求,明代御厂垄断了所有的上等原料和优秀工匠,由宫廷画师提供样画,“不计工本,刻意求精”,并且次品瓷多被打碎掩埋,因而,生产出的成品瓷器工艺精湛、造型精细、釉色精美,如青花、斗彩、颜色釉等。当时天下至精至美的瓷器都源出御厂,景德镇遂成为全国的制瓷中心。清代御厂沿袭明制,但在管理制度方面革除了一些弊病,废除官窑“编役制”,以“官搭民烧”为定制,刺激了御厂在工艺创新上的提升。康、雍、乾三代皇帝的兴趣喜好,加之历届督陶官对御厂苦心戳力地经营,使御厂在仿古基础上,创烧出大量的新品种,创造了令世界惊叹的艺术成就。御厂不但是陶瓷发展历史的里程碑,对于城市发展历史来说,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决定性作用。
景德镇城市布局形态
景德镇是一个以手工业为主的瓷业城市,城市的发展与瓷业的繁荣息息相关。唐代以前,景德镇主要为农村形态的聚落,农业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唐至五代时期,生产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农耕为主、制陶为辅方式。这时的景德镇已出现小规模的街市,街区附近的窑址比较多,当时的作坊、窑厂、街弄大多沿生产、生活便利的河流分布。镇区以外浮梁县的窑厂以南河、东河原料丰富的地区为多,规模较大的如湖田、白虎湾等窑厂附近形成村市。文献少有记载唐五代城市空间的情况,《景德镇市地名志》记录青石街、半边街为当时繁荣的商业街道,从街道的地理位置也可以看出,街巷里弄围绕窑场与河流零星分布。宋代,景德镇瓷业发展繁荣,并自成一系,与农耕为主的生产方式已有脱离的趋势,表现在城市的形成方面,就是南宋时期景德镇街区开始有相关表述,大致范围为东起十八桥,西濒昌江,南起老关帝庙,北至里市渡之南或至观音阁。元代的城镇范围在南宋基础上又有较大的扩展,但小于明代的城市规模。
明清时期代的景德镇已成为著名的瓷业都会,陶瓷手工业成为整个城市的产业方式。在江南丘陵式的地理环境基础上,景德镇瓷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类活动的扩展,形成了自身特色的空间分布模式。城市大概范围北起里市渡,南到小港嘴,东达马鞍山,西滨昌江,与宋元时期比较来看,空间拓展方向向南转移。南北空间跨度大约8里。城市整体所表现出来的轮廓呈南北走向的狭长条带状,基本形态与清嘉庆《景德镇全图》大致相同。地形是影响景德镇城市空间拓展的自然要素,河流又是自然因素中最重要的地形条件,景德镇东面山岭阻挡,西面河流隔绝,东西难以扩展,空间只好沿昌江向南北方向延伸。城市的正街(今中山路)、后街(今中华路)等主要街道与昌江平行,横向街弄垂直于昌江及主干道,形成方格形街弄系统。清代,景德镇城市在明代基础上发展,基本形态与前朝无异,空间范围扩大,主要向地势较低的城南延伸。
景德鎮城市的主要格局是以御厂为中心,镇区以外的窑场逐步围绕聚集。御厂大概范围南至公馆岭(今珠山中路),东至后山亭(今中华北路),西至毕家上弄和东司岭,北至彭家上弄,占地面积较大。城市整体布局混乱,处于自发状态,师主庙、五王庙等祭祀建筑与民窑窑场、作坊、街弄相互交织,共同围绕御厂建立,绵亘约1.5公里。运输主要依赖昌江,最繁忙的渡口为里市渡、许家码头、曹家码头、湖南码头等,沿昌江由北向南分布。清代至民国时期,城市仍以御厂为中心:御厂厂房坐北朝南,佑陶祠和巡司署设于御厂东西两侧,佑陶祠向南为饶州分府,官方祭庙与政府机构基本围绕御厂建立;南门头至里市渡(中山北路),窑场密集,瓷器街、南昌会馆、通津桥、徽州会馆、青石街等与窑场杂糅在一起;东门头到徐家街(中华北路),龙缸弄、师主庙、风火仙祠、邓家岭、三角井、童关栅门等弄巷与祭庙混台而建;御厂北面依次为斗富弄、监生弄、火烧弄、五王庙、三角坦等;城南建立饶州会馆、天后宫、圣寿观、老关帝庙等。由南而北的渡口有旸府滩渡、里市渡、双溪渡、中秀渡、市埠渡、下市埠渡、钵盂渡、张家渡、小港渡、宝山渡等。从整体组合布局可见,城市仍无明确营建理念,窑场、作坊、庙宇、住宅、会馆、商店、学校等建筑景观毫无章法地穿插于街弄之中,呈现出以手工业为特征的空间形态。正是经济城市的性质,结合景德镇特定的地理环境,营建不适宜采用江南其他名镇的功能组织方式,因此,呈现出复杂而不规整的空间结构特征。
自然地理环境因素
自然地理环境是景德镇城市格局形成的基础因素。景德镇位于黄山、怀玉山余脉与鄱阳湖过渡地带。大小山峰密布全境,地势四周高、中间低,形似盆状,以低山、丘陵为主,夹杂镇区小面积的平原。河流以发源于安徽祁门的昌江为主,江水穿城而过,较大的支流有东河、西河、南河、小北港河(北河)。除小北港河外,其余诸河都接近城市。此外,境内还有50多条小支流,形成纵横交错的河网。此外景德镇属温和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明显的丘陵山区气候特色。
这种地理环境使得景德镇自古以来就深受水患之扰。根据文献记载,景德镇明清时期发生的特大水灾有28起,除了过度砍伐柴薪导致恶果的人为因素外,地形、河流和气候的综合作用,是水患问题不断的根本。四周高、中间低的盆地型地形不适宜迅速排洪,河流多而密,但排水量小;夏季季风气候,降雨量大、频率高,四月至九月是水灾的高发期。浮梁县北乡、南乡、西乡等地区与城内同样受灾严重,“岸倾成溪,溪壅成洲”“城墙坍塌,房屋漂流”“漂溺者无数”,是史书记载当时受灾状况的
形象写照。洪灾致使农业生产遭到很大破坏,粮少价贵,百姓无力购买而处于饥困的境地。同样,洪水淹没了窑场、作坊,中断瓷业生产,使城市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防洪是景德镇城市格局的特征之一。御厂建立于珠山,即是占据有利的地势,避免水患频繁侵袭,巡司署、饶州分府、佑陶祠、风火仙祠等官府建筑,紧围御厂建造。同样,民窑为避免水患,也纷纷沿地势较高的珠山分布。灾情严重的地区有不少专门供奉水神的庙宇,从《景德镇市地名志》记录的地名可见,当时镇区居民对水灾的敬畏心理。例如水府弄,宋末元初,因昌江涨水危及居民安全,因此建有“水府庙”,后来弄巷以庙名命名;农旺弄,宋初,此地有“龙王庙”,弄巷借用庙名,后来谐音称“农旺”,龙船弄,宋初,弄巷对面有座“神龙庙”,居民常祈福消灾。水府弄和农旺弄地处今珠山街区,龙船弄在石狮埠区辖内,这两个辖区是明代窑场最为集中的地域,也是受灾损失最严重的区域。对比明清景德镇水灾情况发现,明代重大水灾的发生频率低于清代,占明清的39.3%,清代为60.7%。清代,城市的经济中心已由北向转移至南向,后街成为最热闹、繁荣的街市,范围大致由饶州分府左侧经苏家弄直达十八桥。由此推测,清代受灾损失更为严重,且地域转移到今昌江、周路口和太白园地区。这一地区地势较低,多为洼地,时常遭遇水灾。人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左右城市经济格局,影响城市规划布局,但必定限制于一定的地理条件。因此,受制于自然灾害,御厂即使失去城市经济重心地位,仍立处珠山不动。
风水布局观念
风水,是古代中国人选择建筑地点时,对气候、地质、地貌、生态、景观等各种环境因素进行的综合考量,并注重城市、建筑营造中的技术与禁忌。风水为城市选择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形成“枕山、环水、面屏”的模式,其主张“天人合一”的思想,是要“顺之以天理”,达成和谐统一的整体。景德镇是一个不规则的山丘型城市,限于地理条件,无法比拟中原城市追求“天人合一”形成的理想城市布局。作为典型的山水城市,景德镇追求地理位置的绝对对应,突出自身“山环城,水穿城”的个性。管仲《管子·乘马》中提出“因天材,就地利,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即是强调城市建设应充分结合地利条件,型制必视地形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必强求形式上的规整。
珠山,“独起一峰峦,俯视四境”,四周被五龙山、马鞍山、阳府山、雷公山、金鱼山等环抱,似“地绕五龙”、如“五龙抱珠”,故名。宋代程晖《珠山晚眺》诗中道:“囟立南中山特起,群龙却是献珠初。”可见珠山的地势地气最为受益,以致明政府选择珠山设置御厂,坐北朝南,珠山成为御厂的“镇山”。政府在御厂选址中,巧妙地利用地势,既有“五龙献珠”的寓意,又将城市空间特色的创造与古城的防洪措施有机联系起来。
御厂制度的变革和对城市格局的引导
从政治制度来看,御厂出现的根本原因与思想基础是明王朝对政府官制的改作和实行绝对君主集权制。作为王权衍生物的御厂,其本身性质就决定了对城市空间布局的主导作用。
自古以来,政府官吏控制的手工业,生产形式主要是匠藉制。元初,统治者在景德镇设置浮梁瓷局,瓷工均为官匠。宋代,雇募的工匠,必须确定匠籍,按照匠籍雇佣。明代,御厂采取轮班匠制,分水、火、金、木、土五行工艺别类,按照朝廷派烧需求轮班服役。《明会典》记述,如果烧造的器皿对人力和物料的需要大,工匠必须起赴京城动工烧窑,如果量小,可以在地方府地烧造。明正德以后出现编役匠,“编役”是雇募的工匠被编强迫服役。明后期,由于难以完成上限烧造任务,出现“官搭民烧”的生产制度。民匠的应募还是强制性的,对于技艺高超的工匠,御厂常用强迫规定和悬赏的手段雇募。清代御厂主要实行“官搭民烧”的生产制度,全面采取以金钱雇役的方法。贯彻按工给值、照价支偿的雇役形式,提高工匠生产的积极意愿。清代雇佣匠一类是御厂的长期雇工,这类工匠常年在御厂工作,领取工资,有300余人;另一类是短雇工匠,无厂籍,工忙受雇,工完罢雇,约有1000余人。御厂额定厂役人员的配属,在明朝的基础上,形成了以编制内人员为核心、普通工匠为主体、“官搭民烧”为补充的层次多样的生产形式。
督陶官与协造制度是御厂管理制度的核心。明代督陶官由州府官员和中官(太监)担任,州府官员督陶常受谴责和贬退,因此,督陶官又多由中官担任。明政府用管理衙门的办法对御厂进行管理,使这一生产组织实际上成了官府衙門。起初,清承明制,在顺治年间设立的御厂,沿袭了地方官管理方式。后期,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工部虞衡司郎中臧应选正式出任督陶官,前来景德镇御厂行使督陶之职。由正式官员接手督陶事业,源于地方官职责繁杂,不能专心任事。且惯用处理政务的行政手段管理带有垄断企业性质的御厂,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清代御厂吸取明官吏督陶的教训,管理方式历经地方官兼管、督陶从临时差遣到专职的过程,逐渐形成了完善的督陶官与协造制度。雍正年间,年希尧、唐英两人分别出任督陶官和驻厂协理,这一制度基本发展成熟。
明初,政府在珠山设立御厂,主观要求民窑围绕御厂建立,目的在于容易管理和控制散布全镇的民窑。明后期,御厂独立生产难以维持,为确保在制瓷业中的统治地位,利用特权竭力盘剥民窑,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改革,如“官搭民烧”制度,御厂难以烧造的器物,要求民窑协同烧制。而御厂不仅借盘剥民窑来加强自身,而且吸收民窑中有利于瓷器生产的因素,如雇佣制度,“多雇民匠”,对促进御厂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起积极作用。因此,为了最大限度的盘剥和利用民窑,主观要求郊区民窑围绕御厂进行分布。清代,全面实行“官搭民烧”制度,瓷器完全由民窑包烧,御厂与民窑不再是依附关系,而是相互协作关系。清督陶官在陶政管理上,较明代更注重窑工生活情况。例如唐英,深知明代陶工疾苦。在明中官督陶期间,鱼肉百姓、激起景德镇工匠反抗,导致御厂工作中断,器物难以烧成。因此,为调动工人生产的积极性,实施了一系列的亲民、利民政策:一是关心其生活;二是“劝惩并用”,“赏勤做怠”。清御厂实行的官民互利政策,吸引了郊区和更远地区的民窑迁入,以便双方长期、便利的协作。可以说,御厂的制度与政策及其变化都间接地、潜移默化地影响城市的空间走向,加速了景德镇城市空间演变的进程,奠定了景德镇至今仍保留的以御厂为主体地位的城市格局形态。
现今,景德镇的城市规划,依然以御厂所在的珠山区为城市核心地带,但是由于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建设,破坏了不少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遗迹和遗物,以景德镇新安巷为例,新安巷位于御厂北部青石街与中山北路之间,因明代徽州人迁入并建造徽州会馆(新安书院)而逐渐拓展,徽商财力雄厚,控制了全镇金融业,新安巷是当时最繁华的商贸之地。然而,历经几百年沧桑的古巷终究抵不过现代城市的步伐,旧新安巷被拆除,开发改作他用,除了沿用地名以外,再也难寻历史古迹。此外,还有围绕御厂建立的其他弄巷、会馆、祠堂、庙宇等古建筑,景观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很多都已消失不见。作为一座历史名城,景德镇沉淀了千年的陶瓷文化,御厂与民窑共同勾勒的瓷业特征的城市形态与格局,是陶瓷文化历经时空发展的物化表现。景德镇在未来的城市的建设中,必须融合历史“原味”与现代化气息,尊重和坚持历史城市布局,注重对古代物质景观的保护,才能塑造完美的“千年名镇”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