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群众建设幸福家园的创新活力
2012-04-29主持人语
当代党员 2012年11期
主持人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市委、市政府最近再次专题研究了民生工作,要求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和谐的幸福家园。
为了把重庆建设成为和谐的幸福家园,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若干意见》。《意见》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意见》提出,到2017年,实现社会就业、教育事业、居民收入、医疗服务、社会保障、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5%,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把重庆建设成为和谐的幸福家园,既需要党委、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也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为此,《意见》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扬民主,发挥人民群众在推进民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幸福家园中的主体作用,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充分尊重群众首创,大力激发基层和群众的创新活力。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正是普普通通的人民群众,迸发出无穷的创新活力,破解了一道道发展难题。在全市新闻战线深入开展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大型主题采访活动中,本刊记者连同部分特约作者,真正沉下基层,去寻找和感受基层群众建设幸福家园的创新力量,生动展现干部群众如何运用智慧破解当前幸福家园建设最需要解决的三大难题——产业发展如何抓、公共服务如何搞、基层矛盾如何解。希望通过展现这些创新力量,能激活更多创新的种子,激发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巨大力量,早日将重庆建设成为和谐的幸福家园。?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