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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丙安:老骥伏枥,志在“非遗”

2012-04-29胡凌虹

上海采风月刊 2012年12期
关键词:民俗学非遗遗产

胡凌虹

见到乌丙安教授时,他刚从辽宁赶到上海来参加学术论坛。虽然已经83岁高龄,但这位中国民俗学会荣誉会长、当今民俗学界泰斗级人物依然精神矍铄。乌丙安是中国最早倡导抢救民间文化遗产的民俗学家之一;最早参加国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中国学者;国际民俗学家协会(F·F)最高资格(全权)会员;创造了诸多“最”的他还曾数次上书中央,提出轰动全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建议。

在访谈开始时,乌老先生率先很有感触地回忆起了多年前的一次考察。2002年,他和冯骥才等带动国内百余专家发起了抢救民间文化遗产的行动,遍访全国各地的古镇、古村落,考察民间木版年画、民间剪纸的老根据地。其中,在山西省晋中榆次区的后沟村考察时,他们发现了这是一个很隐秘的自然村,只有75户人家,家家户户都是种庄稼的,住在窑洞里。“当时是乡长带我们去的,一进村就发现两座庙,一座关帝庙,一座观音堂,都在西南角。我问村民,水井是不是在东南角,他们回答说以前是的,现在有了自来水就换位置了。可见这个村不是一般村民随便盖的,非常懂风水。我们接着往里走,发现整个村子有7座庙,还有文人供奉的文昌阁、魁星楼。这个村子很了不起。当时我们发现了两个破败不堪的碑,从中了解到是明初洪武年间朱元璋时期修的庙,年代很久远。我推测这是一座隐居村,是过去文人因为某种政治上的隐情而退居此地的,每家每户的砖雕木雕都标明曾经是大户人家。”回忆起这些,乌丙安依然兴奋而激动,他很欣慰地表示,通过民俗学专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与保护结合起来,开展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的做法是有效的。“现在有一些思想上的误区,民间信仰中的好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被说成是迷信。比如,在很多国家巫师的巫师活动都属于文化领域。一些大巫师还是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但在中国国内,除了一些少数民族的巫师活动外,许多传统巫傩文化活动都被地方置于治安管制之中。”

虽然年事已高,但是乌丙安依然乐此不疲地奔波在路上。然而发掘的欣喜过后往往伴随着的是无奈与失望。当专家们发现了一批批民间文化瑰宝亟待保护时,闻讯而来的某些当地官员往往把这些当作了开发赚钱的“摇钱树”。“今年春天我们去暗访了那个自然村,走到村口就看到很多小轿车,村民家家户户虽然都富了,但是许多文化生态被破坏了。我们的普查速度赶不上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啊。”乌丙安皱着眉叹息道,“长期奔波的劳累倒是其次,最让人寒心的是,很多时候一腔热血去保护遗产,有的领导根本听不进。我曾给一些部门上课,下课后一起吃饭的时候,一些领导就很直率地跟我说,你讲的东西不实际,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开发赚钱。”

几多欣喜几多愁,这种复杂的情绪一直渗透在乌丙安多年抢救民间文化遗产的征途中,也将会贯穿在他未来的奋斗中。不过,即便遭遇了种种磨难、挫折,他依然不改对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赤诚;眼前的他,虽白发苍苍,但目光依然深邃坚韧且充满激情。

民俗学界的诸多“第一”

1929年,乌丙安出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的一个蒙古族家庭,从小就酷爱民族民间文学艺术。1949年,考入天津河北师院读中国文学。1953年,乌丙安被校方推荐并自愿报考了北京师范大学民间文学专业,拜在我国民俗学奠基人钟敬文教授门下,成为新中国首批研究生。毕业后他被高教部分配到辽宁大学前身沈阳师范学院中文系任教。1956年8月他完成了近18万字的《人民口头文学概论》编著,被高教部确定为新中国第一部民间文学高校交流教材内部铅印出版。(附言:这本书1980年已经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公开出版了。)

然而,正当他崭露头角,准备一展宏图的时候,整风反右运动开始了,民间文学课遭到批判,成了“资产阶级反动学科”被剿杀,乌丙安也被打入劳改队。紧接着,“四清”、文革又将乌丙安推入无尽的劳动改造,经受着残酷的磨难。直至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秋,49岁的乌丙安方才返回阔别了20余年的辽宁大学民间文学教学岗位。

返校后不久,乌丙安就听到背后有同事为他惋惜:“20多年的不断挨整,把一个当年才华出众的青年学者毁成了一个年已半百的老人!可惜啊,可惜!”然而,乌丙安并未在同情声中沉沦,很快他展现了让同事惊叹的学识和思想。“作为一个民俗学者,不幸中的大幸是在多年的农村艰苦生活中,有了三千多个田野工作日,这是今天用多少经费和精力也难以得到的宝贵财富。”在那里,乌丙安结识了农民、工匠、艺人甚至巫医神汉等各类人物,由此对民俗传统、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有了最真切的了解和最直接的参与。“我几乎忘记了自己屈辱和艰苦的境遇,相反却如饥似渴地采集了300多万字珍贵的第一手民俗资料,为未来的事业做了充分的准备和积累。”

50岁之后,乌丙安在民俗学事业上实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突破。1978年12月31日除夕夜他在北京撰写了《重建中国民俗学的新课题》大型论文,提出一系列有关民俗学建设的重要建议,引起很大反响,被认定为当代民俗学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式的文献。1979年11月他出席了全国第四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在会上代表12所大学的民间文学教师宣读了恢复民间文学专业教学的倡议书;同时,被选为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理事。1981年3月乌丙安所在的辽宁大学领导批准他正式跨系科开讲《中国民俗学》课程,成为新中国高校文科首开《民俗学》课的大学。

1983年2月乌丙安被教育部批准晋升为教授。6月,他的《民俗学丛话》一书出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了简评,称此书为“我国第一部民俗研究书”。1984年起,乌丙安历经6年主持编纂了具有开创性的民俗工程《中国风俗辞典》,被外国学者和海外侨胞评价为“了解中国第一书”。之后,乌丙安的《中国民俗学》一书被老一辈民俗学家撰文评为“根据中国材料撰写的、系统阐述民俗学基本理论的第一部著作。”70岁时乌丙安完成了《民俗学原理》,与之前的《民俗学丛话》《中国民俗学》一起被界内称为他学术道路上的“三级跳”。 在此期间,他还连续出版了《中国民间信仰》、《神秘的萨满世界》、《民俗文化新论》、《生灵叹息》、《日本的家族与北方文化》(日文版)等专著,在国内外发表百多篇论文。

“多年来我从事民俗学基本理论的探索,学术领域的拓宽,研究方法的更新和调查采录实践,我力求把民俗学的现象既和经济生活联系起来,又和深层的文化观念结合起来,力争把民俗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乌丙安解释道。

奔走在“非遗”保护的路途中

除了笔耕不辍,乌丙安还徒步万里,既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奔波,同时积极地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国内非遗事业的发展。2002年底,一次由国家文化部组织,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有联合国官员和国际、国内顶级专家参加的,关于人类和非物质遗产的大型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乌丙安被邀请在大会上宣读论文,并致闭幕词。在闭幕词中,乌丙安直率而尖锐地对联合国遗产委员会一直坚持的规则:“文化大国小国一律平等,两年只能申报一个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他强调:“在国际政治上,国家大小一律平等,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文化上,大小国家的发展从来就是十分不平衡的,像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异常丰富,申报额度应该以优秀文化遗产项目本身的质量和数量为依据裁定。现行规定是一个歧视文化大国的不公平的规定,应该修改。否则的话,中国最优秀的世界级遗产恐怕几百年以后也申报不完。这显然是很不合理的。”充满激情的5分钟发言赢得7次掌声。这个理念也促使中国后来在首次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会议时,调整了规则,让不少中国的非物质遗产绕过漫长的排队等待,直接进入世界非遗项目的大家园。

会议结束后不久,2003年1月18日中国国家文化部首次聘任包括乌丙安在内的两位专家共同参与指导,正式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政策。2004年,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从此中国非遗保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这时,乌丙安被国家文化部聘请担任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肩负起国家非遗保护的重要指导工作。

“2004年,我参与了在北京举行的对包括端午节节日民俗在内的民间文化保护项目进行筛选的工作,但最终确定的39个试点保护项目中没有端午节。没有一个单位想到申请保护这个。”乌丙安回忆道,然而正在此时,乌丙安接到韩国江陵市市长发来的邀请书,邀请他参加江陵市庆祝端午祭的典礼,韩国要将端午祭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韩国的端午祭让乌丙安印象深刻,原汁原味的典礼仪式和炫目的传统歌舞,彰显着韩国人对端午节的历史尊重和人文理解,同时又让他为国内的申遗进展焦急不已,他连夜给文化部两位部长各写去了一封特快专递信。在信中,乌丙安紧急建议关注友邻国家申报端午节世界遗产的举动,同时赶快启动我国端午节节日民俗的保护项目。不久,《光明日报》、《人民日报》都刊发了乌丙安紧急呼吁的文化信息,引起轰动效应。乌丙安在一天之内接到了300多个电话,全国各大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蜂拥而至,将他推向“申报端午”事件的风口浪尖。

回忆起当时的争议与非议,乌丙安平静地说道:“我是希望我国能尽快认识到与他国在非遗保护上的差距。韩国江陵市的‘端午祭在1967年就被批准为国家级第13号‘重要无形文化遗产而予以保护。但那个时候在中国是不许过传统节日的。而且联合国规定,只有先成为国家级遗产才有资格申报世界级的。”在乌丙安的推动下,2006年我国正式批准湖南汨罗端午节、湖北秭归端午节和江苏苏州端午节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予以保护。经过几年来全国上下的努力,我国端午节于200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成功进入世界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记者:现在国内已有不少遗产进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录,但也存在着过度开发的问题,对此您怎么看?

乌丙安:确实有过度开发的问题,像世界遗产丽江古城就开发得太厉害。在国际上,若开发过度达到2至3倍的话,就有可能被撤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需要可持续发展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都要开发,比如祭祖是中国传统非遗项目,但是不能开发,有的地方天天祭祖,每天都卖票,那祖先就变成消费品了。非遗法规定非遗保护是公益性的,不是变成开发创利的GDP。我们必须要认识到遗产的价值主要是精神价值,是重要的软实力。所以在使用非遗时,我们要尊重其形式和内涵,非遗法规定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下,非遗保护已经进入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时段,非遗保护的成败也决定于这个阶段。

记者:如何更好地合理保护呢?

乌丙安:去年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了我的专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一书,其中多处阐述了科学保护的多种理论与方法。其中也关注到,这些年挖掘出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散落的,单项的,因此只能一个个项目去保护,但这是初级阶段,我们应该看到,真正的保护必须结合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应该按照现在联合国提出来的,极力保护特定的文化空间。文化空间离不开大的文化活动,要重点去保护那些节日、庙会活动,而不是仅仅保护几个人跳舞或唱歌,这就需要我们去引导,进行整体保护。包括要保护一个区域,可以扩大到整个古镇,甚至是县,把文化空间扩大,整体保护,既有自然生态的保护,古代文物的保护,又有社会环境的保护,还可以跟建设新农村结合起来,形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最近这几年我们集中在做这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另外,这些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传统手工技艺越来越受人重视。从国家到地方,都开展了生产性保护的展演,现场可以买卖交易,很受欢迎,这就是合理开发。当然,只有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遗项目,才能生产出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任何对非遗项目的曲解、损害、粗制滥造、胡编乱改等做法,既达不到保护遗产的目标,更难以创造出文化产业的精品。

记者:如今大家都越来越意识到传统节日的重要性,但在其文化内涵的弘扬方面还不太重视。

乌丙安:经过倡导,现在传统节日的保护已进入假日体系,要不然在世界上我们可算是唯一一个国家全过政治节日的,这会成为笑柄的。同时,在节日的保护上我们也不要一刀切,并不是说是个遗产就要普及到每个人,而是在流通的范围内保护下来。现在过的节日很多都是农业节日,主要是在农村进行,很多农村的民俗社火表演艺术原本也很少给大中城市演出过,这也无妨。大中型城市也可以考虑在一些节日中融入新的元素。比如嘉兴市就把端午节策划得比较好,一方面,举办划龙舟活动;一方面,在饮食上做文章,开发了各种品种的特色粽子,进行大规模生产,而且出口。其实,除了典型的端午节的龙舟表演外,还可以新策划各种龙舟表演。韩国的端午祭共开发出了40多种活动,非常丰富多彩。

记者: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获得通过。您第一时间激动地上QQ发了一条讯息:“依我这个年龄,我担心自己赶不上了,那将是终生遗憾。幸运的是我赶上了,我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为何感到担子更重了呢?

乌丙安:现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该进入新阶段。以前南方某沿海城市港口海关曾发现过有境外人利用集装箱携带大量成套的老式传统少数民族服装,我们专家都去鉴定了,觉得太珍贵了,不应该让他们走私出境,但是那时候没有非遗法依据,只好放行。现在非遗法颁布了,接下来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贯彻实施非物质遗产法。很多政府的主管领导想到的是,这么好的非遗资源,为何不开发呢?所以现在有法不依的,跟法律唱反调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专家可以讲法、辅导,但是谁去执法呢?所以非遗法公布时,我就建议赶快制定执法细则,有效地贯彻执行法律,依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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