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绿 民则安
2012-04-29
1988年8月,省委书记林若同志来到南雄检查造林绿化和水土流失整治工作,指示“一定要把红砂岭全面披绿”。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战略决策和林若书记的重要指示,南雄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南雄、八年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决定。至此,南雄大地掀起了新一轮消灭荒山、治理水土流失的高潮。
南雄位于珠江流域北江水系上游,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境内水土流失严重,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市、县之一,原有水土流失面积751.26平方公里,占北江上游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8%,占南雄土地总面积的31.4%,其中强度流失383平方公里,中度流失235.2平方公里,轻度流失133.06平方公里。每年流失土壤总量352万吨,相当于流失区每年剥蚀3.61毫米表土层。水土流失导致境内主河道浈江河床平均淤高2.5米,缩短航道里程61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制约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成为影响北江中下游乃至广州和珠江三角洲食水质量和防洪安全的严重隐患,因此水土流失成为南雄环境的头号问题。
因此南雄的水土保持工作自建国以来就开始了,1955年南雄县成立了水源林营造站,是南雄的第一个水保机构,1969年与设立在南雄的韶关专区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合并后改名为“南雄县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为加快治理水土流失的速度,1984年成立了南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由时任县长黄武君任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并设立了南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简称水保办。
1985年省人大作出了“关于整治韩江、北江上游水土流失议案”,把南雄市373平方公里的流失区列为省发展国民经济,治理水土流失计划。南雄以此为契机,揭开了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的序幕。
至2005年,经过20年的努力,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8.4平方公里。推广了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为主的新技术、新品种的科研成果,取得了显著效果。共治理了13条小流域和浈江河沿岸等地。在实施的治理措施中,筑谷坊10769座,建拦沙坝19570座,挖沟洫工程679.6万米,修梯田22.3公顷,营造水保林32211公顷,经济林果6237公顷,种牧草3842公顷,封禁治理22292公顷,共完成土方446万立方米,石方923万立方米,总投工865万工日,完成总投资450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636万元。
通过治理,南雄市提前超额完成绿化荒山的任务,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成效显著。
○ 初步控制了水土流失,起到缓洪拦沙作用。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拦蓄了大量泥沙和地表径流,使土壤年侵蚀模数由1985年的5375吨/平方公里,下降为1736吨/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量从352万吨减少到129万吨,治理区河床平均下降0.24-0.9米,水利设施淤积量减少60%;拦蓄径流3.63亿立方米,拦水效率为21%。在汛期起到了滞洪作用,减少了洪涝灾害。
○ 恢复了植被,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在近20年的综合治理中,充分运用各种措施,如筑谷坊、建拦沙坝、挖沟洫工程、修梯田等工程措施。营造水保林、经济林果、种牧草、剑麻、银合欢等水保林,实行封禁治理。使全市有林地由1985年的118050公顷,增加到153621公顷,森林覆盖率由52%提高到61.4%,林草覆盖率达70.4%,基本消灭了荒山,1992年南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绿化达标县”。境内难以造林绿化、寸草不生的红砂岭(紫色砂页岩裸地)也披上绿装,共治理这类土地达84.1平方公里。植被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使土壤理化性质、小气候也得到改善。
○ 保护了农田,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治理后保护了农田3615公顷,恢复耕地358公顷,通过治理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产量不断提高。治理前的1985年水稻单产只有5025公斤/公顷,治理后提高到7675公斤/公顷,黄烟生产由1985年的1440公斤/公顷,治理后提高到1830公斤/公顷。
○ 充分利用资源,发展山区经济。水土流失区水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大大发展了山区经济,给山区人民带来了财富,全市共完成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面积80445公顷,其中:红砂岭营造水保林32211公顷;营造薪炭林17306公顷;营造湿地松用材林3960公顷;发展果树3333公顷;种植草木栖831公顷;种植龙舌兰麻512公顷;封山育林22292公顷。
○ 人为水土流失的发展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开始全面实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南雄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表彰,先后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执法试点合格市和广东省水土保持先进单位。2000年南雄市的黄坑河和湖口河被水利部、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即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