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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奇辩证法思想探析与评价

2012-04-29宋艳华

人民论坛 2012年14期
关键词:主客体卢卡奇辩证法

宋艳华

【摘要】青年卢卡奇认为应将辩证法限制在社会历史领域。在历史与自然的关系上,他认为只有人类史,没有自然史;在历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上,他过分强调主体的地位,忽视了客体的相对独立性;在对辩证法的定位上,他强调辩证法的革命性,而不是科学性。对于青年卢卡奇的思想观点应联系他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加以认识和评价。

【关键词】卢卡奇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原因

卢卡奇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鼻祖,他在1922年所著的《历史与阶级意识》被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奉为经典。但他又是备受争议的哲学家之一,特别是他对辩证法的态度,更是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青年卢卡奇对辩证法的特别关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一战前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尖锐化,这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良机,但是欧洲各国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革命都失败了,这促使卢卡奇对欧洲革命的策略进行反思。他把革命失败的原因归结为第二国际庸俗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误导:他们主张的是“一种没有革命的‘进化理论,没有斗争的‘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①这使得辩证法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中被抽出来。卢卡奇因此认为最迫切的任务是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唯物主义辩证法。《历史与阶级意识》是他试图恢复马克思理论革命本质即历史辩证法的最激进尝试。

卢卡奇认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著作进行学究式的解释,也不是对马克思全部观点毫无批判的接受,而是“发展、扩大、深化”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什么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一文中,他一方面肯定了恩格斯把辩证法看作是“相互作用”和“过程”,另一方面又指责恩格斯忽略了最根本的“相互作用”是历史过程中主客体之间的辨证关系。在他看来,恩格斯把辩证法扩大到自然界是错误的,辩证法应被限制在社会历史领域,换言之,没有自然辩证法,只有历史辩证法。概括起来,卢卡奇的这种认识主要源于三方面原因:

在历史与自然的关系上:只有人类史,没有自然史

马克思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过很多挑战。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处于相对和平发展时期,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以伯恩施坦、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借此宣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已经“过时”。而修正主义者则从唯物史观这一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特征入手,试图“修正”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对历史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考茨基把历史归为自然,认为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就其实质而言没有任何差别。而卢卡奇的观点正好相反,他把自然归结为历史,认为只有人类史,没有自然史,历史主要是人自身活动的产物。他还进一步阐述了自然是如何转变为社会范畴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自然占据着优势,支配着人的社会存在,因此,也必然支配着这种存在在思想、感情等方面的表现形式,如宗教、艺术、哲学等。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所有领域的自然界限都在退缩,这样自然就变成了一个社会范畴。

从严格意义上说,卢卡奇是一个历史哲学家。他对“历史”情有独钟,把历史作为其哲学的出发点,反对修正主义者的自然主义和科学主义倾向。他对历史与自然关系的看法对抨击第二国际的纯自然主义有很大的作用,但他忽略了历史的自然性,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自然基础。马克思主义的自然历史理论告诉我们:人类史是从自然史发展而来的。虽然自然的界限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缩小,但它并没有消失,它对人的限制也并没有因为人的力量的强大而减退,相反,自然界会“报复”人类滥用资源、污染环境等行为。近代以来的西方社会发展是以大量消耗资源为基础的,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温室效应、臭氧层空洞等后果,人们逐渐意识到不能无视自然的存在,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共处。事实上,正是因为没有看到历史与自然的这种辩证关系,卢卡奇才得出只有历史辩证法、没有自然辩证法的结论。

在历史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上:过分强调主体的地位,忽视客体的相对独立性

在卢卡奇看来,历史过程中主客体的辨证关系在辩证法中处于中心地位,但是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特别是资产阶级哲学并未辨证地看待主客体的关系,而是以主客体的分裂为特征的。他认为,近代哲学从笛卡尔开始发生了认识论转向,不再把世界视为独立于认识主体之外,但是近代哲学在理性主义与客观存在的关系问题上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矛盾中。他通过分析康德哲学展示了这一矛盾:一方面康德高呼“人为自然立法”,另一方面又认为人的理性无法认识“自在之物”,因为理性在认识“自在之物”时会陷入二律背反。因此,主客体在康德那里是无法统一的,虽然他试图在伦理这一纯主观领域统一主客体,但是这种在主体性中寻找客观性的努力最后还是失败了。

卢卡奇认为在近代资产阶级思想中,主体和客体、理性主义体系和客观对象之间存在着一种无法克服的紧张关系,因为资产阶级思想家只是从纯客观、纯科学的角度研究主客体的关系。在他看来,主客体只有在社会历史领域才会真正地统一,而只有唯物史观才能把主客体的关系问题转换成历史问题:“如果我们可以把全部现实看作为历史(即看作我们的历史,因为别的历史是没有的),那么我们实际上使自己提高到这样一种立场,在这种立场上,现实可以被把握为我们的‘行为”。②因此,卢卡奇认为他找到了统一主客体的基础,那就是“历史”。而历史主体不是单个的人,而是一个阶级即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是主客体的统一体。但这只是一个应然的状态,因为无产阶级只有认识整个社会,才能认识它的阶级地位,最终解放自己。由此,辩证法在卢卡奇那里就成了无产阶级手中的武器,可以用来批判把一切(包括人)都物化、都变成客体的资本主义社会。

卢卡奇指出,一旦把辩证法扩展到自然领域,就会使得主体和客体分裂,无法把最重要的“主体”包括进去:“自然的辩证法,由于主体至少在迄今己达到的阶段上不可能被纳入辨证的过程中,是决不能超出独立的旁观者眼中的运动的辩证法的高度的……而在社会的辩证法中,主体也被纳入到了辨证的相互关系之中,理论和实践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变得辨证了”。③由此可以看出,他过分地强调了主体的地位(虽然这可能是为了革命的需要),忽视了客体的相对独立性,即只强调了主体创造历史的一面,忽视了历史有它发展的特殊规律,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毋庸置疑,卢卡奇对辩证法主体向度的强调,对于第二国际中一些思想家的经济决定论、坐等社会进化思想以及忽视主体在历史过程中的能动作用的论调,确实有理论威慑作用。但是,过分强调主体无疑会导致主观主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第一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开启了一条从马克思主义科学历史观的客观历史辩证法退回到主体辩证法的错误道路”。④

在对辩证法的定位上:强调辩证法的革命性,而不是科学性

加拿大学者阿格尔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不应该是一种思辨的方案,而应当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变革现实的方法,对这种方法的修正和改造,就构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线索。⑤这段话虽然不能全面概括整个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脉络,但它对于第一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确实是个精当的评价,这在卢卡奇对辩证法的论述中可见一斑。

卢卡奇认为“唯物主义辩证法”是一种“革命的辩证法”,其中心问题是“改变现实”,如果忽视了辩证法的这一作用,那么构造“流动的”概念的优点就会变成问题,成为“纯科学”的事情。这种观点是针对第二国际的理论家提出的—他们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理论变成了一种纯粹的经济科学(实证的“历史科学和经济科学”),把社会历史发展的实践辩证法变形为实证主义和经济主义的自然发生学,要求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只需静待,无需斗争,就能和平地进入社会主义。卢卡奇对此进行了猛烈抨击,认为它消磨了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使得无产阶级成为被动的等待者,而不是积极的创造者。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功能》一文中,他明确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首要功能是促使无产阶级看清形势,从而根据自己的阶级地位去正确行动。而第二国际的思想家们只诉诸于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性”,忽视了“在一切生产工具中,最强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也就是说,卢卡奇既不是单从客观的存在、事物方面也不是从主观的概念、思维方面去理解辩证法,而是从实践的角度,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上理解辩证法,而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只能发生在社会历史领域,而不是纯自然领域。

需要指出的是,对卢卡奇观点的评价一定要联系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历史与阶级意识》是卢卡奇马克思主义学徒时期的著作,其观点的偏颇与逻辑的矛盾在所难免,我们更需要体味的是他思想中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上海建桥学院)

注释

①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52页。

②同上,第223页。

③同上,第302~303页。

④张一兵:《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1页。

⑤黄楠森等:《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第八卷),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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