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美尔生命哲学思想的现代性批判之维
2012-04-29侯冬梅
侯冬梅
【摘要】近年来理论界对齐美尔现代性思想的研究较广泛,涉及文化、宗教、审美等多种领域。但从哲学层面对其思想的审理还未受到关注。文章试图对齐美尔生命哲学思想进行理论概括,揭示其生命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反观其现代性批判理论。进而指出生命维度是齐美尔进行现代性批判的哲学维度,现代性批判是齐美尔生命哲学的时代论说。
【关键词】齐美尔生命哲学现代性
现代性问题是二十世纪以来思想诸家的视野核心,它已经成为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社会思潮无法回避的思考主题。齐美尔以对隐藏在社会表象下的现代性后果的敏锐洞察力和独特着眼点以及精彩的描述手法可以被称为揭示现代性问题的先驱。对齐美尔现代性思想以社会学、文化社会学作为研究角度者居多,其结论一般局限于挖掘经济社会现象之下的文化问题,但是归咎于文化并不能从根本上回答现代性何以成为问题一说。从根本上说现代性问题源于“理性的暴政”,源于传统形而上学的线性思维和决定论。齐美尔所针对的并不是人生百态的社会表象,而是表象下所隐含的精神根基。生命哲学是齐美尔思想的内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可以谈论一种生命之维的现代性批判。
齐美尔现代性批判的根基
齐美尔所从事的现代性批判的中心,并不仅仅是指向科学理性发展而产生的社会文化、社会制度、生存环境的转变,更根本的是指向人本身的转变,进一步讲是人的生命感觉的转变。着重从现代境遇中人的欲望、心灵、精神气质和生存样态的揭示中,深入现代人遭遇的生命困境问题。他揭示出现代社会的深层矛盾:“我们正经历着一个历时久远的斗争的新阶段—不是充满生命的当代形式反对毫无生命的旧形式的斗争,而是生命反对本身形式和形式原则的斗争。”①现代生命不再期望从一定的形式上展现自己的意义和价值,生命达到更高的分化和自我意识时,与形式的矛盾逐渐突出。齐美尔指出这个时代的感觉,尤其体现在时代的青年人身上,追求个性、原创,表现真正的生命。这个时代不承认传统的东西,承认任何形式都被认为是对个性的扼杀。在认识论上体现为,原来的认识形式为世界提供了一个固定的框架,但是现在认识已经同生命交织在一起,并从生命中获得源泉,随着生命成长或变化的力量不断丰富。生命的每一个目标都是生命的一次完全性冲击和展现方式,它不为任何形式所羁绊,进而知识不能通过一切逻辑和推理的方法去把握,只能从直觉来把握事物内在的真理,这就是说,只有生命才能理解生命。旧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是纯粹用理智的手段来处理生命,这就使它无法把握生命的本质,无法满足现代生命的要求。齐美尔认为生命是现代性的标志,也是现代性问题解答的基础。“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它纯粹作为生命的价值是什么?只有这第一个问题解决了,才能对知识和道德、自我和理性、艺术和上帝、幸福和痛苦进行探索。它的答案决定一切。”②可见生命哲学是齐美尔从事现代性批判的理论基底。
齐美尔生命哲学的理论特征
在《生命直观》中,齐美尔这样讲:“生命是一泄而过的洪流……确切些:作为个体在奔流着。生命即是无限的连续性,同时也是确定界限的自我。”③生命即是“自身的超越”,在“生命—额外生命—超越生命”的公式中,齐美尔很显然认为超越是生命本身内在的,在现实性中就存在于个体本身。齐美尔的生命哲学可以概括为一种个体生命理论,他着力揭示生命个体从特定的原始张力出发,形成对对象世界的直接判断这一过程。生命作为一种特定事件,它与所有形态不同,生命不从理性的东西或知识体系展开。因为生命本身是一个过程,是无限展开的事件。在此过程中具有偶然性和多样性的机会,所以需要一种东西来判断这种场景。传统哲学把知识作为解释事件的尺度。齐美尔认为这对于揭示生命事件的张力和深度是不够的,他希望从生命个体性原则出发,从直观化的特定感觉出发,找到建立更新的对生命的解释。把生命事件还原为个体事件,在特定的个体事件中古典哲学的逻辑化消失了,一种新的判断尺度形成,即根据生命的特有状况以及在特定世界界限当中的感觉来判断一种价值和生命的真实性。真实性本身不是被康德所说的那样一种先验系统所掌握,而仅伴随生命当下的特定直观。由于生命事件在历史中是无限多样和变化的,判断此变化的直觉系统也需要具有发生形态的伴随性。但此变化不是说直观本身是事件的携带物,而是说在生活场景中事件的变化是直观的携带物。直观是更为本质的东西,它使生命在对象化中保持住内容。它是解释和判断世界的基础,在此意义上说,世界的对象化也就是生命的直观化。直观本身也就是所有价值和世界观的系统的凝聚者,因此它改变了传统哲学的认识方式。
齐美尔以生命直观命名阐述了个体生命理论。直观在齐美尔的生命哲学中是认识论、价值判断、宗教信仰以及所有的基石,是核心性的东西。但齐美尔本身并没有展开直观概念。这是由于,其一,从他个人的哲学风格和哲学理念来说,他一直反对形而上学体系式的论述方式。从他坚持的个体哲学来看,他一直反对普遍和理念的体系,所以无必要也无兴致在概念上引出一个体系。其二,直观是生命的核心化的东西,不需要任何特定理论支持,只需与生命无限的深度展开对话。而生命现象本身具有无限繁多性,在此意义上,生命直观的概念不能落入某个特定生命的视点上,而是观察生命活动全部过程。既然生命多样在历史、文化、风俗以及宗教伦理中形成诸多生命形式,直观需要面对所有生命事件。直观和生命所有事件发生联系。所以直观是揭示生命现象的基本和核心概念。生命特定当下的直观是一种本质,从价值判断上说,直观产生某种价值感,从个人道德伦理体系中看,直观产生特定道德判断,也产生了生命的信仰原则。因此个体自我产生的价值是多元的,又是相对的。现代性的个体不再从同一的价值体系中获得生存的动力,他们唯有返回自身,沉入到生命的无限深度中去,汲取生命创造价值的内在动力。
正是因为生命事件本身不为逻辑过程所操纵和支撑,在生命事件过程中不存在逻辑联系。齐美尔放弃经典哲学的线性概念,让直观进入生命世界多元化和繁多性的进程。直观核心概念在解释生命概念的过程中都是原生性的标准。齐美尔的生命直观支撑着所有世界的那种对象性解说。齐美尔对叔本华的意志哲学较为推崇,但是他的生命直观与叔本华的哲学有严格的区分,在叔本华那里,世界能够被还原为意志系统,生命靠意志成就价值,意志具有理性哲学的色彩,严格说还是可以被还原为本体的东西。相对叔本华而言,齐美尔的生命直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意志则来自现实世界的维度,直观只是生命本原自身形成的东西。无需论述,仅仅潜在于生命自身的形态当中。而且可直接作为生命的判断工具来使用。没有神秘性也没有那样在一种形而上的层面的本原性界定,是日常生命中所伴生的一种自然形态。每个人都可以用它来作为判断世界的工具。
齐美尔生命哲学的定义导向
生命个体法则的意义也是在这样的思路中引出的。任何直观化的东西都是个体性的,生命直观不能离开个体性去直观某物,反之亦然,某物被直观到也一定是在个体化的生命中被直观到,由于生命个体的差别性,直观在各个生命当中所呈现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一方面是因为被某些经验所决定,一方面也是被每个个体当中不同的直观所决定。在此意义上,世界的多元化和繁多性被呈现出来,世界也就不是作为单独的维度停留在那。这也正是个体生命的真理所在,个体是不能被还原为其他个体的相关物上去。个体有独特的生命性,而个体在自身中所直观的世界,也就是真理产生的本原。世界对象是具有开放性的,因而进入世界的视角也应该是开放性的。两者的相互作用便在不同的生命世界中产生不同的价值体系。而这恰是个体主义的价值所在,它尝试着把不同的世界现象还原为自己价值的可能性,并在终极意义上弃置了一种固定不变的价值理念。正是根据这样的价值理念,世界的价值判断将被引入到重新的解释当中。世界将不再有一种终极的、绝对性的价值存在。个体原则引领现代世界的一种理论尺度。现代政治理论的核心尺度就显示,价值体系是在各种价值的比较和权衡中得到生存,而不是一劳永逸的具有恒久的话语权。从另一个侧面看,个体主义反映这样的原则:既然个体是产生于特定的生命中,那么就是一种有限的价值,原因在于人在生命中所经历的事件和视角是有限的,个体所坚持的特定价值也并非完备,同样在变动和发展中被选择和淘汰。齐美尔生命哲学在此意义上进一步引申出现代社会多元价值的内涵。
综上所述,从生命哲学的角度,现代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对生命的束缚。现代性困境的解脱并不在于齐美尔具体指出了什么样的道路,而在于齐美尔生命哲学的态度。当精神能够回归到自身,沉淀进生命的无限深度中去把持自我,界定他人,现代性之种种也许会得到一种自洽。
(作者为哈尔滨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讲师,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②[德]齐美尔:《现代人与宗教》,曹卫东等译,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1997年,第25页,第29页。
③[德]齐美尔:《生命直观》,刁承俊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第1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