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家上市公司的乐与路

2012-04-29

21世纪商业评论 2012年17期
关键词:许氏东升唱片

若能身骑白马、掷果盈车,没人想做黑马。但台湾人许东升、许东棋兄弟和他们创建的中国数码版权集团没有选择,只能在忽视和质疑中等待证明。被大家看黑的,不是这个团队,而是他们所做的生意——在盗版横行之时经营数字音乐版权,做数字音乐的中国“总代”。

许东升当初或许没有想到,他在日本的工作经历会让自己有一天成为中国数字音乐版权管理的探路者。几年之前,许东升在丰田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丰田通商任顾问,该公司拥有日本政府授予的著作权管理牌照,并为此开发了数字音乐产业链从上游到下游的管理技术。2001年7月,日本第一个通过数字技术系统进行著作权管理的日本民间组织E-License成立,丰田通商就是其股东之一。

日本的数字化版权已有10年以上商业运行的成功经验。2003年前后,中国的一些音乐协会、电信运营商等定期去日本考察数字化版权管理事宜,许东升在参与过程中,感觉到中国的数字音乐版权管理蕴含商业机会。

中国的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不小,但缺少一个公平、精确的利益分配机制。在这个市场上,音乐人的收入来源有二:一是自己的作品在一些音乐网站播出之后收取一定的版权费;二是通过几大电信商的通道,作品作为彩铃或手机铃声被下载,从而收取一些费用。从理论上来讲,中国巨大的音乐市场应该为音乐人带来可观的回报,但事实并非如此。2011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总规模超过300亿元,而音乐人最后能得到的不超过5%,网络音乐每首歌的平均版权收入仅50元。

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混乱并非一句“法律观念不成熟”可以概括。音乐版权方固然对盗版深恶痛绝,作为渠道的电信运营商和网站也不愿沾染恶名,欠缺的是一套完善的版权管理系统。比如说,唱片公司(也包含音乐人)很难及时知晓自己的歌曲在什么渠道被点击下载了多少次,唱片公司从运营商获得这些数据一般都得等上半年到一年才能拿到。这一数据作为收入分成的证明,其准确性如何并没有第三方来认定。而且,销售数据应具有的“市场温度计”作用也失效了。流行音乐的寿命大概只有3个月到半年,一年前的数据对音乐的推广已经没有任何价值。

中国数字音乐版权成了无人问津的荒地,许东升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开发的市场。经过与日本E-License的几番沟通,2007年,他和弟弟许东棋创建北京易来申科技有限公司(E-License Beijing,2008年更名为“中国数码版权集团”),提供数字音乐分销渠道的版权管理系统开发、技术维护和数字音乐版权内容的代理与投资业务,成为大陆数字音乐版权市场的“探路人”。

但许氏兄弟的第一个目标——中国的卡拉OK版权市场——却让他们初战失利。一直以来,在中国卡拉OK行业中,80%以上的KTV经营者使用的都是VOD系统。但是,VOD系统供应商在复制音乐电视作品时,几乎从未得到过著作权人的授权和许可。最初,许氏兄弟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签了一个10年的战略合作协议,准备从技术的角度帮助音集协管理卡拉OK版权的使用和收费。但实施过程中他们发现,即便有这样的战略协议,执行起来却是另一回事。在中国,卡拉OK版权最初希望使用类似电信运营商的付费规则,即有人负责收钱、有人负责分钱,然后再根据一个比例来做分配。但谁有能力去收费,收费必须拿到多少分成等,这些并不透明,也非单凭技术可以解决。

退出卡拉OK版权市场后,许氏兄弟拿着E-license的系统技术接触过多个数字音乐使用方和版权利益方。当时的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电信商最初是和SP合作,后来,电信运营商发现数字音乐收入非常大,就让SP退出,转而直接和内容商合作。营销由运营商来做,内容商按比例分成。只不过,运营商跟内容商分成仅限于某些业务,很多与音乐服务相关的收入,他们不认为应该由唱片商来分享。

然而,内容商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必须要清楚每一首歌的使用状况。可问题是,对于内容商来说,建设這样的管理系统非常复杂,成本过高。“这时我们的技术系统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许东升说。对于内容商来说,中国数码版权集团的系统平台可以做他们针对电信运营商的分销渠道,提供明确的内容使用情况监控;而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这个平台也能为他们提供合法的、版权可追溯的内容采购。

只不过,要想与强势的电信运营商达成合作谈何容易,仅仅拥有一个技术平台并不足够。最初,许氏兄弟一直是站在技术的角度跟运营商谈,谈了很多次都非常困难。后来他们发现,如果能加入音乐内容一起谈,就会比较有话语权。于是,许氏兄弟开始尝试与国际三大唱片公司华纳、环球、索尼合作,希望其强大的内容支持能为自己增加筹码。

2009年前后,三大唱片公司针对中国电信运营商成立了合资公司One Stop China,把内容全部集中在一起,集中统一授权。授权范围设定在中国联通、百度和中国电信。2010年,许氏兄弟辗转找到One Stop China洽谈合作。One Stop China最后同意将针对中国联通的内容授权提供给许氏兄弟。2011年2月,中国数码版权集团正式达成与三大唱片公司以及中国联通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之初,中国数码版权集团须向内容提供方(三大唱片公司)预付一笔使用费,此后再根据系统记录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算。

接下来便是歌曲录入以及技术调整。“歌曲进入我们的系统会根据电信运营商的使用情况做成不同的格式。2011年2月开始,我们大概花了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陆续把歌上架,然后做歌曲的制作和格式的制作。”许东棋说。此后,交付中国联通使用时,所有数字音乐的数据流都会导入数码版权公司的系统平台,“例如这首歌被点击了几次,是在哪个省、哪个渠道,我们这边会有清楚的数据出来。这样一来,对于音乐版权方来讲就很简单,可以有一个统一的报表,在哪个渠道用了多少次,然后根据这个报表去结算”。

许氏兄弟则在这个过程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我们就是在使用者跟权利者之间收取一点服务费。这个服务费在国外平均是17%左右,国内市场大,会稍微低一点。”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数码版权集团开始获利,全年营业收入共计约2400万元人民币,较2010年获得了超过3倍的增长。

许氏兄弟的努力至此可以说是初见成效,而且前景持续看好,但他们对业务拓展又有了新的设想。“我觉得总有一天内容方会往前走一步。中国现在的渠道商太强,但是,渠道商的控制会因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而减弱。”许东升说。

很多有能力的独立音乐人,他们其实并不是很愿意与大唱片公司合作。许氏兄弟计划明年开放一个平台,独立音乐人可以授权给他们,这个平台为音乐人的作品提供多个开放的渠道。音乐人可以直接在这个平台上自助选择渠道进行推广,收益按比例分成。“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内容产业会慢慢改变,传统的唱片公司也会被削弱。”许东升说。(文/熊元)

猜你喜欢

许氏东升唱片
不一样的思考,不一样的收获
大自然的唱片
东升齿轮
CIT十周年纪念唱片预告与简介
水温变化对近海网箱养殖中许氏平鲉摄食及生长的影响
坏唱片
新东升“直销+”引领未来
名医妙用单方治好胃下垂
新题速递
许氏平鲉早期异速生长模式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