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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调查与分析

2012-04-29关博贾博丁文君

商场现代化 2012年19期
关键词:经管类北京市比例

关博 贾博 丁文君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职院校学生以打工方式提早接触社会的诉求也越发凸显,经管类专业的学生尤甚,其专业性质、男女比例更凸显了它的特殊性。目前关于大学生打工的文献并不多见,针对高职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的研究更是空白。鉴于此,本文特以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为例,主要研究其打工的动机、开始时间、收入、打工信息来源渠道、家长对子女打工的态度、打工的收获、遇到的困难等,旨在为日后教育管理者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教育和帮助提供一定的参考,进而为他们就业及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

为深入了解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打工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系统问卷、个别交谈等形式在北京工业职业技术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院校、北京信息职业技术院校、北京政法职业院校、北京现代职业技术院校、北京财贸职业院校、北京农业职业院校、北京劳动保障职业院校等高职院校中展开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400份问卷, 收回有效问卷386份, 问卷有效率为96.5%。

一、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基本情况

在386名调查对象中,有过打工经历的学生人数为281人,占调查对象总人数的72.8%,没有过打工经历的人数为105人,其比例为27.20%. 通过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和分析,了解到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基本情况如下:

1.打工开始时间及打工工作时间的选择

调查数据表明,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从初中开始打工的比例很小,仅为4%。自高中起开始打工的学生约占27%。58%的学生的打工生涯是从大一开始的,这一点与其经管类专业的专业性质有关。大二时该比例已减少至11%,而大三学生的该比例值已降至零。这是升入大三后,学生将面临找工作的压力和顶岗实习,之前没有打工经历的学生更无多余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打工当中。

工作时间的选择方面,42%的学生选择了寒暑假,这与假期时间较长有密切关系。利用平时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比例相对较小,这是由于高职院校生的课程较多,他们平时并没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打工,这一点与本科生大有不同。利用小长假时间打工的学生比例约为30%,此与小长假期间打工可获得高报酬有关。寒暑假、平时、法定假日都会去打工的学生约占16%,这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很大关系。

2.每日最高收入情况

调查对象每日最高收入主要集中在61元~90元和90元~120元,其比例分别为30%和33%。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为公司做促销。日收入121元以上的学生约占22%,其间大多数人是靠牺牲夜间睡眠时间在肯德基、麦当劳打工来获取相应报酬的。另有6%打工收入在30元以下和9%的日收入31~60元的学生,其中不乏勤工助学者。可以看出,学生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劳动去赚取微薄收入,夜班打工者尤甚。

3.逃课情况

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尽管女生比重较大,逃课现象并不多见,但仍存在一定数量的学生会因打工而逃课。统计显示,该比例约占20%,其中经常因此而逃课的学生比例占8%;偶尔逃课的学生比例占71%,几乎没有逃课的学生比例为21%。这说明大多数学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为打工而逃课的,如教师临时调课等。尽管如此,该现象仍应引起校方的重视。

4.家长对子女打工的态度

在家长对待子女打工的态度问题上,90%的家长对子女的打工行为表示支持,这说明绝大多数家长已经认识到打工的益处;不支持子女打工的家长主要是考虑到他们的安全问题。

5.打工动机

调查表明,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打工动机是多样的:为了充实课余生活、同时锻炼自己的学生比例为27%;为了给家庭减轻负担,赚取生活费或零用钱的学生比例是22%;为了接触社会丰富社会经验提早融入职业环境中的学生约占25%;为了在打工过程中从所在单位学习或了解到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技能、从而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的学生比例为12%;因感到课余时间无事可做,可以通过打工来消磨时间的学生约占14%;随大流、凑热闹而去打工的学生比例为0%。可见,他们打工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更多的学生是希望可以借此积累社会经验,锻炼综合能力,为今后的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有些比较贫困的同学考虑的更多的是缓解经济压力。总而言之,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皆具有积极向上的打工动机,没有学生因为随大流、凑热闹而去打工。

6.打工工作的选择标准及打工工作内容的选择

经调查,有28%的学生要求所找工作要有利于今后的发展,12%的学生要求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关。这说明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不仅仅为了赚钱,更是为了今后的个人发展。同时,他们对报酬丰厚、工作时间的适中程度也有较高要求。单纯以赚钱为目的的学生比例仅为19%。

在打工工作内容的选择上,选择做促销工作的比例最大,占总人数的32%;其次是饭店服务的学生,占21%;选择收银工作和市场调查工作的学生比例基本相当,分别为11%和10%;选择送报纸、勤工俭学的学生比例分别为8%和7%。做家教的同学比例仅为4%;从事重体力劳动、打字员或校对员的学生比例均为1%,另有选择其他如小时工、客服、接线员等工作的同学5%。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主要从事促销、服务员等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从事家教工作的同学比例也仅为4%,这些都与其学历层次有很大关系。选择从事收银和市场调查工作的学生,所学专业主要集中在会计和市场营销上。

7.打工收获

打工为学生带来了颇多收获:9.42%的学生感到充实了自己的课余生活,从中收获到了快乐;22.31%的学生认识了朋友,收获了经验;18.18%的学生表示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20.66%的学生因此赚取了一定的生活费用;另有13.60%的学生感到能力得到了提升;选择“其他”的同学比例为0.83%。由此可见,打工令学生获益良多,尤其是在获得经验、学到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赚取生活费以及能力得到提升等方面。

8.校方的重视程度

调查中,有24%的学生所在院校有打工部门指导,且设立了学生交流平台;42%的学生所在院校既没有打工指导部门也没设定学生打工的交流平台,16%的学生所在院校只有打工指导相关部门,但是没有学生的交流平台,18%的学生所在院校只设有学生的交流平台但是没有设定指导相关部门。这说明,校方对学生打工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四成以上的院校既没有打工指导部门也没有打工交流平台,学生对此的诉求较高。

9.学生打工陷阱辨识能力与打工权益

数据显示,有22.26%的学生在打工过程中有过受骗经历。其中户口性质为农业的学生约占10.58%,非农户口者约占11.68%,这说明农村学生的受骗几率与城市学生基本相当。学生在打工过程中的受骗形式多样,主要是被黑中介骗取了中介费,该比例为70%。另有22%的学生被克扣工资或被找借口不付报酬。在受骗或利益受损之后,绝大多数学生选择了忍气吞声,不了了之。有维权意识并成功维权的学生比例甚小。这些现象一致说明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陷阱”辨识能力欠佳,维权意识薄弱,打工权益无保障。

二、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存在的问题

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存在诸多问题,调查数据显示:39.34%的学生希望学校能够提供可靠的打工相关信息;12.32%的学生感到工资收入少;11.37%的学生被拖欠工资;10.43%的学生在人际交往方面较为欠缺,认为自己不善沟通;7.11%的学生感到不易找到合适的工作;7.11%的学生打工时间安排不合理;5.21%的学生不能适应打工环境;4.74%的学生存在打工地点距学校远的困难;另有2.37%的学生希望学校可以普及打工相关知识。归结起来,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学生打工存在的问题如下:

1.打工收入水平较低

打工收入低与高职院校经管类学生的学生身份和学历层次有密切关系,他们从事的都是临时性工作,且技术含量低,用人单位大都无法提供高薪酬。

2.打工内容常规化、缺乏创新创业精神

打工内容选择方面都集中在常规的、技术含量较低的工作内容上,依赖性强,缺乏创新创业精神。

3.打工信息的获得渠道窄

打工信息的获得渠道主要集中在熟人介绍上,但这种方式能够获得的信息数量是有限的,而其他信息的可信性和安全性又得不到保障,尤其是现下黑中介活跃于市,能提供各种兼职信息的正规中介机构缺乏。

4.打工时间安排不合理

调查中,多数学生利用课余、周末和假期时间打工,当学习与打工时间冲突时,甚至有人会为了打工而逃课。更有过分关注劳动报酬者,不惜在夜班时段(22:00--8:00)打工,直接导致其白天上课时的学习质量。

5.校方重视程度不够

四成以上的院校既未设立打工指导部门,又没有用以交流的打工平台。学生希望学校能够为其提供打工信息,搭建打工交流平台,介绍打工相关知识、经验、打工注意事项等。

6.打工易被骗,学生权益无保障

学生打工陷阱辨识能力较差,被骗现象时候有发生。用人单位不愿与打工学生签订合同或协议,致使他们各方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工作量与用人单位承诺的待遇不一致、工资被拖欠、受伤无赔付等。此外,还有一些学生存在社会经验不足,人际交往能力较差,打工地点距学校较远等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北京市高职院校经管类学生打工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要树立既有意义又有效益的打工观念,选择工作内容时应尽力选择和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或是可以对自己学习、思维、深造都有一处的工作,对打工赚钱的多少不要过分苛求。同时,要意识到自己诸如知识储备等方面的不足,并及时补足相关知识。打工时间安排上,要明确学习与打工的关系,不可为了赚钱而耽误了学业。

同时,必须提高打工“陷阱”辨识能力,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不要轻信广告对职业中介中夸大其词的广告, 学会去伪存真地阅读招聘广告, 要审查职业中介机构的资质, 查看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以及有效期。要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求职。2.工作之前要尽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打工合同(协议)。3.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在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 遇到欺诈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地区劳动或人事行政部门积极投诉, 寻求法律上的救济途径[4]。

校方要积极设立或完善打工指导部门和打工交流平台,开辟专栏为学生介绍打工相关知识、经验、打工注意事项,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招聘信息。也可举办各种讲座、报告会、印发宣传手册,向学生积极宣传相关知识。

政府部门亦应完善有关学生打工的各项制度,从劳动保障制度层面上为他们织起一张保护网,并制定出学生打工工资最低限价,以保障其权益。

此外,在接受打工实践锻炼的同时,感到社会经验、人际交往等方面尚有欠缺的学生,应借此机会进行相关锻炼,提高自己各方面能力。面对诸如打工地点距学校远的学生,务必要在薪酬和劣势中慎重权衡。

参考文献:

[1]马玉玲等.河北省大学生假期打工调查分析.河北科技师范院校学报.2008年3月第7卷第1期

[2]李佳恒.当代在校大学生兼职现象调查与反思—以天津市部分高校为例.天津工程师范院校学报.2007年3月第17卷第1期

[3]陈月霄.关于完善大学生勤工助学维权体系的探讨.福建农林大学学报.2005,8(4):60-63

[4]王宝仁,张俊明.捍卫你的劳动权益[M].北京:学苑出版社.2004.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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