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们
2012-04-29刘丽朵
谨以本文献给我们最爱的马雁,文中的两首诗分别引自马雁的诗《我们乘坐过山车飞向未来》、《痛苦不会摧毁痛苦的可能性》
我第一次看见B少爷是在电视上。那是一个教育频道的访谈类节目,两位女嘉宾坐在一张长得竟有条凳风格的桌子两侧,时而巧笑倩兮,时而美目流盼,可惜都交付与不解风情的桌子观赏。在这悠长悠长的桌子中间,端坐着油头粉面的B少爷,竭力伸长他那鹅颈般的脖子,时而向左,时而向右,问着那些明显缺乏娱乐性的问题。当女嘉宾的回答略显漫长时,为了令电视屏幕看起来不是静止的,B少爷不得不把头转过来,看着左女嘉宾,又很快地把头拧过去,看着右女嘉宾。她们的回答显得没完没了,B少爷不得不加快脑袋的转速,以至于我看了一会儿,就不得不因头晕换台了。
那两年,B少爷在国内很活跃,在四处的圈子中留下了他的足迹和艳史。所以当B少爷最终出现在我面前时,关于他的事情我已经听说得差不多了:美国教授,海上才子,容颜不老,风流成性。我们见面的地点是一家全国连锁的咖啡店,叫做岛上咖啡,同B少爷一起出现的诗人S老爷颇有一些痴处,例如:写诗,他只尊杜甫;会朋友,他只去岛上。我曾在北京八大城区的一切岛上同他见过面,当然最经常去的是P大附近的那家。P大附近的岛上咖啡是S老爷闷了常来坐坐的地点,为了解闷,他每次会喊上一两个爱好文学的男女青年前来陪他聊天。那二年,不知道为什么,S老爷喜欢的青年聊友是我和Q。所以那天B少爷出现的时候,Q也是在的。
Q坐在我的对面,B少爷坐在他的旁边,S老爷坐在我这边。我终于见识到B少爷的真容了,果然面若桃花,眼含秋水,浑不像接近五张。那天他像孩子一样玩着他的新相机,那是一个很傻的SONY,根本没有镜头可言,可是后来我知道,B少爷个人摄影展上那些具有抒情抽象派风格、亦真亦幻的照片都是用这样的相机拍出来的。那天,看见我的第一个瞬间,他便按下了他的快门。接着他又拍下了几百张照片,记录了每一个“咖啡馆清谈”主题的雷同瞬间。
——且慢。让我们潜入他的电脑,仔细地看他拍下的这些照片吧。第一张,S老爷像金刚一样占据了大半个沙发,把我挤在一隅,坐得笔直,像一根狗尾巴草。我的目光是对着镜头的;第二张,是我的特写,我的目光是对着镜头的,第三张,S老爷陷入颓废,吞云吐雾,我的目光对着S老爷,在画面中留下一个不显眼的侧面……
那天晚上我始终没有用正眼看过一次Q,这个问题,后来B少爷观察照片的时候也发现到了。事实上,他就是因为感觉到蹊跷才去认真观察照片的。他的观察得到了一定的结论,后来他兴高采烈地对Q公布了他的发现。他说他看破了Q和我之间的玄机。B少爷的话,大概是不会错的,因为B少爷是对谈恋爱很有经验的人。
接下来的故事,主角是我和Q,给它们一个标题,叫做《恋爱故事》吧。既然是恋爱故事,那么不说也罢,因为所有的恋爱故事都只是大同小异。恋人们全心全意感受的,是那一点点“小异”;读别人的人生时,人人看见的就都是“大同”。就让那一点“小异”随风而散吧!
略去十万字的两年之后,我和Q同学的婚期在即。恰好B少爷回来了。那二年,B少爷在国内营谋了一下,终于还是回美国去了。美国教授与中国教授之间的区别,不仅是“刀”和“元”的区别。但他又实在舍不得祖国,这里有无数的花姑娘,各种熟悉和各种奇异,举办着无数场诗歌朗诵会、学术研讨会和混吃混喝、游山玩水的笔会。凡是这种事情都是没什么正经可言的,那正是为B少爷喜爱的逍遥。所以他趁着暑假溜回来了,暂住在Q家里。
白天的时候B少爷时常是出去的,去向不明,过程不明,会见何人不明,结果倒是很明确,那就是回来。他睡得很晚,起得很早,兴高采烈,精力充沛,到家之后肯和我们打扑克,一直打到尽兴,从不推三阻四。当然,B少爷出门一定是去干正经事了,就算有什么不正经,我们又何必乱猜。有时B少爷跟我们唱起歌剧,后来几乎天天唱,在打扑克的间隙,或者边打扑克边唱。他的牌打得一般,但是牌风很好,哪怕被Q指责出错了牌,也只是笑嘻嘻地听着;歌剧呢,唱得比他做主持人有娱乐性多了,他出身音乐世家,偏做了文学的玩票。还有,我终于知道了B少爷迷人丰姿的出处,某个早晨他依旧一大早出去,到了中午回来,皮箱里装满了动物园批发的廉价衣物。他把箱子打开,每天穿一件新的,或是10元的T恤,或是20元的衬衫。那些地摊货穿在他的身上,人人都以为是美国买的。——说实话,动物园是个很有品位的地方,戏仿的对象经常是TOMMY这样的品牌。
有B少爷在的日子很是欢乐。
偶尔我们也三人同游,那一定是有什么公共性的事件,或是某个熟人的饭局,或是某个活动的开幕。有一天我们大约凌晨回来,Q醉得不成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仨一同钻入了距离家还有50米处的小花园,Q面对松树垂头而坐,身体重得像石头。一刻钟过去了,又一刻钟过去了,我还是搬不动这块石头,每隔5分钟,B少爷过来看他一次,又笑嘻嘻地走开,然后传来他那响遏行云的歌剧。
那是Q嗜酒的末期,那时B少爷也是酒中之仙,尽管他已经不年轻。大概这样的人在一起,总归是要醉几场。后来有一次,我们又三人同游了,这次是去P大,跟P大的人会面。吃饭的地点选在北宫门的西贝莜面村,我的师兄雅庄和龙章都来了,大家已经热聊了一阵,又来了一个人,是K大爷。——大爷的爷念二声,不是轻声。他姓K,名叫大爷,是个白面的江南人,穿一身很有来头的衣服,在时尚界工作。初见K大爷的一个小时内,他是个无趣的家伙,坐在桌边,一本正经,谈着比如“如何给杂志融资”之类的无聊话题。他看上去很像一个杂志的主编,所以后来他一直有工作,一直做主编,做垮了好几个杂志,都是因为他能让自己看上去很像的缘故。后来我想。
第一顿吃完后,我们这支队伍(Q,B少爷,K大爷和龙章,只有雅庄回家了)来到P大西门的街边露天烤翅店,饭局于是才正式开始,而酒和剧谈是这顿饭的主角。作为文人的小聚,文学自然会是情不自禁的话题。K大爷的狰狞面目于是开始显露,叫喊着某某是SB,另一个某某也是SB。但K大爷没有说明任何理由。龙章在同他争论,说某某不是SB,某某是哥们。K大爷仍然坚持道:某某是SB。他们的车轱辘话说到第四遍时,已经是黄昏,天光依然很明亮,我们围绕着一张简陋的白色塑料饭桌,话题此起彼伏。是B少爷第一个发现旁边座位上的女生的,那大概是个美丽的女生,旁边还携带着一位研究生形状的男士。B少爷喊那女生过来,坐到我们这桌来,那女生说,一会儿,过一会儿。Q于是也喊那女生来,K大爷也喊。那女生继续说:过一会儿。男的也跟着说:一会儿再去。就这样几个回合,那女生终于带着她的男伴坐过来了。
他们刚坐过来,就下了一霎儿的黄昏雨。风忽然起来了,雨哗啦哗啦地下,大颗大颗地落在身上。饭馆老板娘扛来一张遮阳伞,插在塑料桌子中间的那个眼里,我们于是都坐得往前凑了凑,雨仍在下着,淋湿了我们的后背。谁也没有说话,只有噼里啪啦的雨声包围我们,所以并没有显出沉默,我们的耳边煞是热闹。每个人都在凝神听这雨声,过了几分钟,Q感慨道:“浪漫!”
这也是此时此刻我的想法。
雨很快就停住不下了,天黑下来,风吹得我们后背的衣裳也渐渐干了。这一群人于是有了较为松散的布局。那个男伴已经介绍了自己的来头,说他是附近Q大的研究生,说那女孩是他的一个朋友,从重庆过来看他。他的话没有人认真听,但人们都听到了其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大家的心思都在那个女孩身上。女孩没有跟她的男伴坐在一起,而是坐在K大爷和B少爷中间。B少爷从他的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唱起了歌剧,同时散发着名片,那上面印有美国教授的头衔,和他的一切私人信息,包括手机,住宅电话,邮件地址,和家庭住址。
“无聊,真是无聊啊。”龙章单独坐在一旁,远远地看着酒意上头的B少爷和K大爷一边高谈阔论,一边分别依偎着那个女孩,奇怪的是,她的男伴始终在旁边带着谦虚的笑意看着这一切。
女孩已经喝高,情绪渐渐放开,有他们喜爱的豪放。男人们提到她的男伴,说是她的男朋友,她说,他是有老婆的。她再三指责她的男伴,看来对他积怨甚深,但眼前的这几个,又是什么好东西呢?就连Q,也不肯放过这个贫嘴的机会:
“姑娘,你真美,要不是我女朋友在,我就扑上去了。”
“唉大哥,我真羡慕你,姐姐,我真羡慕你们俩。你们是多么好的一对儿。有这么好的感情。”姑娘用喝多了的大舌头说道。
这时Q被啤酒醍醐灌顶,接着,我站起来对那女孩说:“你说你都二十八岁了,你那么老,还喊我姐姐。”
“不是,小妹,我真羡慕你们俩。”醉中的重庆女孩语无伦次地说。
这一瓶啤酒的快意激起了Q反抗的精神,他继续对重庆女孩说:“你真美,太漂亮了,我爱你,你比我的女朋友漂亮多了。”
如果这一场胡闹不欢而散,那么它就不叫胡闹了,这些非凡的人物也便不能称其为“非凡”。欢宴仍在继续,长夜那么长,人生那么短,不胡闹何以销此永夜?夜深时欢乐到达巅峰,过量的啤酒使人们鱼贯地奔赴厕所,而当Q搂着我走到厕所门口时,发现B少爷正守在厕所门口高唱歌剧,而重庆女孩在里面反叉着门。后来B少爷尾随重庆女孩重新回到座中,Q则尾随着B少爷,K大爷一边放肆地跟重庆女孩开着玩笑,一边回转头来低声对我们说:“这个女人目光轻佻,浑身乱动。”
龙章自言自语道:“无聊啊,真是无聊。”
夜幕中,我看到他站起来走掉了,没有同任何一人打招呼。临近黎明时重庆女孩也趁乱跑走了,还有她的男伴。几个人曾经试图追赶,但没有追上,K大爷只好去追早起晨练的某个人的狗,Q去追K大爷,追着追着他们打起来了。我们只是看见,Q和K大爷一边打架,一边退回到我们的桌子边。K大爷后来坐出租车走了,我们仨也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去,Q的精力还没有消散,完全没有,我也是,于是我俩又痛痛快快打了一架,我徒手把Q的T恤撕烂,还拿了几个大顶,做了几个前后空翻。
“Q,你怎么可以当着雁窠调戏那女孩,我是绝对不敢的,我哪怕倒下来立刻死了,也绝对不敢当着清歌说你说的那些话!”这是后来当我不在的时候,B少爷教育Q时说的。
B少爷的老婆清歌是个小歌星,K大爷的老婆妙舞是舞蹈演员,两位都是国色,从她们沉鱼落雁的容貌,可以看出她们的丈夫达到了好色的极致。不像Q,不小心落了找文学女青年的俗套。这年八月,文学男青年Q要和文学女青年我结婚了,还有三天要举办婚礼的时候,B匆匆飞回了美国,Q想留他参加婚礼,但他没有时间了,为了表达对我们婚姻的祝福、对我们尚武精神的激赏,他在小商品市场花一件衬衫的价钱买了套刀叉之类的西洋餐具送给我们做礼物。
我们的婚礼举办在一家前身是皇家粮仓的开阔建筑,以沉着的赭红为布置的底色,亮晶晶的玻璃杯里盛满猩红色的美酒。侍者穿着深蓝色的长袍,穿梭在自助餐供餐台和一个个以细细的水帘分割开、彼此可以望见的小房间中。来的无非是各路豪杰,包括K大爷在内。有抱负的文人捋着他的几根胡须,看着水晶宫一样的婚礼现场,富有深意地说:“怎么有些韩熙载夜宴图的味道?”
当晚,许多人涌入我家,大家仍不想走,人们高谈阔论。X被K大爷指着鼻子数落一顿之后,发誓今生再也不理K大爷了;而K大爷数落X的,是跟Y有关的一些事,跟X根本没有淡关系。只是,他的盛气凌人,令X感觉受了污辱。有K大爷的地方总是分外喧嚣,人们尽可能地提高他们的音量,好使他们被人听到。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夹杂着时而爆发的大笑。在声浪的迫击下,我走出客厅,巡视各个房间,寻找到来的女客。就在客厅旁边的小房间里我看见妙舞撑不住睡了。这是暑气刚刚有些消退的八月,其实还热得很,妙舞不知从哪里扯了一床大被子盖在身上,盖得严严实实,安安静静地瞑目而眠。她睡得很香,甚至发出了轻轻的鼾声,像个天使一般无思无虑,容光焕发。我有些担心,怕她会热得出汗,同时怕外面震耳欲聋的喧嚣吵到她。但妙舞看起来很好,她的样子是那么甜美,就像一株忘忧草。我轻轻地走出房间,把门关上了。
K大爷正在客厅里发表关于妙舞的演讲,可惜妙舞没有听到。事实上,K大爷无时无刻不在称赞妙舞,他的老婆,他的女神,他灵魂的女主人。K大爷说,妙舞根本不爱好文学,对文学毫无兴趣,但是那年,妙舞正当妙龄,家里人安排她嫁给一个温州鞋商,结婚的前三天遇见了他,便决定跟他走。“她竟然会跟我走!这个一生中从来没有跟她的家里人说过一个不字的乖乖女,这个纯真无瑕,不谙世事的少女!她为什么要跟我走?我?我这个人,一无所有!我连一间可以栖居的房子,连一毛钱存款都没有!所以,我要歌颂妙舞,歌颂我的老婆,伟大的女性!”
Q在跟我结婚之后,升级成为Q老爷。这个封号是我的女朋友们作主加封的,用以表彰Q老爷在家庭中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功勋。话说都什么时代了,作为一位文学女青年,难道不要追求男女平等吗?看官,你有所不知,锅碗刀叉、油酱盐醋这些神器,是Q老爷使不来的,在他一生中从未单独对付过它们。作为与他心意相通的朋友,我怎么舍得让那些盆盆罐罐去欺负他呢?男女不平权的起源并非是他们用铁链子把我们锁起来,而是我们的爱。
某个融融夏日,正是B少爷归来的季节。黄昏时分,B少爷和Q老爷一起不见了踪影。他们说要去见K大爷。我在家中等候着他们,等着、等着睡着了,他们早上才回来。
这样一个没有老婆的夜晚,他们干什么去了呢?他们依旧去了偶遇重庆女孩的地点,既非缅怀遗迹,又没有继续渔色,我想他们是无所事事。他们依旧清谈到深夜,然后三个人到P大校园里面游荡。他们走到了未名湖畔,K大爷谈起刚才同他们一起吃饭的人,其中有一个人是狗监,——一个文学刊物的编辑,许多年来,他是K大爷唯一的编辑,只有狗监在他那个颇有名望的期刊上发K大爷的小说,别的人都不肯。K大爷的文学才华有目共睹,他是Q老爷在小说方面唯一佩服的人,2002年他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长达50万字,才华横溢犀利优美,把南方生活的方方面面写成一副清明上河图似的风俗画,其中有部分的色情描写,令出版商认为有可能获利。这件事的最终结局是销售的惨败,就好像K大爷从来没有写过这么一部小说一样。如今K大爷又有一部50万字的长篇小说脱稿,此外他还有若干振聋发聩的中短篇,然而,肯发他的小说的编辑只有狗监。
“你看到了吗?狗监。狗监今天的那个样子。”
K大爷接着告诉他们,多年来,狗监一直把自己居功为K大爷的恩主,仿佛K大爷的小说得以发表,全都是因为他一人之力,跟K大爷的文学才华没有关系。
“狗监的确是狗的嘴脸。”B少爷和Q老爷都赞同道。
“是的,狗的嘴脸!”K大爷说,心痛无比地想着狗监洋洋得意的态度,“很多年了,他一直这样。过去我认为,他总算是欣赏我的,可是现在,我要同他绝交。”
K大爷拿出电话,打给狗监。已经是半夜两三点了,狗监被从床上震醒,莫名其妙地听着电话。K大爷十分欣慰狗监没有关机,他用最暴力的语言对狗监说了绝交的话,声称十年的友谊就此结束,让他带着他那本破杂志沉入深渊中吧!
打完这个电话,K大爷心花怒放。三个人面对着静静的湖水,K大爷说,他还要再打一个电话。他再次掏出手机,在通讯录里翻找,找到了一个叫做“小怪物”的女孩。
“出来吧,我们在P大校园,过来和我们喝酒。现在就来,打车过来。我在这里等你。”
“你……有病吧?”小怪物说。
“现在就来,打车来,我在这里……”
他没有讲完电话,便被挂了。三个男人又继续向校园深处乱走,无所事事,逍遥快活,一点也不想回家。就这样他们迎来了黎明,迎来了第一个出门晨练的人,是一个老大爷。老大爷在清爽的晨风中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正准备散步,迎面碰见了酒意熏熏的K大爷,问他道:“大爷,你会打太极拳吗?”
“什么!”老大爷有些恼怒。
K大爷站在他面前,把自己摆成太极拳。
老大爷悻悻然地看了一会儿他的独角戏,走掉了。
后来我们想过勤奋而有超迈才华的K大爷为何不得意的问题,这大概是因为他太过狷介。很多平庸的小说家都默默地获得了以他们的平庸才能所能获得的最大的声名,甚至远超过他们所应获得的,K大爷却许多年不再发一篇小说。就这样我们在某次文学活动中又见到了K大爷。他仍然清秀整洁,挎着时髦的帆布包。Q老爷提醒我说:“看他的鞋!”我赶紧从他的鞋上逃开目光,回应道,“早就看到了。”K大爷穿着一双雪白底色、大红图案的鞋,颜色和式样一样夸张,正如K大爷咄咄逼人的风格。活动结束后,我们和许多人一起走在鼓楼大街上,两旁尽是小店,马路边突然出现一只白鹅,不知从哪家饭馆逃席出来。鹅是很有诗意的动物,古人认为“鹅性最傲”,这从它们伸长的脖子、彷徨不顾的神情可以看出,同时它们还是卓越的舞蹈家。Q老爷和K大爷前去惹它,鹅一边生气,一边自顾自地走着,而Q老爷和K大爷挡着它的去路,还和它一起跳舞。后来这两个人被鹅追赶,一群诗人们都笑了。
因为怕误了地铁,或者耽误明早的上班,许多人都回去了,只剩下K大爷、Q老爷和我,他们二人意犹未尽,想继续找个地方坐坐。K大爷轻车熟路,很快来到了一家露天烧烤摊,店主和小二都和他认识,看来他经常在这条大街上彷徨无措。大家坐下来,喊了烤串和啤酒,兴高采烈,手舞足蹈,离去的人的车子正好经过我们,看到三个人在街头欢乐的情景。
“雅庄的诗怎么样?”
Q老爷问K大爷。K大爷说:“雅庄!雅庄是狗屎!什么雅庄?”一边说着,一边把雅庄刚刚送给他的诗集放在小板凳上,坐在上面。
“你不能这样说。”
“我这么说,是因为雅庄的确是狗屎。他不是吗?他不是狗屎,那他又是什么呢?”
“你是个SB。”Q老爷说。
“我可能是的。”K大爷说,“但雅庄一定是狗屎!”
“你这个SB!你妈的。”Q老爷用最原始的方式对准K大爷破口大骂,排山倒海,K大爷有些愕然,我从来没见过K大爷这样,我所见过的只有怪物一样的K大爷,从未见过他这样轻声地说着话,竭力谋求着转圜,想让Q老爷平静一点,并在风中缩起肩膀,好像受了伤。
“我们走。”Q老爷带着我去拦出租车。
“不要走。”K大爷说。“我还叫了别的人,一会儿他们就来了。”
出租车已经叫到了。
“不要走。”K大爷说。
我们坐进出租车呼啸而去,留下K大爷一个人坐在街边的小板凳上。我问Q老爷说,我们是不是太过分了。我们离开前的十分钟内,一直是Q老爷在咆哮,而K大爷只是听着。
“我受不了他那样说雅庄,还拿雅庄的诗集垫屁股。”
“他不是故意的吧?”我说。
“他一定是故意的。”
我默然了,因为我想起K大爷曾经说过,在他的家乡,那个江南古城,生活着的都是一些非常刻毒的人士,他们就算要离开你的屋子,也会逡巡不走,一直到成功放一个屁留在那里,才会立刻走掉。
但是后来我们一步一步见证了K大爷的崛起。他的狂狷,他的自大,他对他人的蔑视,他不顾一切的大喊大叫,都不适合文学界而适合戏剧界。就这样,K大爷成为一名先锋戏剧的导演。
K大爷的第一场戏剧完全卖不出去,上座基本靠赠票,所以我们也赶到了现场。我们进入戏院,坐下观赏。整场戏没有启用一个专业演员,大概是因为K大爷请不起。诗人无错扮演主角,这大概是浪荡子无错这一生唯一一次舞台经验,但是,他演得很好。没有人比无错更能诠释这个角色:一个幽居的、神经质的、丝毫不带人间烟火气的变态物种,因过分沉溺哲学而对这个世界深深地怀疑。另外两个人物拿着水枪、棍子和各种道具,配合着主人公的台词,在扮演配角、推动情节发展的同时,给这个戏剧制造了日常性的荒诞。但无错的台词是这个戏的主体,无错的大段独白,错乱、颠倒而强烈,那是无视外物、洞烛内心的错乱,和具有强烈戏剧性、幽曲入微的颠倒。
密集的台词每一句都击中人心,在剧场,在满是人的剧场,在演员无错和我之间,存在一种一对一的传达。这是个喧嚣的年代,然而K大爷的剧场充满安静的力量。
安静如何成为一种力量?设想一下,在海啸当中,使在整个星球中扭动的漩涡瞬间凝静下来,使大海变得像星空一样安静,然而巨浪被凝结在原地,哪怕只有一秒钟,这就是了。
所以后来我们参加了有各路群魔参与的戏后集会,他们都是一些颠三倒四的中年人,包括无错在内,某种程度上他像极了他所诠释的那个人物;还有一位年轻的诗人,还不能像中年人一样,完全地、放开地、不顾一切地沉浸在他的诗酒生涯中,没有准备好街死街埋、路死路埋,这样反而活不成,几年之后,我听说了他上吊自杀的消息;还有几个女人,她们不是、大概也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妻子。从那天晚上起,我们就很少见到K大爷了。
然而甜熟的B少爷永远是为我们大肆欢迎的座上客。
B少爷第六次回国的最后一夜是在我家里度过的。非常凑巧,我的女友红药也来看我。红药穿着宝蓝色吊带连衣裙,胸口乍泄若许春光,顾盼生姿,谈笑风生,触处生春,但她不像重庆姑娘那样天真懵懂,敢在人群中如此耀眼的女生,一定是位有经验的人士。
我时常觉得红药有些乏味,虽然她具有惊人的美貌,然而在美国教授B少爷眼中,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那一晚我们从外面吃饭回来,在客厅中聊天,红药这一生中,见到的最有学问的人,我想也就是B少爷了,但红药看上去并不尊敬B少爷,她目光如炬,老于世故,很快知道可以放肆地调侃他,而不会遭到任何抵抗。这是一场传说中的交际花和花花公子的初会,在我家客厅,我俩搬两个板凳便可以坐下来看一场《日出》。
“原来就是你!”红药嗟叹道,“P大西门的那件事我早就听说了,想不到今天才和你见面!我过去想,不知道有文化的流氓长得什么样?今天见到你,你哪里像个美国教授,哪里像快五十的老头?你是不是一直冒着B少爷的名字行骗,其实是个二十五岁的小白脸?”
“你以为有文化的流氓该如何?”我说,“有文化的流氓,看上去都不像流氓,像好人;像B少爷,决计不是流氓!”
“哈哈哈哈!”红药纵声大笑。
“要说流氓,那天那个重庆姑娘的男伴才是,他明明结了婚,还把人家从重庆喊来,又不肯负责。那天他对我们说是Q大的研究生,但后来听说,他就是P大某老师的博士。”
“是吗?你怎么没有告诉过我?”Q老爷惊道,“那么他怎会不认识龙章?”
“是的,他认识,只是装不认识。”我说。
“那个人,”B少爷想起了一事,“后来给我写过信。”
“就说你!不应当乱发你的名片!人家不过是一个破博士,还知道撒谎保护自己。他竟然给你写信!他说什么了?”我问。
“我忘记了。”B少爷说。
“是不是说,你要是不帮我发表这篇论文,我就把那晚的事情说出去?”Q老爷大笑道。
我们都知道B少爷要赶明天一早的飞机,5点钟就要走,但不知从何时起,B少爷决定不睡了。这让我觉得颇有些对不住B少爷,不该让他窥见我家桥头种着的红药,一早上坐飞机,他一定很疲倦,但B少爷不觉得。他坐在客厅中间,兴致勃勃地听着红药说每一句话。
好吧,把红药抛在一边,让我们谈谈韶光吧。韶光在一个寒凉的初秋来到了我家,脚上穿着一双拖鞋,没有穿袜子。我出门买菜,顺便买了两双鞋子,一双绿色的,一双红色的。韶光喜欢那双朴素的红色的,穿上了,我拿了她的拖鞋到洗手间洗洗干净,晾在阳台上。后来韶光还睡了一觉,睡醒后,她说要走,去看K大爷的话剧。我说,我去送你。Q老爷说,正好,顺便看看K大爷的话剧。我说,我不要看,我只是去送韶光。
韶光穿着朴素的鞋子,朴素的外套,我也把新买的那双绿色的鞋子穿在脚上。我们一起去坐地铁,我带她走了一条非常繁琐的路,可能是最远的路,是因为我有一点走神,忘记了哪条路最近。5号线人很拥挤,韶光紧紧地挨着我站着,一言不发。我们其实不熟。我只是情不自禁要爱她,又知道徒劳。我们一起下了地铁,韶光接了一个电话,然后把电话递给我。
“你的电话。”
我听见Q老爷在那头大声地说:“你怎么又没带手机?你既然去了,就去看看K大爷的话剧。”
“我不要去!”
“既然都去了,就去看看吧!”
“我不想去!”
我们一同走出了地铁,韶光的手机又响了,Q老爷坚持让我看K大爷的话剧。
我和韶光迎面碰上了那个一同来看话剧的男人,原来是见过的,曾有一度他是韶光的男友,后来听说好像不是了。我们一起去吃了麦当劳,然后另找个地方坐下来喝奶茶,等待话剧开演。男人问:“你也要看话剧吗?”
“是的。”
“以前看过K大爷的话剧么?”
“看过。”
“认识K大爷么?”
“认识。”
“那他认识你么?”
“认识。”
大家无话了。我想他忘记了曾经见过我。上一次见面是在诗歌节的宴会上,我淡妆靓服,如今却穿着家常买菜的衣服。喝完了奶茶,我们慢慢走到剧场去,途中经过一家潮店,男人进去选购衣物,我和韶光坐在门口的马路牙子上等他。
“啊,格子衬衫!”韶光说,“格子衬衫好朴素,就像上个世纪。”
“是啊是啊,好朴素。”我说。
“我回去要买一件来穿。”
“买一件。”我说。
“看,又一个潮女过来了。这条街上潮人好多。”
“潮人!”我说。
“他们都不够潮。”韶光说,“以后我只穿格子衬衫。他们土极了,不知道往土里打扮自己。”
“土极了!”我说。我想起许多年前,韶光是校园中的一段传奇,她买各种大花图案的棉布做床帘,等挂腻了的时候,就把它们摘下来缝成裙子穿上。
潮人出来了,高兴地把他买到的东西给我们看,那是一条耐克的小围巾,他说,只花了一百八十多块钱。于是我们一起走入了剧场,戏剧还没有开始,我们占据了楼梯间,坐在楼梯上,韶光打开她的电脑,给我们看她新写的诗:
我们乘坐过山车飞向未来,
他和我的手里各捏着一张票,
那是飞向未来的小舢板,
起伏的波浪是我无畏的想象力。
乘坐我的想象力,他们尽情蹂躏
这些无辜的女孩和男孩,
……
话剧要开始了,我们走入了剧场。这个戏讲了一个淫荡的女人的故事,极为沉闷。这不是因为K大爷功成名就,水平倒退,这是K大爷的本色之一,他的世界观缔造了这一场无聊的演出,荡妇还是他早期的小说中出现的那一个,他倾尽他男人的想象灌注了一个荡妇,于是,他对世界的态度便凝缩成这么一个荡妇:他看不起她,不要她,但对她的鄙视永远是他戏剧和小说的主题。
又过了若干个月,已经到了深冬,铭心刻骨的冬天,以寒冷加深着我们对它的感受,试图永远地留在我们的记忆中。我在凌晨突然醒来,是因为听到了叩门声。
“笃,笃。”
当我被惊醒时,这两下清晰的叩门声仿佛还在耳畔,余音袅袅。是谁呢?是否有人敲门?我凝神细听,却再也听不到叩门声了,电梯不知道为什么启动着,传来清晰可辨的噪音,大概是晨起的人出去买早点。
我绷紧了躺在床上,毛骨悚然。过了很久,才强迫自己睡着了。我以为第二天会有什么奇异的事情发生,但是没有。然而,到了第三天的时候,传来韶光去世的消息。
我战栗着质问被这个消息击中、傻傻地站在那里的Q老爷:“你为什么不读韶光的诗?”
“什么?”
“你以为韶光的诗不合乎你的诗歌观,所以你从来不提。你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韶光,比如说,那天我不想看K大爷话剧,如果不看话剧,我就是在送韶光,可是你让我看了一场话剧,一场恶劣透顶、无聊至极的话剧,所以我那天送韶光,就不纯粹了,我无法让韶光感受到我是在全心全意地送她……”
“我怎么能想到会这样啊!”Q老爷声泪俱下,哀恸万分,顾不上搭理我的无理取闹,他几乎没带任何行李,跳着来到了大街上,打了一辆出租车,奔赴机场去了,想要见韶光最后一面。他在车上眼泪滂沱,几乎看不清这个世界。他丢三落四,慌慌张张,痛心疾首,悔恨交集。而当他来到韶光香消玉殒的城市时,韶光已经下葬了。
痛苦不会摧毁痛苦的可能性,生命
不会消失自我的幻觉术。在一生的
时间里,穿越过岩石缝隙里的贝类
是潜藏的隐微的音乐,那是宏大的
乐队在奏响……
而这天夜里我又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韶光。她来找我,我们一起走在P大的校园中,轻描淡写地谈论着那些生死攸关的话题,一边谈论,一边还会离题谈到校园里的帅哥。在梦中,我接受了韶光的解释,有一些释然了。
醒来时我想这个梦非同寻常,这是韶光托梦给我,她是懂我的心意的。尽管我们没有真正交谈过,但她记得回来看我,把我当朋友。在MSN上把这件事情告诉Q老爷的同时,我也告诉了B少爷,在他们顶天立地、呼风唤雨的人生中,还从来不曾经历过这样一个美人的去世,这样一个既不属于他们、又不爱他们,而他们深深迷恋、震动他们灵魂的美人。
责任编辑⊙育邦
作者简介:
刘丽朵,女,1979年生,小说家,诗人。北京大学中文系在读博士。出版有小说集《镇与大城》(2005年),禅学读本《生死请柬》(2006年),长篇小说《谁能与共》(2009年)。小说作品收录于《小说北大》等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