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心理学知识在社区矫正教育中的应用
2012-04-29杨立红
杨立红
摘 要 社区矫正教育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社区矫正教育者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将基础心理学学科知识及心理学分支学科知识渗透到社区矫正教育中,可以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本文探讨了心理学知识在社区矫正教育中的应用,并提出了社区矫正教育原则。
关键词 社区矫正教育 心理学 应用
中图分类号:B84文献标识码:A
On the Application of Mental Health Education
into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
YANG Lihong
(Schol of Education Sciences, Dali University, Dali, Yunnan 671003)
Abstract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 is an arduous task. Practitioners may benefit from learning theories in basic psychology and other psychological branches as they may apply these theories to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 The theoretical summary of experiences they gain in practice and theory study is significant in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Application that basic psychology apply these theories to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then Then,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 measures are suggested.
Key words community correction education; psychology; application
1 什么是社区矫正教育
社区矫正教育是指社区矫正机构对依法处以社区矫正刑法的罪犯,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以教育矫正为目标,充分利用社区矫正资源,通过社会化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法律强制规定的教育内容,努力转变罪犯犯罪思想,矫正其行为恶习的系统的教育活动的总称。具体来说,社区矫正教育就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即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放到社区,通过社区矫正教育,化解其的思想矛盾,提高其自身素质,重塑其健全人格,使他们养成正常的行为习惯,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和融入社会打下基础。可以这样认为,社区矫正教育的实质是社区矫正教育对象的再社会化。
19世纪中期,美国首次试行社区矫正教育,到了20世纪中后期,社区矫正教育已在许多国家得到了普及。由于社区矫正教育所体现出的全社会参与改造教育罪犯的特点和矫正过程中蕴含着的以人为本的新的刑法理念以及对于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使得社区矫正教育也已在我国受到关注并在我国25个省市展开了试点。对社区矫正教育的研究和探索,就成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建设社区矫正学科,建设我国法治社会,实现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整合并利用社会资源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工作,是提高社区矫正教育成效的关键所在。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资源,心理学研究成果将会对社区矫正教育的顺利展开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2 心理学知识与社区矫治工作结合后,探究得出社区矫正教育中的重要原则
心理学学科知识渗透到社区矫正教育中,可分析得出几条社区矫正教育环节中应遵循的原则:
2.1 社区矫正教育一事对一事的原则
社会心理学中的在研究社会认知问题时发现人们会存在一种认知偏差即光环效应,又称“晕轮效应”。指的是一个人如果赋予一种积极的或消极的特征,那么他将可能被赋予许多积极或消极的特征。社区矫正教育对象由于具有的犯罪经历,使得社区矫正教育者在进行矫正教育时容易产生对社区矫正教育对象进行全盘否定,看不到他们身上积极的特征,这会使社区矫正教育对象在社区矫正教育中产生消极的情绪体验,这对社区工作的有效性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在进行社区矫正教育过程中,应采取一事对一事的原则,不应将与矫治教育无关的印象带入教育过程中,应对社区矫正教育对象进行客观评价和客观改造,才能取得有效的成绩。
2.2 社区矫正教育的双向互动原则
社会心理学在研究人际交往时,探讨了人与人的双向互动的关系及影响这种双向互动的因素。人际交往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运用语言符号系统或非语言符号系统相互之间交流信息、沟通情感的过程。人际交往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信息沟通、相互作用的活动中,人际交往有着多种多样的形式。人们可以通过人际交往实现有沟通信息、认识自我和协调关系等目的。沟通信息可以使个体积累知识和增长经验。自我认识通过人际交往、自我观察和行为评价三条途径来实现。交往中进行比较是双向的,认识别人的同时,也能通过比较清晰地认识自己。协调关系可以使人们消除误解,达成共识。影响人际交往的上述目标的达成有许多因素。如人际交往的策略、技巧等使用。社区矫正教育对象所具有犯罪经历,使得他们大都心理较为自卑、封闭,这就导致得社区矫正教育的开展更具有复杂性和艺术性。因此,这就更需要社区矫正教育者在进行矫正工作时应学习和掌握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策略。社区矫正教育者在开展工作时应遵循一些基本的人际交往的原则:平等、尊重、真诚、理解(将心比心,心理换位)、信任、厚道、仁爱、情义;还应通过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培养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此外,社区矫正教育者还应学会人际交往的技巧,在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交流时应注意语言的措辞恰当,由于社区矫正对象内心的敏感性,所以社区矫正教育者在进行教育改造时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学会恰当使用求同、赞美和意译,这样才可能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营造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的氛围。使得社区矫正教育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实现教育改造的目的。
2.3 社区矫正教育的及时性原则
德国的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对遗忘进行研究,他用无意义的音节作为记忆的材料,把识记的材料学到恰能背诵的程度,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进行重新学习,以重新学习节省的诵读时间或次数作为记忆的指标。艾宾浩斯将实验的结果绘制成一个曲线图。从曲线图反应了遗忘的进程是不均衡的,在识记的最初阶段,遗忘速度很快,以后逐步缓慢,即遗忘的速度是先快后慢。根据这一研究结果,社区矫正教育者在矫正教育中,应对社区矫正对象所出现的问题就应进行及时处理,而不能间隔一段时间后再来处理。及时发现并教育社区矫正教育对象身上出现的问题可以使社区矫正教育对象清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也能让他们做到心服口服,提高教育改造的成效。
2.4 社区矫正教育的合理期望原则
心理学研究发现教师的期望对学生具有重要的影响。对于学习能力差的学生,教师如果用积极的态度对待他们,可使他们比教师用消极态度对待他们时学得更好。我们将教育中的这种罗森塔尔效应应用到社区矫正教育中,社区矫正教育者在进行教育改造时可通过积极的情绪、身体语言、口头言语、教育材料、赞扬与批评等方面表现出他们的期待。当这些社区矫正教育对象感受到来自社区矫正教育者的积极态度时,他们就会以积极的态度来回应社区矫正者。在社区矫正教育中我们不难发现,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教育会有抵触情绪,经常不配合矫正教育者开展工作或是有意阻碍社区矫正教育的开展,许多社区矫正教育者找不到问题的所在,更难找出合理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积极的合理期望原则的应用就成了社区矫正教育顺利展开的有效手段。
2.5 社区矫正教育的循序渐进原则
在教育心理学中态度的转变需经过服从、认同和同化等几个阶段。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社区矫正教育对象的不良态度的转变也需要经历服从,认同和同化三个阶段。许多社区矫正教育者在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时都会出现操之过急的心态,使得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进度非常缓慢。因此,需从心理学的角度认清社区矫正教育的性质,将社区矫正教育的目标分解为三个子目标。围绕社区矫正工作对象的认知、情感、行为展开社区矫正教育,在三个子目标达成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教育改造的总目标。
总之,社区矫正教育是一项艰巨的工作,这项工作的顺利有效的开展需要社区矫正教育者讲求科学的教育方法。因此,学习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的学科知识,总结这些知识应用于实践的方法和原则,并将这些方法和原则应用于社区矫正教育实践中,对于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的成效将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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