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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3500起征,好处有木有?

2012-04-29马特

方圆 2012年2期
关键词:薪金富人合法

马特

【新闻提示】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3500元免征额比意见稿提高了500元。

在万众企盼中,个税改革拉开序幕,虽然不解渴,但毕竟开始动作了。美国《福布斯》曾发布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称,“中国内地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地方,居于法国之后,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区。”减税乃是克服经济危机、提升内需、发展民生的最好手段,相信2012年是中国的拐点,一个减税年,一个改革年。

只有减税,让老百姓手里有钱,才能真正舒缓民生,刺激消费,才会促进整个经济良性循环。只有减税,企业才能有更多的盈余资金扩大再生产,更新设备,同时使更多的人就业。

有些人总是会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反对减税,诸如减税便宜了富人,穷人获益少,增加贫富分化,导致社会不平等。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之下,富人有钱,对社会是利大于弊的。

富人的钱多了,无非三种去向:第一,消费。哪怕是挥霍和浪费,也为社会提供了有效需求,这些需求最终转化成企业的利润和工人的薪酬。第二,投资,投资创造财富,也带动就业。第三,慈善。例如比尔盖茨、巴菲特这些顶级富豪,自己合法挣的钱就是十辈子也花不完,最终这些私人财富实际上都会以不同形式回馈社会,他们就算成百上千万的消费,但他们过去十年间给全球健康教育等公益事业捐款上百亿美元。无论如此,钱在私人手里,比在政府手里效率要高得多,何况这本来就是人家合法赚的钱。

其实,长期着眼,政府越减税,收入不但不会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这就是经济规律的奇妙之处。因为就业人数增加,领取救济的人数降低,纳税的人数自然增多;同时经济发展,企业和家庭收入增多,税基将会扩大,上缴的税额自然水涨船高。减税是放水养鱼,而不是涸泽而渔。2008年政府救市4万亿,结果物价飞涨、经济滞涨;2012年来个4万亿大减税,中国经济必将率先走出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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