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观”与“技能性”观念对高师钢琴教育的影响
2012-04-29徐爽爽
徐爽爽
摘要:本文通过对中西音乐教育思想中“知识观”与“技能性”观念的考查,认为:我国大学音乐教育(以下简称“高师”)与西方音乐教育思想,在表现形态上之所以有着不同的特征和区别,是因为“知识观”与“技能性”观念的认知不同。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有必要提倡注重于“做”向注重于“知”——即由“技能性”向“知识观”教育思想的转变。
关键词:音乐教育思想;高师钢琴音乐教育;知识观技能性
中图分类号:J62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172-2012(02)
一、问题的提出
音乐既是一种艺术类型,也是人类知识系统中艺术科学领域里的重要构成,即音乐属于人类知识的范畴。作为大学音乐教育专业(以下简称“高师”)中的钢琴音乐教育,理当成为人类知识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媒介之一。因此,把“知识观”教育视为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思想的重要内核毋庸置疑。
一般说来,不论钢琴弹奏方法及水平谬误或功力高低,大凡能进入高师学习的学生,一般都经历过备考期“应试教育”似的钢琴弹奏技术技巧突击训练过程,其弹奏水平和能力也得到相关专家的充分肯定。在学生已具有钢琴弹奏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基础上应更加注重“知识观”教育,加强学生知识结构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等方面的培养,从而使学生在广泛接触、充分吸纳的教育活动中,既能够增强学习的主动性与广泛性,又能在钢琴弹奏技术的进步与广博知识的积累方面取得显著的效益,应该是高师钢琴音乐教育的最佳选择。
把钢琴音乐作为知识应用于教育之中,是我国音乐教育思想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例如,《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钢琴教学大纲》中就明确指出:“钢琴基础课是音乐教育专业的基础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听觉、识谱、节奏感、音乐感和对作品的理解及表现力;丰富音乐知识,增强音乐修养,能弹奏各个风格的音乐作品,能适应今后的教学工作”。显然,这个教学大纲并没有对高师学生已有钢琴弹奏基础以否定,也没有超越对学生必备钢琴弹奏水平和能力的预期,更绝非对学生的钢琴弹奏技巧程度在教育或学习过程中拔高 “技能性”教育观点的强调。换言之,在高师学生钢琴基本弹奏技术水平与能力已定的前提下,“知识观”教育——“全面培养”的目标在教育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是四川音乐学院音乐教育专业钢琴教学大纲所着重强调的。
但是,目前在高师的钢琴音乐教育中,仍然存在因要强调钢琴弹奏方法的所谓“科学化、规范化”,以及要强调学生钢琴弹奏水平程度等方面的问题,而无视学生已有的钢琴弹奏基础,一味重视弹奏技术的训练以及程度的提高,一味拔高弹奏技巧及加大作品程度和弹奏的难度,使高师钢琴音乐教育变相成为“应试教育”模式的继续,即表现出以“技能性”替代“知识观”教育的不良现象。
笔者认为,之所以在我国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思想改革已取得显著进步的今天,仍然还存在这种以“技能性”替代“知识观”教育的不良现象——除了将高师钢琴音乐教育纯粹当成了工具性、技能性学科,或是将钢琴音乐教育活动单纯地理解为就是教学生弹奏钢琴,或是视钢琴弹奏技术技巧及钢琴音乐作品的教学为教育的主要任务——唯“技能性”教育的片面认识,加之几近标准化或量化的评价方式等不一而足之外,其主要原因更应该与个别从业者及其教育思想,对“知识观”教育理念认知不足不无关系。
高师的钢琴音乐教育是作为知识的工具起传承作用,还是作为“知识观”教育的主体起载体作用;是对钢琴音乐或是主要针对其中“技能性”内容的单纯追求,还是动态地建构“知识观”教育体系;对除钢琴音乐及教育知识之外更广泛意义上的知识,是被动地认同、服从还是主动反思与追求——不同选择意味着不同钢琴音乐教育思想认知理念,决定着高师钢琴音乐教育的目标是单纯“技能性”标准,还是具有广博“知识观”内核的艺术标准;决定着钢琴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成败,并最终决定我国音乐教育的成败。因此,廓清隶属人类知识系统艺术科学领域高师中的钢琴音乐教育与知识的关系,明确“知识观”在教育思想中的生存与建构的本义,应当是当前高师钢琴音乐教育观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片面的“知识观”——西方音乐教育思想的主要追求内容
就知识的本体意义而言,西方教育家认为:知识由认识主体对事物的“镜面”式反映所得,因为,知识既要经过观察与实践证实,又要经过严格地逻辑证明,即精确、客观是知识的本性。广义的知识既包括知识的定义、知识的性质、知识的标准,也包括如何获取知识等复杂的认识论和实践论的问题。换言之,只有那些经实践证明具有了客观性、普遍性、确定性以及应用的实效性的知识,才是最具有价值的知识。
知识历来又是与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教育“是知识筛选、传播、分配、积累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其根本任务就是在于知识的传授的话,那么,知识就应当是“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载体,离开了知识,教育就成了无米之炊”①。因此,如何在教育活动中认识和传授知识——教育思想观念将主导并影响着教育及知识的承继和发展方向,即“知识观”是西方教育思想所推崇的基本观点。
由此推之,源于西方教育思想的音乐教育的思想核心,同样应为“知识观”,即西方音乐教育思想观念视音乐为知识,音乐教育的根本任务则应在于对精确、客观的学科知识的传授,即把学科知识在音乐教育活动中的重要性推向了极致——标准化、统一化且具有精确性、客观的、音乐的学科知识(教材建设、基本音乐理论如音乐史论、曲式、结构、和声等等方面表现极为明显),成为了西方音乐教育的主要范围和具体的实施内容。
原则上讲,西方音乐教育的这种思想观念,与绘画、史诗、雕塑等西方艺术史发展的影响不无关系,其进程也体现了基本一致的同步性。换言之,与西方各艺术门类的教育思想都着重于关注自己学科的客观知识一样,包括高师钢琴音乐教育在内,西方的音乐教育思想所关注的同样是自己学科中的那些较为具体的、精确的、客观的知识——注重音乐的形式美和结构的严谨,包括同样是以“知识”的面目出现的,那些属于音乐表演艺术中科学、规范、华丽的技术技巧等在内的具体知识的教育(虽然钢琴弹奏技术技巧及方法等同样属于知识的范围,但对整个高师钢琴音乐教育体系来讲,它仅仅只是其中的一个极小的构成部分)。而对于那些音乐艺术中“具有无可替代的独有价值”②的如感情、内涵以及个性、风格等,那些主要属于人的精神意识、思想境界等上层建筑领域的更广泛的知识内容,似乎可以忽略不计。显然,这种将教育任务有明显权重划分的现象所体现出的教育思想和观念,毫无疑问是片面的。
当然,西方音乐教育思想也似乎没有否认音乐对人的性格、情绪的影响作用,但从其音乐教育思想体系整体看,它毕竟主要是在某种客观的、确定性的如音乐具体的结构、形式、和声、复调、配器、演奏(唱)的技术能力、技巧方法及其基本原理、原则、标准、准确性等学科知识和科学理论的规范下,着重强调了随音乐而展示出的主体对客观世界或主观情绪的具体表现和反映,以及对现实生活具体的再现的认识作用,仅就高师的钢琴音乐教育来讲,一切皆以具有规定性意义的音乐及弹奏方法等片面的“知识观”教育为基本原则、价值标准或参照体系,而并不着重关注随音乐音响、情感或情绪,以及其可能引起教学双方的自由想像和联想,即并不关注钢琴音乐教育还能够给人的心灵,带来什么具有引伸意义的广阔知识的可能性,即以片面的“知识观”替代了广博的“知识观”教育。
这种片面的“知识观”教育思想倾向,也的确对当下我国高师钢琴音乐教育的具体活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在许多具体的高师钢琴音乐教育经验中,教学双方常常容易忽视广博的“知识观”教育思想在具体教学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并且常常容易在片面的“知识观”教育思想影响下,在钢琴专业学科的各种精确、客观的真理知识,包括各类基本弹奏技术技巧的方法及学习、训练与自主练习在内的科学原理诱导之下,自觉或不自觉地去着重关注弹奏技术技巧在教育与操作过程中的科学性、规范化等具体问题,理智地传授或接受钢琴表演艺术中的那些标准化的弹奏知识和方法理论,客观地感受和评价自己在具体的弹奏方法及技术技巧方面的表现和反映的准确程度等等。
其实,我们从大多数钢琴演奏会上,总是对能看见演奏者左手手型和弹奏动作的那个区域趋之若鹜,且这个区域的票总是最早售罄的这个奇特现象里,就已能足见片面的“知识观”替代广博的“知识观”教育的端倪。实际上,这种音乐欣赏方式并不可取。因为,有这种爱好的听者显然不是为了在音乐厅里欣赏到钢琴音乐的美,而是明显受到西方片面的“知识观”教育的影响,希望从这个能更清晰地看到演奏者手部及弹奏动作的位置上,认真观察并以自己的观点和思维,来衡量演奏者钢琴弹奏方法的优劣或技术程度的高低而已。
三、“技能性”——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思想的追求内容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音乐表演艺术而言,中国音乐教育传统思想观念所崇尚的是感性层面上的“技能性”,而不是理性层面上的“知识观”。原因在于,由于传统的教育思想观念所影响,如同西方科技知识在中国曾经有过的类似遭遇一样,音乐等艺术门类的知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都被视为“奇技淫巧”而得不到重视,从而导致音乐表演艺术在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既不被视为知识,更没有能够真正地被实际应用于教育(我国古代的个别文人或帝王喜音乐、善鼓琴之僻好及其传承活动另当别论)——尽管中华民族历来都重视教育,并早已深刻地认识到知识在教育中的重要性。然而,中国的教育虽历来注重知识,但对知识的认知却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某种知识要为人所信服与接纳且值得传承,就不仅必须要有历史出处,还应该要出自于圣贤或帝王之口,否则即不能被视为有价值的知识,当然也就更不能够被应用于教育。
在这种传统教育思想观念影响下,音乐表演艺术等这些曾被无数民间艺人视为谋生手段的,历史上与我国广大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密切相关的,虽然可能也会有历史渊源或出处(例如,中国历史上的孔子就非常重视“乐教”,而音乐在我国唐代也曾有通过乐坊等进行传承的先例),但却实难出于圣贤或帝王之口的艺术门类,之所以在中国长期被视为“非知识”的手艺范畴,且不仅不能被实际应用于教育,还要被打入“难登大雅之堂”的“下九流”之列,便不足为奇。
也正因为此,中国的传统音乐才会成为崇尚自然,并成为主体随心所欲——性之所指、情之所至的表征——以主体思想感情的自然流露或情绪的随意宣泄为旨归——要求在音乐有限的时间中表达无限的情感内容和意义。换言之,中国的传统音乐更加注重的是人的心理、精神层面上的东西的自然表达,常常不为那些类似于在西方音乐中占有显著位置的,如音乐的结构、形式或表达程式的规范性要求等精确或客观的知识所限,更不能让主体自己的音乐思维或情感的表达在音乐活动中有丝毫的不随意、不畅快。这也是我们在大多数中国传统音乐作品中,基本上见不到多少大体相近或相似的,具有原则性规范意义的音乐作品的主要原因。
从这个意义上看,虽然在多数高师的钢琴音乐教育中早已涉及了诸如音乐常识、音乐原理、音乐理论、作曲技术理论以及文学、戏剧、舞蹈等较为广泛的知识性内容,但就具体的教育而言,仍然未能超越中国传统教育那种“技能性”传承的框架范围。教学仍然沿用的是传统教育思想的那种教师准确示范,或是学生严格模仿等,类似于“父传子”、“师傅带徒弟”的“口传心授”的陈旧教育方法,所以才会常常表现出要求学生以“找感觉”等类似于“误打误撞”的,缺乏科学性思维的学习与训练方式来接受操练(尽管示范与模仿也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式)。
换言之,个别的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活动长期所从事的主要教育任务,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观”教育,即并不是以知识进步和能力提高等“全面培养”的教育目标为核心,而是以工具性思维为基础,以主要保证学生钢琴弹奏技术技巧得以提高的单纯“技能性”教育,以及以与之相关的钢琴音乐作品的准确传递和掌握等为主要目的。作为教育的对象——学生的钢琴音乐教育则主要被局限在那些可以由“熟能生巧”的生理行为方式获取,并在历史上被视为“非知识化”的纯“技能性”“手艺”的训练和掌握之中。这种视高师钢琴音乐教育为“非知识化”、工具性或是纯“技能性”学科的传统教育思路,对于音乐人才的培养,对于加强素质教育,对于提高国民素质以及艺术教育的普及与发展等等,显然都是极为不利的。
四、不同音乐教育观的考查给高师钢琴音乐教育带来的启示
笔者在考查了“知识观”与“技能性”教育观念,对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所产生的不同影响后颇有感受,特别对于心底深处无意识留下的那些陈旧观念,无形中给笔者的教育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有了深刻地认识。
一般学科的教育、学习与掌握过程都是注重先明确科学道理,后关心技术技巧的掌握与应用及其水平和能力的问题。但就普遍的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来讲,却常常容易出现将教育单纯局限于“技能性”思维之中,而置广泛意义上音乐、艺术以及文化等方面的综合知识积累和提高于不顾,甚至连钢琴的弹奏方法或技术技巧等学科本体知识和科学理论的学理性阐释等,也可能置之不理。而且,还常常无视学生本已具有的钢琴弹奏水平,而纠缠于教师自己对钢琴弹奏技术技巧本身的具体认识与讨论之中。从而忽略了高师钢琴音乐教育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即适应注重于“做”向注重于“知”的教育观念转变的趋势——新时期学生综合知识素质与能力的“全面培养”的问题。
高师钢琴音乐教育涉及钢琴音乐理论、弹奏方法、作品、音乐、教育、艺术、历史、地理、社会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音乐与教育,属于学科中归纳性知识与理论的学理性教育内容。它们的那些原理、方法、标准以及规则知识等,都是前人从大量的学科思维、现象中归纳出来的。要明了这些抽象的、学理性的知识,首先就必须掌握除钢琴弹奏技术技巧之外大量的音乐及教育知识,唯此,学生的知识能力与水平的提高,才可能在教育的过程中与“全面培养”的目标要求之相适应。无可否认的是,在这里,尽管学习与掌握钢琴的弹奏方法并提高弹奏水平是前提,但它毕竟只属于教育范畴中感性层面的活动。而明确与懂得更为广泛的学科知识和科学理论虽然看似属于第二位,但它却是属于感性基础上更高级的理性思维活动。在高师学生的钢琴弹奏基础入学时本已基本具备的前提下,钢琴音乐教育的主要任务,显然就应当是对学生更高级的理性思维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由此可见,高师钢琴音乐教育不能成为业余钢琴弹奏方法、技术技巧进阶或是“应试教育”的延续,而是在学生钢琴弹奏水平与能力支撑下,而且是在更为广博知识指导下的钢琴弹奏应用课、艺术实践课以及艺术、文化等广泛的知识和素养的传授、学习与积累课。同时,还必须要求学生大量浏览钢琴音乐作品及科学理论,以及接触与积累音乐的、教育的、文化的——未来音乐教师所需的更广泛意义上的知识性内容。
高师钢琴音乐教育要提高效率,就应该按照高师钢琴音乐教育“全面培养”的目标——“知识观”教育思想来确立思路、制定计划、安排教学内容。在实际的教学中,最好是弹奏基础理论与规律知识精练地讲,具体的弹奏技术技巧精巧地练,而钢琴音乐教育的学科知识,如音乐常识、钢琴音乐作品、钢琴音乐理论、艺术理论、教育理论以及科学文化知识等有益于“全面培养”的内容,则更应当作为重点常见于具体教育过程之中。千万不能以“技能性”的方式,将教育过程置于死抠弹奏技巧或纠缠于某部钢琴音乐作品的技术片段之中,并占据与浪费学生课后可大量用于全面提高与发展的自学时间。
责任编辑:马林
注释:
①(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1页)。
②(张前主编,《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版,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