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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印尼电信追偿案的启示

2012-04-29罗涛

进出口经理人 2012年2期
关键词:信保被保险人买方

罗涛

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东南亚各国逐渐成为我国电信行业重要的出口市场。以印尼为代表的电信行业竞争态势日趋白热化,进入了行业整合高频期,运营商的兼并收购此起彼伏,优胜劣汰、强强组合、股东变更等逐渐成为商业常态。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加速变革的电信技术,以及转型中的行业政策等因素,使我国电信供应商面临更大的风险挑战,并对他们的海外市场经营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致力于支持重点行业和企业“走出去”,通过发挥调查评估、减损补偿、事后追讨及保单融资等关键作用,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专业风险管理。2011年8月,中国信保在一宗特定合同保险电信追偿案件中,成功追回印度尼西亚买方欠款近千万美元,彰显了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为出口企业保驾护航的决心与实力。

买方还款无期,信保及时理赔

2006年12月, 国内某电信设备供应商(以下称被保险人)与印尼某电信运营商(以下称买方/债务人)签署了电信出口项目,并于次年就合同网络建置部分的应收账款向中国信保投保了特定合同保险,投保金额近1200万美元。

2010年6月,在应收账款到期日后,被保险人就该出口印尼电信项目向中国信保通报可能损失,并正式委托中国信保进行追讨。中国信保经调查发现,由于市场及技术方面的原因,2009年本案买方股东运作资本项目失败,大股东发生变更导致买方自有资金紧张,且项目原网络设备与网络服务不能满足市场运营要求,导致其用户数下降。由此,买方自2009年7月以来出现经营业绩滑坡,财务状况恶化。2010年3月后,买方的月收入主要用来维持其运营成本,无力按期偿付包括被保险人在内的多家设备供应商的欠款。

被保险人于2010年9月正式向中国信保提交了索赔申请。2011年5月,在收到被保险人全部索赔材料之后,中国信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赔偿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1069万美元。

准确判断案情,敲定追偿方案

在积极推进保险理赔的同时,中国信保的海外追偿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买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S集团(以下简称股东集团)曾在2010年上半年先后两次致函中国信保,表示了间接收购买方的意愿,未来愿通过对买方注资和替换管理层来影响买方还款,并承诺在成为买方控股股东身份后敦促买方管理层还款。然而,通过对该项目和买方经营情况的缜密调查和多轮谈判,中国信保判断:买方经营持续恶化,资金存款严重短缺,总体偿债能力确实无法满足延期还款条件,短期内不具备投融资条件;而该项目智能网主要集中于声控电话通信领域,面对印尼3G网络的市场竞争,整体项目运营前景不容乐观,债务问题宜尽早解决。

在全面评估了买方及其股东集团的信用风险后,中国信保认为在该股东集团并购成功后,买方运营用户数将实现稳定增长,2011年总体运营收入水平有望稳步提升;股东集团在电信行业的投资规模逐渐加大,上市融资和经营能力将双双提高,现金流势必得到改善,总体上有利于债务清偿;另外,股东集团的“并购—整合—融资—还债—增长”模式将促进其对华供应商需求扩大,买方后续得到股东集团资金支持的可能性很高,中国信保预测,该案形成净损失的可能性不大,可追性较强。

据此,中国信保先后否定了买方提出的债转股、延期5~6年还款、采用经营牌照抵押还款、固定资产抵押登记及应收账款质押等还款方案,并在对买方股东变更、股东代偿条件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后,最终确定了以股东集团直接注资或由其新电信项目的融资资金为还款来源、第三方提供付款担保的追偿方案。

抓住有利契机,成功追回欠款

由于此案的成功追偿很大程度取决于买方的股东集团对电信行业的长期投资意愿和实际代偿能力,中国信保开始紧密跟踪该股东动向及股权收购进展。

2011年初,在印尼证监会批准了买方的重组方案后,中国信保认为时机已经成熟,立即与买方股东集团的在华供应商联动干预其在我国的采购业务,对其尽快落实债务重组及还款施加压力。经过多轮磋商,2011年6月20日,双方就重组还款事项达成谅解备忘录,并约定在1个月内由中国信保、被保险人及债务方共同签署最终债务重组还款协议,自还款协议生效日后,债务人应在6个月以内按月度完成全部债务的清偿。随后双方在协议的还款期限、金额、路径、担保方式条件等细节问题进行了反复拉锯式的谈判,为尽快实现清偿,双方通过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同时,为敦促债务方信守承诺,中国信保通过在还款协议中设置违约责任条款,进一步提高债务人股东集团违约成本。

2011年8月初,中国信保派员赴印尼雅加达与债务人、担保人再次进行面谈,最终达成了以股东集团调拨融资资金代还欠款、其子公司同步出具无条件担保、在还款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即期一次性偿还的还款方案,并促成各方当场签署还款协议,总体重组债务金额约为950万美元,并最终于8月22日成功清偿该案债务。据被保险人反映,该还款协议条件相对于其他十余家债权人(包括韩国贸易保险公社、三星电子、IDR基金、Mora Telematika等)是最为优惠的偿债安排。至此,这一巨额拖欠案得以成功解决。

发挥专业优势,实现追偿突破

特定合同保险专门保障中国企业在出口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项下,由于买方未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遭受的应收账款损失。该险种适用于较大金额(200万美元以上)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船舶及海外工程承包的出口,信用期一般在720天以内,执行期一般在1080天以内。鉴于该类出口业务普遍存在项目执行情况多变,涉及专业程度较高,流程风险节点较多,业务风险管理难度较大,国内很多通信企业已通过中国信保来实现风险识别和保障的目的。

本案的风险节点较多,如债务人经营持续亏损、股东代偿不确定因素多、投资持续性不明、担保主体资质、运营牌照法律约束、固定资产抵押登记等诸多待定评估事项,中国信保通过海外追偿渠道、被保险人、同业信息等多种途径,深入了解债务方真实状况,密切跟踪债务人重组动向,牢牢抓住案件关键风险点,并逐一进行分析、对比、排除、评估,最终制定了可行的追偿方案,顺利完成了债务重组。同时,中国信保综合评估股东投资持续性、资产规模分布、对华业务需求、项目融资需求、上市公司约束、运营牌照价值以及核心技术支持等风控杠杆,权衡利弊,合理切入,选择了更有效的风险保障措施,推进谈判整体进程,保证了追偿方案的实施效率。

此案不仅是中国信保在特定合同保险项下单笔追回款金额最大的案件,也是中国信保在电信类案件中首次以股东代偿方式解决债务的成功案例。本次追偿方式的大胆创新,也为中国信保今后的电信追偿案件处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账款追收是中国信保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风险保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企业整体风险管理过程中极其重要的环节。截至目前,中国信保已建立海外追偿渠道260余家,追偿网络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旨在因地制宜地利用多种手段为企业进行海外追偿。中国信保还能为企业提供包括破产案件处理、深度调查、合同评估和法律意见书、仲裁执行、各国法律事务讲座等综合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信保贸易险理赔追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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