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发展中媒体立场和责任的思考
2012-04-29李民,卿志军,林秀雅
李民,卿志军,林秀雅
摘要:近几年NGO在海南逐渐的成长起来,媒体在NGO的发展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随着NGO在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果,也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论文分析了当前媒体对NGO报道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媒体;NGO;公益意识;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G20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2-0018-03
20世纪80年代,一批以志愿精神为原动力的民间非利益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关注人类的环境与生存问题,成为弥补政府和市场调节不足的第三极力量,它们被称为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中国的NGO最早兴起是在90年代,以1994年“自然之友”的成立为标志,在全国掀起了一场NGO特别是环保NGO浪潮。而海南省的NGO启蒙是相对较早的,在1988年,省政府就提出要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构想,加大了政府体制的改革力度,实行政府职能转变。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亚洲研究中心主任柏思德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就认为海南容易实施“小政府大社会”,因为海南比较小,却很开放,容易学习外来经验;政府缩小规模也相对容易,适合发展民间组织和公民社会,从而建立大社会[1]。但是,直到2000年以后,海南的民间力量才开始逐渐成长起来,以海南外来工之家管理协会、海南省香蕉协会、冠南民间海洋保护组织等为代表的民间组织开始崭露头角,到2008年的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组织的成立,海南NGO已经是遍地开花。截止2010年底,共有各类社会组织3000多个,其中社会团体170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89个,基金会20多个,全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3.5个[2]。
这几年,海南的NGO确实经历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媒体在这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何与媒体建立和发展关系,几乎已经被所有的NGO意识到并提到了日程上来。虽然媒体与NGO在维护社会机制,推动社会发展方面产生了较大共鸣,但是非盈利的NGO与盈利的媒体在互动的过程中,由于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不同难免会产生分歧,所以媒体在NGO的发展过程中既有积极的作用,也会有负面的影响。
一、媒体对NGO发展的促进作用
首先,媒体的传播可以为NGO带去丰富的注意力资源。媒体作为社会公器,不仅有传播信息的功能,还有对社会进行监督,引导社会舆论的职能,这就决定了媒体的关注必将转化成大众的关注。
志愿海南爱心社是创办于网络的NGO。其主要工作就是图书捐助和助学工程,同时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环保等公益活动。愿海南爱心社立志要在海南的50所农村小学建立50家爱心图书室。计划刚刚起步的时候,进展缓慢,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他们经过考虑,决定利用媒体进行宣传,2006年9月,他们就联合海南广播电视台以及海南省红十字会等发起“捐一本书,为贫困地区学校建爱心图书室”活动,从此,一群志愿者募书捐书的义举出现在了电视荧屏上。瞬间,许许多多的电视观众参与到了捐书活动中,与此同时,海南日报、海南特区报、南海网等各媒体也开始争相报道志愿海南爱心社和他们的爱心图书室活动,志愿海南的名字开始被更多人所知道,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参与到活动中来,短时间内,爱心社收集到社会各界捐书13万多册,两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建立52家爱心图书室。志愿海南的“爱心图书室”项目受到了海南媒体的持续关注与支持,5年来,他们募集到35万册图书,为全省15个市县的175家学校建立了爱心图书室,解决了上万名农村学生缺乏课外书的问题。
其次,媒体推动NGO力量的壮大。海南省的NGO发展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声音的薄弱,社会合法地位的缺失,都会使得NGO在开展公益活动中难以获得较大的社会认同和影响。这时,媒体作为在NGO与政府、NGO与大众之间的传话筒出现,NGO通过媒体设置的议程,借助媒体的公信力,广泛传播自己的公益理念,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使自身存在的“社会合理性”得到提升。进而通过社会舆论的压力,取得政府的认识和认可,合法地位自然水到渠成。
如三亚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就是这样的一个组织,致力于提高人们的海洋保护意识,形成联盟式的全社会的海洋保护活动。2007年,协会联合一批企事业单位发起的“蓝丝带”海洋保护计划,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发起单位就包括海南日报集团和海南电视台这两家媒体。拥有海南本地最权威的两大资讯资源,主流权威媒体的参与,向大众传递一个信息:蓝丝带是值得信赖的民间组织。这种信息的传递,坚定了志愿者的信心,也更加广泛的树立普通大众对蓝丝带的信仰。加上得到政府的关注与支持,甚至参与蓝丝带的海洋保护计划中来,这就等于蓝丝带得到了社会各个阶层的认可。所以海洋保护计划发起后的不到三个月,蓝丝带正式在三亚注册成立。到2010年,蓝丝带被大型媒体宣传50多次,网络宣传、网上报道3万多条。如此受宠的蓝丝带随即又发起的海洋保护万里中国行活动,从三亚到丹东,行程1.8万公里,带有专业媒体人随行报道沿途宣传活动,全国共有45家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关注,百度搜索关于本次活动的网络链接多达1320000条。如今的蓝丝带已经是海南NGO界的明星组织,从荧屏明星到普通大众,从政府到企业都积极的参与到蓝丝带的活动中,保护海洋不再是蓝丝带志愿者自己的行为,而是社会广泛的行为,是在蓝丝带引领下的共同认识。
社会公益组织的贡献并不在于它做了多少事情,而在于它做的事情产生了多大影响,引领了多少高尚价值观的建立。是对社会公益行为的弘扬,也是对社会机制有效运行的调节与维护。但是媒体在为海南NGO带去资源和力量的同时,由于行为的原始驱动力不同,所处的立场不同,必定会产生难免的分歧和矛盾。
二、NGO发展中媒体报道存在的问题
(一)表现为价值判断的分歧
媒体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要为党和人民负责,宣扬党的政策方针,维护人民的利益,媒体是带有阶级色彩的组织,同时媒体又是盈利的组织,收视率或发行量是衡量一家媒体质量的重要指标。市场定位在读者或观众,这就注定了媒体不可能完全站在公益的角度进行价值判断和选择。因此,一些媒体人常会被市场价值标准所左右,仅仅为了单纯追求收视率和发行量而片面追求信息的轰动性。
文昌市会文镇冠南民间海洋资源保护协会成立在2003年,该协会致力于当地红树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当时,作为海南省首家民间环保组织,一成立就得到了媒体的报道,但是,这些报道仅仅是停留在对该组织的成立以及成立所产生的社会意义层面的报道,而随后就很难再看到媒体对它的关注,目前冠南民间海洋资源保护组织已经停止工作了。具有同样命运的中盖艾滋病项目2008年在海南省启动,并成立和培养NGO组织,如海南海天工作组,海口红色工作组等,由于涉及人群的特殊性,从道德角度出发,要维护当事人的隐私,很多细节方面的信息不易公开,所以项目所开展的活动即便符合媒体的新闻价值,为了不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也为了不妨碍志愿者工作的有效开展,媒体也不宜跟踪连续报道,所以我们在各媒体上很少看到相关的信息,这也就意味着,它们的力量只表现在志愿者身上,可想而知其影响和起到的社会作用并不会太明显。现在,海南海天工作组也已经停止开展工作。
NGO的公益行为不是为了制造新闻,而是为了产生一定社会影响与共鸣的善举,所以它们的行为不可能每次都出新出彩,一旦被媒体冷落,必将会使其影响力大打折扣,甚至无法继续发出声音。
(二)表现为拟态环境造成信息障碍对NGO的影响
拟态环境是指有大众传播活动形成的信息环境,这种环境是经过媒体过滤和设计的,人的行为已经不再是对客观环境及其变化做出的反应,而是对新闻机构提示的某种“拟态环境”的反应。人们在这种拟态环境中所接受的信息并不是事实的全貌,长期生活在媒体制造的拟态环境中,就很容易形成与媒体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所以媒体的信息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稍有偏颇的报道都有可能对整个公民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海南省香蕉协会是关注海南农业较为专业而又成功的NGO组织,同样把媒体看做是自己的“扩音器”和开展公共关系主要渠道,对媒体有着又爱又恨的复杂情怀。2007年的“蕉癌”事件就是例子,当时,广州的《信息时报》发表了一片关于本地香蕉患了巴拿马病的报道,在全国引起了轰动,但是,这篇报道发表后带来了海南香蕉大量的滞销,蕉农每天的经济损失达千万元之巨。实际上《信息时报》的报道中,香蕉患巴拿马病并非失实,这种病早在10多年前就已经受到重视,也早已被有效控制。但是报道中却没有提到,而且整个报道从标题到配发的图片,再到文章中使用“蕉癌”、“灭绝”、“致命”等煽情、失衡、夸张的字眼,给社会公众带来严重误导,是很多人以为吃得“蕉癌”香蕉会导致人体致癌。以至于媒体报道给香蕉产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惨重损失。
虽然这次事件的诱发媒体并非是海南本地媒体,但是海南媒体的表现也并不尽人意,在“蕉癌”事件出现后,并没有理性的分析问题,尽快做出反应,为海南蕉农提供最新信息,海南蕉农就吃亏在信息的闭塞上,以至被“蕉癌”谣言牵着鼻子走。我们的媒体一定要善待自己的公信力。求新求异、关注社会极端现象可以作为媒体的偏好,但是媒体要注意平衡报道。而且媒体要尽量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社会机制的有效运行,而不应该因为报道而引发更多的社会矛盾。
三、促进NGO发展中媒体的立场和责任
(一)媒体要有公益立场
关注NGO是一种公益行为,媒体的关注体现的是一种公益意识。媒体报道要反映NGO为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第一视频集团总编辑杨铄今提到:“作为一个新闻评论网站,在高举时政参考的同时,究竟能够为公益作出什么事情?我想第一件事情叫做付出,媒体的付出是很重要的,媒体适当放弃自己的片面立场,而且要有自己的观点。第二件事情叫做爱语,传播爱的语言。第三件事情叫做同事,一起去从事公益的行为,做相同的事情,对传播可能会起到准确客观的同时,还会起到正确引导的作用。第四是力行,每一个网络媒体是否用自己的平台去反映公益的声音?[3]”
记者外出采访都有领取“车马费”的习惯,而对于非盈利的NGO来说很多情况下并没有能力做到每次都做到支付“车马费”,而有些记者却因此拒绝参加NGO的活动,这需要媒体人要有公益意识,有为公益付出的精神。“中国媒体NGO化”已经成为中国NGO发展重要手段,在海南也有很多媒体人参与到了NGO当中,这种媒体与NGO的融合,是媒体人公益意识提高的体现,也是双方价值观重合的体现。同时也反映出NGO所具有的题材资源受到了媒体的关注。
(二)媒体要有NGO的资源意识
《南方周末》记者刘鉴强说,不要把媒体看得太高尚,因为媒体也有市场的需要[4]。媒体想要得到丰富的题材资源,想要拥有更多的题材资源就必须拥有更多的人脉资源,而NGO恰恰是这样一既拥有事件题材又拥有人物题材,同时又可以为媒体人积累各行各业人脉资源的平台。每个NGO又是跻身于某个领域的专业组织,这里有丰富而又权威的专业知识资源,同样是媒体所需要的。比如海南香蕉协会就聚集了很多农业专家,我们经常会看到各媒体援引香蕉协会发布的专业信息,对海南的种植业特别是香蕉种植做出较为专业的报道。
(三)媒体要均衡报道NGO
第一,报道组织的均衡。海南的NGO组织并不少,但是媒体总是青睐于做的比较好的几家明星组织,比如三亚蓝丝带、志愿海南等。这种报道的不均衡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媒体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导致被关注多的组织获得的资源多,自然也就越发展越好,被关注少的组织被媒体冷落之后就会被大众所冷落,自然会越来越差。
第二,媒体报道地域上的均衡,不能仅限于海口、三亚等较为发达的城市,对相对落后的地区的NGO则很少去关注,而事实上,越是不发达的地区越是需要民间组织发挥作用,也就越需要媒体来为公民社会传递声音,与NGO一起构建使公民社会摆脱落后的发展机制。
第三,报道方式上的均衡。媒体似乎总是喜欢花样百出的活动,这也许迎合了全民娱乐的社会现状,但是,如果仅限于活动本身,而没有其存在的社会意义的挖掘,就很难向公众展现一个完整的NGO的形象。对NGO领导人的专访,也是媒体乐此不疲的报道方式,以突出个人行为来塑造组织的形象,对组织的知名度提升有一定的作用,但是要反映NGO存在的价值,特别是NGO为公民社会所带来的变迁,就不能仅限于个人的行为,而是要突出强调NGO的社会影响力和这种影响力引领下的社会运动,以及所带来的社会进步。
所以,媒体和NGO应该加强双方的互动,从监督到合作,让NGO所发挥的作用最大化,让海南的公民社会在NGO的引领下,在媒体的广泛关注下,建立完善服务社会的机制。实现海南“小政府大社会”的构想。
参考文献:
[1] 单憬岗.柏思德先生:“小政府大社会”适合海南省情[N].海南日报,2004-11-01.
[2] 徐姗姗.我省召开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创新交流会[N].海南日报,2011-05-12.
[3] 陈江宏.媒体人和NGO人共论公益 媒体公益传播需更给力[N].公益时报,2011-03-01.
[4] 付涛.媒体的“NGO化”背后[J].中国发展简报,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