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微博传播认识上的十大误区
2012-04-29许正林,蒋方谦
许正林,蒋方谦
摘要:微博作为一种新的社交媒体,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和流行,尤其在中国形成一种爆发的社会政治景观。微博以其简洁方便的操作方式和短小精悍的形式内容成为社会公共空间的构建的新模式。但在表面繁荣与热潮当中也存在着先天不足,本文概括为微博的十大认识误区。
关键词:微博;公共空间;社会影响;认识误区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2-0008-04
纽约时报2011年7月28日报道称,7•23高铁事件后三天内中国微博有二千六百万信息与评论。“微博作为无法忽视的社会力量的时代到来了”。微博发展模式从用户最初的晒心情,到披露社会事件从而引发关注,继而传统媒体介入采访、核实,然后再通过微博发布消息,使事件又上升一个高度。这样的一个循环不仅有效的扩大了信息的传播范围,还加强了信息在社会中作用的深度,微博由此对新闻和舆论传播产生重大影响。中国社科院最新发布的《新媒体发展报告(2011)》的数据显示:大陆微博网站数量从2010年1月的17家增长到2010年12月的88家,微博用户已超过6000万人。统计显示,在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案例中,微博首发的有11起,占22%。作为一个新兴的新媒体平台,微博在报道信息、监督社会、守望文化、记录生活,带给人们丰富有趣的传播体验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传播机制、社会文化方面的争议。越来越多的微博事件让我们感到,微博其实更是一把“双刃剑”。在微博传播一片叫好声中也应看到一系列认识误区。
一、把关人缺失
很多人认为,“微时代”的到来推动了中国网络环境下的民主进程。微博将自媒体的去中心化、个人化、社会化等特质进一步放大,用户可以更加及时、充分的实现自由表达,并且也能在更大程度和范围内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得到了更加极致的发挥,真正到了一个言论自由传播的狂欢时代。根据媒介理论的界定,微博就是一个广播工具,每个人自己就是一个电台,拥有自己单独的频道,并拥有自己的听众,自己可以收听别人,成为别人的听众,其他听众也可以收听自己,并转发自己的信息。而腾讯微博就刚好运用了“广播大厅”、“收听”等字眼形象地构建起这样一个“点对点”、“点对面”双重模式下的全方位的多向的“微传播”空间。作为信息发布的主体,用户自身代替了传统意义上的“把关人”,实现了网络话语表达的自由化、多元化和个性化。但是微博传播没有门槛,失去了把关人对网上舆论的检查、加工、监督和导向,信息价值混乱,信息的扩散在某种程度上是“病毒式的”,信息的失真、失实、碎片化、虚假化、非理性等一系列传播失控现象成为巨大隐患。在网络民主进程加速的背后,其实是民主过度泛滥带来的舆论失控和言论失控。网民由于无需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语不惊人死不休地表达一些偏激观点。而传统意义上的“舆论领袖”在微博上也无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沉默的螺旋的作用之下,获得关注度越高、粉丝数量越多的用户就拥有越多的支持和追捧,他们的观点也为大多数人所赞同。
微博上专业把关人缺席,人人是“记者”,每个人成为了信息的采集者、发布者和自我把关人,加之网络平台更多追求的是自身的影响力和经济效益,隐蔽把关功能。因此,用户的自身把关就显得异常重要。受众在宣泄情绪、满足诉求的同时,必须重视网络自律行为,如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升个人传媒素质、政治素质、社会公德素质及法律意识等,以确保自己采集、制作、上传信息的规范性、合理性与合法性,维护微博的健康,维护微博的公信力,正是保护了微博自身。
二、信息冗杂
如果说垃圾信息泛滥,信息冗余、噪音过多等都是自网络出现之后产生的问题,那么微博无疑则是将该问题愈演愈烈。微博本身诸多特点决定了信息的纷繁庞杂,然而想在其中寻找有价值的信息却如同淘金,掺杂其间的大部分都是重复无用的同质化垃圾信息。哈佛商学院在2009年做过一项调查:在Twitter上90%的信息是由10%的活跃用户发布的;超过三分之一的用户从未发布过信息;近80%的用户发送的信息不超过10条。也就是说,Twitter上只有10%的用户发布信息,而其他的90%都只是所谓的“follower”。这当中也不乏某些企业成批注册,以此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发送广告等。
伴随着信息的同质化、碎片化,以及虚假信息、色情信息和广告等的泛滥,用户的判断力也逐渐降低。而一些哗众取宠的微博“炒作”闹剧也频频上演,很多信息发布者的目的极其简单,只是为了吸引大众的眼球,提高自身的关注度和扩大粉丝团的规模。比如“郭美美事件”中的“郭美美baby”,炫富不成反倒给自己惹了一身麻烦。另有名叫“苏小沫儿”的用户称自己将在自己的微博中公布其自杀的全过程,后被警方救下。还有所谓“杭州女子若小安微博晒接客日记”网络炒作事件等。微博上的信息具有私密性和公开性的双重属性,用户将自己私密的事情公布在网上,就变成了公告性的新闻,类似“微博自杀”的这种新闻很有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三、非理性谩骂泛滥
与传统媒体被专业机构牢牢被控制不同,微博则是一个自由井喷地带。微博广播者几乎可以不受限制的在其中发表自己对任何人、任何事件的看法和观点。人们在自己的微博里晒幸福、泄愤怒、评时事。正因如此,各种言辞过激的现象也层出不穷,人们常常利用微博相互谩骂,即便是对丑恶现象进行抨击,也常常被夸大为一种嫉恶如仇、欲杀之而后快的简单泄愤,甚至演变成对他人的人身攻击,形成一种微博暴力行为。微博暴力实际上反映出“公众舆论”中非理性因素的上升。因此,微博作为社交媒体的一种和其他媒体一样,无法克服群体的非理性。社交媒体借助人际关系网传播信息,高度融合网络与手机、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熟人与陌生人、个体与群体,“依靠用户信息源”,“促成自发组织的群体行为”;借助关系传播集合起好友圈、粉丝群[1]。信息类似病毒般的传播,在群体接触中具有极强的感染性,人们的意识和价值判断在“群体从众效应”、“沉默螺旋机制”、“群体压力”等协同作用下形成了“群体精神统一性”。从而易受到非理性情绪暗示和传染性情绪影响,表现出集体幻觉下的无意识迷失[2],造成群体思维的偏执,甚至引发群体冲动行为。
微博上诸如此类的现象不胜枚举,我们在网络上几乎随处可见。而微博的产生和走红无疑将这种现象放大,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新鲜出炉的微博谩骂事件。今天是某明星与某学者对骂,明天又是某草根成为众矢之的,或者是几波持不同观点的人在微博上剑拔弩张,又或者一群不明情况的人们莫名其妙的就展开唇舌混战。
四、微社区导致极端化
人们依照自己的兴趣喜好、意见观点、价值取向、社会关系、利益倾向、经验和成见等在微博上建立起“好友圈”、“粉丝群”,这实际上是在建立一个个网上的虚拟“人际圈”。人们通过建立这样的“人际圈”,能够发现与自己志趣相投、志同道合的朋友,可以在一起评论时事,分享观点,交流信息,互通有无。但是这在有意无意间,却屏蔽掉了许多信息,这样一来“圈子化”就极有可能导致“极端化”。
人们抱团对时事发表意见、进行评价,必然会站在符合该圈子利益的角度,但是微博信息的虚假性、碎片化等特质市场蒙蔽人们的视线,在不明事实真相或是不了解事件始末、全貌的情况下,人们做出的判断和评价常常与真相相去甚远,参考性和可能性都是很低的。
在“圈子”的作用下,很多人不是自己去搜集了解事情的原貌,而是选择与同伴为伍,在跟风发表类似言论的情况下甚至对事实的基本概况都不了解。而这种跟风同样是“病毒性”的,如此一来,各种圈子之间相互屏蔽,相互对抗,意见与意见之间形成尖锐的对抗。微博上常常充斥着人们大肆论战之后弥漫的硝烟,而我们却在浓重的硝烟中越发看不清事实,看不到问题的本质。然而,更加可怕的还不在于此,意见的碰撞有时候可能会挖掘出问题背后更深刻的东西,但是另一种极端情形就是“大众意见的暴政”,即多数人持同意观点,以多胜少的压倒其他观点。虽然大多数人支持的意见有可能是正确的,出发点也是善意的,但是“一边倒”的舆论氛围,遏制了其他不同观点的表达,特别是少数人观点的表达,从而容易使社会陷入“少数人的自由”被多数人所践踏的悲剧。我们的目的是消除暴力和暴力文化;“以暴治暴”不仅不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反而会成为“暴力文化”的帮凶。
五、隐私得不到保障
在隐私权的维护方面,微博存在两大缺陷:即主动泄露隐私以及被动曝光。主动泄露隐私的用户主要想借炒作自己或他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或某种变态的暴露欲,这种心理实际上一定程度上人格的扭曲,但是在当今社会却是普遍存在于很多人之中。另一种是被动曝光,这种情况也是屡见不鲜的。简单说来,如果有人在路上目击某事件刚好拍下照片或录成视频传至微博在网上公开发布,所谓“有图有真相”,消息迅速在网上传开并被转发,那么即便事件的主人公并不希望此情此景公之于众,但也是无济于事了。这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涉及到了隐私权被侵犯的问题,只是这种无意识的侵犯常常难以被人察觉或者正确认识。我们说的隐私权,通常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自主进行支配的具体人格权。微博因其自身特点,正不断地增加人们对于其侵犯隐私权的担心。微博内容简短,更新及时,传播范围广,发布速度快。因此无数的多产写手极尽发挥,微博不像博客那样般都要经过反复编辑和修饰之后才会发表,往往寥寥数语,拍张照片,即可上传。由此对隐私权保护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加明显,在飞快的更新速度和极大的访问量面前,即便侵权行为的发生概率再小,可是一旦发生,带来的损害也会被放大而产生严重的后果[3]。
另外,由于微博客几乎可以随时随地传播任何内容,这就进一步挤压了个人的空间。披露个人行程、侵入个人秘密、公开生活信息、曝光身体病状等早已不新鲜,而这倒是恰好成为了“狗仔队”、“私人侦探”的实用工具。然而,由于微博特有的属性,几乎每个用户都具备了“狗仔队”的潜质。人们甚至不用自行跟踪事态的发展和演变,简单的一个“关注”操作,就能使用户“坐享其成”。这种跟随功能,可以使得用户时时紧跟信息,然而这样一来,侵犯隐私权的内容也将不会被遗漏。被“跟随”的越多,对受害者的侵害也将越大。对此,有必要在法律上采取相应措施来引导微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立法部门或许应当专设相关规制,确立起有一定标准的行业规范,从而保障微博用户的隐私权。
六、匿名就是自由
“匿名”一直是网络传播中争议问题。根据传统媒体的原理,媒体既要传播新闻信息或评论时事,就应该署真名,以对新闻的真实性与个人意见发布负责。但是目前多数网络媒体都不采用实名制,非实名制的好处在于能够挖掘更多的潜在用户。网络非实名制带来的危害却不容我们轻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总数达到4.85亿。而2011年上半年,中国微博用户数量从6311万增长到1.95亿。再据新华网北京9月29日报道,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29日在北京介绍,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突破5亿,互联网普及率接近40%,其中农村网民超过1.3亿,约占网民总数的27%。新浪微博无疑是国内微博网站中的老大,因此它的数据应该能大致反映出国内整个微博市场的情况。有关数据显示,新浪微博的用户数量早在今年上半年就已经过亿,而在这1亿多的用户中,只有8万左右是经过认证的实名用户。
事实上,新浪微博在内测之初就已经开设了实名认证功能。新浪的实名认证分为两种:个人认证和机构认证。个人认证的范围包括娱乐、体育、传媒、财经、科技、政府官员、时尚等各领域的知名人士。机构认证的范围包括:政府、媒体、校园、企业、网站、应用等官方帐号均可申请机构认证。这个措施对微博客在公共新闻领域的信息的真实性的辨识度上有一定的帮助。但是这种实名认证并没有在微博最庞大的草根用户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匿名性和隐蔽性成为用户发表过激言论,传播虚假信息的保护伞。人们这种“潜水”心态其实不难理解,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也就免去了相应的责任。因此可以在微博里肆意发泄,哪怕是制造假消息,散布谣言,宣泄愤怒。微博就此沦为许多偏激用户的泄愤工具。
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认为实名制必须在微博中强制推行,这样非但不利于微博的发展,甚至有可能激怒受众,破坏民主,限制自由,从而引起自上而下的强烈不满情绪的爆发。但是作为用户自身必须认清非实名制下自身所处的位置和扮演的角色,而不是在非实名制的变相庇护下胡言乱语,扰乱公共空间的秩序。正如有作者认为的,作为微博运营商,应该加强信息监督,可以考虑加强在对微博客的社区化管理中对公众舆论的议程设置,引导一个公众合理讨论的氛围,以收获更大更良性的社会影响力[4]。
七、虚假信息泛滥
从新闻专业角度看,微博几乎成了一个新的虚假新闻的温床。2010年12月6日晚,一条内容为“金庸,1924年3月22日出生,因中脑炎合并胼胝体积水于2010年12月6日19点07分,在香港尖沙咀圣玛利亚医院去世。请转发哀悼这位武侠大家吧!”的帖子惊现新浪微博。消息迅速被不明真相的网友疯狂转载。此消息最早来源于百度贴吧“金庸吧”,之后这条谣言在Twitter和人人网上流传,而后才被网友传到新浪微博。当日20点左右,该虚假新闻又被中新社属下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编辑邓丽虹看到,并登陆中国新闻周刊新浪官方微博以“即时新闻”的形式发布,并在其人人网的公共主页同步更新。因未注明转发,很多网友误认为是中新网官方首发消息,这则消息未经求证就此变成新闻。中国新闻周刊微博拥有的30万余名粉丝及其人人网主页拥有的15万余名好友,为假新闻的“病毒式传播”插上了翅膀[5]。
而在“金庸被去世”前不久,其实就已经有过“张国荣被复活”的类似案例。2010年11月1日,80后著名作家郭敬明的一条微博被人们误读为“张国荣复活”,于是一时间,无数郭敬明、张国荣的粉丝以及不明情况的好事者将“张国荣复活”的消息在微博上疯狂转载,公众的判断力就此被俘虏。微博之所以成为假新闻野蛮生长的温床,一方面与互联网的注意力经济特性有关,另一方面微博的一些自身特性也为假新闻的肆意滋长提供了养料。微博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传播渠道的垄断,赋予公众一种新兴的信息传播方式,激发了公众的表达欲望。为获得关注,一些网民不惜在微博上制造或传播能够吸引眼球的虚假新闻,而匿名性则为制造假新闻提供了保护伞[6]。而微博上碎片化的语言常常使得人们断章取义,不明原委,信息的完整性大大降低,这就很容易使公众成为谣言的二传手。加上微博所具有的强大的媒介融合功能,将手机短信、社交网站、博客等传媒捆绑起来,强化了微博与各媒介之间的纽带关系,使得信息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共享,虚假信息也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传播。“名人效应”无疑在整个传播过程中再一次充当了“扩音器”的角色。“金庸去世”和“张国荣复活”这两起微博闹剧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八、名人社会责任感缺失
“名人效应”在微博信息传播中的能量巨大。他们作为“二级传播理论”中所谓的“意见领袖”上通媒介,下连受众,受到的关注度更高,影响力更强,有效传播范围也更广,他们发布的信息直接影响到广泛关注他们的“粉丝”以及其他网民。这不禁提醒我们,一些政界、商界名人和娱乐体育界明星对微博内容的自身把关不容忽视。然而现状是很多名人的微博“乱语”现象严重,这不仅有损自己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同时有些言论还对其他个人或群体造成了伤害。例如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吕丽萍事件”。央视《24小时》栏目对吕丽萍炮轰同性恋的言论作出评论,认为吕丽萍的反同性恋言论遭到社会猛烈抨击,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名人应该反思一下。包括名人在内的每一个人的个人信仰应该受到尊重,这点无可厚非。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能够认同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可以如此公开地对一个对中国社会中某些较特殊的群体去表达你的歧视。像这样的名人不在少数,再比如周立波在前不久先是发表“微博公厕说“在网友中引起轩然大波;不久之后,又因为同济大学某教授的一篇博文对该教授恶言相向。言论空间的拓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公众人物得益于这种进步,更应自觉成为公共话语平台公序良俗的倡导者和维护者。由于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名人的言论也更容易被人关注和传播,同时也更容易受到苛责,甚至被断章取义、误解歪曲,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名人作为微博用户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有机构成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公众负责。
九、思维快餐化
近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增长,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快,金钱为上,利益为上的社会风气也不断滋长,国人思维的功利性增强,人们倾向于用最少的时间获得对自己最有用的信息和资源。微博短小简洁的特质恰恰迎合了人们这种快餐式获取信息的功利性心理。微博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上这种浮躁的现象,同时又充当了推手,用其140字的篇幅限制和口口相传的传播方式加速了国人在思维方面的碎片化和快餐化。
如今,“速度”再次成为敏感词汇,“7.23动车追尾”事故再一次使人们陷入疑惑:是否速度真的是越快越好。曾经在中国生活过的老外就产生过这样的疑惑:为什么在中国的飞机或是火车上,看书的人寥寥,看报纸杂志或是手机的人甚多。我们或许想说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所以国民也是与时俱进,在目前只能挤出一定的时间和脑部空间的条件下,大部头的书也只好给文化快餐让道了,不过以前还是很书香的民族。只是这样的解释,似乎连我们自己都难以信服。微博的出现似乎又让国人的思维快餐化程度更上了一层楼。在思维快餐化和碎片化的影响下,人们似乎还患上了思维健忘症。海量信息在微博上迅速流动,多的是穿越,少的是记忆;多的是走马观花,少的是细细品味。在这个平台上大家的注意力总是被各种各样的新发事件所吸引,几乎所有的事情在满足了众人的围观欲望之后,都以不同的方式尘埃落定,很少有人继续追踪背后的故事。而我们,是不是该从求快、冒进和功利的情绪中走出来,重新审视一下当前的状态和周遭的环境,再提起脚步呢?捷径并不是那么好走,踏踏实实走在当下,对我们每个人适用,对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国家同样也适用。
十、微博就是大型营销市场
微博虽然人气很旺,但自其诞生至今依旧缺乏有效盈利模式的支撑。美国Twitter.com仍靠着最初的2000万美元融资过活,Twitter的负责人表示“我们的开销要比赚的钱多”[7]。国内的很多家微博网站如今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微博界面简单、使用快捷,但是也直接导致其使用界面不能承载过多的内容和流量,这就在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在线广告的空间。微博的使用行为特征在于快速浏览、快速发布,然后下线,用户一般难以将注意力长时间集中在界面上,因此,即便加载广告链接,点击量也不会很高。
此外,有些用户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更新微博,其支付对象也主要是移动通信运营商,而非微博网站。我们都知道,互联网行业的主要盈利渠道就是广告,而介于微博的种种特点,广告的内容、形式及投放方式,也成为微博网站经营的难题,稍有不慎便会引起使用者的反感。正是由于微博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大多数微博运营公司都靠砸钱维持生命,资金链能坚持多久很难预料。此外,加上行业内的同质化竞争分外激烈,国内小小的一块微博市场,目前至少有30家网站在运营或准备运营。因此,这些微博网站的前景如何,现在依旧很难断定。2010年被称为中国的“微博元年”。微博作为一个诞生不久的新事物,必然不能做到尽善尽美,现阶段存在的认识误区与现实隐患也是不可避免的。微博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工具,它越发的成为舆论的窗口和放大器,成了一个舆情瞭望哨。正视微博在建构公共空间中存在的不足,对促进其健康发展无疑十分重要。我们所提出的所谓十大认识误区,旨在揭示当下微博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优势与局限并存现象,我们的态度不应过于乐观,更无意于向微博泼冷水。
参考文献:
[1] 喻国明.微博:影响力的产生机制与作用空间[J].中关村,2010(4).
[2] 袁靖华.微博的理想与现实——兼论社交媒体建构公共空间的三大困扰因素[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3] 孙辉筱.浅析微博对隐私权的侵犯[J].法制与社会,2011(3).
[4] 吴琼.浅谈微博客价值发掘面临的困境———以“新浪微博”为例[J].新闻世界,2011(11).
[5] 谢耘耕,王平.从“金庸去世”看微博假新闻的传播与应对[J].新闻记者,2011(1).
[6] 曹文龙.微博假新闻的传播机制与应对策略[J].新闻实践,2011(3).
[7] 燕道成.微博的传播形态与本土化发展[J].中国青年研究,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