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食品将标“过敏提示”
2012-04-29梅红
梅红
2011年8月末,家乐浓汤宝因配料中标注“可能含有鱼”被指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法》,在北京、上海等多地超市下架。随后,联合利华将标签送至国家相关部门检查,结果显示标注合法,于是浓汤宝重新上架。
这一风波引起了人们对过敏提示信息的热议和关注。在去年9月底召开的“食品安全与过敏原专家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对浓汤宝标注过敏信息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11月4日,过敏预防国际著名专家巡讲活动在北京举行,来自欧洲儿科肠胃病、肝病和营养学会,拉美免疫缺陷学会的专家们,呼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及政府部门加大研发投入,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婴儿配方奶粉防过敏标准。
我国:没有强制规定
其实,“可能含有”的成分就是过敏原。有的食品虽然配方中不含,但加工设备中可能会残留,当该设备用于加工其他食品时,过敏原则可能被带入。所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指出,企业标注过敏提示并不意味着该食品不安全。这种做法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企业的自我保护。
在市场上走走即会发现,很多进口食品的外包装上都有过敏提示。例如婴儿配方奶粉中,惠氏、雅培等进口品牌的包装上都有对牛奶蛋白过敏的提示;来自法国的一款果仁巧克力的外包装上用粗黑字体提示:本品含有微量花生;来自德国的TESCO炼乳过敏提示为“该产品含有牛奶”;来自韩国的一款杏仁千层酥饼干在配料表下方提示:“本品含有麸质的谷类、大豆制品、坚果,对此类食品过敏者慎食”;来自丹麦的一款曲奇的包装盒上标注:“因制造设备也生产果仁类产品,本产品可能偶含碎果仁”。
国产食品也有类似的过敏提示。如康师傅苏打夹心饼干的包装上印着“本生产线还生产含有鸡蛋、花生、坚果、大豆制品的产品”;达能三层高钙梳打饼干的包装上写着“配料中含有小麦制品,可能含有微量贝壳海产品成分”;在奥利奥巧克力夹心饼干的包装上能看到“本生产线还生产含有花生、芝麻、蛋制品、乳制品的产品”的字样;美极的翡翠白玉汤料包装上有“生产该产品的设备还加工含有牛奶、甲壳类动物、鱼和贝类的产品”的提示。
严格地说,这些食品也有“进口”的成分,因为奥利奥是由美国卡夫食品公司在我国国内生产的,达能的许多休闲食品是法国在我国国内生产的,美极汤料的生产商是东莞雀巢有限公司美极分厂。
当然,纯国产食品也有标注提示的。大白兔奶糖的包装上有“致敏源信息:本产品含有乳制品”的提示。不过,由于我国对过敏提示的标注没有强制要求,所以标注与否只是企业的自觉自愿行为。而根据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的要求的规定,也不是所有的进口食品都有过敏提示。
国外:强制要求标注
近年来,很多国家都出台了规范食品中过敏物质标示的法律法案。
美国2004年即颁布了《食品过敏原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规定食品生产商或包装商必须在含主要食品过敏原的食品包装标签中按两种方式之一标识过敏原,其一是“当含主要过敏原的食物来源名称没有出现在营养成分列表中时,必须在食品过敏原名称后加括号标注食品来源”,其二是“在营养成分列表后紧跟食品过敏原的食物来源名称,字体必须不小于营养成分所用字体。”对未声明致敏原的产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勒令其召回。2005年7月,美国卡夫食品公司即被要求召回一批没有标注牛奶含量及成分的奥利奥饼干。
2001年4月,日本修正了《食品卫生法》,规定以鸡蛋、牛奶、小麦、荞麦及花生等5种食物为原料的加工食品与添加物,食品制造者均须在容器与包装上做出标示。如今,就连日本街头的面包店也会贴出所售商品对过敏物质“标示完整”的告示。
2002年12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欧盟委员会关于修订食品标签法规的建议。建议说,新法规应当使消费者了解到食品的所有成分,从而使有过敏记录的消费者了解食品中有没有过敏物质。新法规要求食品标签上要明确标明所有食品成分,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隐瞒。新法规还适用于含有亚硫酸盐等过敏物质的啤酒、葡萄酒和苹果酒等酒精饮料,因为许多人对亚硫酸盐过敏,由此导致哮喘或更为严重的后果。
其他国家,英国食品标准局(FSA)颁布的食品标签指南中,专门有针对过敏人群的标注规定;在澳大利亚,没有过敏原标识的食品如果被某些部门允许进入市场,那么该部门将会受到严厉惩罚;韩国、新西兰等国也都根据本国情况或国际贸易的需求对过敏信息的标示进行了规定。
另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识法典通用标准》,到2005年第5版中对某些预包装食品的过敏信息标示做了强制性规定。这些食品包括:含麸质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等。
标注:与国际接轨的
人文关怀
2005年,一名对花生过敏的加拿大少女在与男友接吻后发生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为男友刚吃了花生酱三明治,她无意间吃到了残留的花生酱。健身教练小罗告诉记者,她的先生只要一吃桃子,“脸肿得就跟猪八戒似的。”另据了解,常见过敏性疾病在完全母乳喂养婴儿中的发病率为0.5%,而在配方奶粉喂养婴儿中则为2%~5%。
食物过敏反应在医学上称食物变态反应,是指食物被人体摄入以后,机体对食物发生了异常的免疫反应,导致机体的生理功能紊乱,并可能伴随组织损伤,从而引起了一系列的临床症状。
中华医学会的吕相征博士说:“食物过敏是过敏性疾病的一种,可能成为某些严重过敏性疾病的诱因。”国际医学界通常认为,鸡蛋、牛奶、鱼、贝壳类海产品、坚果、花生、黄豆、小麦等8大类食物是最常见的过敏原。由吕博士参与的一项针对3974名15岁至24岁健康人群的调查结果显示:约有6%的人曾患有食物过敏,而对上述8种食物过敏的人约有76%。
由于国产食品大多数没有过敏提示,消费者几乎都是靠自己的生活经历来评断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的。在记者采访中,几乎所有被问到的人都表示,在购买包装食品时主要是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没有注意过“过敏提示”。但他们无一例外都认为:食品包装标注过敏提示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国将于2012年4月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增加了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时的推荐标示要求。这也是我国第一个对食物过敏提出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该标准规定:如果用麸质的谷物、甲壳类动物、鱼类、蛋类、花生类、大豆类、乳制品、坚果类等做配料,或者是加工过程中可能带入上述食物的,“宜在配料表中使用容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与国际接轨是势在必行的。因此,过敏信息提示的标注亦是必然的。尽管只有少部分人群属于过敏体质,但“过敏提示”却体现了对全体消费者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