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的能耐
2012-04-29青山
青山
作为医院院长,龙学全长期以来都把医院当成了自家的“提款机”,买房、还房贷、冒领工资……使得医院的内外部监督都形同虚设
进一台仪器,一次性就收了经销商30万元回扣;没有安排他人上班,一下子就造出了8个人的工资表,领起了工资;自己买房手头缺房款,就安排人将单位集资建房款先支出来,然后再倒了一下就打到了房产商的账户上……
谁的能耐如此之大?这个人就是山东省苍山县中医院原“一把手”龙学全。生于1968年10月的龙学全,2004年开始担任苍山县中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院长,由此开始敛财直至案发。
8月21日,临沂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回扣收的是“大手笔”
2005年夏,济南福康医疗器械公司销售经理孙亮有一次来苍山县中医院推销CT机。中医院当时也正想买一台,院长龙学全就先安排一位业务副院长到济南几家医院考察一下这种CT机的使用状况。副院长很快在济南考察了几家医院,感觉该公司生产的CT机使用效果不错,质量也可,就回来向龙学全作了汇报。听了汇报后,龙学全就安排人员接着与孙亮协商销售合同的事。最后,双方商定的价格是390万元。
初步谈成后,龙学全就将孙亮叫到他办公室里,提出已经准备用对方的CT机,但希望价格上能够再便宜一点。孙亮一看生意能成了,立刻表示,价格上不仅可以降低到358万,而且承诺“款付清后再给40万元好处费”。听孙亮这么一说,龙学全就是想拒绝也难了。
2007年底,中医院将CT机的货款全部付清后。2008年的春天,孙亮将龙学全约到了临沂市人民广场边停车场上,将一个布包塞给他,说卖这台机器缴税不少,好处费就只给30万了。龙学全没有推辞,收下了这笔钱。
“大手笔”地收下这笔巨额回扣以后,龙学全的受贿之门也就此打开了。在院长的位置上他的心越来越偏向了另一边,且越滑越远。
宋某2006年秋大学毕业后,经人事局一位干部介绍,龙学全同意接收其到中医院上班。宋某的父亲很高兴,同年中秋节就提着一箱水果、一盒月饼(内装有2万元现金)来到龙学全家中“表示感谢”。龙当时不在家,但事后被告知月饼里的“内容”后,也就默许了。
龙某1991年中专毕业后一直待在乡镇卫生院工作,2008年她想调到中医院上班,就让他在中医院上班的哥哥一次性给了龙学全2万元。龙收下这笔钱后,一句话,很快就将龙某安排在了中医院上班。
吴某是中医院的一位临时工,工资较正式工低而且还不能晋职称和提升工资。其父亲就于2009年与2010年春节共两次来到龙学全家里,送给了龙的孩子两次“压岁钱”,每次都是2万元。“我知道他这是想让我帮忙给他的孩子办人事代理,办了人事代理其工资就比临时工高一些,而且以后还能晋职称再提升工资。”龙学全案后说。
最终经法院认定,龙学全在担任副院长、院长的六年间,利用单位人事变动、岗位调整之机,共从10位下属手中收受13.5万元贿赂,同时为当事人谋取利益。
玩钱用的是“空手道”
2005年初,龙学全拿了几个人的身份证(案后供述为8个)给了医院财务科科长范某,要求范某按他定的数额给这些人造工资表发工资。范某一看这些人大都以前曾在中医院干过临时工,目前早已经不干了。不过他也没有说什么,就将这8个人的身份证交给了会计袁某,让袁某到银行各办张卡好发工资。
袁某很快在银行开了8张工资卡,由范某交给了龙学全。
这样,每个月就由财务科给这8个人造工资表,再拿到院长龙学全那里签字同意,就“堂堂正正”地领上了工资。“实际上这些人根本就没来中医院上班,从2005年开始就安排给造假工资表,冒领工资,有一部分确实给了他们,大多是我个人用了。”龙学全在案发后向办案人员坦白。
最后经法院认定:龙学全共贪污上述人员的工资为17.8万元。
与此同时,作为院长,龙学全平时有很多公务活动,比如“因公出差、为单位跑项目”等等,无论干什么都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为了花钱方便,龙学全就自备了几张银行卡,平时一缺钱了,就让财务科长范某往卡上存款。据法院认定,从2004年至2010年5月,范某自己或安排他人共向龙的银行卡上存款76次,共计265.97万元。
这些钱真的都是用于单位公务开支了吗?其实不然,龙学全当初办卡的目的也可能不完全是为公务所用,因为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2007年7月13日、9月27日其共分两次汇钱给北京的戴某9.6万元用于龙个人购房;2009年9月15日因个人事务汇给北京的刘某3.5万元;2010年3月27日,他从中一次取出11万元用于自己缴纳个人的住房集资款。
2010年3月,龙某安排范某找了一张发票,在他签上“同意报销”的字后,一下套取公款6.15万元。他将其中的5.4万元据为己有。
2007年10月,中医院集资建房,职工共缴集资款80万元。龙学全要财务科长范某将这笔钱记入医院财务账,后来他又让办公室主任在建行办了个活期存折,将这笔钱存上,存折放到范某那里。后来,龙学全在临沂市想买套住房,一时拿不出钱,就以做生意缺钱为由将这个存折要了过去,将80万元取出来,在银里倒了一倒后转给了房产商。
那么,这个80万元的空缺又是怎么填平的呢?
“当时我是医院的建房领导小组成员,范某说集资建房款不能走银行的基本账户,让我给开预支工程款的条平账。”办公室主任说,“这个与我没关系,收据上的钱我没收到,最后怎么处理的不清楚。”
事后查明,是龙学全安排范某让办公室主任写的工程款收据入的财务账,这样就掩盖了龙学全占有该款的犯罪事实。
近百万巨款挪来即用
县卫生局每年都有一笔奖励基金,同时局里年终对全县卫生部门都要进行政绩考核,并最终评出考核等次,再按评出的等次分发奖励基金。县中医院每年的奖励基金一般都是2万元,“从2004年到2009年中医院从卫生局共领取了12万元奖金,这些钱领回来以后交给了我,让我个人用了。”龙学全案发后对办案人说。
2008年5月,龙学全安排范某清算宿舍楼剩余工程款(当时按两栋楼集的资后来只盖了一栋),范说还剩余139.5万元。龙就让范以虚列工程款的方式将这笔钱支出来放好。最后,龙学全多次写借条从这笔钱中借用了76.97万元。
2010年5月31日,龙学全突然让范某到财务科将他一共出具的共计76.97万元的借条全拿回来交给了他。后来,就在他用单据冲掉了其中的11万元又留下了共40.87万元的借条后,将其余的借条又给了财务科。他留下这40.87万元的借条是什么目的呢?原来,自2005年开始,每年的中秋节与春节,中医院都给职工发箱酒,每年大约600箱,而自始至终酒钱一直未付,龙留下这些欠条的目的,就是想用这笔钱顶酒钱。但是,直至案发,这个事他也没办。
2009年9月,龙学全给范某的手机上发了一个短信,让他向山东某科技公司的账上汇上80万元。范问这钱是干什么用的,龙说是暂付的设备款,必须马上给汇过去。范汇出这笔钱后,到了2010年3月,龙又告诉他说,这80万元又打回院财务账上了,你去查查。
这80万元巨款一出一进又是咋回事?原来,龙学全想把他在北京的一套住房卖给一个熟人,熟人很快告诉他说:“你的房贷还没有还上,你就办不出房产证来,办不出房产证,你的房子就没法卖。”为了尽快还贷把房产证办出来,就这样,就有了龙学全让范汇钱的事。钱汇过去以后,熟人很快在北京将房贷给还上了,同时也很快将房子过了户。到了2010年3月份,龙学全向熟人要房款,熟人也很快将房款打给了他,龙也很快将这80万元给还上了。
“要预防医疗领域职务犯罪,得从制度入手”
龙学全的最终案发源于该县一位局长的案发,反贪部门在查处该县一位局长受贿案时,细心的检察官发现了龙学全的受贿行为。同为单位“一把手”,两人捞钱的手段基本相似。最终,都栽在了钱上。
2011年12月16日,临沂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法院经审理认定:龙学全在担任单位副院长(主持工作)、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共侵吞公款151.7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3.5万元,并为行为人谋利益;挪用本单位公款165.97万元,数额巨大且部分不退还。同时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就在龙学全案发后,临沂市检察院及时向市医疗卫生部门发去了检察建议,建议各级卫生部门:一是加大对本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与权力制约;二是规范财务的管理及增加单位资金进出的透明度;三是加大对医务人员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有条件的单位要定期举办法制讲座。
据悉,全市医疗单位针对检察建议基本都进行了整改。并多次聘请检察官到医疗单位进行法制讲座,组织医务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短片。
“龙学全是一位业务型的领导干部,当上中医院院长时还不到40岁,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但他却把握不住自己,滑向了犯罪,最终栽了跟头。”据一位参与办案的检察官说,“医疗单位是一个封闭性较强、与外界相对隔离的单位,内外的监督很难对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形成制约。因此,要预防医疗领域职务犯罪,就得从制度入手,让制度管住人,同时还要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及媒体的监督,让‘一把手的权力在一个监督网中运行,这样才能减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