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教学中的创新
2012-04-29陈忠芹
陈忠芹
“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这是《语文课程标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提出的习作新概念。如何体现学生“自主写作”、“自由表达”的新概念呢?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些尝试。
一、给学生“说”的自由
说是学生最常用的一种表达情感形式。给学生以“说”的自由,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挣脱学生思想上的束缚,培养学生习作的自信心。
怎样指导学生去自由地“说”呢?教师首先要给学生提供“说”的机会,丰富说的素材。如课前十分钟,班会、队会活动等时间,教师根据交流的对象和场合,稍事准备即作简短发言。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天天关注身边的“新闻”,可以是电视剧上看到的,广播里听到的,可以是报刊上的内容,也可以是身边的事情。每天课前安排3名同学发布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其他同学认真倾听,然后对新闻的内容进行评说。如,创设一个到同学家做客的情境,要求主人客人言谈举止得体,并体现文明礼仪;还可以让学生当一回节目主持人,围绕一个话题来采访几个同学,进行说的训练;也可以让学生围绕“给同学过生日好不好?”“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对这些富有挑战性的问题展开辩论,以激发学生自由说的兴趣。
把“说”的自由交给学生,既可以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情感态度,让学生从小养成现代公民必备的口语交际能力,又能使学生养成文明和谐的倾听、表达和应对的人际素养。
二、给学生“写”的自由
教师给学生写的自由,是对学生写作兴趣和爱好的尊重。《语文课程标准》明确今后习作训练“提倡学生自主拟题,少写命题作文”。以人教版《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语文第九册》为例,第4次作文训练的习作要求是:最近,你有特别想和别人说的话吗?这次作文就请你写自己最想写的内容,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比如,一件有趣的事,自己喜欢或讨厌的人,想对别人诉说的愿望、委屈,一次旅游见到的景物,自己一个奇特的想象……总之,写人、记事、写景、写物,编故事,写读后感、观后感都可以……内容真是丰富多彩,包罗万象。这是让笔者第一次感受到把“写”的自由完全交给学生的一次习作训练。它克服了以往“想写无机会,不想逼着造”的被动习作现象。当学生自己耳闻目睹到感人肺腑的人和事,觉得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时,教师要摒弃一些框框的限制,把写的自由权交给了学生,“写自己最想说的话”习作的积极性也就充分地调动起来了,学生的语文个性得以飞扬。
给学生写的自由,教师就要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和广阔的空间,不仅仅局限在对命题和内容的放开上。我们应该鼓励学生“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具有新鲜感的材料,特别是具有新鲜感的语句”(《语文课程标准》中语)。因此,这里特别指出的一点是:以往习作中,不少教师每每看到与“某某文”中雷同的句段,便断为“抄写”或“仿写”予以封杀。其实,我们不必谈“仿”(或“抄”)色变,因为“模仿是最大的喜爱”(冰心语)、“模仿是创造的第一步”(茅盾语)、众所周知,儿童的起始作文都是从仿写开始的。摘抄是积累语言材料一种手段,引经用典是习作中常用的表达方法。摘抄、仿写是习作上的一种开放,也是遵循儿童习作的规律,尊重学生习作的自由。“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是习作中的一种创新。
三、给学生“评”的自由
传统的作文讲评课,主要体现在教师对学生习作的“评判”上,具有单向性,教师怎样评,学生怎样做,学习的主体被动接受的状态,体现不出作品的个性。教师泛泛的评语和讲解,不仅引不起学生的兴趣,也无法提高习作的水平。
其实,儿童的生活体验不同、知识水平不同,就必然对世界的认识和感受不同。在习作上,我们必须尊重儿童的表达权利,承认学生自我认识上的差异,允许他们发表不同的意见,给学生自由评议的权利,才能体现习作的创新。
把“评”的自由交给学生,实际是把“表达”的自由交给学生。这种不强求学生如何写的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更加大胆,更加不受拘束地完成每一篇作文。果真如此,作文也就自然地形成一种乐趣、一种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