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密中密
2012-04-29白朋
白朋
注定这一生就是极富传奇色彩,并与常人大相径庭的。
肇始于无性繁殖的他,胚胎自男人游戏的大脑。构思与书写是妊娠期的症状反应,一只白皙硬瘦纤巧灵动的手和一支同样白皙硬瘦纤巧灵动的鹅毛笔充当了助产的羊水,胎衣的顶角处印着《血字的研究》(A stuadyin scarlet)的油墨标签。就这样,他悄无声息又突如其来地,降生在伦敦的一张叫做《壁顿圣诞年鉴》(Bretons Christmas Annualfor1887)的纸质产床上。
此刻,分娩后的男人正坐在普利茅斯的私人诊所里,怅然若失地望着空落的门庭,嘘叹并忧虑着自己不见起色的生意和茫然未卜的前程。
与常人大相径庭的, 还有。
这是他从出生起就已人届中年。普利茅斯那个医生不但为他配置了高人一等的专业技能,更为他精心组装了与众不同的衣着、装束、谈吐和举止。他头戴猎鹿帽,口衔大烟斗,手拿放大镜;身材颀长,细瘦高挑,表情冷毅,目光犀利。他的头喜欢缩在燕尾服立起的衣领下,上身稍稍前倾,经常保持着一种抑郁寡欢特立独行的沉思状。他从贝克街那幢与人合租的公寓里走出来,橐橐的脚步声徐缓有致地敲击着脚下的石板路面,一下、两下……纵深并回弹着雾都街头亘古如斯的阴郁和沉静。
一、相对于4月23日世界读书日,1893年圣诞节前一天,就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阅读节了。
这一天,一个深入人心备受爱戴的传奇人物被谋杀了,而杀人者居然坐在家中,明目张胆且又百般委屈地承受着来自窗外的攻讦和声讨。人们不禁要问:被杀者是谁,何以有如此巨大的人格魅力和人脉亲和?谋杀者又是谁,何以这等倒行逆施且又胆大妄为?
确实是1893年12月,确实是圣诞节到来的前一天。
这一天,在伦敦郊区沉郁多雾的诺伍德镇,一所维多利亚式的房子外面围了一大批人。他们群情激奋,奔走叫骂,并不时地捡起石块朝房子投掷过去。这些人是在抗议这所房子的主人谋杀了他们心目中的大英雄。与此同时,在伦敦市中心报社云集的舰队街,更多的人也为同样的原因在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伦敦著名杂志《绳链》编辑部, 更是收到读者雪片般的来信。他们指责这场令人发指不能容忍的谋杀,纷纷要求退刊。就连维多利亚女王也被惊动了。她从王座上站起来,连连摇头,以示爱莫能助和失望无奈。
什么人的死,会如此强烈地牵动着这些英国人的心,并使这个一向崇尚绅士风度的民族变得暴躁失控不再绅士了呢?
答案是:
被杀者:大名鼎鼎的私家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杀人者,也是创造他的人:亚瑟·柯南·道尔(Arturo Conan Doyle)。
柯南·道尔的谋杀手段是在小说《最后一案》中,安排福尔摩斯与他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教授决斗,最后,两人一同摔下悬崖同归于尽。福尔摩斯的故事落下帷幕,他将从此淡出公众视野。这一年,福尔摩斯被设定的年龄,为37岁。
现在知道了吧,坐落在伦敦诺伍德镇那幢遭受福尔摩斯迷们围攻的房子,正是柯南·道尔的住所。此刻,这位医生兼作家正坐在家里,惶措地望着窗外愤怒的人群和地板上狼藉的玻璃碎片,无奈又无助。“我知道你们舍不得福尔摩斯,可是你们知道他耽误我多少正经事儿吗?我只是通过这种方式使诸位欲罢不能的阅读热情停下来,同时使自己静下来,去写我一直想写的历史小说,写出真正能够传世的经典作品。你们这些追星族呀,怎么就不能理解我的苦衷成全我的文学梦啊!”
福尔摩斯追星族的极端反应,柯南·道尔没有想到。可是有一个人想到了,她是玛丽·道尔。柯南·道尔母亲。
早在两年前,对于越来越火的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就已经起了杀心。1891年11月,在给母亲的信中,柯南·道尔就写过这样的话:
我想把福尔摩斯干掉,一了百了。他让我分心,无法做更正当的事。
而母亲在回信中是这样说的:
你可以做你认为应该做的事,但是大众恐怕不容易答应啊。
柯南·道尔说的“更正当的事”,是他想写历史小说。他认为只有这样的小说,才能流传后世。后来他果然写了,而且写了四部。有趣的,是柯南·道尔生前看重的文体,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荣誉,相反,倒是这部不太待见的福尔摩斯,为他成就了世界性的声望和广泛深远的影响。
二、福尔摩斯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侦探,能如此博得世人的眷顾和爱戴?
在柯南·道尔笔下,福尔摩斯有着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极强的推理能力。就是说,他善于观察,喜欢琢磨,常常会从别人看不到想不到的地方入手,使扑朔迷离错综复杂的案件大白天下(这是概括提炼的,尚不足以令读者为之牵心动肺)。他外表冷酷,不近女色,对侦探工作有着无比的狂热和激情。对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点儿都不感兴趣(还是工作鉴定,也不足以让读者如此着迷)。他是一个地道的英国绅士,言谈彬彬有礼,却总带着讽刺的腔调。他充满自信,甚至到了自负的地步(总算涉及这个人了,但觉得他与让人喜欢尚有相当的距离)。他对自己的优点和毛病,一概引以为豪(是不是有点自恋?)。例如:他是个老烟枪,还是个瘾君子。可是他打心眼里认为,对于一个真正的绅士来说,这点小毛病,不算什么。下面,我们再看几条这个人的经典语录。福尔摩斯一直没弄清楚地球是围着太阳转的,对此,他的助手华生感到非常惊讶,可福尔摩斯对此却不以为然。他说:“你说我们是围着太阳转的,对吧?可我们就是围着月亮走的,这对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影响呢(典型的狡辩)?”“头脑是我的一切,身体只是一个附件。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之间有很明显的差别(自夸又自负)。”“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我亦无他,惟手熟耳。这句话欧阳修老先生早在八百年前就说过了)。”
福尔摩斯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他出神入化的判断和推理能力。
在小说《血字的研究》中,故事一开头,华生医生刚刚从阿富汗负伤回到英国。他想找人合租一栋房子,把自己安顿下来。斯弗坦就给他推荐了福尔摩斯,说这是一个正派人,只是有点古怪。后来两人见面了,福尔摩斯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看得出来,你刚从阿富汗回来。”这句话,让老实巴交的华生吓了一跳。看到这里,读者的好奇心也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福尔摩斯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呢?——华生身上的苏打水味,他典型的军人风范,他晒黑的皮肤以及僵硬的左臂,都给了这个观察者以足够的线索。什么地方能让一个医生吃到如此的苦头,晒得跟个黑人一样呢?毫无疑问,只有当时战事不断的阿富汗。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华生给他的室友开列了一个长长的清单,他试图通过这个清单,来推测福尔摩斯到底在从事什么职业?这个清单,后来被人称为福尔摩斯知识结构表。其实,它是柯南·道尔为笔下人物圈定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茛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一般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在散步回来后,曾把溅在他的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世纪中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13.即使有了这个清单,华生一时还是没有猜出福尔摩斯是干什么的。
当然,我们知道,福尔摩斯的行当,叫做咨询侦探。此12项综合起来,就是他日后破案的看家本领和护法神功。福尔摩斯就是凭借这些本领,开始了多姿多彩极富传奇的职业生涯。
很快,随着一个个大案奇案的接连告破,这个超级侦探的形象越来越赢得了读者的热情、热衷和热捧。
福尔摩斯和华生的住所,在伦敦的贝克街221号乙,这是全英国惟一可以与唐宁街10号齐名的地址。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描述的那样,你可以坐火车,在查林十字街下车;或者坐地铁在贝克街车站下车,到达这个地方。
现在的伦敦贝克街221号乙,是福尔摩斯博物馆。它按照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完整复制了福尔摩斯的起居室和卧室。如果走出纪念馆,你会看到街头上的风物景象,仍然与一百多年前的如出一辙,所差无几。
至此,福尔摩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侦探,这里已经说清了。至于他为什么赢得读者如此眷顾和爱戴,其中的广度与深度,就不是本节能一次性说清的了。
三、福尔摩斯惩善扬善匡扶正义的法宝和利器,是出色的观察推理能力和无与伦比的超人智慧。尽管爱伦·坡、阿加莎·克里斯蒂、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约瑟芬·铁伊等一大批侦探小说家们通过各自的努力,为这一题材的人物画廊增添了一个又一个的神探形象,但是在读者和观众的心目中,福尔摩斯依旧处于“大哥大”的地位。这说明福尔摩斯是一个智商绝顶技高一筹的人。那么,能够谋杀福尔摩斯的柯南·道尔,又是怎样一个人呢?
亚瑟·柯南·道尔,1859年5月22日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1930年7月7日逝世。他毕业于爱丁堡大学,系日耳曼分支盎格鲁撒左逊人。他的父亲查尔斯·道尔是个公务员兼艺术家,长期身体多病,家里的大事都是由道尔的母亲玛丽·道尔做主。查尔斯·道尔曾画过一幅漫画,画上一个高大强壮的女人正神情专注地操持家务,身旁坐着一位戴着眼镜蓄满胡须的男人。男人仰着脸,神色懦弱又乞怜。这就是道尔的父母,是他们家庭生活的日常写真。有趣的,是查尔斯在漫画的下角处,还着意注释了一行文字:“玛丽,我理想的家庭主宰!工会对此判决,毫无异议。”
同样,也是由玛丽·道尔做主,1876年到1881年,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
在开诊所的六年里,他的生意一直不好。所以,柯南·道尔就常常给杂志社写些东西赚点外快。那段时间,他经常看法国小说家加波利奥(Emile ?Caboriau,1835——1873)和美国小说家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的作品。于是,慢慢地对侦探小说产生了兴趣。经过研究,他发现这些小说的主人公在破案上基本是靠运气。柯南·道尔觉得这不靠谱,他决心要创造一个前人没有见过的侦探,这个侦探破案的基础是建立在科学缜密的逻辑推理上。这样,福尔摩斯萌生了。
在《壁顿圣诞年鉴》发表《血字的研究》,虽然只给柯南·道尔带来25英镑的稿酬收入,他却因此一举成名,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后来,这个副业的收入远远超过了他的行医主业。
虽然写作上大获成功,但是柯南·道尔并不满意。因为,他觉得写小说是个旁门左道的事儿,作为医生,写几篇玩玩可以,却不能本末倒置以此为生。于是,1890年,柯南·道尔关掉诊所,去维也纳,学眼科了。一年后,他回到伦敦,开了家眼科诊所。这一次,又失败了。无奈之下,他只好重新执笔,继续写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系列小说,不论是中篇还是短篇,后来都发表在《绳链》杂志上。渐渐地,福尔摩斯名气越来越大,发行越来越火。柯南·道尔不得不认头当作家了,当作家认头,但他不认头当一个通俗的侦探小说作家。随着福尔摩斯的不断升温,创作严肃文学的想法也越来越强烈了。然而,读者并不理解他,这些福尔摩斯迷们像永远喂不饱的孩子,贪婪又急切地期待着下一篇故事的诞生。于是,就有了我们前面说过的一幕。
1903年,迫于福尔摩斯迷的压力,柯南·道尔发表了新作《空屋》,福尔摩斯起死回生了。
四、福尔摩斯长得什么样?这个人物有原型吗?
如今,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成为经典,深入人心并走进千家万户。读者不仅熟悉他的音容笑貌,甚至对这位他用过的物什和道具,也如数家珍耳熟能详。比如那顶奇特的猎鹿帽,那柄大烟斗,那个放大镜,还有那把小提琴。
在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翻译出版福尔摩斯作品的高峰期。多家出版社都曾涉入过那场旷日持久的中原逐鹿。其中,以群众出版社推出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流传最广,影响最大。中国读者读过的福尔摩斯小说,多为这家出版社提供的版本。丁钟华、袁棣华、严仁曾、李家云、李广成、欧阳达、倏莹、雨久、李绯等翻译家,以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为我们奉献了准确传神的汉语译本。说到福尔摩斯长得什么样? 柯氏当年在《血字的研究》中,已经用英语向读者做过准确清晰地描述了,几十年后,丁钟华、袁棣华两位翻译家,用汉语把这个神探的肖像向中国读者做了复述和转呈。于是,大家就看到这样一个人。“他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多高(相当于一米八多),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犀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柯南·道尔一生写了56个短篇和4个中篇。考察这些作品,我们发现柯南·道尔本人非常像小说里面华生医生的原型。他们都是医生,而且性格中庸都有点认死理。既然连华生都有原型,那么大侦探福尔摩斯有没有原型呢?如果有,他会是谁呢?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福尔摩斯呢?
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统计,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频繁地被搬上荧幕或荧屏的文学形象。据不完全统计,从1900年以来,超过75名不同的演员,在大约200部不同的电影或电视作品中诠释演绎过这个人物。我们这里介绍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很多有名的演员包括克里斯托弗·李和演过《巴顿将军》的乔治·斯科特都扮演过这位大侦探。最早的福尔摩斯电影,是美国福克斯公司在1939年拍摄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福尔摩斯历险记》。舞台剧演员巴斯尔·拉斯伯恩出演了福尔摩斯。他鲜明的轮廓,冷峻的性格,扎实的戏剧功底,使他获得了空前的成功。随后,1942年环球电影公司继续启用拉斯伯恩拍摄了12部福尔摩斯电影。在这些电影里面,福尔摩斯完全就是个当代人了。他是个开着时髦的小轿车,和纳粹周旋的英国间谍。环球电影公司的想法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是超越年龄和时代的,因为,只要有这样一个超级的推理大师,任何古往今来的疑难问题,悬案都会迎刃而解。1991年在英国ITV首播的电视剧《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记》出来以后,所有的人都认为史上最靠谱的福尔摩斯形象诞生了,他就是英国演员杰里米·布雷特扮演的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大家认为,其他演员都是在演福尔摩斯,而杰里米·布雷特他本身就是福尔摩斯。全球很多观众,都是通过ITV的这部系列电视剧以及杰里米·布雷特的精彩表演,直观地感受到了福尔摩斯侦破那些传奇案件的过程。怎么演好这个角色,布雷特的感言是:忠于道尔。演出期间,布雷特也随身带着原著小说研究,而且和柯南·道尔的女儿保持着交流。布雷特还对原著做出了许多颠覆性的修正,他让福尔摩斯戒除了毒瘾,抽烟的频率也大大地降低了,绅士形象显然就更正面了。这些改动不仅更加合理,也更符合影视传播的规律,正因为这样,至今他仍然深受众多福尔摩斯迷的爱戴。2009年,英国导演盖·里奇拍出了一部全新的福尔摩斯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影片完全颠覆了人们心目中的那个老式英国绅士的福尔摩斯形象。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因为这部电影是改编自福尔摩斯漫画,而不是柯南·道尔的小说。由小罗伯特·唐尼扮演的福尔摩斯肌肉发达,感情丰富,风流倜傥,浪荡不羁。演员小罗伯特·唐尼刚刚因为这个角色得了2009年金球奖喜剧类型最佳男演员奖。所以,这个片子是不是符合柯南·道尔的原著已经不重要了。
荧幕上的福尔摩斯随着岁月流变常变新,那么,福尔摩斯的原型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二十世纪初的爱丁堡,一帮英国绅士们打猎归来,坐在酒馆里闲侃。其中一个谈兴正浓。他说:一般人只会看而不会观察,其实只要一眼,就可以从一个人脸上看出他的国籍,从手上看出他的行业,其余的一切,也可以从他的步伐、举止、表链等饰物以及粘在衣服上的线头看出来。说这话的是什么人呢?这个人叫约瑟夫·贝尔,是爱丁堡大学医学部的讲师兼外科医生。他的说法很像一个人吧?对,福尔摩斯。
如果把贝尔的照片和福尔摩斯的画像放在一起,你会发现,他们的确很像。
两人都是瘦瘦的面孔,鹰钩鼻,都有一样犀利的目光。
那么,约瑟夫·贝尔会不会就是福尔摩斯的原型呢?我们不妨学学推理的方法探究一下。
线索一。这个大学讲师兼医生除了在学校教课和行医外,还喜欢研究著名案件。1888年8月到11月间,在伦敦的教堂地区,发生了一件震惊全英国的连环杀人案。这个后来被称为开膛手杰克的杀手,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5名妓女,警方却始终无法将他缉拿归案。那么,贝尔和这个开膛手杰克有什么关系呢?美国东北伊利诺伊大学有个教授,叫伊利·立波,他写了一部《贝尔传》。经考证,得出了这样的证据。
当时,远在爱丁堡的贝尔和他的朋友们也对这个案件很感兴趣。经过对杀人案的分析,贝尔指认出了开膛手杰克的具体身份。他把杀手的名字写进一个信封里,送给爱丁堡警察局,再由他们转交给伦敦警方,具体细节,没有被披露。但伦敦警方收到名字后,连环杀人事件就停止了。
线索二。1877年,贝尔的班里来了个学生。贝尔很喜欢这个学生,让他跟自己当助手,跟他一起解剖尸体、分析案例。从此,这个学生就开始跟随、观察这位老师,就像后来华生跟随福尔摩斯一样。
这个学生,就是柯南·道尔。
那一年,他18岁。
道尔后来在《真实的福尔摩斯》里面说,他的确是根据自己老师贝尔的形象来创作福尔摩斯的。他在这篇文章里说过这样的话:
我想起了我的老师贝尔,如果他来做侦探,一定会把这个有趣而无序的行当,改造成为近乎严密科学的事业。我越想越有意思。
迄今为止,大家比较公认的说法, 约瑟夫·贝尔就是真正的福尔摩斯。
五、除了前面介绍过的理由,还有没有其他原因,使柯南·道尔在1893年让福尔摩斯死去了呢?这一年,究竟发生过哪些事件,影响了柯南·道尔的正常生活?
研究柯南·道尔的专家们,通过分析他的年谱,发现柯南·道尔的妻子路易丝·霍金斯(Louise Hawkins长期以来她身体就不好, 健康状况非常糟糕)在这一年里得了肺结核(这在当时可是不治之症), 她去世了。柯南·道尔这一生,有过两次婚姻。1885年,他娶了第一任妻子路易丝·霍金斯。1907年,他与第二任妻子珍·勒奇(Jean Leekie)小姐结婚。在路易丝·霍金斯患病期间,柯南·道尔要陪她出国疗养。所以,他根本没有时间和心情,更没有精力去营造福尔摩斯的故事了。
这一年,还有另外一个人也离开了柯南·道尔。他父亲查尔斯·道尔去世了。
查尔斯·道尔非常平凡,他只是爱丁堡的一个小公务员。后来因为酗酒丢了工作, 搞得家境非常贫寒, 还患上了癫痫病。1889年,柯南·道尔发表了《四签名》, 这一年, 他父亲被关进了收容所强行戒酒。后来他精神失常,孤独地死在那里,死前,没有一个家人看望他。
凯瑟琳·库克是柯南·道尔学会的成员,她是研究福尔摩斯的专家。她说神探福尔摩斯能够洞察复杂的人性,但内心的另一面却长期被读者忽略了,他吸毒而且神经质。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她从《四签名》里面,找出一段对福尔摩斯的描述: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壁炉台一个角落里取出了瓶子,又从摩洛哥皮革制成的精巧的小盒子里取出皮下注射器。他卷起衬衫的左袖口,用细长、苍白、颤抖的手指,调整纤细的针头。一刹那间,他若有所思地把眼睛停留在强壮的前臂和手腕上,那上面到处都是刺痕。
还有人说,柯南·道尔身上也有福尔摩斯的影子。说这话的,是他的传记作家安德鲁·马列克。
道尔把自己的个性放在了福尔摩斯身上。道尔本人就擅长推理分析,而且福尔摩斯奉行公平原则,为底层人说话,酷爱戏剧等,都和道尔有几分相像。
六、一百一十七年前,当柯南·道尔亲手葬送了自己创造的大侦探的时候,他另一层的担心是怕福尔摩斯有一天会像那些过气歌手一样,成为明日黄花, 风光不再遭人遗弃。他想通过这种方式,使自己的人物永葆风采魅力长存。可以说,柯南·道尔的目标达到了, 但并不得益于采取的方式,而是人物的自身魅力。今天,如果你到世界各地旅行,不论是巴黎还是纽约,东京还是伦敦,你会看到在大小书店,车站码头,甚至在火车车厢和飞机座舱里,到处都有福尔摩斯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依然受到世界各地读者与观众的喜爱和热捧,其程度一如既往,不减当年。他已经穿越了一个多世纪的时光,经受了几代人的检验,而且必将延伸到遥远的未来。那么,福尔摩斯的魅力究竟在哪儿呢?他在启发民智娱乐大众的同时,留给人们的是哪些思考呢?
先看一下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的自白: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的生命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有谁看了这铮铮誓言,不生出一种荡气回肠的使命感和庄严感呢?福尔摩斯铲除邪恶匡扶正义的立场坚定不移,态度不可妥协。他疾恶如仇,是大众伸张正义的希望依托,是人间正道的载体化身。读者把对社会的美好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把驱除罪恶的希望赋予在他身上。他成了真善美的代表,假丑恶的克星,大众希望的所在,正义力量的化身。所以,人们由衷地爱戴他、依靠他。他是一个大好人,这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一。
魅力二。福尔摩斯与其说是神探的代名词,不如说是聪明人的象征,是正义智慧的品牌和符号。他既有坚定的立场,更有站稳立场的智力保障,这是他敏锐的观察力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任何邪恶势力不管耍什么伎俩,变什么花招,都瞒不过他的慧眼,逃不脱他的惩戒。他总能透过扑朔迷离的表象,找到罪恶的藏身处和栖身地,进而想方设法地降服它、战胜它。使邪恶得到严惩,正义得以伸张,驱散阴云,让阳光洒满人间。“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所以,他又是一个大能人,像我国《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铲除一切妖魔鬼怪魑魅魍魉,还你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这使人们更加爱戴他。
魅力三。福尔摩斯的风靡世界源于它为读者提供了新鲜陌生的视觉冲击和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从传统意义上说,与世界一流文学作品相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水平不过三流。就是这样一部三流作品,恰恰赢得了一流或超一流的巨大阅读量和广泛受众面,这无疑给今天的文学从业者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警示和启发,即精品与大众的关系、审美与娱乐的关系,等等。可以说,柯南·道尔在写作之初,就有意回避了与不同时代的文学巨匠们比拼才情和功力,他找到了他们的软肋和弱项。这就是,大师们更多地沉浸在自我品赏的审美愉悦中,而柯氏却把读者的口味作为自己写作的第一要务。结果是,在大师们全力打造的这束名著玫瑰中,让柯南·道尔出奇制胜地插进了一枝白玉兰。“一招鲜,吃遍天”。这是柯南·道尔脱颖而出的真正密码,是福尔摩斯强大引力的磁场核心和深层底牌。
在柯南·道尔眼中,这世界是由正义和邪恶两股力量构成的。那么,铲除邪恶,匡扶正义就成了柯南·道尔赋予福尔摩斯的第一要务。为了使人物不辱使命,柯氏还赋予福尔摩斯超人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以保证他排除万难最终赢得胜利。在他看来,似乎有了坚定的立场、超常的技能,就能惩恶扬善,还人间一个公道。作者的救世梦,直接编排成了作品的济世密码。它极大地对应并迎合了人们的善良愿望与道德需求,唤起了读者不可阻挡的跟进热情和狂热追捧。
读者如此爱读福尔摩斯,那么,读了福尔摩斯有什么用呢?
应该说,提这个问题在行内是冒一定风险的,它容易被一些人视为浅薄和无知。就像读了《红楼梦》、《聊斋志异》、《卡拉马佐夫兄弟》有什么用一样,属于儿科和浅层面的问题。但是,用现代人的眼光看,读了确实没啥大用。既不能提升身价,也不能增加收入,更不能提高生存技能改变生存状况。与读熟了《周易》可以摆摊算卦,读透了《本草纲目》可以悬壶济世相比,读文艺类书籍的作用实在不太明显。即便你读透了,反倒发现这类书的作者自己的生存状态都是窘困拮据步履维艰的,又怎能启发和帮助别人呢?所以,正统社会一直把文艺类书籍称为“杂书”、“闲书”,不能不说有一定道理。
然而,读福尔摩斯可不一样。因为,读了它有用。
直到今天,福尔摩斯的侦探经验和推理方法,仍然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欧美一些警察学校,常常选用福尔摩斯的一些案例作为考题或案件分析的典型。可以说,福尔摩斯在刑事侦察学领域对我国今天的公安、司法工作,也具有同样的借鉴意义。
这样一部没有破不了的案子,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的神探之书,对于提高人们对犯罪现象的认识水平、侦破能力、预防手段和打击措施,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但是,如果把它同现实生活对照起来考察,你会发现,其作用就显得力不能支大打折扣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部举世公认的可操作性极强的传世奇书,也有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的死角吗?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犯罪现象屡屡发生没有销声匿迹,犯罪率也没有下降或减少。按理说,有了这部神探之书的行世,这些都该得到有效抑制或遏止才对,但是,如果我们在全球范围内,结合该书畅销的一百多年中犯罪现象和犯罪率加以考察,就会发现结果是令人失望的。这说明,有一种力量比惩戒之剑更强韧、更凶悍,它是人类贪婪侥幸心理和社会机制有待健全两者交媾下的畸形儿。福尔摩斯对这一社会肿瘤的认知,还停留在表层上,所以它只能“治标”。而不能从人性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拿出标本兼治的大手笔整改措施和大剂量的济世猛药。这就划定了福尔摩斯只能停留在“探案”上,不能上升到“救世”上的困锢和束囿。
其次,福尔摩斯在刑事犯罪领域的作用是一把双刃锏,它既有利于破案,也有助于作案。说它有利于破案,因为它启迪破案者的智慧,能够帮助寻踪觅迹抵达核心直至最终破案。说它有利于作案,因为它也启迪作案者的智慧,能够帮助提高智商堵塞漏洞使之成为悬案。这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双面效应,使“救世”的功效两相抵消。
再次,福尔摩斯向人们展示的,是案发后的侦破过程。对于案子为什么发生,人们为什么作案,缺乏深度开掘和理性思考。这种重“技”不重“能”的表达倾斜,造成了娱乐功能大于教化功能的失衡,进而消解并虚淡了它的“济世”功效。
第四,福尔摩斯侦探生涯中遇到的最大对手,是莫里亚蒂教授。请注意,莫里亚蒂的社会身份是个教授。如果同犯罪集团的大头目相比,同一呼百诺的强权人物相比,应该说,他只是“小巫”。就是这样的角色,已经把福尔摩斯逼到了玉石俱焚同归于尽的地步。那么,如果是那些“大巫”呢?结果当然可想而知。柯南·道尔回避了这样的对手,是福尔摩斯的幸运,却是作品的不幸,这使它成为今天这样一部由56个短篇和4个中篇连缀组合的系列篇章,从而与场景恢弘开阔、情节曲折多重、戏剧冲突加剧及阅读效果更为冲击震撼擦肩而过、失之交臂。
星移斗转,岁月悠悠。福尔摩斯传入我国并引起轰动已经半个多世纪了。这期间,国外许多侦探小说的后起之秀以不凡的新作力作不断地吸引着我国读者的关注,福尔摩斯的境遇正在实现着由“惟一”向“之一”的角色转换。这是文化的进步也是读者的福音,更是令人欣慰的繁荣景象。遗憾的是,侦探小说这一深受读者青睐的文学形式,并没有在中国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我们至今还没有出现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作品,也没有出现柯南·道尔这样的侦探小说大家。
半个世纪的时光回落,让中国读者在阅读福尔摩斯的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最初的拜读仰视、中间的比照平视、直至今天的评析俯视。可以看出,时代在前行,读者在进步,这是开放的眼光和多元的文化赐予我们的演进与提升。
那么,重温福尔摩斯对今天的我们有什么现实意义吗?
当然。用全球化的视野考察,中国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文化消费市场。用图书出版者的目光审视,侦探小说仍然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市场宠儿。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实践,有经验也有教训,有正面也有负面,有卫士也有蛀虫。在繁荣兴盛流光溢彩的表层下,经济领域中犯罪与反犯罪的斗争仍很激烈。这些都是与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相背离的,是整顿清除的对象,也是作家大有作为的进驻区域和开掘空间。
我们需要福尔摩斯,这是和谐社会的召唤。我们需要柯南·道尔,这是读者与市场的召唤。
(责任编辑:孙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