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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探析

2012-04-29李子亮柯莉

理论观察 2012年3期
关键词:大学生

李子亮 柯莉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意义深远。从大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背景及影响教育实效性的因素看提升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路径。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3 — 0132 — 03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我国到2020年“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因此,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国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如何更好地提升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进行探讨。

一、高校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背景

我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5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①

近年来,我国普通高校招生一直呈增长趋势。2007年,全国招生5659194人,2008年增加到6076612人。2009年,招生6394932人。2010年,招生6617551人。②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安排为675万人。③据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2010年我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人数为22317929人,④截至2012年4月24日,全国普通高校共计2138所。⑤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群体是未来我国社会建设和治理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在校大学生能够更好地学法、懂法,坚定不移地信仰和崇尚法律,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意义重大。

目前,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特别是一些恶性犯罪事件频发:如,2004年2月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锤杀室友案;2008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付成励弑师案;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杀人案等。一幕幕血的事实和教训不断震撼着整个社会,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的暴力犯罪行为令人震惊、惋惜、遗憾之余,更多的是巨大的困惑,从而引发我们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深沉思考。

针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我国高校中有专门设置的课程,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该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之一,由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的基础上整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程。依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本课程的定位是: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09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从2010年春季起,各类高等学校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纳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之中,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二、影响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因素

虽然高校在大学生中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两年有余,但为了提升教育的实效性,仍应不断探讨并加以完善。

1. 对教材结构及课程设置的重新审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作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之一,以2010年修订版为例,主要分八章,分别是: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可以看得出,该门课程是以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为主法律教育为辅的框架,其中涉及法律知识的章节是:第五章第三节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第六章第三节中的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第七章和第八章是较为系统的法律知识。本教材法律部分简要介绍了实体法与程序法,有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介绍也不多,况且,主要侧重于抽象概括。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该课程为48个教学课时计算,除讲授思想道德修养内容的课时之外,分配到讲授法律知识的课时显然不足,无法对法律知识讲实讲透讲明白,学生个人阅读教材也无法理解法言法语,使得课堂教学常常顾此失彼。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除了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掌握专业知识外,还应当兼备良好的法律素养,而目前的这种教材结构与课程设置显然是无法满足客观需求。如果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则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无从谈起。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2.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巨大冲击

大学生虽然身处大学的小环境,但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却不容忽视,大学生也是社会的一员,已具备明辨社会现象的能力。学校教育与现实生活是无法割裂的,而现实社会中存在的诸多负面事件对当代大学生树立法治观必将产生深远的消极影响。

(1)大学生以自身高考经历为视角对社会公平的思量。虽然我们在课堂教学中滔滔不绝地向刚入校的新生大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却无法回答来自大学生的提问:教育公平吗?高考录取公平吗?诚然,教育的不公平现象对大学生而言是身历其境,由于省份、户籍、城乡的差异体现在高考录取分数线上的差别,导致竞争迥异、机会不均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不能对高考学子们平等敞开。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上述问题无法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客观现实及理由与倡导公平正义的精神背道而驰。如此种种,让大学生内心确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何等艰难。

(2)特权渲指、司法不公、违法执法、高校腐败等现象导致社会伦理道德下滑、诚信缺失,这些都触动着大学生对法律的感知。社会热议的“官二代”现象是对社会公平的严峻考验,有人戏称我们已迈入“拼爹的时代”。公务员考录是大学生就业的渠道之一,竞争堪称惨烈,公平角逐是彰显社会正义的良好载体。近年来,诸多媒体频频曝光的在公务员考录中的“萝卜招聘”现象引起社会的极大不满。

此外,司法怪相更令人痛惜。西方的法谚讲到: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圣人,神与法官不可交友。南京“彭宇案”给人的错觉就是做好事得掂量着以免引火烧身,至于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赵作海案”等则是对公民权利的极度摧残和对法治社会建设的极大伤害。不断频现的法官窝案,如:2004年武汉市中院13名法官涉嫌受贿犯罪案,2005年阜阳市中级法院窝案,2006年中纪委、最高检直接督办的深圳中院“窝案”,以及2010年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因腐败入狱,令法治建设无比蒙羞。

行政执法中的违法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屡见不鲜。2009年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闵行区的钓鱼执法事件,执法部门先是斩钉截铁的回应执法的合法性及不容置疑性,但随后的赔礼道歉及追责无疑是自打耳光。这些现象正成为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隐形毒瘤,慢慢地侵蚀着政府机构的公信力,严重打击着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信心。清华法学博士王进文因老家被强拆在维权过程中感叹道:“我可以说把法律程序都走遍了。但并没能阻止房子在深夜被偷偷推倒”。“你让我一个法学博士怎么相信法律?!”①

近年来媒体不断揭露的高校腐败案使得高等教育事业陷入到舆论的漩涡中心,形势不容乐观。正人先正己,高校管理廉洁运行,这是高等教育面临的一个难题。

(3)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与信息的全球化对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影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钱至上、炫富耀权、功利主义等被更多的人群接受;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对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就业等民生问题更加关注与期盼;社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生态环境污染不断加剧。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已经实现了信息全球化、即时化。放眼世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在政治、经济、法治、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显示出了巨大的差异,各种价值取向充斥网络,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人生观与价值观的形成,同时也对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消极作用。

三、提升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路径

1.完善教材内容、设置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

改变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以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为主法律教育为辅的框架,扩充法律知识。其实,我国从小学阶段就开始了思想道德修养的教育活动,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阶段就未曾中断,而该教材中的不少知识是再次的重复,应该去除。教材中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更应该体现与大学生群体成长成才密切相关的知识,内容应更新颖、更广泛、更适时,紧跟大学生心理发展需求。编写法律知识部分更应该有所侧重,比如涉及到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应该进行扩充。因为每一名大学生都是家庭的一员,将来也要组建家庭,了解相关法律的规定,更有利于家庭和谐,乃至于社会和谐。从部门法角度考察,应该进一步扩充细化民商法、刑法及行政法的相关内容,因为这些法律知识应该成为每一个公民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常识,这样才有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依法治国才有坚实的基础。有学者也认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必须建立在掌握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否则既抽象又空洞,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这里说的基本法律知识并非要求让学生掌握我国所有的法律法规,事实上即使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不可能做到。而是要求学生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有一个全面了解,并概括掌握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例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才能融会贯通,从而产生认同感。”①

笔者在自己所讲授的班级中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设看法不一,课程设置的宗旨与大学生对课程的接受度、认同感有着明显差距。不少大学生对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认可度不高,学生课堂出勤率与专业课相比差距较大,甚至与同为公共必修课的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差距也不小。我们除了要反思和改进教师的教学模式、教学水平,改善教学环境等外,更应该要实事求是地针对大学生群体的共性深入研究教学内容,使教学更贴近实际,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爱因斯坦曾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应避免思想政治理论课因必修而必学的单一认识,同时,编写者在教材修订过程中,应利用各种手段更多地倾听一线教师的意见与建议,更广泛地收集大学生对该课程的反馈建议。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实现该课程的教学宗旨与目的。

2.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加大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力度和投入

虽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义与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际中仍然被忽视或者被轻视。笔者认为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视和投入程度与其他专业课程建设相比而言差距悬殊,或者说是被边缘化了。教育主管部门应经常性、制度化地督促检查高校在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经费保障、教师配备与培训交流等方面的情况。

有学者根据网上公布的2006年至2008年间高校申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精品课程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如实填写”的材料,对9所高校的师资配置状况作了统计分析,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人数比例占全体人数的 17.1%。②如果教师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其讲授法学知识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此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一门跨诸多学科、专业的课程,涉及法学、教育学、心理学及史学等交叉学科知识,仅有法学专业背景也不能完全胜任,教师仍需要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教学团队,这是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必要保证。

3.全社会真正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生态环境,是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社会基础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在司法实践中真正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执法为民的宗旨、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才能使高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为“实谈”。从国家立法层面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清除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一切政策法规及办事原则,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权力正确、高效、透明地运行;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平与正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惩腐败;强化法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处处彰显公平正义,全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不断提高,法治观念才能深入人心,信仰法律才会蔚然成风,从而促使大学生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提升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效性,不仅要在课程设计方面做好内功,同时更有赖于社会法治环境的改善与进步。只有全社会普遍形成崇尚法治、依从法治的良好氛围,高校的法治教育将不再是纸上谈兵,高校法治教育效果才能与社会预期相符。

〔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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