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公司财务部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探析
2012-04-29吴芬
吴芬
F公司是一家集品牌开发、服装品牌代理销售、全国连锁店、县级加盟、多元化投资为一体的集团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部经济管理核心作用,对其财务部存在的各项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发现其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该公司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通过审计,发现财务部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方面
(一)财务部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财务部已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税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公司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资产管理办法》、《连锁店营业款管理规定》、《百胜结账管理规定》、《名仕娱乐公司盘点制度》共15项。但至今尚未对投资管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业务培训和职务轮换、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等建立相关制度来引导和规范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
(二)财务管理制度中部分内容不够全面。
《财务管理制度》中的“主要会计政策”说明过于笼统,未对公司所涉及的各项会计政策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作详细阐述,实际操作性差。
二、内部控制的恰当性方面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
税法规定房屋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车辆折旧年限不低于4年。目前,公司执行的房屋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3年,均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因公司固定资产金额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资产回报率的评价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二)坏账准备计提不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做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准备,对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1年仍不能收回的,财务部根据实际金额计提坏账准备。通过测试发现,财务部对账面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未能提供计提依据,且对账龄在1年以内、实际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
(三)未对收入、成本进行分类明细核算,销售毛利率计算错误,不能正确反映商品的销售折扣与折让。
目前财务部依据百胜系统销售结算额汇总数确认销售收入,未能有效地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各类商品的收入和成本,财务账面反映的销售折扣或折让金额与实际严重不符,以至于不能准确核算各类商品收入、成本占比、商品毛利、销售折扣或折让比例,难以体现各类商品的贡献率和盈利能力,对销售重点、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政策的制定缺乏数据支持。
(四)存货核算粗放。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应该设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存货跌价准备”、“待处理财产损益”、“受托代销商品”等总账科目。
财务未设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与公司自营商品混淆,不能准确核算库存商品实际价值。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受托代销商品不是公司的存货,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
财务部每月根据百胜系统仅对存货的进、销、存汇总金额进行登记入账,未将存货进行分类核算,无法区分库存商品类别,不能明确各类存货的数量和价值。
(五)费用核算科目运用错误。
1.按规定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和其他相关支出,均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以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为生产经营而付出的人工成本总额,为公司制定薪酬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经测试发现,仅2011年8月份的人工成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商品采购进货费用误入“销售费用”科目,未按规定计入库存商品成本。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计入所购商品成本。也可以将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先进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销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六)财务管理制度中未能合理运用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比如:采购预付款报销流程规定的付款申请、报销分别履行审批手续,报销流程过于繁琐;预算不够全面、重点不明确;每月偿还的房屋按揭贷款未通过网银结算,费时、费力。
三、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方面
(一)费用报销不规范,审核不够严谨。
1.大量的费用报销无正规发票。为了使公司费用报销真实有效,公司制定了费用报销制度、报销流程和报销细则,经查阅财务会计凭证,发现大量的费用报销无正规发票。
2.部分费用报销手续不完整。经查阅财务会计凭证,部分店铺报销费用无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货币资金账实不符。
账面库存现金余额较大,现金等盘点账户出现贷方余额,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的当日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不能当日处理入账,未能做到序时记账、日清月结,不仅不利于日后的对账,反而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三)个人借款监管不到位。
公司个人借款业务频繁,金额较大,财务部未及时对个人借款进行追踪和清理,导致部分员工已离职其个人借款尚未清理,极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收据监管不到位。
财务部使用的现金票据、银行票据、普通收据在领用和使用时未进行登记领用和使用数量。本公司各卖场、品牌批发部、多元化等店铺领用收据时由专人登记领用数量和收据编号,店铺使用完毕交回时由专人核对并作核销登记。因各卖场、品牌批发部、多元化等店铺领用收据数量较多,财务部只在发出和收回时才能对各店铺的收据进行审核,不能实时监控各店铺收据使用情况,尤其使用收据所登记的为非营业款收入时,财务不能掌控其内容和金额。
(五)预算管理内容不够全面,对市场部、工程管理部、商品部、采购中心、销售部等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监督不到位。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公司加强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管理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连锁店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而目前公司预算管理仅对费用预算作出了明确规定和管控,未将销售收入、采购成本和资金需求与使用纳入预算体系管理。
(六)财务部对商品部监管缺位。
1.财务部对存货采购缺乏有效监控。商品部无商品采购计划,部分商品采购无采购合同,采购人员自行决定采购价格和数量,财务部未能发挥应有的审核与监督作用。
2.供应商往来款项监管不力。公司商品供应商数量较多,零采业务频繁,采购金额较大,财务部将供应商的应付款汇总额进行登记入账并挂账于商品部经办人员名下,未按供应商名称进行往来款明细核算,在百胜系统里是以房号代替各供应商名称,且财务也未建立完整的供应商资料,难以保证房主与供应商的一致性,当出现预付款时,存在的风险尤为突出。年末或月末,供应商往来余额由商品部经办人员对各自负责的供应商进行核对,财务部未与供应商核对往来明细和余额,也未向供应商出具对账函,缺乏对各供应商往来账务的监管。
3.付款无计划。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高速增长,流动资金比较紧张,无法保证所有的外欠款项都及时支付,而且由于供应商情况的复杂性,财务部也无法保证付款政策的一致性。由于商品部不能提供准确的资金支付计划,财务部亦无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仅依据商品部临时付款申请进行付款,款项支付缺乏计划性且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七)财务部对批发部缺乏监管。
批发部独立于连锁店,独立经营,其存货的进、销、存由批发部自身管理,自总部财务接管批发部账务起一直未对批发部存货进行监盘或抽盘,批发部也未向总部财务提交存货盘点报告。
总之,该公司财务部内部控制存在较多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以利于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余庆萍,杨金彪.企业内部控制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天地,2011,(8):69-69,71.
[2]水梅,詹碧华,张秋月.中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