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2012-04-29金燕
金燕
摘 要 近年来,国家、社会与学校给予了贫困大学生极大的支持与帮助,使他们享受教育公平,顺利完成学业。但随着资助力度的加大和资助范围的拓宽,助困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通过分析当前高校助困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从而促进资助机制的良性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 高校 助困工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An Analysis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the Solving Measures
JIN Yan
(School of Geography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46)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tate, society and school gave great support and help the poor students, so that they enjoy the fair education, the successful completion of their studies. But with the aid of strength increase and funding to broaden the scope of students work,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current university students work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so as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funding mechanism, promoting the harmonious campus, the building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work;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和现状
1.1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意义
高校贫困生问题是涉及社会公平、民生及教育机会均等的社会问题,正确认识和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贫困生助困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贫困生问题的存在不仅会直接影响家庭困难学生的生理、心理及人格发展,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学业完成,而且将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因素,对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产生不利影响。
(2)加强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是实行教育公平的需要。我国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促进教育公平列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作为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1.2 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的现状
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我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如何使广大学生,尤其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充分享有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从制度上基本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2007年5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以及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等系列落实配套文件。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配合下,建立起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的新的、比较完善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高校助学的财政投入、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达到300多亿元,受助学生超过400万人。从制度保证了每一位考上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虽然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投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不再面临失学的困扰,但目前的助困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解决。
2 当前高校贫困生助困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2.1 认定制度的缺失
2007年6月26日,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意见提出贫困生认定需先由申请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再经过班级、院系、学校层层审核,最终确定贫困生名单的认定方式和程序。该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各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使认定有章可依,但在具体的资助工作中还会出现其他情况。比如假证明、假低保证、假残疾证的出现,当然也存在一部分贫困学生不愿将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汇报等等。
2.2 后续管理的缺失
随着国家下拨助学金数额的逐年提高,如何对贫困生获得资助后的行为进行后续管理已成为高校亟待解决的事情。如何做好受资助学生的后续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有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后却并不珍惜可以继续学习的机会,而是产生攀比心理,产生高消费行为,宁可不交学费也要将助学金进行挥霍。甚至产生依赖思想,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来勤工助学,仅仅希望通过国家、学校的各项资助解决经济困难,这些行为会在高校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有碍资助体系的良性发展。
2.3 全面育人的缺失
国家的财政资助、社会的慷慨解囊为贫困生解决了燃眉之急,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绝不是把资助金发放下去就算完成。除了经济的帮扶外,我们更要注重关注贫困生的思想情况、学业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目前有少数贫困生认为给予他们资助都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经济资助,认为国家帮助他们是应该的,把家庭的贫困当成了获取经济资助的资本,觉得不要白不要,这是非常危险的思想,要求我们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全面育人来加以引导和扭转,要教育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认真学习,立志于报效祖国,服务社会。
3 当前高校助困工作中的对策建议
3.1经济资助与困难认定相结合,加强困难生档案的动态管理
完善贫困生认定机制,将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作为参考,由班级同学和辅导员老师组成评定小组,对贫困生进行贫困等级的划分,严格按照困难等级给予不同的资助力度。
加强贫困生档案的动态化管理,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经济好转的贫困生就应该退出贫困生行列,把资助机会让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而原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或较好的学生则也有可能因遭受天灾人祸而变成贫困生。所以,我们要建立起贫困生档案,定期跟踪调查,动态分析调整,做好贫困生管理、教育、扶助工作。另外,对于整个大学阶段每个学生曾经享受过的资助,也要及时更新备案,避免发生重复发放和遗漏现象。
3.2经济资助与监管评估相结合,确保资助机制的良性发展
接受资助的同学有义务向学校提供真实的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也不得随意夸大。同时,还有义务提供消费结构说明。学校有权力对贫困学生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如发现贫困生有奢侈消费行为,应根据情况减少或暂停资助。而对于尚欠学费的同学,在助学金等经济资助打入学生银行卡后,学校应优先扣除学费。另外,经济资助可采取分期发放的方式,学校通知学生本人发放期限和发放方式,如此则有利于减少奢侈消费现象,确保资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3.3经济资助与自我救助相结合,推进以勤工助学为主的资助方式
单纯的发放助学金、给予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无偿资助措施,容易使贫困生滋生“等、靠、要”的思想,而勤工助学作为有偿的资助方式,则很好地倡导了学生通过自食其力来完成学业。所以,高校要把勤工助学活动作为一种成长成才的方式来加以认识,勤工助学不仅是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且能增强高校贫困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在实践活动中树立自立、自强、自尊的品格。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在实际生活中,要切实帮助贫困生把经济资助和自我救助结合起来。
3.4经济资助与全面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其一,加强对贫困生的感恩教育。感恩并不是人与生俱来的品质,而是要通过教育的不断引导。高校可以对于贫困生享受资助设置要求,如要求他们每学期参加一定时长的志愿服务,才能获得资助。通过这些为别人服务的活动,他们可以看到人与人是相互支持的,正因为有了国家和社会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那么他们也必须用他们自己的力量来回报祖国,来奉献社会。
其二,加强对贫困生的朋辈教育。高校的贫困生普遍具有自尊心强,容易自卑等特点,通过与之有相同背景的人来分享信息、观念和行为则易于被其接受。所以用身边人、身边事来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和有效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倡导贫困生之间的互助,要善于发现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励志奋斗的优秀典范,用他们的生动事例来勉励广大的贫困学生努力成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其三,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贫困并不可怕,贫困也并不是丢人的事情,高校应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心理咨询机制的基础上,增强对贫困生心理教育的针对性与系统性。通过给贫困生开办讲座等形式,让贫困生逐步了解自己的心理,克服自卑情绪,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掌握应付挫折、表达情绪的能力;鼓励他们协调好人际关系,指导他们调控情绪;使贫困生正确对待逆境和挫折,放弃不安全和戒备情绪,融入集体生活中来。
其四,加强对贫困生的诚信意识教育。高校贫困生在获得资助前,需本着诚信意识提供各项证明材料。在获得资助后,也因诚实守信,一诺千金。就拿国家助学贷款来说,办理的学生不需要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本是国家对贫困学生资助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在推行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即部分受助学生不遵守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予还款。这就需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广大贫困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明礼诚信的道德规范,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强化学生的信用观念,进而使学生具有良好的社会行为。
高校的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在国家、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努力下,高校助困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我们仍必须看到,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着需要完善和加强的地方,只有不断根据社会发展和现实需要总结成功经验,修正资助政策,才能真正帮助高校贫困生全面成长成才,才能确保助困工作的良性发展。
南京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SZJ1122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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