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为本,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2012-04-29黄志杰
黄志杰
摘 要 充分尊重和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实施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本文通过在校大学生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形式以及当前的维权现状,从辅导员的视角提出以学生为本,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和途径。
关键词 大学生 合法权益 辅导员
中图分类号:G455 文献标识码:A
Based on the Students,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College Students
HAUNG Zhijie
(Department of Teachers' Basic Education, Hanshan Normal University, Chaozhou, Guangdong 521041)
Abstract Fully respect student's legal right is the basis of harmonious campus construction of campus. In this paper, not only the forms of legal rights which college students invaded were expatiated, but also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ir pretecting righ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structor, the significance and approaches which maintained the legal rights of college students on student-oriented were mentioned.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 legal rights; instructor
2005年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强调,依法治校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是在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实现学生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民主化。
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问题日益严重,如何维护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成为现今社会的一个热点问题。高校辅导员是与学生联系最密切的群体,对学生的影响也是最直接的,作为高校辅导员,应该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学生的合理维权畅通渠道,搭建好平台,真心诚意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1 大学生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表现形式
在当今的高校中,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保护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各种学杂费收费不合理;食堂的饮食质量差、饭菜不卫生、品种少以及服务态度差;不同住宿条件、设施不同却同等收费;教师时常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比如带个人感情色彩对学生评价不公、不尊重学生人格,侮辱、讽刺学生等。
2 大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状
当代的大学生多是接近90或90后,这是一个爱党爱国、好学上进、充满朝气、思想活跃的群体,同时也含有个性独立,自信张扬,相容观念弱,抗压能力不足,辨别能力弱等特点。尽管随着《法律基础》等课程在高校广泛的开设,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多,自我保护的意识也日益增强,但当大学生受到侵犯时,大多的学生都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不是想办法用积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的维权现状不容乐观。沈永真等通过对在校大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的形式,调查大学生对学校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态度和想法,结果表明,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还很薄弱,仍是维权的弱势群体。
长久以来,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是高校中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学校与学生地位的不平等性。学校既是一个管理者,更是一个服务者,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管理从根本上讲就是服务。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才是学校服务学生的管理观念。与此同时,权利和义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依法享有六项权利,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六项义务。否则,权利就成为无本之源。
3 以生为本,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目前,某些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一种误区,就是把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与诉求当成是损害了自身利益,而且,把这两者看成是对立的。而实际上,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维护好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与诉求,也是保障了高校自身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大学生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诉求,能够更好促进自身发展,而高校在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与诉求中可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与诉求对于提高学生素质、提升高校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4 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高校辅导员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身。把服务性作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根本属性,不是被动等待学生来寻找自己帮忙,而是主动关心学生,积极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辅导员又是与学生进行直接接触最多的老师,辅导员在学生与其他学生事务管理主体之间充当桥梁和中介的作用。故而,从辅导员的视角,提出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途径有一定建设性的意见。
(1)提高在校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这就要求大学生必须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同时也要求学校应该相应增设法律课程,多开与法律相关的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2)健全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高校应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规章制度,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3)确立以生为本的学生管理工作理念,把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培养学生、发展学生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作为辅导员,应该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学生的合理维权畅通渠道,搭建好平台,真心诚意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4)建立健全的学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在教学设施、教学活动、治安环境、生活条件等方方面面为学生提供安全服务和保障。
(5)以高校民主管理为基础,实现学生管理法治化。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做到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真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6)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对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省级物价管理部门、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并通过多种平台,将教育收费事项及时向学生、 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教育收费的透明化。
(7)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清楚资助的评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另外,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学习和生活的压力。
伴随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评价高校管理工作的标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至关重要。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让学生在健康有序的教学管理中完成学业。高校必须真正做到依法治校,以生为本,确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工作理念,服从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成才,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学生也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采取与学校沟通、协商或通过申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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