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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新大学运动时期大学与政府关系的研究

2012-04-29吴结

高教探索 2012年4期
关键词:关系英国大学

吴结

摘要: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起国,并由此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工业化国家。而英国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却仍然固守传统,置身于经济社会发展潮流之外,对工业革命的贡献显得微乎其微。发生于18世纪末的新大学运动冲击了英国传统大学系统,促进了英国大学体系的形成和大学职能的转变,也给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带来一些新的变化。

关键词:英国;新大学运动;大学;政府;关系

从18世纪末开始,英国工业革命逐步深入开展,尤其是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蒸汽机的普及应用和铁路建设浪潮的高涨,英国工业革命进入大飞跃时代。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了英国社会生产的发展,也使整个社会发生深刻的变革。首先大规模的近代化社会生产需要大批生产技术和经济管理人才,也需要大批能够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才,以推动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面对时代发展,英国传统大学却越来越保守,甚至抵制经济社会的需求。“19世纪以前的英国大学曾起过多种重要作用,但没有一项与技术有关。”[1]新大学运动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其主要目的是转变英国大学职能,促进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新大学运动的直接后果之一是激发大学和政府都自觉地重新审视彼此之间的关系。英国政府日益深刻认识到大学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对大学的发展不能再听之任之,主动干预和积极支持是非常必要的;大学也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新使命的遵循与新职能的履行一方面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单凭大学一己之力是无法完成的,需要来自政府的强有力支持,由此必须接受政府的指导,协助政府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的种种意图。

一、新大学运动发生前(17世纪至18世纪)大学与政府关系的状态

17、18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依旧维护中世纪大学传统,对于社会的变化、科学的兴起持保守、事不关己的态度。社会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往往都是大学之外的机构训练出来的,大学的主导课程仍是神学、古代经典、诗韵,数学和其它科学被拒之于“象牙塔”之外,大学的培养目标是为教会和政府培养高级神职人员和新贵。守旧模式决定教学内容落伍,教学水平处于较低状态,这些都严重制约了英国新型大学的发展。从17世纪开始,面对社会发展需要,一批英国有识之士开始寻找应付迅速变化的社会需要的道路,发展近代科学成为他们主要的探究方向。早在1570年,H·吉伯特就构思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纲领,提出了建立包括数学、医学、军事和法律在内的学术总体机构的计划。后来E·博尔顿在1617年提出建立皇家学院的计划,F·基纳斯顿在1635年提出关于建立教授近代科学的学院的建议。[2]这些计划和建议最后都遭到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反对。与封冻在冰河期的大学不同,这段时期大学之外的世界异常丰富多彩:产生于文艺复兴中的人文传统在这段时期发展起来,而近代自然科学也开始形成。因此,大学之外的科学和文化的发展带给大学以深刻的触动,如果大学再不改革,再不走出中世纪的阴霾,再不跟上科学和文化的发展,它就有被其他机构取代的风险。[3]事实上,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对科学教育和技术教育的排斥态度,遭受到社会多方面的批评,甚至使自己陷入生存危机。两所大学因为缺少一批献身科学研究和學术研究的学者而蒙受损失,包括社会声誉的降低和国家地位的削弱,并直接导致两所大学学生入学人数的减少。到了18世纪,牛津大学大部分年份的入学人数都在300人以下,而在入学人数最低的1750年至1790年中,有一年的入学人数只有182人;同牛津一样,剑桥大学从18世纪30年代起每年平均入学人数也在200人以下[4],而在1564年入学人数是450人,1578年接近550人,1629年超过650人。

“冰河期”的英国大学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特点表现为三方面。第一,因为大学教育涉及到统治阶级接班人的培养,而这个时期英国大学教育的一个显著目标就是为教会培养虔诚的牧师,为国家培养未来的“统治者”。[5]1642年内战前夕,英国有87%的牧师[6]、至少80%的治安法官和行政长官[7]上过大学。正因为大学如此重要,使得朝廷(政府)与教会激烈争夺对大学的控制权。16世纪英格兰宗教改革成功,独立于罗马教皇,亨利八世成为英格兰教会首领,实现了政教合一,朝廷势力在权力争夺斗争中逐渐占据上风。大学日益表现出摆脱教会控制,而依附于朝廷的倾向。1636年,牛津大学颁布一个章程,它承认王室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学校要向国教教主作“效忠宣誓”。当时大学的成立,必须获得由皇室和国教颁发的皇家特许状,否则不允许建立。不久,英格兰国教的胜利影响到苏格兰,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联合法》(the Act of Union)颁布后,英王每年给苏格兰4所大学拨款,借此对其进行控制。第二,英国大学基本上沿袭着中世纪自治传统。1571年颁布的牛津与剑桥大学法案特许这两所大学成为法人[8],从此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机关都无权干涉大学内部事务。当然,国家对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认可也是有限制或有条件的,即大学必须不干预政治,或者不依附于教会。第三,到了18世纪中后期,英国资产阶级政府统治地位逐渐巩固,但其对大学的控制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政府的职能仍然主要局限在政治职能上,社会管理职能还比较薄弱;二是大学自治传统所形成的天然反控制意识还非常强烈。总之,17、18世纪的英国大学成了政治宗教斗争的重要对象,朝廷和各教派都想控制大学,给大学下达了种种条条框框,使大学承受着比以前更多的束缚。另一方面,大学为了维护自身学术自治与自由权益,与外界政治势力、宗教势力或其它外界势力进行着有策略的反控制斗争。

二、新大学运动时期传统大学系统面临的冲击

在产业革命、政治变革与诸种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世纪的传统大学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国家和受教育者的需求。从18世纪初开始,英国传统大学系统不可避免地受到时代的冲击:(1)近代科学的发展势头日益强盛,虽然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抵制科学研究,但有很多大学以外的社会团体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如1660年成立的皇家学会,还有伯明翰的“月社”、皇家研究院、皇家化学院等,它们的存在无形中对传统大学的办学体制产生冲击。(2)职业培训机构的大量涌现突出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也反映了社会对发展职业教育的强烈需求。此外一些面向广大中等阶层,追求新科学浪潮,开设实用课程的私立学院也被大量创办。(3)与周边国家尤其是德法的崛起相比,英国依靠学徒和少数科技人员支撑的经济体系日益衰退,英国在世界中的科学地位急剧下降,先后被法国、德国和美国所超越,当时影响世界的大部分新技术、新发明都出自其他欧洲国家的大学及其毕业生。英国传统大学迫于社会重重压力,也开始着手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改革进程可以形容为“老牛拉车,举步维艰”,收效甚微。两所大学仍然坚持传播神学和古典学科等与社会实际相脱离的知识,这对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竞争日趋激烈的国际环境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在这一背景下,英国兴起了新大学运动,最突出的就是伦敦大学和一批城市学院(20世纪初都升格为大学)的建立。与传统大学相比,新大学主张全面摆脱宗教束缚,倡导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精神,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课程,竭力培养促进地方繁荣所需要的人才。

新大学运动的兴起是英国高等教育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事件,直接启动了英国大学由中世纪大学向现代大学的实质性转变。首先,伦敦大学和地方大学等新大学的出现,打破了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长期以来对英国高等教育领域的垄断,催生了一个独立于传统大学系统之外的新大学系统,改变了英国大学单一系统模式,从此英国高等教育成为一个多样化的体系。多样化体系的形成增加了英国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性,迫使传统大学不断反思,主动或被动地走出“象牙塔”,采取各种适应时代需求的变革措施。其次,新大学运动促使人们加大对大学社会地位、社会职责的反思力度,大学的职能被重新定位:新大学运动唤醒和放大了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现代大学形成的重要标志就是社会服务职能的全面履行。面对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继续遵循大学内在发展逻辑固然是不可或缺的,但大学外在发展逻辑即面向社会发展逻辑同样必须得到应有的遵循。每一所大学只有在保持两种发展逻辑协调融合的基础上,才能不断滋生新的生命力,实现长久持续的发展。为此,对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来说,正视社会现实的需要,担当服务社会、服务国家的职能,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当然,随着大学步入社会,也意味着一所大学的发展不再仅仅是大学内部的事情,必然要受到更多大学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最后,新大学运动的兴起使政府强化了大学教育对本国经济发展不可替代作用的意识,政府有了干预大学教育的新动力和新途径,政府也自然成为新大学运动的积极推动者。新大学运动的兴起是英国高等教育从教会控制向高等教育国家化发展的转折点,是国家干预高等教育事业,直接把握高等教育领导权的开端。英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形成也为政府干预大学提供了便利条件:传统大学系统与新大学系统的同时存在,使得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变成传统大学、新大学、政府的三角关系。正如以前传统大学利用教会来制衡政府一样,新大学也可以成为政府制衡传统大学的重要工具(见图1)。在模式一、模式二中,新大学全面或大部分遵照政府要求办学,政府对其进行全力或重点支持,两者形成合力共同制衡传统大学。

三、新大学运动背景下大学与政府关系的新形态

英国新大学运动的涌现同时也推动了英国大学与政府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18世纪中后期开始,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所传统大学一方面受到政府越来越多的干预,另一方面其自身也在主动或被动中进行改革,以适应新社会形势。这一时期,英国大学与政府关系经受了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呈现出新的发展形态。

(一)教会势力在大学中垄断地位的崩解

19世纪以前,英国大学主要受教会控制,入学者仅限于英国国教信奉者,大学教学内容也充斥着神学和古典学科,自然科学难以在大学内发展。19世纪新大学的出现,使得大学逐步摆脱宗教控制。尤其在19世纪中后期以后,教会在大学中的权力大为削弱。主要表现在:(1)伦敦大学高举“民主自由和超越宗教”的旗帜横空出世,它坚持办学的世俗化,反对教会对大学的控制和渗透,大举摒除神学教学内容,倡导实用知识的传授。(2)传统大学也加入摆脱宗教控制的阵线。1854年和1856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分别取消招生对象的宗教身份限制,允许非国教徒学生入学,并和国教徒学生同等享受申请奖学金、获得学位等权利。(3)从1863年开始,英国国会几乎每年都通过法案,取消传统大学中不利于科学和学术进步的某些宗教方面的规定。(4)1871年英国颁布《1871年大學考试法案》,正式宣布废除英国大学学位的宗教特权,大学允许全体国民自由进入,废止宗教检查,取消教派对取得学位的种种限制。教会势力对大学垄断地位的崩解,也标志着世俗政府势力在漫长的大学控制权争夺战中获取彻底胜利。

(二)政府对大学干预的增强

政府与大学更为密切关系的建立符合社会的发展规律。随着英国工业革命的深入开展,其经济社会面临着全新的变化,无论是社会生产还是社会大众文化素质提升都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英国政府出于稳定其国内统治地位和维持国际竞争优势的需要,加强对教育的控制势在必行,即英国教育体制包括高等教育体制在内必然要向国家干预以及法定的全国性教育体制转变。

其一,政府对传统大学表现出强烈的改革倾向。传统大学的自我封闭,与社会需要和发展相脱节的状态,受到国内各界的批评。1850年,是英国政府强力干预大学的开始,这一年英国议会建立的“促进教学改革的考察牛津剑桥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前去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考察,并于1856年颁布促成两所大学改革的法令,即《牛津大学法》、《剑桥大学法》。两项法令的根本目的就是用立法的手段来打开自治的高等学府的大门,从宏观上改变传统大学的教育目的,让不断产生的新的学科和发展的各门自然科学,以及维护阶级统治的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课程进入大学,以使大学更好地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为社会的发展服务。根据这两项法令,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自中世纪以来所享有的一些特权被取消。例如法令废除了1636年伦敦大主教为牛津大学制订的学则;取消了英国女王为剑桥大学颁布的学则;扩大大学评议会的人员构成,加强评议会的权限;开放学院办学,对非英国国教徒部分开放,《剑桥大学法》规定大学设有立法和行政管理机构,行政领导权从副校长转到大学评议会手中,大学的管理逐步民主化。[9]从1863年起,英国国会年年都把大学问题纳为一项重要论题。英国政府对大学干预加强的另一个表现是特许状制度的强化。特许状是确定大学法人地位和办学权利的制度规定,是大学自治传统形成的重要制度起点。中世纪大学特许状的权威性主要来自教会势力,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之后,赋予英国大学办学特权的特许状则主要来自王权世俗势力,任何一所高等教育机构要取得大学办学资格和办学地位,必须由皇家颁发特许状予以认可。英国新兴大学获取大学办学自主权的过程就是争取皇家特许权的过程。例如伦敦大学早在1828年就开始招生,但由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的反对,直到1836年才获得国王威廉四世颁发的特许状。皇家特许状制度建立起政府参与大学治理的干预机制,即政府通过设置大学资格门槛,推促大学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来创设和办学。另一方面,皇家特许状制度又是大学自治制度的重要保障,典型的皇家特许状的第一条,即允准大学成立并授予其法人权利的条款,保证大学在获取资格后同时获得学术的独立地位以及在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文凭授予等方面的独立性;此外,特许状的契约性质限制了政府任意改变大学的权利义务范围和性质的权限,间接维护了大学自治权。

其二,政府开始资助大学。以前,英国大学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教会的捐赠与学生所交纳的学费,当然还有为数不多的其它类型的捐助,总体上没有获得政府系统的财政资助。1850年的皇家委员会的调查以及《牛津大学法》和《剑桥大学法》,都没有涉及政府对大学的财政资助事项。1881年,英国政府对威尔士大学的两所学院提供了4000英镑的拨款,这是政府第一次对大学给予财政资助。1889年,索尔兹伯里政府迫于压力拨款15000英镑给伦敦大学的英王学院、大学学院和其他一些比较成熟的城市大学学院,以资助它们开展师资培训和技术教育。在爱德华时代(1901-1910年),英国大学获得了新的政府资金来源,1902年政府的资助达27000英镑。随着政府对大学资助的增加,1906年政府成立大学特别委员会(the Adhoc University Colleges Committee),首次尝试通过建立行政机关来调节大学与政府关系。[10]一战前,除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之外,英国所有高等院校都接受某种形式的、适度的政府资助。英格兰地方政府还从1902年起向大学生提供资助,1911-1912年间有1327名学生享受地方政府资助,其中40%以上在剑桥和伦敦大学上学。[11]政府开启对大学的财政资助标志着政府同大学之间的一种新型关系正在被确立。政府财政资助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大学办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的提升,但也犹如维系在大学与政府之间的一根绳索,大学飞得再高也是在政府牢牢掌控之中。

(三)大学传统自治权力仍非常强大

虽然都具有中世纪传统,但英国形成了与欧洲大陆国家不同的大学与政府的关系。18世纪末和19世纪的欧洲大陆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强化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使政府职能向全能化发展,大学逐渐成为国家机器构成的一个科层部分。而英国与之相反,大学仍然维持一个法人身份,大学拥有自己的财产,办学自由和学者的地位受到保护。“直到19世纪,剑桥大学传统的一个有力的因素是财产和学者联盟独立于国家之外。”[12]在英国存在一种受到广泛支持的观点:认为英国教育是由于国家干预而提供了不良服务,由此形成了一种促进型国家的思想,即国家提供资源给大学,大学在大多是协商的领域享有充分的自由,最后的自治是院校的、个人的,体现在特许状和学院自治中。[13]传统大学虽然迫于政府与外界压力,而稍作变革,但仍坚守固定传统,对社会发展的挑战反应迟缓。它们依旧醉心于追求不受外界事物和力量影响的“学者学术自由”和“学院的自由”。在一战前,英国传统大学仍坚持注重精英人才培养的学院式办学,对科研持“重学轻术”的态度,即偏重科研的学术性及理论性而排斥其应用性及功利性。传统自治力量的顽强存在,使英国大学教育在近代很长时期内脱离社会现实生活,在英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作用甚微。在新大学运动中创设的新型大学,本意是改变传统大学轻视科学技术教育和与社会相脱离的办学状况。在这些新型大学创设初期,的确实施着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相背离的办学模式。由于传统大学在英国整个学术体系中占据绝对权威地位,在精英人才培养上占绝对优势地位,例如1880年至1899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占文职官员上层的78%、主教的96%、高级知识分子的84%,这些新型大学都无法与之抗衡。这种优势地位对新型大学具有巨大吸引力,进而产生模仿行为:逐步摆脱单纯的职业教育性质,转而加强理论研究,并像英国大学历来的传统一样,开始赋予无功利的知识以更高的价值,即理论高于实践。一些新兴城市大学的以为地方工业服务而著名的化学和工程学教授也开始在教学中把理论摆在实际训练的前面。[14]“重学轻术”气氛弥漫在英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各个角落,成为长兴不衰的传统。如前所述,“重学轻术”使英国大学置身于社会发展之外,“工业革命是由那些讲究实际的能工巧匠完成的。……在英国工业上升时期,英格兰大学没有发挥过任何作用,苏格兰的大学也只起过一些微不足道的作用。”[15]这一时期传统大学自治权的保持,一方面还取决于大学的财政独立性。表1说明了1871年牛津、剑桥两校财政收入情况,其中大部外部收入为非政府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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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郑文.英国大学自治的理论基础和发展现状[J].现代大学教育,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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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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