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者权责关系浅析
2012-04-29熊远光
[摘要]权责对等原则是亨利·法约尔(Henry Fayol)提出的14条原理原则之一,此后便一直成为组织职位设置的一条重要原则。然而在企业实际运作过程中,企业不同管理者的权责关系有着不同表现。
[关键词]企业;管理者;权责
[作者简介]熊远光,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商管理系工商企业管理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区域经济,广西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 F272.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4-0062-0002 权力与责任原则是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杰出代表亨利·法约尔(Henry Fayol)在其代表作《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1916)提出的14条原理原则之一。法约尔在论述权力与责任原则时说:“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责任。责任是权力的孪生物,是权力的当然结果和必要补充”。这就是著名的权力与责任相符的原则,也叫权责一致原则,或权责对等原则。
权责对等原则是组织职位设置的重要原则之一。很明显,权大于责会导致管理者权力滥用、腐败和官僚主义;而权小于责会使管理者无法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因此,“权”与“责”在逻辑上应该对等或相等。然而,在企业组织运作过程中,企业不同层次的管理者权责并非一定对等。
一、企业高层管理者“权”>“责”
企业高层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确定公司经营目标与任务,审核并批准公司计划、预算和主要投资,保证整个公司按照战略规划顺利运作。
美国著名管理专家德鲁克认为,高层管理者的首要职责是考虑企业使命,即提出“我们的企业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如果把企业当作是一艘轮船,那么高层管理者就是船长,其职责就是驾驭轮船安全地驶向目的地。
为保证企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企业高层管理者必须拥有足够的权力,我国《公司法》对董事长、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职权作了明确的说明。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企业高层管理者拥有的权力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有权决定公司资源的使用与分配。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权力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聘用;
7.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企业高层管理者拥有的权力是清晰的,明确的,具体的,而承担的责任却是笼统的,抽象的,属于权大于责。
企业高层管理者权大于责有其合理性与必然性。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得生存与发展,必须快速应对环境的变化,过去常说的大鱼吃小鱼,现在则变成是快鱼吃慢鱼。作为高层管理者,担负着企业运营的重任,必须要拥有足够的权力,拥有绝对的权威,拥有说一不二的气魄以及过人的胆识,这样才能驾驭企业这艘巨轮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航行。
当然,企业高层管理者拥有太大的权力也会产生负面作用,因此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下属的授权就显得很重要。通过授权,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层管理者权大于责的现状,同时又能够充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其承担更多的职责与使命,有利于下属成长。
二、企业中层管理者“权”=“责”
企业中层管理者既是执行者,又是领导者。如果把一个企业比作一个人的话,高层管理者就是脑袋,要去思考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中层管理者就是脊梁,要去协助大脑传达和执行命令到四肢(也就是基层管理者)。
中层管理者是企业的中坚力量。中层管理者不但要正确理解和贯彻好高层管理者的意图,而且要全面掌握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完成本部门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企业经营管理的好坏,与中层管理者的素质与能力有着很大的关系。美国著名企业ABB的原董事长巴尼维克说:“一个企业的成功,5%在战略,95%在执行,而90%的执行是由企业中层管理者承担的”。
中层管理者既是企业管理者,同时又是被管理者。因此,中层管理者的主要职责在于执行与领导。在企业中,中层管理者要不折不扣地执行高层管理者的决策,同时又要领导与指挥下属完成部门的经营目标与经营计划,帮助下属掌握工作方向与工作方法,提高下属的胜任度,激励与调动下属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在企业中,中层管理者作为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拥有一定的权力。中层管理者的权力主要体现在:
1.有权领导与组织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
2.有权决定本部门人员的分工与使用。
3.当需要完成某一特定任务时,可以得到企业高层管理者的授权。
因此,中层管理者所拥有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职责基本上是对等的,属于“权”=“责”。
三、企业基层管理者“权”<“责”
企业基层管理者包括班长、组长、值长、工段长、队长、线长、拉长、领班等,负责执行企业、车间的生产指令,组织本部门的生产作业活动。
企业基层管理者,处于企业管理层次的作业层,是企业基层领导。多数企业的基层管理者既是管理者,同时又从事生产活动,扮演着管理者与工人的双重角色。因此,基层管理者是需要“动手”的管理者,在企业中属于“兵头将尾”。
企业基层管理者,同样拥有相应的权力与职责,但总体上说职责大而权力小。
(一)企业基层管理者的职责
企业基层管理者的职责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组织班组生产活动。这是企业基层管理者最重要的职责,具体内容有:执行企业和车间的作业计划;做好各种生产准备工作;严格技术与工艺标准;保证安全与文明生产;确保产品品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等。
2.抓好班组管理。企业基层管理者要以生产为中心、以基础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经济核算,完善原始记录,实行规范化管理。
3.搞好班组团队建设。企业基层管理者要组织、带领班组成员学习文化与技术知识,不断进行技能与操作的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参加企业、车间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建设班组文化。
(二)企业基层管理者的权限
企业基层管理者的权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权组织、指挥班组的生产活动。
2.有权根据需要调整班组的劳动组织。
3.有权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班组的实施细则。
4.有权维护生产秩序,制止违章作业。
5.有权向企业、车间提出对班组员工的奖惩建议。
6.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对班组奖金进行分配。
7.有权推荐班组成员提拔、晋级及学习深造。
8.有权维护班组员工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企业基层管理者的职责是实实在在的,权力则是象征性的,属于“责大于权”。
四、结语
企业组织机构中的职位设置,无疑要遵循权责对等原则,然而,由于企业不同层次管理者的职位性质、工作特征、能力要求等方面有着较大差别,权责对等原则就会有不同的表现,见下表:[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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