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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六合”论

2012-04-29万忆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12年4期
关键词:舆论监督新闻报道

[摘要]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具有两重性,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运用得好表现为积极性和战斗性,运用得不好表现为伤害性。新闻媒体只要坚持舆论监督“六合论”,在采访时做到选题实际、内容真实、手段合法;刊播时做到比例适当、时机适宜、效果正面,就会发挥应有的效应,使党和政府、人民群众都满意。

[关键词]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六合”

[作者简介]万忆,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高级记者,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 G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4-0036-0002 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本质的体现,也是新闻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搞好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可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避免产生不好的社会效果,出现负面效应。一切新闻单位都必须面对这一问题,解决这一大课题。

笔者长期从事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采编、策划和组织工作,深感在当前的环境下,要解决这一课题,搞好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必须做到“六合”。

一、何谓“六合”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六合”意指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即天地四方,泛指天下或宇宙。“六合”在中文语境中,深具适度适当、圆融周全和把握全局之意。

那么,新闻舆论监督的“六合”论,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

笔者总结起来,这六合就是:采访报道的“前三合”——报道选题要合乎实际、报道内容要合乎真相、报道手段要合乎法规;刊发播出的“后三合”——刊播比例要合乎适当、刊播时机要合乎适宜、刊播效果要合乎正面。

二、采访报道的“前三合”

(一)报道选题要合乎实际

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选题必须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贴近实际”是党对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新闻舆论监督在选题上也要合乎两个“实际”,这就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生活。

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较易明确,选取舆论监督的题材时要考虑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至少不要影响中心工作。新闻的生命是真实,但并非真实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新闻。有的新闻媒体以“猎奇心理”去搞舆论监督,结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当时政府的中心工作,影响社会稳定。

那么,对社会生活的监督究竟应该监督什么呢?

首先是抓社会热点问题。所谓热点问题,就是在一个时期内人们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重大事件产生普遍关注的问题,民众关注的焦点所在。例如,我国是个矿难频发的国家,前些年,媒体对广西南丹矿难、山西繁峙矿难的揭露性报道,就使以后类似事件的瞒报近乎绝迹,矿山的安全生产受到全社会的关注,矿工的生命安全更有保障。

其次是抓民生问题。强调舆论监督要抓大事,并非是对所有的小事不管不问。如对“米袋子”、“菜篮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必须热情关注,帮助解决。中央新闻媒体对“南菜北运”问题、对广西“香蕉滞销”问题等的持续关注,直接促成了商务部、交通部“绿色通道”的建设,为南方的菜农果农和北方的消费者办了一件大好事。

(二)报道内容要合乎真相

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内容必须完全符合事实真相,来不得半点偏差。

1.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来看,媒体在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报道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这就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采访上下左右、方方面面有着相互联系的人和事,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抓准事物的本质,从而采写出不仅内容真实而且用语准确、提法恰当的稿子。

2.从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来看,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必须合符事实真相是题中应有之意。对新闻事件的报导要完整,客观呈现新闻事件原貌,不断章取义。

3.从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来看,坚持真实客观是对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基本要求。如果媒体从业人员突破职业道德底线,人为编撰虚假故事、传播虚假信息,就会严重误导公众和舆论,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如某电视台的“纸包子”事件,记者为搞舆论监督,不惜制造假新闻,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三)报道过程要合乎法规

新闻舆论监督的报道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在采访的前期,记者采制新闻舆论监督报道要经过合法的授权。对于能够事先策划的报道,应当规定必须事先取得新闻单位的授权;对于所面临的突发事件的报道,则规定须经过事后追认。

记者在采访进行过程中的采访手段要合法。隐性采访(隐藏真实采访身份、意图和采访工具,通常称为隐性采访)的合法性还有争论。应当明确,原则上,采访应当是公开的,但在公开采访得不到事实真相或无法进行时,可以实行隐性采访。当然,合法的隐性采访应当不妨碍他人的合法隐私权和商业秘密;不妨碍国家秘密和不公开审判;不妨碍国家机关执行公务。

三、刊发播出的“后三合”

(一)刊播比例要合乎适当

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数量一定要适当,量太少了无济于事,过多过滥了也会适得其反。社会上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群众十分关注。作为民众代言人的新闻媒体当然不能回避这些“点”,但是也决不能盲目迎合大众猎奇心理,而要客观冷静,积极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例如“非典”事件中,中央和北京市的媒体并没有纠缠于北京市有关方面刻意隐瞒病例数字的报道,而是在中央对有关责任人公开处理后,立即转入如何防控“非典”蔓延的报道中,既普及了卫生知识,又安定了社会人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要掌握好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刊播比例,还必须处理好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关系问题。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是新闻宣传工作的两种主要手段和主要功能。两者相互区别,相互依赖,相互映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把二者结合好,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又加强舆论监督,才能把握好舆论导向。

(二)刊播时机要合乎适宜

做好新闻舆论监督报道,还得选好刊播的最佳时间和机会。

在实际操作中,把握好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刊播时机,必须做到有压有抢。有些报道要在矛盾激发前刊播,起到预防效果,引起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促进问题在矛盾激发前得到解决;有些报道适当延缓刊播,效果会更有利于事态的发展和解决——如群众的一些批评性来稿,媒体可以通过与被批评单位取得联系,最后将处理结果和批评性来稿一起刊播,既进行了有效批评,又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的报道要“趁热打铁”刊播才能有好的效果——比如中央三令五申要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问题,各地却屡有违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及时抓住四川某县用耕地建别墅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用事实对这类违法行为来一个“当头棒喝”,更彰显出报道的力量和深度。

(三)刊播效果要合乎正面

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的刊播一定要取得正面的社会效果。记者必须坚持动机和效果的一致性,在抓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时,既要抱着良好的主观愿望,更要注重产生的社会效果,达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重庆某电台曾经播出当地出租车经营面临问题的报道,由于事先没与政府有关方面沟通,听信一面之词,也没考虑后果,结果节目播出后被有心人挑唆,终于酿成全市出租车业的大罢工,给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

四、结语

搞好新闻舆论监督是新闻系统工作中的重要工程,必须对党、对人民、对社会负责,对新闻事业本身负责。媒体和记者只有具有这种责任感,才能做到坚持“帮忙而不添乱”,做到“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帮政府说话,站在把关人的立场上用事实说话”。笔者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舆论监督“六合论”,在采访时做到选题实际、内容真实、手段合法;刊播时做到比例适当、时机适宜、效果正面,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就不会出现偏差,发挥应有的效应,使党和政府、人民群众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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