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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现状与前景

2012-04-29柳拯黄胜伟刘东升

社会工作与管理 2012年4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制度化职业化

柳拯 黄胜伟 刘东升

摘要: 发展本土化社会工作是解决中国社会实际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面临着实践形式和实施路径的不同和分立、社会理解和公众认同的差异和疏离、服务理念和管理目标的碰撞与隔离等一系列挑战。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基本思路是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进程,积极推动由单一政府主体向多元主体过渡,由政府包办向“政府购买”机制转型,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服务经验和实务方法,逐步扩大社会工作覆盖对象,实现专业理念与中国文化深度对接,切实增强社会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

关键词: 社会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

中图分类号:C 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23X(2012)04000512

本土化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建构社会工作制度、发展社会工作事业的必由之路,[1]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坚持的一个基本方向。[2]本土化是与专业化相对的。专业化是指中国的社会工作价值、理论、实务技巧要与国际接轨,即与国际上通用的、以西方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产生的社会服务方式对接;本土化则是要结合中国国情,立足中国实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本土化是社会工作的本质属性,专业化发展必需本土化支撑。[1]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产生于西方的专业和职业,要在中国“落地生根”,就必须打通国际通则与中国经验之间、西方话语与本土文化之间、现代方式与传统惯习之间的沟通屏障,在观念契合、人才整合与功能融合中实现本土化;必须将社会工作的基本原理、国际通则与本土实际相结合,形成反映中国国情、切合中国实际、指导中国实践、推动中国发展的社会工作制度,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工作制度,形成能够融合中华民族价值取向与思维方式、具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质、突出中华民族文化特性的社会工作制度。[1]中西方社会文化背景与制度基础的差异决定了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不同于西方。西方走的是一条由社会内生到政府与社会合作的“自下而上”的路径,即先“社会化”后“制度化”;中国走的是一条由政府主导到社会参与的“自上而下”的路径,即先“制度化”后“社会化”。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在当前阶段集中体现为“制度化”。制度化的社会工作,是指政府和社会为舒缓和解决个体、家庭、群体、社区和组织在与环境互动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实现与环境之间良性互动而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制度。[3]因此,建构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的社会工作制度,是目前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的主要任务和关键问题。本文探讨的社会工作本土化,是指社会工作制度的本土化,或者说同专业化、职业化相结合的制度化过程。

一、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成效

中国的社会工作,并不是西方国家社会工作特征的简单复制,而是一个由众多力量交互作用的社会建构过程。西方社会工作是在助人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与自下而上、先社会后政府的社会合作发展路径相适应,西方社会工作走的是一条“助人实践—专业教育—职业服务”的道路。[4]中国的社会工作是外部输入的。从辛亥革命之际社会工作输入中国,至今百年历程,其间虽然有过零星实践,但真正的社会工作制度建构起点是专业教育,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制度超前于制度化的专业实践。从历史与现实角度看,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是在教育为先的专业化和实践为用的职业化基础上推进的,是党和政府站在为国家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战略高度上推进的,这是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现实特点,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基本成效。(一)教育为先,以专业化引领本土化本土化社会工作教育是培养中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价值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有效方式,是推进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基础和基本手段,在中国社会工作发展中起着先导作用。百年来,在本土化社会工作教育方面,中国主要取得了三方面成就。1. 建构了社会工作专业学科体系1987年,社会工作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并决定在高校试办社会工作专业;同年,民政部组织召开了“社会工作教育发展论证会”,又称“马甸会议”,标志着社会工作教育的开始。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工作教育规模与办学层次得到同步扩张与提升。一方面,举办社会工作本科教育的院校不断增多。民政系统、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所属院校相继建立社会工作系,一些地区教委所属、部门所属院校也开设社会工作课程。进入21世纪后,社会工作教育得到了加速增长。至今全国已有258所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60多所高校举办了大专层次的社会工作职业教育。另一方面,举办社会工作教育的层次不断提升。为适应国家急需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紧迫要求,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立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这是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在提高办学层次上迈出的重要一步。目前有6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一些高校在探索举办社会工作博士层次的教育。通过多年发展,在中国高校建成了一批适合多种形式、多种专业方向人才培养需要的设施设备与实验实习基地,积累了比较成熟的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社会工作教育的经验做法,形成了一支能够担当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责任的师资队伍,建构了一套比较健全的社会工作中、高等教育培养制度。2. 建构了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2006年底以来,社会工作培训被纳入中央和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工程范围。中组部、民政部每年以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和利用现有社会工作院校、党校以及民政系统院校教育培训资源举办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考察交流、派人攻读专业学位等方式,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广范围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进一步丰富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社会工作知识储备,提高了党政领导干部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水平,推进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能力,探索形成了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社会工作培训队伍以及和教育界、实务界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机制,为本土社会工作制度化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3.建构了社会工作专业话语体系专业社会工作者是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先行力量。高校教师与实务人员是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主体。这些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参与教材编写、专著出版、论文发表、在职培训、研讨交流、文件起草等活动,坚守社会工作专业使命,传播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培养,呼吁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制度。通过专家学者的呼吁推动和党委政府的主导支持,社会工作专业教材、专业著作、专业期刊和专业论文大量出版;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专业研究团体如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等机构相继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交流、专业会议频繁举办,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理论及实务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二)实践为用,以职业化承载本土化现代社会中的社会工作是一种以专业为基础的职业。但是,专业化与职业化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在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实践是一种复杂、交叉、有时甚至是分割的关系。既有结合专业化的职业化,也有脱离专业化的职业化;既有在学科化、专业化的基础上推进的职业化,也有在非专业化实践基础上推进的职业化,还有在相当数量的非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础上推进的职业化。在种种复杂的职业化实践基础上推进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是当代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又一突出特色。近年来,在本土化社会工作实践方面,中国重点推进了三方面工作。1. 建构政策框架,完善制度环境重点出台了综合性政策、专项配套政策与地方政策,通过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这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六类人才之一,确立了社会工作人才在国家人才发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这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2011年10月中央18部委和群团组织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3月中央19部委和群团组织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是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其发布实施奠定了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基础。在推进顶层制度设计、出台综合性政策的同时,2006年以来,民政部、人事部本着“评用结合、识才用才”的思路,陆续颁布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等专项政策,初步形成了系统化的职业水平评价与管理政策,提升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上海、北京、广东等地也相继出台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国综合政策与专项政策相衔接、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相配套的专业社会工作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应该说,这些政策制度,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思路、对策措施以及操作办法等方面都打上了深重的本土烙印,在世界社会工作发展史上具有独特位置和鲜明特色。通过教育培养和职业水平评价,至今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已有20多万人(其中,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54 176名,含社会工作师13 421名,助理社会工作师40 755名),已成为中国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5]二十多年来由社会力量推动而无法达成的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目标,通过5年多党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初步实现。近年来出台的制度,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建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体系的政策依据。2. 搭建组织网络,推动专业实践集中表现在组织网络建设、岗位开发和专业实践三个方面。近年来,中国重点搭建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以及教育科研管理组织网络,建立了从上至下、纵向连接、横向沟通的管理、服务与教育科研机构。同时,国家加大了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先后出台了《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通知》,把社会工作岗位确定为民政事业单位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将性质不同、种类繁多的民政机构统一为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为基本职能的单位;通过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等方式鼓励和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开发了6万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其中,在民政类事业单位开发设置了1万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了4万多个社会工作岗位,发展了700多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平台。在建构组织网络、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的同时,中国政府从2007年开始,积极推动社会工作试点实践,探索形成了以上海为代表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的模式、以深圳为代表的社会组织运作为主发展社会工作的模式以及以江西万载为代表的政府运作为主发展社会工作的模式;在事业单位探索形成了外部购买、内部转换和复合发展三种机构社会工作实现方式。这些社会工作发展模式与实现方式的探索形成,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专业社会工作提供了重要示范与参考。[5]3.创建品牌项目,优化服务成效社会工作的价值在于助人。深入百姓生活、推动专业服务,是社会工作的职责使命,也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近年来,中国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领域已从贫困救助、扶老助残等传统领域延伸至禁毒戒毒、社区矫治、企业与医疗等新领域,服务对象已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和有特殊需要的企业职工、军人与妇女等群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围绕城市融合、新农村建设、灾后恢复重建、劳资关系与医患纠纷等问题,创建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和推广价值的品牌项目,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与支持,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专业形象与专业成效得到了初步确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正逐步显现。[5]

二、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中的问题

尽管伴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要求,社会工作被历史性地推向了中国社会的前台,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建设超越了西方国家经历过的缓慢自我积累和自然生成阶段,以大大快于西方国家的速度迅速成型。但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原有模式的延续以及前沿理念的输入,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面临着实践形式和实施路径的不同和分立,面临着社会理解和公众认同的差异和疏离,面临着服务理念和管理目标的碰撞与隔离等等一系列需要认真对待的挑战。这些挑战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制度主体的依赖性中国社会工作的制度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和社会。[3]从目前情况看,社会工作发展中政府主导有余而社会参与相对不足,大量社会工作服务由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及其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供,还没有建立起政府购买民间机构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制度化渠道,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对政府的依赖性还较大。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恢复重建到人才队伍的使用评价,从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建设到社会工作社会化、组织化、本土化的培育,无不得益于政府的重视和推动。可以说,当今中国,社会工作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政府强力推进的深刻印记,反映了中国执政党和政府主动建构的鲜明特色。虽然对政府的依赖是处于初级阶段的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必经阶段,对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也有积极的拉动作用,但是这种由政府组织主导、相对单一的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模式,将大大消解社会组织发育的动力和社会参与的活力。实际上,这种相对单一、政府主导的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模式与发达国家通过多元主体来承担社会工作服务的总体形势和发展现实是背道而驰的。当今世界各国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已经越来越趋于多元化,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服务正逐步过渡到由个人、非营利组织、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来共同承担。部分国家甚至已将社会工作服务供给主体完全转移到了民间机构,以减轻政府工作压力,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的灵活性和效率。因此,如何平衡好政府部门主导与民间机构参与,直接关系社会工作持续发展和有效运作,是当前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中需要慎重对待的重大问题。(二)制度对象的传统性随着社会工作推进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工作者在经过一定的专业培养和职业实践以后,专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不断增强,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社会工作者把社会工作当作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尽管当前社会工作在中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势头,党和政府也从国家层面积极展开顶层设计,但是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职业性质和专业特征的认识仍然非常模糊。中国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或者说受助者虽然规模庞大,但主要集中在传统福利提供领域的弱势人群,如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低保户等。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延续下来的政府直接提供福利服务的制度传统,使受助者依靠政府解决困难已经成为一种惯习。近年来,尽管许多地方建立起了不少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但主动上门要求提供服务的对象并不多。社会公众对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能否提供有效的服务还存在质疑。中国社会工作的职业信任和社会认同还没有在社会范围内广泛建立起来。这种情况的普遍存在,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制约中国社会工作的深入发展。社会工作文化氛围的营造是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三)制度内涵的异质性集中表现在中国社会工作存在的二元结构即专业社会工作和广义社会工作并存格局。也就是说,在中国当前的社会工作总体格局中,既存在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为基础、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为指导、由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方法提供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也存在主要由政府社会管理与服务部门干部、群团组织干部、广大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社会服务志愿者所开展的行政性非专业化的广义社会工作即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6]广义的社会工作者数量巨大,在相关政府部门和服务机构占据重要岗位,是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建构的重要影响力量。这种二元结构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来从国外引进的专业社会工作同我国实际存在的广义社会工作即行政性半专业社会工作未能实现有效整合的集中体现,导致实际存在的中国社会工作总体行政化倾向明显而专业内涵不足,形成了社会发展需要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相互分离、社会公众认同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相互脱节的奇特现象。在对社会工作理念的专业理解和社会理解存在分歧的情况下,有些地区甚至把民政工作人员、志愿服务者、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混为一谈,造成社会工作专业边界模糊、社会工作专业认识泛化、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众多但难以形成合力的尴尬局面。长期混淆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与一般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区别,混淆职业化社会工作者与一般社会服务人员的区别,或者忽视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职业化社会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要求和价值理念,将导致专业社会工作和专业社会工作者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危机。(四)制度文化的敏感性社会工作具有高度的文化敏感性。将欧美社会工作“元叙述”、“元话语”直接移植过来,难免会出现文化冲突和“水土不服”,这是不可取的。本土传统文化资源是本民族智慧的积淀,与本土的人文哲学和道德伦理有着某种天然的适切性,是社会工作制度的文化基础。事实证明,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以及公众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认同感,离不开对固有社会传统的扬弃。建构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必须使专业社会工作与本土文化传统、文化性格和文化环境有机结合,充分考虑传统文化对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社会工作服务对象在价值选择与行为方式等方面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华文明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传承下来的“民为邦本”的人文理念、“格物致知”的修身之术、“父慈子孝”的齐家之学、“兼相爱”的经世之道等等,是建构当代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理论体系、政策体系与服务体系可资借鉴的宝贵财富。[1]任何同民族血脉与精神相脱离、相割裂的社会工作终会因为失去生根的土壤而走入困境。(五)制度功能的应急性我国社会工作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考量是通过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来应对社会问题。从制度理性角度看,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是中国建构和谐社会的一种制度选择、实现方式与重要途径。党委政府选择社会工作,就是希望发挥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管理问题、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尤其是行政性社会工作兼有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遇到大范围的突发性问题时,行政性的服务管理队伍因其高度的组织性而具有动员力。因此,在社会工作制度建构过程中,社会工作被赋予维护秩序的特殊使命,与社会稳定相关领域更容易受到政府关注,更容易得到政府资源支持,也更容易率先组建其职业化的社会工作队伍。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强调要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一大批社会工作者将进入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承担起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直接相关的工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两大职能。社会工作只有嵌入与政府职能履行攸关的社会政策制度与直接社会服务领域及环节,与传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合作与磨合,才能获得发展空间。①社会工作要巩固其专业地位,必须找到政府吸纳社会工作参与的结合点,必须适当嵌入原有行政性社会工作体系。制度依赖的机制决定了传统的行政性社会工作在建构中国新的社会工作制度时占有重要地位。对社会工作问题导向与稳定功能、应急功能的突出强调,从长远看将逐步伤害对社会工作功能的完整定位、伤害对优势视角的重视与社会工作发展功能、预防功能,特别是在人的培养等方面功能的有效挖掘。(六)制度运行的失衡性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目标提出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越来越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一时间,社会工作成为某些部门和领导的时髦用语,许多地方成立了专门机构来长期负责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本来是件好事。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中,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对加快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也要看到,有的地方不顾自身发展条件和能力盲目发展所谓的“社会工作”,②出现了社会工作泛化、异化趋势。不同地区社会工作发展,无论是服务手段还是实务模式严重趋同,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层次性、多样性、差异性体现严重不足,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明显缺乏。从发展程度看,东部地区步伐较快,西部地区在重视程度、发展速度、发展水平等方面相对滞后。二是城乡之间不均衡。中国社会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在大城市及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非常有限。三是领域之间发展不均衡。民政领域社会工作开展较早,专业化程度较高,其他领域社会工作实务相对滞后。社会工作人才培育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整合较多的资源和发展条件,而目前中国各地资源和发展条件存在着较大差别。如何在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关照各地实际情况,应该成为当前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建设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三、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方向与思路

社会发展的时代任务决定了社会工作的发展定位和历史使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提供了社会工作的发展动力和基本条件,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预设了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和实现方式,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化塑造了社会工作的发展背景和制度基础。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过程是在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框架之下进行的。中国社会体制改革要经历从“国家管控体制”到“强国家—弱社会体制”再到“强国家—强社会体制”最后到“自治社会体制”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与这一发展过程相适应,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也要经历一个相似的发展过程,其总体方向或者说理想类型是建构同“自治社会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导模式”。但是,中国社会工作制度发展本身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行政性非专业化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的互动演化。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要在实践发展的历史分殊与体制改革的时代会通中加以建构。具体来说,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的形成和完善需要经历三个阶段。[7]

一是“行政主导模式”为主的制度探索期。这是在“国家管控体制”和“强国家—弱社会体制”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所处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建立了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和单位体制为依托的行政化解困方法,即行政性非专业化社会工作。国家是所有福利和服务资源的提供者, 政府是社会工作首要的和唯一的组织运作者。在这一阶段,政府系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福利组织主要负责社会工作福利资源的汲取和输送,不仅承担社会服务职能,而且肩负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任,在体制内主导着社会工作发展。工作方法基本承袭了政治宣传、组织动员、思想教育、物质帮扶和精神激励等群众工作手段。由社会力量自主兴办的专业社会工作被传统的行政化力量所遮蔽,处于边缘替代的角色地位,仅在政府退出的有限领域里运转。广大党政干部和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知认可度较低,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虽然逐步得到一定程度发展但总体数量仍然严重不足。这一阶段的社会工作模式可概括为“行政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基本上是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其工作理念与服务方式的管控性、行政性特点较为鲜明,迫切需要朝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方向转变。

二是“行政—社会模式”为主的制度发展期。这是在“强国家—强社会体制”背景下我国社会工作所处阶段。改革开放以来,为及时回应变迁社会需要、有效解决复杂社会问题,我国政府参照欧美和港台经验,启动了发展社会工作促进社会建设的战略,强势推进本土社会工作发展和多元福利体系建设。中国社会工作步入了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阶段,实施主体逐步从单一政府主导向多元社会参与转变,服务范围逐步从以中心城市为轴心向边远乡村地区辐射,运作机制逐步从政府配给服务向政府购买服务过渡,工作方法逐步从传统群众工作程序向专业服务方式跃迁。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就处在这一发展时期。与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建立良性伙伴关系,是社会工作发展的近期目标。这一阶段,社会工作从业人员逐步开始接受大规模、系统化的专业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政策制度得以建立并有序运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得到良好发展,逐步成为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政府、正在改革的事业单位与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共同开展社会工作的局面逐步呈现。这一阶段的社会工作模式可概括为“行政—社会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其工作理念与服务方式的专业特性日益明显,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管理边界逐步厘清。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并存是这一时期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当然,在此期间,社会力量有一个逐步提升与不断成长的过程,须经历一个由弱转强、逐步发展的阶段。总体看,社会服务份量比第一阶段大大增强,社会工作呈现出明显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特征。

三是“社会主导模式”为主的制度成熟期。这是在“自治社会体制”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所处阶段,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总体方向和长远目标。专业化和社会性是社会工作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社会工作服务社会、造福民众的根本,更是社会工作发挥作用和持续发展的关键。这一阶段,社会自治格局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在公共领域和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着主导作用;完善的社会政策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使许多社会问题得以在制度内解决,健全的社会自治体制和良好的社会治理结构在社会工作领域得以确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与社会合作的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这一阶段的社会工作模式可概括为“社会主导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社会工作专注于民生为本的社会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成为人人可及、各个群体可以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成为增进社会资本、加强社会融合、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专业力量。

实现中国社会工作由“行政主导模式”向“社会主导模式”的转型过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与投入、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社会公众的理解与认同,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之间的良好合作。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基本思路是借鉴社会工作发展的国际通则,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进程,积极推动由单一政府主体向多元主体过渡,由政府包办向“政府购买”机制转型,探索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服务经验和实务方法,逐步扩大社会工作覆盖对象,实现专业理念与中国文化深度对接,切实增强社会工作发展的内生动力。重点要完成三大任务。(一)实现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多方联合,进一步丰富社会工作的制度主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政府将从部分公共福利和社会服务供给领域隐退,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大势所趋,也是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在“强政府—强社会”的格局之下,政府和社会要在强化“三种作用”即国家主体作用、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作用以及基层组织能动作用基础上,在社会工作、社会服务领域形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1.不断优化政社合作关系要强化国家在社会工作发展中的角色,强化政府在社会工作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主动协调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在资源配给上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在组织培育上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在作用发挥上为社会组织让渡足够的发展空间,在行政监管上为社会组织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2.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利用事业单位改革契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重点保证事业单位以社会工作为主体的专业基础与发展方向,其他系统与行业服务机构参照民政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保证服务岗位的专业属性。3.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行,并通过服务评估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专业的、灵活的和创新的服务回应政府支持,对社会做出交待,与政府形成良性合作关系。4.注意发挥群众团体协同作用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层次上有分工、工作内容上有交叉的连续服务体,形成既发挥传统资源优势又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元素的责任共担的完整服务体系。5.积极延伸城乡社区自治触角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转换提升力度,使社区成为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载体,成为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阵地,成为城乡居民享受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场域,成为优化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与重要抓手。6.加快实现服务平台载体转化要充分发挥我国已经建立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众多社会服务机构和现有社会服务从业人员作用,通过开展专业培养、引进专业力量、改善人员结构、盘活机构要素、丰富专业实务等方式,使现有社会服务机构尽快转化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平台与载体。(二)实现专业教育与职业能力的互补结合,进一步深化社会工作的制度内涵专业教育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起点。培养造就具有专业价值理念、较高知识水平和专业方法技能的社会工作人才,形成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教育模式,是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的重要任务。在专业教育和职业能力建设方面,要坚持“六个并重”。1.坚持国际通则与本土经验并重现代社会工作知识体系主要是外来的,但服务对象和处境却是本土的。要充分尊重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经验,总结梳理反映中国特色、包涵中国元素的社会工作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促进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渗透结合。加强国际经验交流,按照“全球化思考、本土化行动”的基本准则,在吸取西方社会工作价值观、理论、方法精华的基础上,对其实行本土化改造,增强西方专业社会工作同中国本土社会工作的融合,在社会工作全球化共识之中形成符合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工作教育模式。2.坚持价值理念与知识技能并重社会工作是以价值为本的专业。社会工作教育首先是专业价值培养与塑造的过程。要注重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培养,将价值观融入实践中进行反思与运用,并内化为社会工作者专业素养。价值与知识是社会工作的两翼[8],价值给社会工作者以见识力和辨别力,知识给社会工作者以方法和技巧。要通过专业教育奠定社会工作的知识与价值基础,实现价值基础与知识基础的辩证统一,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水平提升与价值理念强化并重,保持社会工作的专业生命力。3.坚持院校教育与实践培养并重社会工作教育不仅要系统传授社会工作价值观、知识与技能,还要将价值理念与实务技巧统一起来,在实践中检验专业水平。要改变学校教育的单一主导模式,积极为受教育者提供实践锻炼机会。社会工作教育机构与政府、社会组织要结成合作伙伴,加强社会工作实习基地建设,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融为一体,在实践中积累实务经验、强化实践能力。要调整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之间的关系,明确社会工作教育机构的育人职责和社会组织的雇主角色和服务性质,建立育人机构与用人机构深层次供需对接模式,形成平等互利的制度性伙伴关系。4.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专业学历与职业经历之间的脱节使中国社会工作陷入尴尬境地。很多实际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培养,而很多接受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人员却又难以进入实际社会工作领域。要通过“职业转化”、“专业同化”、“机构孵化”等方式促进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职业转化”就是加强对实际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专业化的职业、职称体系。“专业同化”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激励、评价和培养等制度,通过转化存量岗位资源、设置新岗位或替代原岗位将专业社会工作嵌入现有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中。“机构孵化”就是通过建立孵化基地等措施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其成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彰显专业理念、施展专业技能、服务社会建设的平台和空间。5.坚持专业引导与社会教育并重社会教育主要是针对社会公众进行的社会知晓度宣传和认同感培养。要加强社会教育,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媒体宣传社会工作价值理念,传播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专业社会工作的了解与认识,改变社会公众的认识偏差,改变社会工作由少数人从事、为少数人服务、只有少数人理解和支持的困境,让社会工作走出象牙塔,走入普通民众的生活、融入普通民众的工作,为广大民众接纳、支持、承受、关心与需要,使社会工作从抽象的理论逻辑转化为生动形象的实践逻辑,转化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物质”力量。[1]提高专业服务的及时性和实效性,通过满足公众个性化服务需求,兼顾传统社会问题与现代社会问题的综合解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巩固社会工作专业地位。6.坚持过程督导与效果评估并重社会工作督导与评估作为一种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或程序,是有效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保证。要加快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督导和评估制度,在社会工作机构内普遍设立督导机构,聘请受过专业教育且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社会工作者担任督导。同时,要加强对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行政领导、管理体制、工作方法、经费来源及收支情况,社会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服务效果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和评估,切实保障服务对象权益。(三)实现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中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延伸社会工作的制度功能发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国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所处历史方位、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为加强社会建设、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做出的战略选择。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必须在积极融入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大局中做好三方面工作,从而凸显专业服务优势、社会管理成效和群众工作水平。1.明确社会工作的功能定位中央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并把发展社会工作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政理念的转变和执政方式的创新。社会工作的基本职能是服务助人,首要任务是通过提供帮助,使人们获得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不是对人进行管控。党和政府在运用社会工作的同时必须给予合理定位,从而保证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管理目标的和谐一致。要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引入社会管理,以服务促稳定、以服务促和谐、以服务促发展,方能真正达至善治目标。要处理好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社会工作与现有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通过对现有社会管理体系的嵌入与兼容,对现有社会服务体系的提升与转化来推进专业化发展,社会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才能得到夯实与巩固。2.明确社会工作的内源动力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进行互动的过程,二者之间的互动方式决定了社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最根本动力来源于服务对象。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工作的终极关怀对象,也是社会工作发展的动力系统、工作系统、控制系统和检测系统。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必须立足本土,走依靠民力、发挥民智、服务民生的以人为本之路。要处理好社会工作与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实践中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战胜敌人的重要手段,[9]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制度、发展中国特色社会工作理论的重要资源。实践证明,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在重要时期、重大事项、重点活动的应急处理、紧急动员和力量积聚等方面的成效显著。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模式,必须在引进西方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的同时,传承本土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与方法,加强对群众工作特点的研究。3.明确社会工作的发展方略社会工作产生并形成于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转型期,处于复杂的非均衡系统中。要充分考虑中国渐进式改革特点,在整体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地区、行业实际情况,突出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先行试点探索,将预防与发展性的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向农村及边远地区倾斜,促成地区间、行业间、城乡间社会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各有侧重、互相衔接”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四、当前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

急需推进的几项工作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需要在着眼长远、明确方向与思路的同时,立足当前,以贯彻落实18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19部委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为主线,以人才培养和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以岗位开发和机构建设为重点,以专业服务和工程实施为核心,以研究、宣传与合作为抓手,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当前,要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围绕制度主体完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前不久,国务院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提出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发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将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是2012年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要点,也是社会工作职能部门民政部的重点工作任务。下一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出台购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探索力度,积极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调研,认真总结各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做法,抓紧做好《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研究论证与出台工作。二是加强机构培育。继续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政策,总结推广各地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孵化基地建设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扶持政策,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加快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机构支持。三是推进岗位设置。要继续做好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和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健全完善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政策,为出台全国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政策奠定基础。(二)围绕制度内涵深化,抓好专业教育培训与职业水平评价,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培养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启动工程项目。以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工作培训项目资金为引导,启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和“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对村(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部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素质和社会工作管理科学化水平。二是办好高端培训。继续办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班”与 “社会工作师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切实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能力,提高社会工作师的专业服务水平。三是健全考试政策。筹备举办好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研究制定社会工作员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三)围绕制度功能拓展,积极开展专业服务,强化社会工作专业实效要在启动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检查评估和第二届优秀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同时,重点搞好五类群体服务。一是要进一步重视城市流动人口服务,进一步扩大城市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完善城市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深化城市社会工作服务内涵,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社会保障服务,实现城市本地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和谐共处。二是要进一步重视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完成选派1 000名、培养5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任务,建立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提供持久、可靠的社会支持和专业服务。三是要进一步重视老年群体服务,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方面服务,使老年人过上有尊严、有品质、有精神保证的晚年生活。四是要进一步重视特殊人群服务,通过困难救助、心理疏导、政策倡导、社会矫正、资源协调等方式,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患者、酗酒吸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给予特别关爱,帮助他们增强自信、修复功能,转化为社会有用之才。五是要进一步重视受灾群众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策动社会资源、组织志愿服务、评估社会风险、推动灾后重建等方面的作用,将专业社会工作制度引入应急管理范围,帮助受灾群众舒缓心理压力、修复社会关系、强化社会支持、提升发展能力。

①但不能完全并入其中,更不能归于其中,以免专业社会工作再度陷入行政化老路,失去其存在价值。

②其实质是社会的工作,而不是专业化、职业化意义上的社会工作。

[1]柳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应该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J].中国社会工作,2011(1):12—13.

[2]柳拯.粤湘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掠影[M]∥规律与模式.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109—117.

[3]柳拯.制度视角下的本土社会工作[J].中国社会工作,2009(25):30—31.

[4]方青,赵怀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和谐社会建构[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722—726.

[5]潘跃.加快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访民政部社工司副司长柳拯[N].人民日报,2012-04-25(17).

[6]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1995(2):98—107.

[7]王思斌,阮曾媛琪.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J].中国社会科学,2009(5):128—140.

[8]向德平.中国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取向及其反思[J].社会科学,2008(5):85—87.

[9]王思斌.中国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片论[J].江苏社会科学,201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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