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就是做好“药改”
2012-04-29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全国“两会”上表示,“以药补医”,包括加成部分流通过程虚高部分,都必须革除,“否则再多的钱也堵不了黑洞”。
今年全国“两会”,医改再次引起诸多代表、委员的关注,尤其是在医改进入深水区的关键年头,核心利益的触动和体制弊端的变革无不以“药改”为中心。
“药改”迫在眉睫
国家药监局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该局共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提案办转来的建议、提案298件,同比增长34.23%。
因此,今年的全国“两会”,医改成为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卫生部部长陈竺也因此成为媒体记者“围堵”的焦点人物之一。而他的回答,则给中国未来的医改指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方向:必须彻底消除几十年来的“以药补医”制度。
“如果要问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性弊病是什么?我想绝大多数同志的回答是‘以药补医”陈竺在全国“两会”上表示,“以药补医”,包括加成部分流通过程虚高部分,都必须革除,“否则再多的钱也堵不了黑洞”。
这不难理解,医院收取15%药品加成的做法显然助长了医院趋利倾向,养成医生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的做派。当然,这种制度的形成是有历史原因的,上世纪50年代时国家财力不足,因此对公立医院实施了“以药补医”政策,从而保障了公立医院的运行。
不过,一些医疗机构目前仍然依赖药品收入作为重要补偿渠道,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上涨。病人成为待宰的羔羊,而医生成为该制度的“替罪羊”。由是,“以药补医”既损害病人的利益,也带坏了医生队伍,还破坏了政府形象,没有一方是赢家。最终,官方和公众在认识上达成一致,“以药补医”是酿成看病贵的直接推手,“现在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陈竺透露,全面破除“以药补医”的时间表业已敲定:2012年在300个试点县先行推开,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最终在“十二五”全面取消“以药补医”。
由此,沿用了60多年的“以药补医”正式进入终结倒计时。3年之后,这项饱受诟病的医疗弊政将成为历史。
国家的态度
尽管道理已是尽人皆知,但沉疴多年,治理起来并不容易。因此,在陈竺铿锵有力地对外界宣布废除“以药补医”的时间表前,国家已制定了详细的规划,以保证实施的效果。
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回顾和总结了2011年的医改成果,并明确了2012年的医改任务。
观察家指出,这是温家宝总理第一次在政府王作报告中用专门的篇幅阐述医改问题,这进一步显示出政府对医改的重视,同时向外界表明了国家的态度。
而早在今年全国“两会”前夕,国务院就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药品安全的独立规划,被认为是全面指导“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例如,完善执业药师法、修订《药品管理法》等。同时,药品安全责任将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监管部门建立部门协调、责任评价和信息共享机制,地方政府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再困难也要跨过去
当然,破除这项存在已久的弊端制度的难度肯定是很大的。“以药补医是我们过去的政策和制度长期实施所致,不可能仅通过一种行政手段、一纸文件就能革除。”医改专家组成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刘国恩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吋表示,“以药补医”只是医疗体制下形成的一种结果、一种表现形式。“我们需要对现行机制和体制进行改革,从而实现不以药品收入来补偿其他医疗服务,要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必须通过机制变革,促进医生行为和患者就医模式的合理改变。”
对此,启动支付手段改革至关重要。陈竺也强调,全面取消“以药补医”,理顺补偿机制是“十二五”期间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突破的关键问题之一,即补偿公立医院因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政策之后的亏缺,以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
陈竺表示,解决“以药补医”难题,首先要对公立医院改革有个顶层设计,找到合适路径。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有三个:政府拨款服务收入以药补医。取消以药补医后,应该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而更重要的是,发挥好医保在支付制度改革中的关键作用。
陈竺进一步说,原来以药补医,医疗服务价格被扭曲。现在要把过低的护理费诊疗费手术费提上来,有降有升,总量控制,调整结构。
此外,陈竺承诺,医改未来的方向肯定是个人付费比例越来越少,“今后,个人付费将集中在投保部分,看病时个人付费比例会越来越低,尤其是因病治贫的灾难性疾病,会有特殊设计。”
“政府对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下了最大的决心,但目前看水比较深。”陈竺说,不过,他也强调,即使再困难也要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