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分工与内部专营:拓展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现实选择
2012-04-29郑现中廉龙蔡祥玉牛玉莲
郑现中 廉龙 蔡祥玉 牛玉莲
摘要:长期以来,多数中小微企业因无法逾越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设定的抵押担保条件,而被隔离在信贷领域之外;同时有限的大型企业信贷市场的激烈竞争也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本文通过对济宁银行创新信贷模式、成功拓展中小微企业领域的案例分析,认为对中小银行而言,配套引入信用担保机制和实现信贷专营有助于银企双方确立长期博弈合作关系,是拓展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信贷专营
中图分类号:F830.34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2)05-0032-03
一、引言
在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上,因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利率手段无法发挥甄别风险对象的基础作用,于是非价格的抵押担保机制和数量化的信贷配给手段大行其道,中小微企业被排斥出信贷市场。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有学者从引入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双方的长期合作而拥有优势资源这一角度展开理论研究,以解决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有学者认为,由于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固定资产少、抗风险能力差、产品附加值低、财务不健全等情况,其总体信用资源难以对接银行信贷条件,因此,化解融资难的最好办法是通过担保或联保等方式实现企业信用自增强或自升级,从而与银行信贷条件对接。
山东省济宁市作为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大型企业少,大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而数量庞大的中小微企业无法满足银行传统的信贷约束条件,多数长期游离于主体信贷市场之外,融资难题日益突显。在这一背景下,济宁银行准确定位信贷市场,积极深入寻求与中小微企业对接的合理方式,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又专设小微企业信贷支行,运行“小微信贷工厂”,深化了银企合作。从济宁银行案例可以看出,配套引入信用担保机制和实现信贷专营有助于银企双方确立长期博弈合作关系,是拓展中小微企业信贷的现实选择。
二、济宁银行中小微企业信贷拓展模式
济宁银行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历年的大型企业信贷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因此,济宁银行确立“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把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作为战略合作伙伴,把“与中小微企业共成长、做中小微企业的伙伴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宗旨和核心理念。为破解中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贷前审查成本较高,人力、财力消耗较大,且多数中小微企业无法提供充足抵质押品的约束,济宁银行于2007年开始探索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将缺乏抵押资源的中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拓展领域,以保证还款来源为准则,将更多的成长型和市场前景好的优质中小微企业纳入了有效融资范围。
为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济宁银行银保企合作采取了特色化运营模式:一是以信用担保为主体。银保业务合作80%以上的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前期全部以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担保进行,后期为规避担保公司的不规范经营,适当加大了风险管控力度,对部分企业增加了担保要求。二是担保范围涵盖了济宁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所有融资项目。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产品除一般贷款外,还包括承兑、保函等业务。在所有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中,若企业存在抵押担保不足问题,均可由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信用担保。三是贷款利率在原利率基础上下浮,银保共同分担,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从银行收益中分出一部分给担保公司,而不增加中小微企业的负担。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上浮幅度的基础上下浮20%,同时由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在1%—3.6%之间合理浮动。
为进一步增强信贷创新和投放自主权,济宁银行分别于2010年7月和2011年1月设立了小微企业贷款中心和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支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单独核算成本、利润与风险,以支持小微企业为重点,实施“小微信贷工厂”项目。信用担保机制和信贷专营的结合,为中小微企业信贷拓展提供了有效载体,成功将许多缺乏抵押的成长型、前景好的优质企业纳入了有效融资范围。截至2012年3月末,该行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达到1.19万户,是2009年的3.09倍,其中2011年以来新增8797户,仅2012年1季度就增加1951户;2012年3月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3.18亿元,较2011年初增加16.52亿元,其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重为67.84%,比年初提高3.21个百分点,比2009年提高9.16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扩张态势已经形成。
三、中小微企业信贷拓展模式的作用机制分析
济宁银行中小微企业信贷拓展模式,使中小银行、中小担保机构和中小微企业之间确立了长期博弈合作关系,在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基础上,拓展了信贷市场和交易机会。
(一)地方法人机构的特质是拓展模式产生的基础
与大型银行分支行贷款定价多数需由其总部决定不同,济宁银行属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定价拥有自主决定权。在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博弈中,济宁银行对担保机构进行了合理的让利,凡是由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均在其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下浮20%,在此基础上,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收取相应的担保费,并不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不会因融资成本上升而放弃在信贷市场融资,由此保证了银保分工合作的可持续性,奠定了银保企信贷合作的基础。
(二)外部担保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
济宁银行与担保机构的成功合作,是在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市场上,引入信用担保以补充中小微企业的抵押或信用不足,从而提升中小微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这些中小担保机构,因专业从事担保业务,且与中小微企业之间具有天然的类聚属性,与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沟通较之银行更为专业和畅通。在济宁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模式中,由于贷款损失须由担保机构承担,担保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要想方设法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增加对被担保企业的了解,加强对被担保企业的信息调查搜集,尽可能地降低代偿损失。在这一背景下,信息不对称限制因素被弱化,同时担保机构对被担保企业的信用进行了升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得到积极改善。
(三)专营部门内部单设提高了决策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目前来看,相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数量有限、规模偏小的新型金融机构还远远不够。作为一般金融机构而言,虽然其信贷领域也面对中小微企业市场,但大型企业高端信贷市场低成本、低风险的比较优势,仍使其宁愿参与激烈的高端信贷市场的竞争,也不愿意涉足中小微企业信贷领域。即使稍有涉足,也往往设定严格的抵押融资界限。且由于一般金融机构实行多层管理,中小微企业融资审批效率难免下降。
济宁银行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模式突破了这一窘境,为改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提供了一种全新思维。作为法人金融机构,济宁银行具有较其他大型银行更多的自主权,通过专设小微企业贷款中心和小微企业贷款专营支行,下放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权限,极大便利了银行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中间环节较其他大型金融机构更少,加速了银企信息传递,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在此基础上,济宁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单独核算成本、利润与风险,形成了业务上类似于小额贷款公司但组织形式不同的信贷营销模式。在济宁银行业务范围限定下,小企业贷款中心以支持小微企业为重点,实施了“小微信贷工厂”项目,通过批量化生产,既实现了自身收益,又有效增加了小微企业资金流,使中小微企业信贷领域事实上向更深层次拓展。
(四)有效缓解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济宁银行的信贷拓展模式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的逆向选择。中小机构一起合作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用。与济宁银行合作的中小担保机构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必然进行有效的信息调查,选择安全的中小微企业。而只要是具有理性的中小微企业,为保证其发展所面临的资金需求,必然要把握这一机遇,尽量保持诚信,防止欠贷行为的发生。济宁银行在大型企业信贷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但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天然存在,同时由于担保机构的担保提高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可以用更低的利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从而使多方的效用都有所改进。在此背景下,逆向选择被有效缓解。
这一模式还有助于缓解银保企合作的道德风险。在济宁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运营中,贷款损失由担保机构进行代偿。实际上一旦贷款出现损失,担保机构所承担的压力将十分巨大,而银行追偿企业贷款的决心可能弱化,同时企业归还贷款的义务可能不被履行,因此在中小信用担保体系中,银行和企业隐含道德风险。为了有效防范这种情况,在济宁银行的银保企合作模式中,增加了这样的规定,即虽然贷款出现逾期或欠息后,由担保机构先行进行偿付,但随之贷款债权相应转移给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在贷款发放之前已与法院进行了充分协调和沟通,可以不通过诉讼直接向企业进行追偿,方法简单、快速、有效;此外,中小担保机构多是由私人发起成立,人脉资源丰富,贷款追偿成功率较大,企业逃废债务的机率较低。同时,银行要求中小微企业尽其所能提供抵押,且企业获得信用担保后融资成本并无增加,违约之后因信用污点的存在很难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企业违约所面临的机会成本较大,银行对担保机构的让利和中小担保机构的特性使之基本能有效地覆盖风险,避免了相关道德风险的出现。
四、结论与启示
许多被隔离在信贷领域之外的成长型优质中小微企业,虽然缺乏抵押条件,但却有其他能保证还款的信用资源,对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同样有效。因此,目前中小微企业领域在信贷资源挖掘方面仍存在较大空间。
济宁银行引入信用担保机构,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打破了信贷配给限制,实现了对中小微企业信贷配给的均衡改善。同时,高效的管理模式、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了融资的有效拓展。因此,中小银行引入信用担保体系进行分工合作并进行专门的体系制度核算,对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同时,在中小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以市场化的方式使各方相互制约补充是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制度性设计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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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耿 欣;校对 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