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调查报告
2012-04-29沈国儒
沈国儒
摘 要:当前,小微企业正在承受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剧烈变化带来的严重冲击,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土地、能源、环境因素制约增强,融资困难重重。小微企业是我国多元化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和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和谐之基和民生改善之本。要把小微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解决涉企收费多、负担重、公共服务薄弱、企业设立前置审批复杂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放宽贷款权限,保证信贷规模,加大金融产品供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调查报告
中图分类号:F83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5-0024-05
发展小微企业,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多次就此问题做出重要指示。2009以来,国务院连续发布了关于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为廓清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状况与问题,便于有的放矢, 更好地发挥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对河北省银行业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进行了调查。重点围绕当前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现状、制约小微经济发展因素等方面,把脉小微金融业务与服务中的问题,研究探索促进和加快小微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以期引起更多人士对小微企业生存、发展问题的关注,为创造良好的小微经济发展环境而努力。
一、 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与服务状况
(一)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稳步增加
近年来,河北省银行业机构把支持小微企业作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改善融资与服务模式,连续三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在全国排名由2009年的第20位提升至2011年的第11位,其中2011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了866.05亿元,增速为33.68%,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长速度19.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及小微企业客户数量同样具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二)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范围不断拓展
从银行对小微企业客户的服务方式看,银行正在由“等客上门、你问我答、你需我办”的被动应付型服务向更加主动、更加专业、更加系统的服务方式转变,上门服务、预约服务、一对一服务、专门化服务、系统性服务等逐步成为当前银行服务的主流方式,为小微企业实施专项政策、专门经营、专业管理、专家团队,提供“一对一”的专属服务。
在金融服务内容和范围上,各银行基本完成了由一般的现金、信贷、结算服务到包括企业投融资、资金运营、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理财管理等综合化金融服务的转变,除了现金收付、结算、票据等基本业务服务外,还为小微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表外业务服务。根据小微企业需求,提供资金归集、账户管理、监督支付、代理收付款、银行卡、代发工资、代缴费、商务POS、网上银行等现金管理服务;组织小微企业发行集合票据,多渠道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理财、财务管理等咨询服务;提供商户结算、法人授信、票据融资、电子银行、商户卡、伙伴账户、乐收银等丰富的产品和服务等。
在银行服务收费方面,免除了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几十项涉及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收费项目;考虑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尽力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让利于小微企业客户。
(三)建立专门机构,推行专业经营机制
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分别设立了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职能部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配备了专职客户经理,推行专业化的调查、审查、审批机制,实行评级、授信、用信一次审批,缩短了决策链条,提高了业务效率。部分银行还推行了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事业部管理体制,加大了对中心人员、费用、信贷授权等方面的管理及业务权限,使小微企业中心的自主经营性更强,办事效率更高。
(四)拓展融资渠道,创新专属信贷产品
针对小微企业需求,银行开发了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订单融资、动产质押、联保融资、组合融资、第三方增信、第三方保证、抵质押融资、担保融资、小微企业集合票据等20余种融资方式,相应增加了仓单质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联贷联保贷款、组合贷款、最高额可循环贷款、中介担保贷款、保险保证贷款、企业法人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股东和经营者自有房地产抵押、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分期还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几十款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如针对小企业财务报表不完整、经营信息不连续、评级失真的特点,通过引入担保机构担保,许多银行推出了商贷通、速贷通、网贷通等产品,不仅避开了信用评级环节、简化了操作程序,而且产品具有授信、结算、存取款、理财等业务功能,在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使小微企业享受到银行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二、制约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发展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难言乐观
1. 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刚性支出大幅增加。(1)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居高不下。近几年多数生产资料价格的年均增长达10%以上,其中今年以来工业生产购进价格和出厂价格分别上涨8%和5%,价差达3个百分点,无形中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2)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近几年各地连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2011年上调幅度为23.7%,2012年上半年全国又有18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 平均增长幅度为19.7%。 目前普通工人的月工资水平已经由几年前的千把元增加到两三千元,甚至更高。(3)房屋土地租金提高。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城市改造进程加快,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土地、房屋、铺面价格及租金快速上涨。石家庄某服装市场一个10~15平方米、3~4名员工的经营摊位,年基本费用为:摊位租金8~12万元,税收2万元,市场物业及管理费1万元,人员工资12万元,几项合计一年的刚性支出达25万元。小老板们形象地说:“每天一睁眼就欠人家六七百元, 必须得拼命挣”。(4)汇率变动影响。人民币升值会给外贸型小企业带来不确定性损失和经营难度。
2. 税费负担依然较重。 虽然国家近年来出台了一些减税、免费的扶持政策,但真正落实到单个企业的效果并不明显,许多方面的负担依然难见实质性减轻。据全国工商联统计,目前向中小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有18个,收费项目多达69个大类。 需要企业承担的税费除基本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之外,还有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各种地方性行政收费项目。报载某一年盈利120万元的服装企业,需缴纳17%的增值税20万元,25%的企业所得税12.5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5~8万元,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30万元,合计每年要交70万元税费,落到企业的净利润只有50万元。高额的税费成本、复杂的征收程序,令企业无所适从。
3. 婆婆多、门槛多,服务少。目前注册一家生产性企业公司,根据所属行业的不同略有差异,但一般需要通过土地、环保、质检、消防、工商、税务、卫生防疫、安全监督等环节,尤其是设立企业需要的前置审批,环节复杂,难度增大。如果按一个部门平均要跑两到三趟(次),一圈下来就要十几甚至几十趟(次)。据调查,某品牌食品生产企业,欲从外地搬迁到本省,历经了多半年的时间,总计花费了5万余元,手续才基本完成。虽说这是个案,却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前某些部门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收费标准等方面与企业的理想要求尚有较大的距离。
4. 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近年来,虽然金融机构加大了贷款的倾斜力度,但仍难以惠及数以千百万计的小型微型企业。特别在稳健货币政策条件下,市场流动性趋紧,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加之小微企业自身规模、实力、资产的局限性,使其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无奈只有转向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明显高于银行,致使企业承担的融资成本大幅提高,甚至不堪重负。
(二)小微企业自身存在制约发展的问题
1. 管理观念、管理方法滞后。目前我国小微企业一般处于家庭式管理的起步阶段,以家族型管理模式为多,缺乏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产权概念模糊。所谓的股东基本限于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股东的责任、义务不清,所有权与经营权“混搭”,财务管理不规范,权利集中,企业经营受管理者个人好恶影响大,增加了不确定性。一旦出现家庭变故或成员间产生矛盾、分歧,很容易牵连到企业,甚至因此“卷帘朝散”。
2. 企业素质、经营能力不强。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小企业还处于家庭经营阶段,经营粗放、技术和管理水平低,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品牌产品少、附加值低。资料显示,我国小型工业企业的产品增值率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市场开拓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弱,对于经济周期、行业动荡、市场变化、行情起落的影响更加敏感、更加脆弱。小微企业总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不高,一旦遭遇环境变化或风吹草动,影响最大的就是小微企业。
3. 发展潜力不足。 小微企业经营者中存在着小富即安、小成则满的思想,发展动力不足,缺乏科学和可持续发展观念,眼前利益高于一切,为了蝇头小利不惜打法律擦边球,或者钻政策空子。个别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置国家政策于不顾,甚至靠破坏环境起家,如屡禁不止的小制革、小造纸、小水泥、小电镀、小塑料以及废旧物品加工翻新、淘汰电子产品拆装等,都存在着巨大的环境风险。
4. 组织结构变化快,制度不规范。组织结构变化快,制度不规范,缺乏持续稳定性,是小微企业的共性问题。一些小微企业没有正式的财务报表,或有几套财务报表,报给主管部门一套,税务部门一套,给银行的是又一套。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多,买卖交易习惯使用现金结算,无法掌握现金流。同时,经营品种较为单一,企业经营随外部条件变化波动严重。
(三)银行小微金融业务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 业务发展不平衡。各银行之间小微金融业务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性, 2011年末河北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占比为20.78%,其中政策性银行46.31%,五大国有银行6.27%,其他股份制银行18.08%,城商行36.58%,农村信用社51.24%。 占比最高的3家分别为70.16%、68.49%和60.32%,占比最低的3家银行只有0.7%、3.1%和3.5%。有的银行数千亿的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足百亿,显然轻慢了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
2. 网点布局不普遍。伴随经济金融改革,银行机构向城市和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集中的趋势愈加明显,县域以下银行网点不断减少,恰好与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分布情况星罗棋布,且大多集中在县域以下的状况相背离,况且即使在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市周边或产业集群带,目前银行机构设置也尚未达到普及的程度。银行营业机构设置的局限性,不仅增加了客户办理金融业务的不便,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质量。
3. 贷款规模紧张。在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市场流动性趋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外部监管强化,准备金率屡屡提高等多种因素作用下,银行可用资金减少,贷款规模紧张,致使许多经营正常、本应该得到支持的小微企业也无法从银行得到贷款,制约了银行促进小微企业和小微经济快速发展的正能量发挥。
4. 经营机制不够健全。一是银行内部小微金融服务机构设置不普遍。一些银行至今没有设立专门的小微金融业务机构,或者只在很少的分支机构内设置,而且办理业务沿用一般的工作流程管理, 缺乏对小微金融业务的梳理、改革、创新。二是一些小微金融服务机构有名无实,专业人员少,业务素质低的问题依然存在。如有的市分行小微金融服务中心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有的小微金融中心人员专业能力差,引导业务开展不得力。三是有些行对于加强小微金融服务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支持力度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情况依然存在,或者受习惯思维左右,总认为小微企业风险大、管理难、不规范,不敢放开手脚发展。
5. 贷款方式缺乏创新,墨守成规,不越雷池半步。一些经过实践检验已经成熟的业务,如已经被其他地区、其他银行推行多时的业务产品和贷款方式,也不敢积极推广。“怕字当头,稳字为上”,这种情况表面看似避免了风险,但却失去了银行与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的良好机遇。
三、各方协同 共同营造小微经济的发展环境
1.转变作风,强化服务职能。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政策引导、信息分析、组织协调、服务扶持和提供各种咨询服务,出主意、想办法,排忧解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完善网上审批业务系统,规范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及时把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信息、行业信息、技术信息传递到小微企业,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清理和废止阻碍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规定和文件,用好、用活、用足国务院确定的各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加强对企业的宏观管理,杜绝直接干预、干涉,进一步改革、简化各类行政审批程序,可批可不批的一律取消审批,确需审批的,要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2. 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对小微企业实行结构性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处于创业孵化期内的小微型企业,依据国家税法规定能减的减、能免的免,地方政府在可能权限内对小微型企业免收各种管理费用。二是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各地应尽快落实建立担保基金,重点加强对市、区县两级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支持,并逐步扩大担保资金规模。四是积极鼓励发展各种担保机构。允许那些有实力的国有或私营企业成立担保公司,发展担保业务,并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税收减免、风险补偿和补贴奖励等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的积极性。五是继续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在企业建设用地、项目资金投入、能源、原材料等要素资源配置方面对小微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和倾斜;在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登记、他项权证转移等办理环节给企业和银行以最大的便利和收费优惠,增强服务职能,体现服务意识。
3.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针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关键是如何让这些政策落实下去,打造更好的企业发展软环境。建议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于没有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要查找出症结,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对于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不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 全面推行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不得强迫订购书刊、乱拉赞助,取消一切摊派,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考核,严肃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现象,从源头上减轻企业负担。
4. 强化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小微型企业的服务体系建设,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信息咨询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互助组织,搭建运作规范、经营良好、公信度高、支撑力强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满足各类小微企业的不同服务需求。积极推进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及时刊登发布国家和省、市以及兄弟省市发展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发布工作动态、产业导向、市场需求和人才招聘等信息资讯,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真实可靠的信息服务,解决小微企业对信息强烈的共性需求,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5. 切实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健全企业准入制度,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鼓励创办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等建设领域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的企业发展,坚决防止和杜绝高污染、高能耗企业。
6. 提高贷款核销金额。 目前财政部规定的核销政策为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呆账,可由贷款银行在税后自主核销。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银行对一个企业贷款总额不足1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000万元),适用零售贷款的处理方式,在资本计算、风险管理等方面采用单独的标准。为此,建议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贷款核销政策,将单笔呆账核销金额由500万元调整到1000万元。同时建议由税后核销改为税前核销,减轻银行发展小微贷款业务的负担和后顾之忧。
7. 落实监管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相关监管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机构准入、存贷比考核、资本计量以及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的监管政策“落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先办理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优先支持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分支机构、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和存贷比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放宽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差异化考核标准。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改进小微企业贷款工作流程,实现小微型企业金融业务可持续发展。
8. 加强信用体系和企业信息监测分析。在人民银行或银行监管部门建立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加强对小微企业相关情况的监测分析,并将其纳入央行宏观经济金融监测分析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商业银行做出必要的信息和风险提示, 引导商业银行在不断完善自身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适时校正对小微客户信贷业务发展的决策行为,增强商业银行开办小微信贷业务的信心。
四、银行倾情,力促小微经济健康发展
1. 客观认识小微企业风险与收益。有人认为只有大企业稳健,风险都出在小企业身上,致使某些银行业务逐渐脱离广大小微企业。事实上,贷款集中度过高、“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要远大于分散贷款的风险。再从资金使用效率角度看,一般银行都会根据小企业的风险程度对其贷款利率实行一定水平的上浮,经过风险与成本调整后的贷款效益要明显好于其他类贷款, 与争抢大客户下浮10%的利率相比,小微企业贷款的利润空间显然更大,资金回报率更高。而从客户角度看,随着小微企业资金饥渴加剧,加之资金缺口小、周转快,故而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有能力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据调查,约有80%以上的小微企业可以接受法定基准贷款利率上浮,其中有60%的企业主认为即使银行上浮以后的贷款利率仍然属于合理水平。可见,在银行资本压力和信贷额度控制下, 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加利差,提高效益。要改变“傍大款、垒大户”的习惯经营方式,积极调整信贷结构,认真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如此,小微金融业务必然会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2. 大力加强金融服务宣传普及。按照国家重新修订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目前我国小微型企业达到4000万家,占到全部企业总数的90%以上, 其中河北省有将近210万家,但目前经常与银行发生业务联系的不足30万家,其中与银行有信贷关系的为9.66万家,仅占全部小微企业的4.6%。小微企业与银行联系缺乏的原因,一方面是小企业主金融意识不强,对银行缺乏了解,不敢、不愿或者不知道银行还能够为企业排忧解难。 另一方面是由于银行服务宣传推广不到位,尤其在新产品、新业务推出时,缺乏宣传跟进,“躲在深闺人未知”。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主体,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通过建立银企对话,召开联席会议,组织项目对接等活动,广泛宣传银行信贷政策、产品、条件、流程,同时还要加强广告投入,运用传统媒介及网络等新型传媒, 广泛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更多的人认识银行、了解银行、使用银行,促进客户与银行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3. 增加产品供应,扩大抵押担保范围。(1)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创新信用方式,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成熟的小额贷款技术,扩大贷款覆盖面。对于已经推出的供应链、保理、订单、小微企业集合票据等并深受小企业欢迎的融资方式,要坚定不移继续大力推广,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对于各银行努力创新推广的账易贷、商圈贷、组合贷、专利贷、商标贷、信用贷、房易贷、国内保理、票易票,以及三方保兑仓业务、非融资类保函业务和助保通、合同通、租贷通、货物通、展业通、小企业法人透支卡、小企业e贷卡等多款具有小企业融资特色、便利快捷的服务方式和业务品种,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大力推广,构建起信用贷款、质押、抵押、担保、第三方增信、第三方保证等贷款产品体系和贸易融资、贴现、保理、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融资业务体系,满足小微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需求。(2)增加在客户准入、贷款期限、抵押物要求、贷款手续等方面的灵活性,根据小微型企业信用状况和资产状况,灵活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或组合担保方式。(3)降低抵押物要求门槛,扩大贷款担保物范围。除传统的房屋、土地、有价证券外,应逐步放开对于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商标权、承包权、租赁权等抵质押的限制,积极推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林权抵押、税款返还担保、保单质押、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机构担保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保证、实际控制人保证、大股东保证等多种融资担保方式。(4)根据小微客户的行业特征、成长阶段、经营模式、资金周转特点等进行细分,为其量身定制业务产品和服务方案,以批量开发控制成本,以个性化服务和产品组合提高客户需求满足度。(5)银行机构之间,在支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上,要加强联系沟通,相互交流,形成合力,避免相互封闭、行业堡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放宽审批权限,保证贷款规模。(1)改变现行管理和授信体制,优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流程。针对目前大多数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无法向银行提供规范的书面财务信息的实际情况,改变以财务报表为核心决定贷款与否的授信模式,重点放在对投资人和经营者的道德品行、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上。(2)从实际出发,建立有别于大中型客户的信用评级体系,促使客户评级、授信和贷款使用三位一体,提高效率, 将担保方式扩大到现有信贷政策所允许的全部范围,适应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3)改进、创新小企业贷款运作模式,设计符合小企业需要的业务流程,简化环节,提高速度,保证质量。(4)扩大基层的贷款审批权限。除额度较大或特殊情形外,小微企业贷款原则上实行主办行制度,即由受理支行或小企业中心实行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贷后等全过程管理,这样有利于缩短操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满足企业需要。(5)放开小企业贷款规模。本着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压缩其他贷款,腾出规模,保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得贷款支持。
5. 继续加强小微业务专营管理。明确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加快推进业务转型。按照四单原则——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评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继续加大专营机构管理和资源配置,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加快建立单独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风险分类、损失拨备和快速核销制度, 认真落实小型微型信贷工作尽责制、不良贷款问责制和免责制, 突出对信贷业务人员的正向激励,调动其开展小微金融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小微业务激励机制,将银行人员的收入与业务量、贷款质量、服务情况、取得效益等指标挂钩,进一步调动银行小微金融机构人员积极性,促进业务发展。
6. 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从关怀、扶持、促进小微企业的角度认识问题,银行既然上浮了利率,其他费用就理应“能免则免,能减则减”。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包括违法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搭售保险、基金等产品;严格限制对小微型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服务费等,确需收取的,需要经过总行一级批准。经办银行还要积极协调工商、住建、土地、环保、房管部门和评估、担保、登记、公证、法律等机构,加强交流,疏通关系,尽量降低企业在股权出质登记、资产抵押登记、资产评估等一系列环节的相关费用,缩短办理时限,净化企业融资环境。
7. 有的放矢提供多种金融需求满足。虽然小微企业成千上万,管理五花八门,但归结起来不外乎劳动密集型、商贸型、服务型、制造型、科技型等几大类型,其中服务和商贸型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快,往来频繁,但数额小、频率高、周期短、风险低;制造型小微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库存多,周转慢,风险相对较大;劳动密集型人工成本支出多,但企业利润率并不很高;科技型小微企业除一般融资外,往往期望获得投行类金融业务的支持。商业银行要依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服务需要,量体裁衣,制定产品,提供服务。如对劳动密集型、商贸型和服务型小微企业,以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和资金支付、汇兑、结算等服务为主,对制造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则需要以生产、销售、回款周期确定贷款期限,为其提供多层次、多种类、多项目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实现银行与企业的良性互动、良性发展。
8. 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内涵。银行要加强与地方小企业促进中心、工商联、财税部门、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的联系,取得支持,共同营造服务环境。通过对小企业客户市场细分,制定符合客户需要的服务策略,如围绕企业融资,提供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等信贷和资金管理服务;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制度管理、市场营销、经营信息等服务;围绕企业资金交易,开发新的结算工具和银行交易系统,提供实时、高效、快捷的资金汇划和支付服务;围绕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资金保值增值服务等。通过创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质量。
(责任编辑:郄彦平;校对:卢艳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