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读往来
2012-04-29
法律调整的只能是婚姻而不可能是爱情
Q:读了贵刊2月上的封面报道《亲密敌人》,我越来越疑惑,爱情越来越不坚贞,法律除了惩罚出现的恶劣情节,在这个问题上实在起不到多大的作用的。
A:您好,中国有句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爱情是极端私人化的,产生于最莫可名状的心灵。然而,婚姻又是社会化的,是支撑社会运转的基本元素。
所以,法律调整的只能是婚姻,而不可能是爱情。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法律能够在维持婚姻稳定性、防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权益方面,起到积极的约束作用,而不能冀盼它能解决“爱情与坚贞”这个心灵话题。
交通事故中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哪些赔偿?
Q:一天下午,邻居王鑫雨骑着自行车在回家的路上,遭遇到了车祸,住进了医院。交警通过勘察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王鑫雨无责任。王鑫雨在医院住院治疗40多天。出院后,医生要求王鑫雨回家继续休养,并注意增加营养,要定期做复查。后经伤残鉴定,王鑫雨构成十级伤残。那么,王鑫雨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哪些赔偿?
A: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一般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据的。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在本案中,王鑫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出院后进行复查和用药的费用都可以主张赔偿,但要注意保存相关病历和诊断证明以及各项医疗费用支出的票据。
此外,王鑫雨因住院和休养导致的收入损失、发生的护理费用,王鑫雨本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都是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赔偿。王鑫雨的伤残导致其被抚养人利益受损的,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损失,有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也可以主张赔偿。但各项损失都需要提供正式票据等有效凭证予以证明。(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检察院 黄力)
法院送达不到被告该怎么办
Q:我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法院已经立案,但是法院今天来电话,说传达不到被告就没有办法。我留了被告的4个电话,法院打了,被告说打错了。我应该如何办呢?
A: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不止一种,除了当面送达外,还有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两种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