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套现全解密三方获利的生存秘诀
2012-04-29靖力
靖力
【√】信用卡持卡人、套现中介以及银行,POS机套现中关联的三方,都在POS机套现过程中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正是这个看上去有悖情理的现实,将POS机套现“产业”滋润得生机勃勃
这是一个信用卡泛滥的年代。走在大城市的校园里、大街上,随处就有人笑脸迎来问你是否需要办一张信用卡。信用卡也是都市人最重要的钱包填充物,卡比钱多,方是高端人群。
然而,信用卡却始终有个“弊端”,很难直接取现,因为银行要收取很高的手续费和利息,而且有额度限制。这让很多急需资金的人,千方百计想把里面的钱掏出来。于是就产生了“套现”的行业。
信用卡套现有很多种方法,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是其中一种。
2011年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达5亿元人民币的POS机刷卡套现案,犯罪嫌疑人共15名,作案时间长达两年多。2月29日,同样是一起POS机刷卡套现案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涉案地以郑州为中心辐射全国。
两起案件涉案数额大、嫌疑人多、牵涉面广,足以引起极大关注。
问题是,为何两起案件数额如此巨大,作案时间如此之长?既然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是犯罪行为,为何案件没有被扼杀于摇篮之中?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还是POS机套现别有一套生存秘诀?
“初中生都能操作”
POS机,即销售点终端机,是一种具有刷卡收银功能的机器,许多商场、超市都有使用,持卡人可以刷储蓄卡、信用卡以替代现金支付。刷完卡以后,持卡人的刷卡信息会传送到银联,银联处理以后又会把信息发送给发卡行,发卡行则从持卡人账户上扣除相应金额,并且把款项打入POS机持有者也就是商场,超市等商家的账户。
POS机的使用,在很多商业机构里都是由专人负责的;银行内部也设置有信审部门来管理申办POS机、POS机交易监控等事宜,那么,这样一类对操作者技术水平要求很高的机器如何成为非法套现的工具了呢?
据北京市海淀区POS机套现案犯罪嫌疑人之一的胡成供述,他从朋友那里学来的POS机套现技术其实没有想象中复杂,相反,非常简单,用他的话说就是“初中生都能操作”。
首先,成立套现中介。一个空壳公司和利用公司骗领的POS机,具备这两个条件就称得上一家套现中介,就可以四处招徕“客户”了。注册一个公司只要3万元,向银行申请POS机手续费也不过数百元,再雇两个帮忙的人,租一个套现场所,总的来说成本非常低。
然后请联系好的“客户”带着欲套现的信用卡前来公司,要套现多少,再加上“套现手续费”,就用POS机刷这样一个金额。这当然是一个虚构的交易。
等银行的款打入中介的账户后完成交易,中介把持卡人想要套现的数目给持卡人,自己则将“套现手续费”据为己有。“套现手续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银行固定收取的POS机刷卡手续费,另一部分则是套现中介收取的手续费,第二部分即套现中介的实际利润。
海淀区POS机套现案的承办人,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赵峰告诉《方圆》记者,只要有一定的经济常识和社会经验,再拜个师学上两天,就可以轻松实施这类犯罪。胡成是小学文化,写几个字都困难,其他嫌疑人的知识水平也普遍偏低。涉案的15个人在从事POS机套现业务前都是无业人员,只经过一段简短的“业务培训”就能参与进来。
POS机套现的手法虽然简单,利益却无比丰厚。根据海淀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处估算,海淀区POS机套现案中,15个犯罪嫌疑人两年间从事该项业务至少非法获利800万元。郑州市管城区POS机套现案的犯罪手法更为丰富,检察官赵晓瑜表示,套现1亿多,再加上倒卖、租赁POS机所得,总获利超过200万。
罕见的三方获利
简单,有利可图,是POS机套现中介迅速滋生蔓延的土壤,因为这两个先天的利好条件,它们的生长速度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
海淀区POS机套现案中,从2008年9月到2010年12月,短短两年时间内,胡成、胡斌等人创立了20家空壳公司,“疯狂”骗领了37台POS机,然后“疯狂”地刷卡套现近5亿元。调查资料显示,北京胡斌商贸中心的一台工商银行POS机在2010年4月的一个月时间内就刷卡1864笔,累计金额竟达到2500万人民币。
套现中介的“疯狂”同样离不开持卡人的“帮忙”。据赵峰介绍,海淀区POS机套现案共套现35000笔,涉及信用卡持卡人来自各行各业,刷卡套现所使用的信用卡数以万计。
持卡人“帮忙”的原因也很明显:他们同样有利可图。
记者从中国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小贤(化名)处了解到,信用卡持卡人是可以通过ATM机或者柜台进行合法提现的,但目前信用卡提现的收费标准非常高。一般来讲,合法提现银行会即时扣除1%-3%的手续费,提现金额还要按照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利息,并按月计算复利。
这样一来,非法套现的好处就显现出来了,不仅在即时手续费上可以和套现中介协商减免,最重要的是无需向银行支付利息。对于很多需要长期使用套现款的持卡人来说,避开银行的利息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管城区POS机套现案承办人白雪萍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公司有10人,老板给每人办10张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如果用公司房产证抵押,透支额度大概在2万左右,100张卡,套现用一半,还款用一半,这样该企业就拥有50张2万元透支额度的卡可供套现,也就是说有100万元的无息贷款可供使用,这正是企业梦寐以求的事情。”
想想看,如果100万元均是合法提现,在不计算复利的情况下,该公司每个月至少要给银行1.5万元利息。有着如此巨大的利益,非法套现的市场能不庞大吗?
套现中介获利,信用卡持卡人获利,那谁亏了?有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银行。
不错,从账面上看,银行没有收取到提现手续费和利息,确实亏了。但银行真的亏了吗?
小贤介绍,持卡人在用POS机刷卡时,会被额外扣除刷卡金额的1%作为刷卡手续费,这1%的金额里面,实行721分润制度,70%给发卡行,20%给安装POS机的银行和外包维护商,10%给银联。
也就是说,即使套现中介和持卡人实施非法套现,发卡银行和安装POS机的银行仍然能得到一笔手续费。虽然这笔手续费较之合法提现的费用来说要少,但联想到1亿、5亿等惊人的刷卡套现数字,不得不说,银行也得到了相当的补益。
信用卡持卡人、套现中介以及银行,POS机套现中关联的三方,都在POS机套现过程中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正是这个看上去有悖情理的现实,将POS机套现“产业”滋润得生机勃勃。
他们为何养虎遗患?
虽说三方获利,但银行始终是被占便宜的一方,如果没有POS机套现的出现,银行其实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最重要的是,银行将面临着套现的持卡人无法偿付透支款的风险。
那么为何银行会对套现中介们虎口夺食的行为不理不睬呢?是力有未逮还是视若无睹?
据了解,银行对信用卡和POS机一直有一套相对规范完整的管理制度。如针对信用卡,银行对于透支行为的监管一直较为严格,有透支行为的信用卡,经发卡行两次催收或经过3个月没有归还就会被视做恶意透支,不仅持卡人信用大减,而且还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针对POS机的监管一方面存在于对商户的资格认定上。白雪萍对记者说,POS机套现案暴露出了银行在实施POS机安装的审批、使用以及监管方面的漏洞。“申请POS机需要银行审查,审查单位除审查相关证件真实性以外,还应核查申请人在银行的对公账户和网上银行账户,并实地调查申请人的实际经营场所。”
“但实际上,POS机发放部门虽已实地了解商户的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税务征收等情况,但由于利益驱动,相关措施经常流于表面。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的营业场所等条件了解得并不详细,与申请人的面谈也不够深入,申请人很容易用假地址、假法人取得银行的信任从而成功骗领POS机。”
除此之外,银行还可通过对POS机交易情况的监控来发现套现行为,比如持卡人刷卡金额刚好等于透支余额,或者持卡人短时间内在一个POS机上交易多次等等。
有如此的监管制度却没能得到良好实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伟一认为,主要原因出在银行的态度上,它们对信用卡套现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他表示,因为利益驱使,一些商业银行往往只关注透支者的还款情况,却忽视了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违规套现的行为没有采取有力的监控措施。甚至有少数商业银行在任务指标的压力之下,容忍违规商户的存在,容忍套现行为。
不过,对信用卡和POS机的使用监管不力,虽说有部分责任应由银行承担,但银行也是受害者,他们也面临着监管的困境。现在的银行市场竞争压力很大,许多银行的拓展业务容易从良性走向恶性,商业银行为了争夺资源,拓展信用卡业务和普及本行POS机使用,于是滥发信用卡、滥发POS机。“发POS机能挣钱,监管却要花钱,谁都愿意挣钱而不花钱。”朱伟一对记者说。
【√】亲,POS机套现什么的,是犯罪呐
套现中介人会触犯非法经营罪名
所谓利用POS刷卡套现,指商业银行的特约商户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即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
具体而言,此类犯罪的被告人作为套现中介人,在公司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事先申请安装POS机,通过刊登广告、印发名片的方式招揽信用卡持卡人,而后以虚拟交易的方式,为持卡人提供套现服务,持卡人在POS机虚拟交易刷卡消费后,账户信息会传送到银联,银联在处理后把信息发送给发卡行,发卡行则从持卡人账户上扣除相应金额,并且把款项打入套现中介人开户行账户,最后套现中介把现金支付给持卡人,完成套现。在套现过程中,套现中介人要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刷卡套现金额1%-2%的手续费,作为非法利润。
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施行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七条作出了“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因此,对利用POS机刷卡套现的套现中介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套现是个技术活儿
涉案人员文化程度较低
从事刷卡套现中介的犯罪分子一般文化程度均较低,多为初中或小学文化程度的无业人员,这些人员通过一段时期的“业务培训”,均能掌握刷卡套现的全部流程,并在犯罪团伙中进行具体分工。
涉案金额巨大
套现中介人为了获取更大的非法利润,通过在互联网站、街边发布套现广告,招揽信用卡持卡人,大肆进行刷卡套现犯罪活动,涉案金额巨大。
空壳公司
刷卡套现中介人通过违法注册空壳公司或者购买他人公司营业执照等形式,骗领商业银行POS机,从而开展刷卡套现业务,获取非法利润。
涉案POS机数量大
为了逃避银行等机构的监管,方便从事刷卡套现犯罪活动,套现中介人往往申领多部POS机轮换使用,也有的将POS机租借给他人刷卡套现。
持续作案
作案持续时间长。由于此类犯罪涉及的非法商户和信用卡持卡人在套现过程中均能获得非法利益,不存在现实的被害人进行举报控告,致使套现中介人可以长期从事此类犯罪,无人查处。另外,商业银行发放的POS机数量巨大监管不力,非法商户伪造交易凭证掩盖犯罪行为等问题都导致此类犯罪查处困难,不易案发。
社会影响面大
目前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各银行为了抢占信用卡市场份额,在信用卡发放时的资信调查、资信管理流于形式,对于申请人的信誉、经济能力等并不考虑,导致一人拥有多张不同银行信用卡,为超信用额度用卡提供可能,如果持卡人套现后不具备还款能力,直接导致商业银行的金融损失,对宏观经济产生巨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