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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巨灾的成灾机理与金融效应分析

2012-04-29陈利谢家智

经济与管理 2012年6期

陈利 谢家智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高风险的弱质行业。近年自然灾害的频率和程度增加,农业巨灾风险与迅速增长的经济活动伴生,导致农业经济因灾损失不断加重。农业巨灾风险与一般巨灾风险不同,具有明显的伴生性、相关性和扩散性的特点。导致其发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非自然因素。农业巨灾的金融效应具有双重性,应趋利避害,诱导其有利效应发挥作用。可通过加强农业巨灾的科学研究,提升巨灾预测与评估等科学技术,提高承灾体的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监管以降低社会的脆弱性等途径实现。

关键词:农业巨灾;金融效应;致灾

中图分类号:F840.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06-0005-07

一、引言

农业极易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威胁,特别是农业巨灾风险的危害会导致巨大经济损失。近年自然灾害的频率、程度增加,农业巨灾风险与迅速增长的经济活动伴生,导致农业经济因灾损失不断加重。2002—2009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年均3 301亿元,年均受灾面积达4 434万公顷。长期大面积的农业灾害既严重影响农民收入,也加强了农业的脆弱性。农业巨灾不仅造成农业经济重大损失,而且直接导致受灾农户减产减收并因灾致贫、返贫。“多年致富一灾返贫”,2010年返贫的农户中,有55%的农户当年遭遇了自然灾害,其中,16.5%的农户当年遭受了减产五成以上的自然灾害,42%的农户连续两年遭受了自然灾害打击①。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基础产业,农业巨灾一旦发生必然会对社会各方面造成影响。本文分析了农业巨灾特殊的成灾机理,基于金融角度出发研究发现农业巨灾会引起国家财政、保险风险分担、灾后重建投资、投机等参与主体行为方式的巨大变化。但是,需要辩证地分析与看待农业巨灾引发的金融效应,并不是巨灾引起的效应都是灾难性的负面效应,有些效应完全可以因势利导而为我所用。

二、农业巨灾的成灾机理

巨大的农业灾害已成为阻碍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严重影响了中国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的进程。造成中国农业灾害损失严重且不断增加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的非自然因素,以及社会风险、技术、经济等因素。

(一)农业严重依赖自然因素是导致农业巨灾的直接因子

农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地方是农业的主要活动都在自然条件下进行。农业的生物特性决定了它对自然因素的依赖性最强,最直接紧密地依赖自然界的力量,也最容易受自然界的影响。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人类拥有的知识及手段还未能更好地把握自然界的变化规律和影响,对自然因素的驾驭能力还十分有限,并且各种自然因素(阳光、气候、土壤、雨量)直接进入农业系统的循环和能量转换过程,成为影响农业投入产出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农业成为受自然风险影响最大最集中的行业。

1. 气象灾害对农业影响最大。在自然因素中,由于气候异常带来的干旱、洪涝、台风、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影响最大,非常容易发生并直接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自然灾害具有明显的伴生性、相关性和扩散性。全球气候变暖使降水的地区分布不均,容易在短时间内聚集于局部地区,从而增加了洪涝灾害发生的频率,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强度;另外,全球气候变暖还会加速热带和亚热带海洋气旋的产生,增加了台风和风暴潮灾害发生的次数和严重程度。农业生产中农作物的产量与气候现象呈现出较强的关联度,例如气温的高低或降雨量的过多(水灾)或过少(旱灾)将导致作物收益的变化。自然因素对农业内部的危害程度表现为对种植业的危害程度最大,养殖业次之,加工业、储运业最小。

2. 病虫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其他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威胁相对较小。虽然病虫和地质灾害等其他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威胁相对较小,但其危害仍不可小视。动植物病虫害有上千种,每一种都可能造成巨大损失。以动物病害为例,主要包括动物温病、炭疽病、肺病、口蹄疫、结核病、出血性败血病、布尔杆菌病等传染和非传染病。虫害的主要源头是昆虫。公元前206—1949年的2 155年间,我国共发生过蝗灾800余次。2004年我国先后有16个省市自治区发生禽流感,上半年主要畜产品,特别是禽类产品部分地区价格暴跌40%以上。根据2003年我国禽类产品出口推算,受禽流感影响2004年我国家禽产品出口损失至少2亿美元,由此带来家禽、种禽业的双重危害,既影响肉雏孵化量,也造成肉雏的价格下降。畜禽总量的减少,使饲料行业和农民遭受损失,据估计蛋禽配合饲料同比减少67万吨,减幅5%。而农民受到了更大的损失,连续两年收入增长均为负值。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也在增加,20世纪以来我国已经历了四个地震活跃期,而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正是我国大陆地震活跃的又一个周期,造成我国近年来多次发生地震,带给农业的巨灾损失非常巨大。

(二)非自然因素正成为农业巨灾新的源头

非自然因素主要指人为因素和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自然因素的变化。环境污染、工业污染、食品污染等行为风险正成为农业巨灾的重要源头,更不容忽视。

1. 人为因素导致的农业巨灾。三鹿奶粉引发“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产生大批“三鹿宝宝”,截止到2008年9月21日8时,全国报告因食用婴幼儿奶粉正在住院接受治疗的婴幼儿共有12 892人,其中有较重症状的婴幼儿104人,死亡3人。“三聚氰胺”事件被曝光,它对婴幼儿奶粉乃至中国乳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更因此而引发了国产婴幼儿奶粉的“灭顶之灾”。“三鹿”黯然离场,蒙牛、伊利、光明等企业损失惨重,中国乳业有史以来爆发了全行业最严重危机。受“三鹿事件”的影响,截至2008年12月5日,海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当年10月乳制品出口数量锐减九成多,其中奶粉更是下降了99.2%,且对产业链中饲料和养殖业也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据调查,很多奶农因此卖不掉牛奶,而无奈选择倒掉牛奶或大批杀掉奶牛。近年发生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人造蜂蜜事件、“苏丹红”鸭蛋事件、海南“毒豇豆”事件等都对农业及农业经济造成了巨大灾害和损失。此外,假劣种子、假劣化肥等也给农业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损失。使用假劣种子往往只能收获合格种子产量的50%~60%左右,并对推广优良种子和提高粮食产量起很大的破坏作用。

2. 人为因素所导致的自然因素变化导致的巨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国迅速进行的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对洪涝灾害产生了巨大影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的迅猛发展,高速公路、工业园区、“钢铁森林”、水泥路面硬化等大面积扩建,造成地表不透水层迅速扩大,加大了地表径流量,缩短了汇流时间。暴雨后城市水位抬升量日趋加大,高水位持续期日趋延长,“涨水快、水位高、退水慢”是城市水文变化的显著特征,也是城镇化步伐加快对洪涝灾害影响的突出表现。二是由于过去盲目追求经济的快速增长,却忽视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河道淤塞、蓄洪湖泊面积萎缩、沙漠化以及建筑质量的低劣等,对于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的增加、强度提高和灾害损失的增大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破坏的格局一旦形成,要从根本上改变十分困难。

(三)社会因素加剧了农业巨灾风险

农业巨灾还容易受到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工业侵害风险、自然资源风险、政策体制的短视风险等。

1. 工业发展和城市布局使自然灾害侵害风险增加。工业化、城镇化、城市布局等使得受灾地区的人口密度增大、财富越来越集中。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财富总量迅速增加,与经济发展并行和相互促进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又导致了人口和财富在城市地区的高度集中,而城市又往往分布于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的江河沿岸地区、大江大河的平原地区和沿海地区。在自然灾害频率增加的情况下,每一次大的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一定时期内由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总额都是巨大的。此外,工业污染增加了农业生产的损失,种养植业可能因为农药超标、剧毒气体、工业污染水等污染而一无所获,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资料表明,中国每年工业废气排放量为7.16亿立方米,主要农业经济区受大气污染的农田达266.7万公顷。

2. 利益驱使造成的自然资源风险。利益驱使造成农业的资源配置错位,农民的趋利行为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具体主要表现为土地撂荒,耕地减少,土壤养分失调,水资源减少等方面。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利益的驱使产生了逐利行为,使土地撂荒;由于乱建煤窑、砖窑,乱开发乱建房,乱砍乱伐,过度放牧等,使耕地减少,盐碱地增加;施用农用化肥中过多注重氮肥忽视磷肥、钾肥等,使土壤养分失调,土地衰竭,产出率下降。

3. 政策体制不稳定带来的短视风险。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策的不稳定性,如干部考核、政府换届、政绩评价等极易导致决策行为的短期化。为完成某些指标,不顾土质、气候对不同农作物种植的客观要求,造成政策失误,让农户种植不该种植的作物,最后造成农产品没有销售市场,农民歉收,甚至对农业和农村经济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此外,为了财政利益,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的地区封锁,人为割断市场经济的联系,使市场价格供求信号失真,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险,也给农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农业巨灾因为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构成了较复杂的巨灾风险。综合上述分析把农业巨灾的致灾因子及关系表示出来,可用图1来反映农业巨灾的成灾机理,为我们进一步认识农业巨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农业巨灾的金融效应分析

农业巨灾造成了财政金融领域不可忽视的纵深影响,透过金融视角对农业巨灾造成的后果进行统计分析显示,农业巨灾具有典型的金融效应,在灾后的财政转移支付、金融保险赔付、灾后重建的投资与投机行为中能得以深度体现。

(一)农业巨灾引致财政支出效应,改变政府转移支付

农业巨灾发生将引致国家资源调配的倾斜,特别是财政资源的重新分配,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在灾后重建中的优先保障支持,等等。据我国近年民政部救济数据统计表明,通过民政灾害救济途径的财政资源重新配置数额最多,救济数量、标准和范围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国家下拨中央救灾款79.8亿元,比2006年增长61.5%。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 499万人次,恢复重建灾区民房143万间,并大幅调整了中央对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的补助标准,从原600元/间提高到了1 500元/间。发生干旱巨灾的地区中,政府救济的人口占了1/3,其中农牧业人口达到15%以上。

2008年是巨灾频发的特殊年,救灾数额较大。全年中央共向灾区派出50个救灾工作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 682万人次,恢复重建灾区民房632万间。南方遭遇百年不遇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国家扩大了救助范围,首次将城市被困人员和公路、铁路滞留人员一并纳入,有656万人次受到救助。紧急向重灾八省调拨发放了粮食、方便食品、食用油等60 650吨,取暖燃料4 271吨,棉衣被988万件(床)。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 500多万,应急采购和调运大量救灾物资,向汶川灾区调运150多万顶帐篷、4 500多万平方米彩条布、1 900多万件(床)衣被及大量方便食品等生活物资。此外,为抗震救灾部队提供59万人次的军供服务,下拨107亿元生活救助专项资金,确定中央农房恢复重建资金400亿元。

2009年国家下拨中央救灾资金174.5亿元,全年救助6 553万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700多万人次,调拨4.5万顶救灾帐篷。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造成了4.3亿人次受灾,3 743万公顷农作物受灾,其中486万公顷绝收,投入140.4亿元救灾资金,紧急转移安置1 858万人次。农业巨灾发生频繁,程度加剧,对我国灾害救济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如何加大对巨灾的风险管理应对,优化财政资金在灾害预防与救济方面的有效配置,是摆在当前一项任重道远的课题。

(二)农业保险巨额赔偿支出效应,保险分担风险初步凸显

农业保险是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的有效途径之一。统计显示,1990—2004年我国年均农业受灾、成灾面积分别为4 941万公顷和2 627万公顷。2005—2009年共有4 322万公顷农作物受灾。长期大面积的农业灾害既严重影响农民收入,也造成承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和巨额赔款支出。目前整个保险业的赔付中,灾害损失占了1%~5%。据保监会统计,2007—2010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分别达到51.8亿元、110.7亿元、133.8亿元和135.7亿元,另一方面,支付赔款也分别达到了32.83亿元、69.09亿元、86.9亿元和100.7亿元;赔付率分别为63%、62%、65%和74%,递增趋势非常明显。

另一方面,保险业因灾赔付的巨灾风险分散作用正逐步凸显。据统计,2008年我国南方暴风雪冰冻雨灾害造成的保险损失金额达1 500亿元,保险业赔款约50亿元。同年的汶川地震中,截至当年6月保险业的统计,受理相关保险报案约25万件,支付赔款3.39亿元。2008年全国农业保险赔付使1 098.7万农户受益。2009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3 812亿元,1.33亿户农户参保,约1 798万户次受灾农民得到保险补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7.08亿亩,其中1.69亿亩得到保险赔偿。2010年农业保险覆盖农户1.4亿户,约2 100万户受灾农户得到保险补偿。由此,在我国大力发展农业巨灾保险,分散转移巨灾风险,将有效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为稳定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三)农业巨灾具有双重性的投资效应,可减轻负面效应而引导正面效应

农业巨灾带来的投资效应带有典型的双重性,可谓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农业巨灾带给农业巨大的消极后果,打击了农业的投资信心,直接导致农业投资减少,进而阻碍农业技术进步,农业生产陷入比较效益落后,投资进一步减少的怪圈。同时,因缺乏必要有效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农业巨灾风险改变了农户生产决策和投资行为,导致农村金融部门缩减农业信贷,放大了农村金融风险,反过来进一步弱化了农户获得金融资源的能力,形成风险损失增加与收入下降的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灾后农业产业和项目的恢复与重建为农业带来许多新的投资机会,进而拉动地方经济增长,也增加了广大农民的就业机会。灾后很多民房、基础设施、农业水利水电等工程项目都需要进行修复或重建。近年我国在灾后重建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2007年全国恢复重建灾区民房142.6万间;2008年国家投放农房恢复重建资金400亿元,恢复重建灾区民房631.5万间;2009年恢复重建了93.4%的汶川地震毁损农房。2008年汶川地震后各级政府出台系列举措积极支持灾区重建,提供相当多的投资机会,《四川甘肃陜西三省地震灾区农房倒损恢复重建规划》加大了对农户建房信贷支援力度。据《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甘肃、陕西三个重灾省灾后重建统计,截至2009年4月底,仅占规划总投资36%的投资就已达3 600多亿元,三省开工21 000多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工9 400多个。此外,其他各省拟对口支援2 418个项目,援建资金达565亿元,其中1 298个援建项目已开工,援建到位资金207亿元,建成投入使用233个项目;其次还有总投资达1 800多亿元的400多个产业合作项目。恢复重建项目中用于农村建设发展的主要有,一是重建城乡住房。三省维修加固277.5万户农村住房,下拨廉租房补助金45.2亿元建设7.2万套359万平方米的廉租房。二是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包括2 770所学校、1 522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4 325个文化体育等项目。三是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包括1 140个交通、通信、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其中水库、堤防除险,乡村供水、灌区水利工程设施等项目71个。四是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开工建设种植业、畜牧业和农机设施、农村沼气及乡村清洁工程等恢复重建项目649个,修建706处机电提灌站、827公里机耕道,修复76.8万亩受损农田、242万平方米农业生产大棚、1 771万平方米畜禽圈舍,建设16个良种繁育基地、61个种畜场以及13万平方米技术服务体系用房。

四川省灾后重建规划与实施带来了多元投资机会,无论是其庞大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数量与投资金额,还是其广泛的人力与物力资源动员范围,都使其成为建国以来最伟大的再造工程。截至2010年9月,四川省纳入国家重建规划的29 700个重建项目已开工99.3%、其中85.2%已完工,概算总投资的8 613亿元中有7 366亿元已完成。已完工农业重建项目71.5%,完成了82.2%的投资。灾区建设完成占规划总里程87.6%的农村公路25 421.7公里,开工水利重建项目98%,其中82%已完工;震损水库开工1 222座,主体工程完工1 161座;实施乡村供水项目解决了612.8万人的农村饮水困难。10 704个生产力布局与产业调整项目已完工98.2%,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2 334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部开工,其中47.9%完工。全省林业生态灾后重建项目开工98.6%;完成占规划任务76.1%的林草植被恢复350万亩;修复占规划任务72.2%的林木种苗基地2.6万亩。开工占90%的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项目45个,完成占63.1%的灾毁土地整理复垦137.4万亩,其中耕地整理复垦122.4万亩,占73%。四川成都市的灾后重建规划中也蕴含若干投资机会。按照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极重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总投资978.8亿元3 523个项目。截至2009年4月底,4个重灾区筹集到位318.8亿元重建专项资金,完成218.3亿元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投资。再从绵阳、德阳两地农业灾害重建的统计中发现,汶川地震后两地的农村投资大幅增加,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夯实了农业基础。表1统计整理了截至2010年7月绵阳和德阳两地农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情况。

(四)农业巨灾诱发投机效应,需加强灾后农产品供需与市场监管

农业巨灾往往会给农业相关产业及资本市场带来投机效应。2004年禽流感爆发造成蛋鸡存栏大幅下降,导致鸡蛋市场后市供应长期不足,催生了蛋鸡市场自2004年6月起保持长达近一年半的高盈利和高价位运行。此外,禽流感疫情诱发了禽蛋替代品猪肉的大量需求,造成2004年生猪价格大幅上涨,9月飙至历史最高点。如果禽流感疫情持续时间越长,猪肉消费需求势必也会持续增长,由此带给生猪业的饲养、运输、贩卖等大量投机获利机会。

在巨灾频发的后金融危机时期,资本市场上农业板块的投机获利表现尤为突出。2010年以来,全球频发的自然灾害导致一些国际粮食主产区大幅减产,同时有力推升了国际粮价,农业股因此成为资本市场中的热门品种。全球小麦期货在该年上演了一场牛市,农产品期货价格普遍上扬的同时农业板块也逐渐走强,投资氛围非常热烈。从国内农业的海外机构资金关注来看,农业板块机构关注度较高,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据统计,2010年7~8月大盘触底,而农业板块累积上涨24.4%,同期沪指的涨幅不过12%,40只农业股全部正涨幅,其中38只高于大盘同期涨幅。据2010年农林牧渔板块财务公报的不完全统计,前三季报该行业实现净利润398 871万元、每股收益为0.15元、每股销售收入4.1元、净利润较2009年同期增长了12.9%,增幅稳定。2011年2月农林牧渔板块累计成交总额835亿元,阶段涨幅达11.06%,跑赢上证指数6.96个百分点。3月有3.7亿元资金介入45只农业股,使农业板块再次成为抗通胀股。7月旱灾粮价一路高涨,农业股行情持续升温逆市上升。抗旱最受国家政策支持,因此每当旱灾或洪涝灾害加重时,水利建设板块的抗旱股、相关工程机械股及设备投入股、抗旱器材与采节水等关联股都成为二级市场资金竞逐的目标。据沪深两市2011年19家农业上市公司披露的中报统计,除3家报亏外,其余16家公司均有不同程度的盈利。19家公司净利总额达11亿元,同比上涨90.5%,净利增幅超过沪深两市已公布中报上市公司整体水平27.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2011年农业股抗跌性表现十分突出,64只农业股平均跌幅仅6.1%,远好于沪指同期10%的跌幅,同时也优于深指9.2%的跌幅。整体而言,农业板块政策扶持明显,区域龙头性农业贸易、农副业发展、农机具制造等农业企业即使资本市场震荡,仍是具有发力机会的潜力品种。

此外,粮食供需的区域性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粮食产需缺口呈扩大趋势,农业板块中的粮食预期仍被看涨。加上受全球大宗农产品库存偏紧和通胀因素影响,后期价格易涨难跌。目前,在我国部分粮食主产区内,民营资本、外资、社会游资、国有资本等纷纷投资建设加工厂、仓库。各路资本的涌入加剧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引发“囤地”“抢粮”等现象,农产品涨价预期强烈。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剖析了农业巨灾风险的致灾因子,研究发现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非自然因素导致了农业巨灾。致灾因子与社会的脆弱性、承灾体的差异性共同作用于农业巨灾风险。农业巨灾风险带来经济的多重效应,本文从金融视角深入分析了农业巨灾造成了财政转移支付、金融保险赔付、投资与投机等金融效应。

农业的特殊性与农业的基础地位使得农业巨灾是极为特殊的巨灾风险,通过对比研究发现,农业巨灾会引起一系列复杂多元的效应。农业巨灾一旦发生,国家必然采取措施积极救灾,通过下拨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支持灾区重建等政策进行转移支付,造成国家财政资源的重新分配。同时,巨灾发生造成灾区重大损失,保险起到了分散风险的作用。不管是政策性保险,还是商业保险,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转移了巨灾风险,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为灾区迅速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灾后灾区的恢复重建必然带来相当多的投资机会。农田耕地和生态植被的修复,水利水电、公路农房等基础设施的重建与维修加固都需要国家财政拨款投资,也增加了农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农业巨灾也会造成农产品的供求失衡,往往会给农业相关产业及资本市场带来投机机会,而农业的基础产业地位决定了农业必然会得到国家高度重视,政策扶持偏爱明显,农业板块即使资本市场震荡,仍不实为具有发力机会的潜力品种。粮食为代表的农产品产需缺口呈扩大趋势,生产供需的区域性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业板块中的价格预期仍被看涨。

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巨灾引起的金融效应具有更大不确定性,本文基于此提出了有效利用农业巨灾效应的可行路径。

(一)加强农业巨灾的科学研究,提升巨灾预测与评估等科学技术

加大政府、保险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积极开展巨灾风险的科学研究,提高巨灾风险的预测、评估等科学技术水平。加强对农业巨灾诱发机理、规律及叠加灾害相互关系等科学研究,充分认识农业巨灾的成灾机理,建立农业巨灾科研奖励机制,提高农业巨灾减灾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强调科技意识,把农业巨灾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作为提高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动力。通过制订和落实巨灾风险防御规划,建立巨灾风险评估、灾害预警、气象研究等数据信息资料库,不断完善巨灾预警、防御体系,提高农业灾害的自然因素中灾害预防预报的准确率,降低农业巨灾致灾因子对农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此外,还应通过国际交流平台广泛吸收国外抗御巨灾风险的管理经验与先进技术。

(二)加强巨灾风险保险知识宣传,提高承灾体的风险意识

农民受风险意识不足、收入偏低、依赖政府救济思想严重以及文化程度总体不高等因素影响,普遍的风险意识淡薄。需要通过广泛的风险知识与文化宣传,改变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救灾依赖政府、风险损失自担、灾后借款应急等被动思维和行为,主动采取措施积极避险。通过保险分散巨灾损失,既保证了农民在灾后迅速恢复农业生产生活,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巨灾风险知识的宣传必须以政府为主体,同时兼顾宣传对象的特殊背景,尽量做到通俗易懂。可借助电视、网络、广播、手机等媒体加大宣传普及保险风险等相关知识,提高政府和农户的风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水平。同时,在农村开办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等知识讲座,通过2008年南方冰冻雪灾、汶川地震、甘肃玉树泥石流、当地统计的干旱、洪涝灾害等亲身经历的实际灾害案例介绍巨灾风险保险,改变人们对因巨灾发生概率小而容易忽视和低估的风险认识偏差。在介绍农业保险的同时,特别要强调农业巨灾保险如何与支农惠农政策的结合,通过经济利益的刺激诱导农户参与投保。

(三)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提高保险业赔付力

基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破坏性和对社会的巨大影响,政府尽快建立集中管理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用于发生巨灾时对各保险公司大额保险赔偿限额以外的部分给予赔偿。建立的巨灾风险基金是由政府支持和引导,政府、资本市场、企业和个人等多主体参与融资、管理与损失分担,用于分散巨灾风险、分担巨灾损失的一种专项基金。政府是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总体管理者和监督者,主要是提供方向性指引和各项配套支持,除中央建立中央巨灾风险基金外,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与地区财政实力相当的省、县级基金。同时,基金成立后还要建立规范的基金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原保险人主要负责巨灾保险产品的销售和理赔,同时承担比例范围内适度的承保工作,超额的巨灾保险赔付才考虑再保险、巨灾风险基金的赔付。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应由农业部、保监会牵头设立,并成立国家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公司进行专门管理,负责统筹经营管理中央和省级的农业巨灾基金。

(四)辩识农业巨灾金融效应,加强风险监管以降低社会脆弱性

深入研究农业巨灾的双重性金融效应,科学利用其“双刃剑”作用。农业巨灾有不利的金融效应,也有投机效应,若不能有效引导与监管,就可能诱发其他次生危机,进而影响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逐步复苏但危机影响依然没有消退,加上我国对外开放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巨灾诱发的金融效应更不可小视。我国现阶段需要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政府在行业监管基础上要进行统一监管和协调,并通过事前制定法律法规,以及事后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监督等方面加强监管。金融体系市场化过程中要稳步地对外开放,加快建立由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机制和跨部门应急协调机构,降低社会的脆弱性。

注释:

①中国经济时报,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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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