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2-04-29董晓方
董晓方
摘要:本文论述了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分析了在管理体制、法规、设施、技术方法、经费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对策建议,如:建立健全法规与标准体系、完善管理体系与管理机制、建设馆藏机构与库藏设施等。
关键词:实物地质资料 管理现状 存在问题 对策建议
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地质工作,产生了大量的岩矿心、样品、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各地勘单位都建立了岩心库,虽然库存设施比较简陋,管理技术方法比较落后,但大部分实物地质资料得到了有效保存。
20世纪80—90年代,地矿机构改革、地勘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逐步企业化经营,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陷入困境并近于有名无实的状况,大量实物地质资料损毁散失。
近十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又重新受到重视。2008年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责任,提出了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保管和利用要求,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一、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
(一)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体制分析
我国地域辽阔,多部门、多单位从事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工作,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数量多、分布散而广,实行集中保管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难度很大。只能在统一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承担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委托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为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家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各部门、各单位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对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等具有特殊性质和保管条件的实物地质资料,委托给这些部门具有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理;对于其他实物地质资料,在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下,根据实物地质资料性质、保管意义与开发利用价值,实行国家、地区以及基层单位分级责任管理[1]。
(二)我国馆藏机构建设情况
1.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情况
2000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复成立了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2006年改称“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2004年建立了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目前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已经形成一套从采集整理到保管服务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队伍,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整理、建档、数字化及成果集成工作,形成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体系。截止到2012年5月,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共收藏有254份实物资料,主要包括380个钻孔的190,376.93米岩心、9,005袋岩屑、12,102块标本、36,810件薄片、290件样品和67个典型矿山的129块大型矿石标本。
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馆通过近几年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践,在实物库建设、实物资料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为推动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和基层实物库建设方面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2.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情况及地质工作单位的实物库情况
20世纪50—60年代,大多数地勘单位都建立了岩心库、标本库、副样库及大量存放点,但省(区、市)一般没有集中统一的实物地质资料库;部分省(区、市)建立了地质博物馆,主要收藏古生物化石和矿物、岩石标本。省(区、市)的实物地质资料也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一般由国土资源厅储量处、信息中心或地质局(地矿局)的资料室负责全省(区、市)实物地质资料调查统计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地质资料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办法》发布以后,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引起了省(区、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重视。随着地质工作的发展,全国各级政府重视地质资料馆藏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积极新建或拟建资料新库房,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也基本形成,由于各省(区、市)的情况差异大,所以各省实物地质资料馆藏发展形式多样:有的省建有独立的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有的纳入地质资料馆,如安徽省,安徽省财政投入5.4亿元新建安徽省地质资料库房,总建设规模50,000平方米。其中,实物地质资料库30,000平方米,原始地质资料库4,000平方米,成果地质资料库7,050平方米,科普展示用房4,000平方米,数据中心用房3,000平方米,是我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实物地质资料馆;有的归属地质博物馆;有的属城市建设档案馆或地质资料信息中心;有的委托本行政区内某一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实物地质资料的馆藏管理与服务工作。
各地勘单位是生产和保管、利用实物地质资料的主体,目前大部分地勘单位没有实物地质资料库,或已严重破损。
3.石油部门馆藏机构建设情况
我国石油系统长期以来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与开发利用工作方面领先于地矿、冶金、煤田等其他系统,各石油企业管理的实物地质资料种类繁多,包括:岩心、岩屑、井壁取心、油气水样、岩石薄片和化石标本等类别。在实物地质资料中,岩心、岩屑的库藏量最大,是各个岩心库管理的主体,油气水样、岩石薄片等实物地质资料多数单位也保存在岩心库,少量单位保存在样品试验分析部门。由于油气勘探开发的特殊性,油气实物地质资料获取成本高,特别是海洋钻井获取的实物资料更为珍贵。石油企业的岩心和部分岩屑地质资料均以长期保存为主,大部分企业从油田生产至今从未进行过岩心地质资料的处置。根据部分企业岩心长度数量,推算我国石油企业岩心保存总长度约有150万米。
大多数油田企业都有大型岩心库,库房和设备等条件良好,管理较为规范。油田岩心库基本上实现了储存立体化、存取机械化,工作流程化;有的单位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化管理水平较高,进行了岩心全直径扫描照相和岩心剖切后扫描照相。各油田企业不同程度地建设了岩心数据库和网络系统,推进了实物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和网络服务体系。
(三)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情况
《办法》颁布后,2008年8月,中国地质调查局又发出《关于汇交实物地质资料的通知》,要求各地质大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做好实物地质资料筛选采集工作,完成实物地质资料的汇交。《通知》下发后,一些承担地质勘查和地质科研工作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积极履行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义务,陆续向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提交实物地质资料清单,并协助进行整理移交工作。截止到2012年5月,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共接受254份实物资料,主要包括380个钻孔的190,376.93米岩心、9,005袋岩屑、12,102块标本、36,810件薄片、290件样品和67个典型矿山的129块大型矿石标本。
(四)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情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地质工作,在取得十分丰富的成果地质资料的同时,还产生了大量岩矿心、样品、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这些实物地质资料不仅是地质勘查和地质科研工作的实物佐证,而且具有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
然而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十分薄弱,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陷入严重困境,大部分地勘单位经费严重短缺,岩心样品库破损倒塌,管理人员退休或转岗,管理制度废除,大量实物地质资料损毁散失,除石油系统岩矿心保管较好外,地矿、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部门的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状况很差。
根据1999年开展的全国地质资料管理调查统计的基本情况看,全国当时各类岩矿心存放点约1万余处,存放岩矿心总长度2,471万米,取自6,308个矿区,30.1万个钻孔。其中,永久性岩心库463处,存放岩矿心994万米,保存完好率约为55%。石油系统岩矿心保存较好,完好率在95%以上,地矿部门为40%,其他部门低于20%。露天堆放和浅埋的岩矿心几乎全部流失损毁。1999年全国实物地质资料保管情况见表3.1。
2009年7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基本摸清了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类型、数量、保管状况与埋藏情况。我国现有482个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1,359个实物地质资料库房、464个露天存放点(涉及144个保管单位)、545个埋藏点(涉及107个保管单位)。2010年全国摸底调查数据与1999年全国调查数据对比情况表见表3.2。
通过对2010年的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和1999年进行的全国地质资料大调查数据比对分析结果看,我国若再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那么,国家花费大量的资金、几代人的心血、几十年的勘查成果取得的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就会损毁散失。
(五)实物地质资料的服务利用情况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在加强实物资料汇交、管理以及对收集的实物资料进行了整理、入库、岩心扫描的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实物地质资料公共服务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国家级实物资料库藏服务利用情况见表3.3。
目前,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正在依托丰富的库藏实物地质资料资源,开展全国著名矿山重要钻孔岩心资料信息集成与产品开发;“金钉子”和建阶层型剖面标本资源信息服务产品开发;青藏高原1∶25万区域地质调查标本资源信息集成产品开发以及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教学科普基地建设。国家馆通过近几年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实践,在实物库建设、实物资料管理等方面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为推动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
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以后,使我国实物资料管理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从国家实物资料馆来看,经过近10年发展,虽然取得显著进展,但仍存在许多困难或不足,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我国实物地质资料馆的管理服务水平。
1.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法规、制度、技术方法不完备。
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首先,行政管理体制不健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尚未完全纳入地质工作管理体系,分级管理与委托保管制度尚未完全落实,馆藏机构的隶属关系不顺,与其他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关系不明确;其次,实物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与地质工作的项目管理、地勘资质管理等脱节;第三,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和服务利用工作尚未真正纳入各级地质工作规划和计划,在地质工作中尚没有建立可靠的项目与经费渠道,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处于“孤军奋战”的处境。
在法规、制度和技术方法方面,虽然有了国务院《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的《办法》,但缺乏与之配套的制度保障。同时,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技术方法十分落后,因此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利用水平受到很大限制。
2.馆藏机构不健全,保管设施、管理经费、专业人员缺乏。
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刚刚起步,虽然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服务设施尚不完善,缺乏实物资料观察场所、取样加工和化验测试场所,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馆人员结构不合理,缺少技术骨干,馆藏运行经费不足。在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方面,我国还没有符合社会化服务需要的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各地方由于涉及用地、用钱以及编制、体制等问题,进展缓慢,困难重重。地质工作单位或地勘企业的实物库建设更是困难重重。
目前全国共有1,359个实物地质资料库房,有管理人员2,102人,库房总面积537,931平方米。其中永久性库房669个,库房面积312,726.42平方米;临时性库房476个,库房面积201,146.30平方米;其他库房214个,库房面积24,058.70平方米。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的保存设施情况见图3.1。
从2010年的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摸底调查情况来看,虽然拥有库房的占很大比例,但是多数的库房结构简单,且年久失修,实物地质资料风化等损毁情况严重,建设标准化库房是当务之急。
全国1,359个实物地质资料库房有管理人员2,102人,平均每个库房有管理人员1.5人,永久性库房有1—3名管理人员,临时性库房大多数只有1名管理人员,其他性质库房大多数没有管理人员。从这反映出我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因此,人才队伍成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困难之一。
目前各大油田和极少数单位建有比较规范的实物库,并有专门人员和经费用于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维护,大量地质工作单位或地勘企业或者根本没有专门的实物库,或者已有的实物库因年久失修而严重破损,而且没有专门人员和经费用于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清查处置过去积存的实物地质资料,还是接受保管新的实物地质资料,都是不可能的。
3.馆藏实物地质资料数量有限,服务产品单一,公共服务能力不足。
近10年来,我国虽然大力开展了实物采集和抢救工作,使一批重要的实物资料得到有效保管,但服务和产品开发工作十分薄弱,对服务对象及其需求了解甚少,应该开发什么服务产品,以及如何开发这些服务产品,还缺乏明确认识;对于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而言,实物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最突出的问题是馆藏实物地质资料类型单一、数量有限,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可容纳钻孔岩心50—60万米,而目前馆藏钻孔岩心仅7万余米;管理与服务方式单一、技术手段落后,目前仅提供现场取样、网上目录发布等;服务利用效率低,实物资料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实物地质资料服务尚未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还没有开展服务信息综合集成、产品开发等深层次的服务利用工作。实物地质资料产品数字化程度较低,产品资源积累不足,有许多社会急需的实物地质资料产品服务尚未展开,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建设进展缓慢。作为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不仅仅是保管实物地质资料,更重要的是要利用馆藏资源开展实物地质资料综合研究与成果集成,开发服务产品,拓展实物地质资料利用途径,实现信息共享。
石油系统虽然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方面做得较好,但各大油田岩心库均属大型企业所有,保存的岩心主要为企业生产研究服务,缺乏为社会服务利用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办法》配套文件
尽快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对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细化分级管理责任与汇交程序;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实物地质资料库设计建设标准、实物地质资料筛选标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标准以及实物地质资料利用办法等,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与技术标准体系,实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服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2]。
2.加强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建设
首先建立通畅的项目渠道和经费渠道,为国家实物地质资料库运行和实物地质资料抢救、采集以及数字化等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完善库藏设施,根据实物地质资料保管服务的需求,加强特殊实物库和专门的标本库建设;实物地质资料观察服务设施、设备建设等;第三,加强实物地质资料收集工作,特别是那些具有重要价值的实物地质资料,不断完善国家级实物地质资料库藏体系[3]。
3.推进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和地质工作单位实物地质资料库建
各省(市、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职能,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的实物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由于涉及经费、用地、编制等问题,各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难以全面铺开,各省(市、自治区)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建设。各地勘单位是生产和保管、利用实物地质资料的主体,所以对于甲级资质地勘单位,应建设专门的实物地质资料库,并设专门人员管理;其他地质工作单位,即使不建设专门的实物地质资料库,也应有规范的实物地质资料存放地,除了保证完成汇交任务外,还应该将那些对本单位有进一步利用价值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4.建立全国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与管理系统,完善服务体系
启动全国实物地质资料数据库与管理系统的建设,在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框架指导下,将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实物地质资料信息资源进行整合,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对地质找矿和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
5.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监督检查实物地质资料汇交,并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纳入地质工作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力争实现实物地质资料按时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