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就业诚信问题及其对策思考
2012-04-29李斐朱敏歌
李斐 朱敏歌
【摘 要】免费师范生作为国家为解决长期以来中西部教师资源匮乏而培养的人才,在就业诚信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当然这跟免费师范生自身的特殊性有很大的关系。调查发现,免费师范生在就业中出现不诚信问题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只有在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上不断完善优化政策,同时要帮助免费师范生牢固树立诚信就业意识,才能使得他们真正肩负起促进国家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担。
【关键词】免费师范生;就业诚信
自2007年以来,国家在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旨在培养造就中小学优秀教师和教育家,鼓励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才长期从教甚至终生从教,为国家的教育事业、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免费师范生的就业诚信是免费师范生在就业时依照国家出台的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各个省的具体政策,与就业单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达成协议并且自觉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但在择业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困难,进而产生诚信问题。
一、免费师范生的就业诚信问题
从2007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情况来看,有许多免费师范生自愿选择县城或是乡镇中小学就业。但并不是所有的免费师范生完全遵照国家有关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的规定,仍有一小部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就业选择时,出于各种原因或另择他业、或失信于就业单位,对政策引导、培养学校、用人单位等都造成一定的影响。总体来说,免费师范生的诚信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与政策背离,放弃教师教育工作
免费师范生毕业以后原则上必须回到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至少十年时间。在读期间除了意外情况终止协议和解除协议之外,如果不能遵照协议上的相关说明履行相关的义务,则被视为违约,必须接受一定的违约规制。从2007级免费师范生的就业情况来看,有同学毕业后并没有从事教育事业,而是违约后去从事其他工作,有悖于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但这些人大约占免费师范毕业生总人数的极少部分。
(二)不履行回到生源省份就业的协定
免费师范生原则上是不允许跨省就业的,必须回到生源所在省份自主选择学校从事教师行业。但是考虑有三种特殊情况,免费师范生在经过培养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办理跨省:第一种情况是志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小学任教;第二种情况是在校期间父母户口迁移至省(区、市)外;第三种情况是已婚需要迁移到配偶所在地中小学任教。凡不符合以上三种情况而跨省就业的则被视为违约行为,必须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从前两届免费师范生就业情况来看,各省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所规定的就业政策也不相同,比如陕西省规定陕西籍免费师范毕业生可在20个中西部省份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而一些省区(市)则规定跨省就业必须赔偿省教育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三)在招聘过程中通过投机方式签约
免费师范生在就业方面是受到国家政策保护的,每个省都有专门针对免费师范毕业生召开的双选会,免费师范生可以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双方达成意向就可以签订协议。但是,由于现在的用人单位普遍要求较高,有些免费师范生为了获得这些学校的青睐,在简历和自荐信中添加一些虚假的荣誉或任职经历。还有些人在面试过程中,故意夸大自己的真实水平和能力。有的学生在第一次选择就业单位时,由于抱着投机的心态而签到不是真心愿意去的单位,一旦另有机会便会重新选择就业单位,失信于前面的签约单位。更有甚者复印、伪造就业协议书,同时与好几个单位达成协议,给学校和就业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二、免费师范生就业诚信问题发生的原因
(一)对免费教育政策认识不清
国家从 2007年开始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招收免费师范生,很多学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在并不是很了解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成为了免费师范生。通过对已经入校的免费师范生进行调查,从大一到大四免费师范生对免费师范生政策“不了解”或“不太了解”的总共占到了48.9%。这说明在填报志愿时相当一部分的学生选择免费师范生专业有很大的盲目性,即使在进入大学后对政策也没有进行充分了解。这就导致了个别毕业生坚持选择了自己期望的职业,而不是从事教育事业,同时也反映了免费师范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免费师范生就业期望值较高
众所周知,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尤其是东西部差距尤为明显。各地的教育政策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同,教师的待遇和发展空间也有很大差别。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毕业生都希望自己能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大城市。根据调查显示,相当多的免费师范生希望去城市任教,少部分的人希望去城镇任教,只有少许人愿意去农村任教。因而,出现了经济落后省份的免费师范生去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省份或违约去东南沿海省份就业的问题。这样一来,国家为了缓解中西部偏远贫困地区教育资源贫瘠而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初衷并没有很好的实现。
(三)免费师范生诚信意识欠缺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而诚信意识淡薄是免费师范生违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诚信机制和惩罚措施,免费师范生在就业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守信行为。有些学生遇到招聘单位就草率签约,一旦面试上更好的单位就需要跟前一个签约单位解约,这种行为有时给学校就业工作和招聘单位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四)用人单位不实宣传误导学生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提供不实的学校信息和工资待遇,给免费师生造成误导。有些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过分的拔高职位要求,导致学生盲目选择。还有些单位提供的岗位数与实际数不相符合,影响了免费师范生错失其他择业机会。
三、免费师范生就业问题解决对策
(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
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为校级公共课程,每一个免费师范生必须通过课堂学习及聆听讲座的方式,学习如何合理的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作为就业指导课程,第一个目标就应该是帮助学生正确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学校可以配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引导学生制定全面、长远的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就业目标。课程设置可以围绕:①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及相关概念;②职业社会认知与职业个性的自我探索;③职业准备和职业定向、选择、实施、发展。除教师讲授外,还可邀请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讲解就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在各年级间开展就业交流会,对就业政策、经验、感想进行问答式的交流。同时,为了让免费师范生在职业定向时能够更加坚定的选择从事教育事业并且能够自愿的选择中西部偏远地区的中小学,以陕西师范大学为例,可以邀请知名的教育工作者例如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优秀教师与免费师范生对话交流,让学生从根本上重视职业生涯规划,在择业前心中有明确就业目标,避免因就业思想不成熟和缺乏经验而盲目签约。
(二)完善就业服务与签约管理平台
从2011届和2012届免费师范生就业情况来看,不少学生因为没有及时得知招聘信息,而与自己心仪的就业单位失之交臂。尽管目前一些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网站已经是非常完善,就业中心的老师也是及时更新招聘信息,但是仍有上述情况出现,说明就业信息交流还是不够宽泛,途径相对单一。每年的十二月份就业工作就会全面展开,这一时期学生可能因为攀比或者心理素质低而感受到巨大的压力,在这种心理状况下,极易做出不理智的决定,或者匆忙选择就业单位,或者举棋不定错过好的就业单位。针对这种情况,一些高校采取“集体动员,个别疏导,问题咨询”的方式,以确保每一个免费师范生在签约时都是做出合理正确的选择。目前有高校已经在就业网站开设了专门的免费师范生通道,以方便免费师范生对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进行咨询和登记。
(三)开展免费师范生师德教育
诚信是近几年的热点话题,在中小学教材里也不乏这样的文章。教师作为一个“树人”的职业,自身更是要做到“行为示范”。有人认为应该将就业诚信纳入法律范畴,赋予就业协议以法律效应,这样可以减少触碰法律底线,违约或者其他不诚信的就业行为。但是笔者并不认同这样的呼声,这种提议完全忽略了教师的职业性质。针对免费师范生,应该“以心束身”,而非“束身以困心”,要让免费师范生从内心里做一个诚信的人,而不是一个游弋在法律和道德边缘的投机者。作为未来的师者应该明白,诚信是一种品质而更是一条文化的准则。所以,造成免费师范生就业诚信问题的重要原因是教育引导环境的缺失,师德是生活世界道德环境的展现,而这就需要回归师德修养的系列联动教育,以事实、情感和隐性教育为主导,养成师范生的道德情操观和职业忠诚度。
目前免费师范生的退出机制还没有正式出台,如果能够出台一个完善的退出机制,让那些不适合从事教育的学生能够选择更适合的专业,这样就业诚信问题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且有利于免费师范生的整体职业认同度和主体奉献价值的实现。大学生就业诚信问题每年都发生,但是希望随着就业指导和国家政策的日益完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能够真正投身基础教育事业,长成为优秀的教育家,而这正是国家重视教师人才培养的初衷和归宿。
作者简介:
[1]李斐,助理研究员,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副书记,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朱敏歌,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
注:本文的完成感谢崔良斌、张琼、梁莉、尹晓梅等同学的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