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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舆论监督视角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

2012-04-29魏佳黄建军

理论月刊 2012年6期
关键词:预防对策舆论监督发展路径

魏佳 黄建军

摘要:互联网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网络的互动性和自由性,使得网民能够主动提供传播信息,但高技术带来的“自由”对社会既定的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也带来了极大冲击,导致社会公共管理弱化,互联网领域的群体性事件发展迅猛,影响范围加大。本文通过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诱因、发展路径,并以某高校撞车门事件为具体案例,运用理性科学的分析方法,从舆论监督的角度探索适合基于目前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对策,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提出舆论监督的新思路。

关键词:网络群体性事件;发展路径;舆论监督;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631.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6-0168-04

作者简介:魏佳(1981-),女,新疆昌吉人,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讲师;黄建军(1972-),男,湖北孝感人,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和诱因分析

近年来,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体制转换叠加社会转型的背景下,网络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它们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影响力也日趋加大。如2004年3月东华大学学生预谋罢缎事件。2005年上海等地发生大规模涉日游行事件,2008年各地群众抵制家乐福事件,以及后来的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香艳日记事件等等。这些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事件的发起、组织和联络的过程中,组织者大量使用了许多基于网络的非传统的方式,其组织策划之秘、动员范围之广、联络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产生的社会影响相当大。也就是说,网络群体性事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互联网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具有广泛影响和逐步应用之后,才逐步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既然群体性事件是指由社会群体性矛盾引发的、形成一定的人数规模、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而网络群体性事件则是指由网络策划、组织和联络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般情况下,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参与的网民群体为了共同的利益诉求,利用网络进行串联和组织,公开干扰网内网外秩序,从而造成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双重影响。网络群体性事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并不一定具有反社会性,而是基于某个特定或不特定的事件或目标。在通过网络纠集一群不特定的人,本着其高潮的情绪进行的社会性活动。而狭义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则通常具有反社会性的特征,它是指因特定或不特定的目标。通过网络组织一群不特定的人,以偏激的言词鼓动群众,进行政治诉求和干扰社会秩序的活动。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产生出正面和反面双重社会影响,对个人隐私、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等均构成不同层度的挑战。尽管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的诱因很多,但总的来说,主要集中表现在:

第一,民众利益诉求机制不健全。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民的数量大大增多,网民通过网络发起和参与网上活动的机会增加,网上发表诉求的机会增多。诱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也复杂多样。美国学者亨廷顿曾提出一个重要的理论假设:即挫折导致动乱。他认为,社会挫折感是“需求的形成”与“需求的满足”之间的差距所形成的。人们的利益需求得不到满足是群体性事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经济社会中,人们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重视个人需求的满足。获取经济利益、满足个人需求已经成为人们行为的原动力。人的需求是不断增长、不断上升的,而满足需求的社会资源却是相对有限的,一旦人们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就会出现需求增长与满足相对滞后的矛盾,这种矛盾在激化的时候,往往会通过群体性事件表现出来。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发展带来的多种矛盾,群众合法利益受损不能及时得以解决,就通过网络发泄自己的愤怒,相互串联游行、示威、上访,从而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第二,网民民主意识不断在增强。根据“CNNIC”统计调查,截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数已达到4.85亿人。中国网民数增长迅速,仅2007年一年增加了7300万,年增长率为53.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居民中的互联网普及率不断上升,在这一群体中,中国与发达国家互联网普及率水平已经持平。到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数已达到2.98亿人,普及率达到22.6%,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网民的特征结构将进一步趋向合理,网民对互联网的使用也将进一步趋向理性和实用。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认为,蓬勃发展的公共领域是民主的基本条件。在网络时代,四通八达的互联网络组成的网络公共空间,在传统社会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新的广阔的公共领域一网络公共空间。网络公共空间的形成过程就是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在中国,网络媒体、网络论坛、网络社区、网络博客、网络空间等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开放、互动的网络公共空间,为“网络民主”提供了话语平台和条件支持。

第三,网络舆情缺乏监督与约束。互联网发展一日千里,但理论界对网络社会和网络虚拟社会化理论研究不足,没有及时在整体上给网络安全管理、立法、教育、道德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由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片面认识,我们对网络一直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错误思想,令虚拟的网络空间缺乏相应的立法管理和道德约束机制,尤其是尚处于社会化过程中的青少年网民。在当今的网络环境中无法进行理性传播,容易导致情绪和话语失控,进行网络恶搞,进而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第四,处置方式方法粗放不合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单位人”自然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也日益增长,而我们不少公共管理部门和干部,却仍在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控制与管理,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去推动工作,有时甚至强迫命令、违法施政,导致矛盾公开、恶化。进而失控。一些地方基层组织对网络上出现的矛盾采取简单生硬的办法及方式(如断网、删贴、围堵等)处置,错误地判断了舆情走向,错失采取措施的最佳时机,导致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网络群体性事件发展路径及其新特征

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众声喧哗中,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间的舆情互动日益凸显。笔者以某大学撞车门事件为研究样本,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发展路径加以分析。根据事件发生和舆论传播的过程,撞车门事件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危机爆发期(2010年10月17日至23日):10月17日,天涯论坛网友“河大义工”发帖爆料称,某高校校园内发生车祸,肇事者疑似酒后驾车并企图逃逸,被拦下后口出狂言“你知道我爸是谁吗?我爸是李刚”。帖子受到网友的极大关注,并被各大网站及论坛转载,随后,传统媒体也对这一网络热点展开了报道。18日,燕赵都市报以《一轿车**大学内撞飞两女生,肇事者声称爸爸是某某》为题刊出报道。随后几天,传统媒体继续以《“我爸是李刚”背后的权力骄横》、《“我爸爸是李刚”是对民意的极端藐视》等为题追踪报道、发表评论。“我爸是李刚”被广泛报道和评论后,网民纷纷在论坛和帖吧中声讨肇事者。网友调查发现,肇事者的父亲确为李刚。系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10月21至23日,“我爸是李刚”成为网络流行语,肇事者的照片等私人信息也被“人肉”出来。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第一波报道与传播之后,事件被推向全国舆论关注的风口浪尖。

第二阶段:舆论喧哗期(10月24日至26日):撞车门事件被广泛关注后,不断扩散、发酵。有网友调查后发帖爆料,李刚家在保定拥有5套房产,与作为公务人员的个人收入不符。知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则披露了该校校长半年多前被指控两本著作及论文抄袭等。由此引发了网络上更大的一轮争议与喧哗。之后,新京报、羊城晚报等传统媒体发表《“我校沉默”比“我爸李刚”寒心》、《“李刚门”目击证人难找被学校“打招呼”?》,东方早报、城市晚报等发表《李刚门扯出校长抄袭纯属意外?》、《**大学校长被指学术抄袭疑宴请李刚求助》《**大学校长博士论文约2.7万字涉嫌抄袭》等追踪报道。

第三阶段:关注消退期(10月27日至11月中旬):27日开始,部分传统媒体报道了省委工作组进驻该大学的消息,随后,肇事者被逮捕,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之后,对撞车门事件的报道量骤减。在网络论坛上,对此事件的热议也渐渐消退。不过,仍然有网友继续追踪爆料,比如11月3日搜狐论坛网友贴出疑似肇事者李一帆狱中照片等。

第四阶段:事件处理期(11月底至今):撞车门事件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12月15日,齐鲁晚报、新京报等传统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称在11月初,李启铭家人和陈晓凤父母已达成和解协议,陈晓凤父母拿到46万元赔偿。随后,人民日报以《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为标题发表评论,后经网络再度传播,撞车门事件暂告一段落,但在网络上引发的余波却始终没有断绝。综合撞车门事件的发生经过及发展路径,笔者发现,网络群体性事件除了具备一般群体性事件的特点之外,还呈现出新的特性。

1.瞬间急剧爆发性。群体性事件都具有突发性的特点,但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更加明显。一般群体性事件无论由自然事件引起,还是人为事件引起,可能在爆发之前都有一些征兆,有一个“能量”积聚过程。也就是说必须有一个条件,即要在一般媒体上对某一事件进行持续性的负面报道,因而也有一个时间的延续性。网络则不一样,网络信息是以光速传递的,再加上网络群体常受到“群体极化”等因素的影响,在极短的时间内,在网上会形成一个强大的关注、质疑、评判群体。

2.虚拟现实交互性。网络群体性事件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现实诱发型”和“现实诱发网内网外变异型”,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网络群体性事件和现实的交互性。虽然网民是虚拟的,但他不可能超然于现实,不能与现实没有联系,网民是现实人在网络中的投射,网民的许多言论、行为、状态都直接受现实人的影响,同时,网民对现实人也有很明显的反作用。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直接引发现实社会的群体性事件,即使不直接引发,也会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消极影响。

3.影响范围广域性。一般群体性事件大多影响事件本身所危害到的区域,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但是在信息时代。互联网上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事情,可以通过网络结点间无数通道相互链接,只要轻点一下鼠标,任意一个结点都能够随意交换信息,而且通过强大的搜索引擎,可以将不同网站所有有关同类事件报道都链接起来。这种信息串联机制,使某地的某一事件在极短的时间内就传遍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有使之成为不同地方、种族共同讨论的话题,并可能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肇始因素。

4.结果难以控制性。互联网由于缺少了叙事和传播过程中的权威审查机制,相比其它媒介更具有平民性、无序性。此外,网络的物理结构使得任何人要控制它都极其困难,甚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网络的世界里,权力永远是多元的,没有谁可以永远充当意见的领袖。网络匿名也使网民可以放弃现实生活中的顾虑随意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政府机构很难加以控制。

三、当前网络舆论监督对策的局限性及风险

由于网络媒介在个体意见表达与舆论形成方面起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将互联网与“公共领域”的概念几乎等同起来。近几年,学术界对网络舆论的关注,使得“网络舆论监督”无可争辩地成为一门时新、务实、必要的学术研究课题。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涉及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模式、舆论引导和政府决策等主题。以上论文及文章均侧重于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深入分析,虽有少部分有对舆论监督论题有所涉及之外,但大都缺乏专门和系统的学术化探究。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部分理论研究,对我国互联网发展初期的些许问题进行了分析,充分肯定了网络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发展正面作用的,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和潜在盲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本体不全面构成监督局限性。据调查,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科研、教育、机关、新闻、文艺、厂矿、金融、邮电等行业占80%以上,农业行业仅占不到10%,不同阶层成员媒介使用能力的差距,显示出网络传播并不能消除人们事实上的不平等,信息时代的“知沟”会因传播的迅速、传播的知识差异而有扩大的趋势,信息的传播不均必然引起信息反馈的局限。

2.“把关人”缺失带来信息不准确性。网络传播以开放的姿态体现平民化的理念,传播者的角色定位由“把关人”转为资讯提供者,受众也不再是应声而倒的靶子,而是互动交流平台上的平等交流者。网络在可接人的技术条件下向用户开放,以往的新闻传播是由媒介“推”出信息,现在则变成了由用户从网络中“拉”出信息。传统媒体设置“把关人”以树立媒体自身的新闻理念,提高品位,打造品牌,力求作为舆论产生的前提和来源的新闻信息的真实可靠。学者樊亚平提出了网络事件传播“二级传播模式”,即:

网络媒体报道→传统媒体积极应和→社会关注度高(即影响力大);

网络媒体报道→传统媒体没有应和→社会关注度低(即影响力小)。

如果一条网络新闻发布出来以后。传统媒体立即就有反应,或转载,或追踪报道等,这条新闻就能引起社会公众相当范围的关注,从而产生相当大的社会影响力。反之,则不会产生应有的社会影响力。现实情况是,部分网络传媒缺少“把关人”对信息的筛选过滤,信息显得繁杂而无序,各类无从证实的信息、意见充盈于网络之中,真假难辨。

3.网络虚拟性导致监督力不强。在数字化的虚拟社区中,网络主体具有普遍的匿名性,虚拟的平等交流是建立在隐去性别、年龄、身份、种族、职业、文化等实体因素基础之上的,人们在客观的现实生活中交际传递的客观实在虚化为符号。网上充斥着的真假难辨的流言。无从证实的谣言,天花乱坠的谎言,这些都不具备有共同指向性的价值取向,无法形成共同意见和产生共鸣,也就缺乏生成舆论的土壤。用户往往沉溺于浩瀚无边的信息汪洋中,没有留下思考从网络上获得这些知识对现实生活的意义的时间和空间。

4.网络社会“意见领袖”的恶性引导。“意见领袖”在网络社会中发挥着不容小舰的作用,往往引导着一大部分网民的思想观点。“意见领袖”主要包括商业网站、某些组织及个人。有些网站受商业利益驱使,在引导网络舆论监督发展的过程中,重经济利益,轻社会责任感,甚至明目张胆地做起违反道德和法律的勾当。

四、泛危机时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对策

首先,加快舆情监测体系反应速度。基于传统规则网络集群行为预测模型的应急工作机理,已无法适应应对现代信息社会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网络群体性事件涉及的人员空间分布广、数据来源复杂,从海量数据中所关联的本质信息进行逻辑提炼越来越重要。逐步完善互联网监测和分析系统,建立网络信息处理大集中系统,同时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筛选的有价值信息进行评估,制定多项应急措施,有效的降低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但是,国外对风险评估特别重视,如加拿大警方将群体性事件分为集会游行示威、国际性事件、文化体育事件、自然灾害或灾难、恐怖主义等,加警方根据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综合分析风险程度,然后评估当地的环境、天气、参加的人员、地点、原因,确定潜在的风险、事件的规模和参与的人数。最后分析处理风险的发生几率。目前。国内相关技术研究机构如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开发的“方正智思舆情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提供了一整套从舆情收集-分析-服务相关辅助手段,包括智能网络页面获取、智能检索、自动摘要、关联分析、聚类分析、自动分类以及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方便快捷。类似的软件将在网络舆情监测的过程中大有用武之地。

其次,建立平等有效网络对话机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有一个情绪积累的过程,起初仅仅是量变,此时,如果这一话题恰恰是大家关注并且不满情绪郁积的话题,类似话题就有被迅速放大传播,也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网络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这是如不快速出击干预,机会稍纵即逝,会产生难以控制的局面。如上文所述撞车门事件,政府及时表态后,使得事件进入司法程序,某种程度促成对撞车门事件的报道骤减。目前,社会话语机制呈现出明显的金字塔型特征一政治精英占据绝对制高点,经济精英用财富支撑其话语霸权,知识精英的话语空间日趋扩张,而社会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利则往往处于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作为整合各种话语力量、平衡各阶层利益需求的公共政策,也相应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偏差和失灵,甚至失误。应该说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探寻政府与公众对话的新机制,意图重建媒体与公众的理解与认同,比如新闻发言人制度,但该制度却出现官僚主义独白式话语游戏。当信息交流的方式是独自式而不是公共的对话时,就无法使主体之间相互理解,导致对话机制功能的失效。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通过真诚对话。使不同的意见与建议都能得到平等表达,不同经验之间互相分享,使真相被公众所了解,才可能在公众之间达成对事件的共识。通过公开的对话、交流和协商,公众与政府之间才能够加深沟通。从而维持一种深层的相互信任和理解。

再次,全面提升网络媒体管控水平。政府应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可以实时加以补充修改,以适应当前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互联网上兴风作浪,网络暴力、网络色情不断涌现。韩国政府在2005年12月宣布。政府将要求各个网站在用户发帖前确定其真实身份。目前我国已研发成功的IPv6网络,克服了现有IPv4网络IP地址不足的局限性。近几年来,为了遏制日益上升的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上海公安机关与信息产业、电信等部门联合推出了ICP.ISP.IDC等备案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一模式给每家网站建立了档案,网民可以通过查询识别自己访问的网站是否正规、合法,这样让虚假网站无法藏身,大大降低了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网络的安定局面。

最后,合理引导网民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网民的自律教育已成为提升网民道德品质的关键,要坚持不懈的对网民进行自律教育,增强网民的自律意识,使网民在网络这种失去监督与约束的新环境中自觉遵守应当遵守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培养人们用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来处理各种行为和利益关系的能力,积极引导、教育广大网民文明上网,提高网民的道德品质,避免在类似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的盲从和恶搞。

综上所述,网络群体性事件频发,燃烧的是网民的热情,但网民的热情和容忍度是有限度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不断演绎和加深,假如仅仅是现象的罗列,只能让更多的网民徒增无望和暴庆,如果不能够有效地引导民众的不满和愤慈,建立长效机制的话,网络上就会不断积聚暴决,一方面转化为网络仇恨,并充斥整个网络;另一方面这种仇恨经由网络不断增加现实社会的压力不断,造成社会结构的脆弱和不稳定。网络为中国民主的发展开辟了一条充满希望的道路,它积极地维护了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对待网络民主,对待网络群体性事件,不论媒体还是官方,应当从发展民众言论自由、开启民智之路的愿望出发,引导其走上顺畅发展完善的道路,从而发挥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力丹,论网络传播的自由与控制[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9,(3).

[2]赵亚涛,网络媒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J],军事记者,2005,(9).

[3]何源,网络中的舆论监督[J],当代传播,2002,(6).

[4]葛琳,网络舆论与网络群体性事件[J],新闻爱好者,2008,(9).

[5]郑大兵,封海东,封飞虎_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应对策略[J],信息化建设,2006,(11).

[6]杨久华,试论当前我国的网络群体事件及其治理思考[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9,(4).

[7]裘伟廷,网络群体性事件初探[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3).

[8]王扩建_网络群体性事件:特性、成因及对策[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09,(5).

[9]杨雄,网络时代行为与社会管理[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王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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