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
2012-04-29
北方经济 2012年7期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民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谈到:“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我们国家“创新社会管理”的多方面诉求呼之欲出,这一簇新的执政理念在诸个领域和地区已经展开尝试。
“社会管理创新”无疑是近几年中国社会最热门的话题。中央层面指示频频,地方试水屡获突破。 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社会管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主要职能被确认下来,现有社会管理的缺陷和问题开始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广泛重视,一些改革创新也在逐步展开。2011年,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同时指出要“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并对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内蒙古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有许多独特区情和特点。深入研究这些区情和特点,把握国内外社会管理领域创新的实例及成果,走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的创新社会管理之路,当是自治区理论界应当关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