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2012-04-29张幼文
张幼文
6月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决定”,这对于上海未来的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升级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总体上实现了摆脱贫困的发展目标,建成了一个经济大国,2010年起经济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是最集中的表现。但是,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高端要素与外部市场等约束日益突出,实现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形势严峻。在中国的经济体制中,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关键的作用。前30年的经济发展,基本特征是投资拉动、规模扩张、资源消耗和外部需求。除了发展处于初级阶段这一客观条件外,这与地方政府对发展目标与增长方式的选择密切相关。追求经济规模的扩张成为发展主要目标,GDP是主要指标,扩大投入是增长的主要方式。因此,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调整,首先要求政府改变发展目标与增长方式。中国经济已经走过了规模扩张的阶段,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已经成为发展新阶段上的主题,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现实的重要任务。由此决定了以产业结构进步和社会发展水平为核心的各种指标应当是政府指导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在经济发展上如第三产业的比重、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比重、出口结构中本国高端产业的比重等,应当成为主要的经济发展指标;在社会的进步上,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的提高、社会分配差距的缩小、教育文化医疗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等,应当与经济增长目标一样得到重视。从增长方式上讲,从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指标,其中有些是约束性指标,如技术进步在增长中的贡献率、环境产品的增长率、文化产业的发展、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的降低等。发展目标与增长方式的创新要求政府改变政策导向与行为方式,其中最集中的一个方面是从注重投资转变为注重创新。政府应当完善相关促进政策,明确转型发展的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和推进措施。作为替代以往注重GDP和投资增长等的发展模式,应当积极探索体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评估方法和统计指标。要以新的指标为导向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从而发挥政府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与政府自身职能转变相对应的另一方面,就是大力增强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与市场中的企业是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因素,是创新的主体和动力之源。因此,政府的政策选择与体制安排应当有利于激励创新、鼓励转型。在中国强政府的体制下,市场的培育需要从另一种意义上体现政府的作用,不仅不能以政府行为替代市场、限制市场,而且还要由政府来培育市场,即通过体制的优化来创造市场机遇。应当高度重视从经营管理到技术开发各类专业人才的培育与集聚,通过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上海人才队伍的全面成长,为创新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供给。应当推进科研机构与生产企业的结合,因为产品与产业创新的关键是科技成果向现实产品的转化,科技人才的智慧与企业家的市场意识相结合是这一转化的最关键环节。政府应当积极鼓励体制机制创新,因为我国现行的体制机制中仍然存在着不利于各类创新的因素,各类创新很可能与现行的制度与规定相冲突,为此需要大胆积极的探索。一方面,政府应当注重主动的体制机制探索,制定必要的政府规章或发布决定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另一方面,要努力发现社会与市场中的创新,给予鼓励与支持。人大要适应需要及时修改制定有利于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上海要以建设“四个中心”的国家战略为方向,注重通过“四个率先”争取各个方面政策上的先行先试,真正走出一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路!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世经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