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务实推进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2012-04-29陈士维
陈士维
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从区县人大工作的角度思考,五年的人大工作经历,我深深体会到,行使好监督权不仅是区县人大工作的一台重头戏,也是地方人大工作中充满活力、更有潜力,最受关注、最能出彩的主要工作之一。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核心在于依法,根本在于实效,从操作的层面看,尤其要在精选监督项目、慎选监督方式和追求监督实效上下工夫。
一、广集精选监督项目
人大监督对于“一府两院”所承担的工作而言,可以说是“无限视野,有限监督”。但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又必须考虑到自身所能,不能面面俱到。因此,人大每年确定抓些什么监督项目,就大有讲究,这既是人大工作水平和全局把握能力的直接反映,也左右着人大监督工作最终能否取得实效和提高社会影响力。这几年,我们在监督项目的选择上,始终遵循“求精、求深、求实”的原则,广纳良言、潜心把握,力求做到党委所需、政府所急、群众所盼、人大可做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般从第一年的第四季度就开始进入监督项目的酝酿,在深入领会和把握区委下一年工作的中心和重点的基础上,注重做好三个方面的铺垫:一是广泛征集。通过嘉定门户网站公开征集社会上对人大的监督建议、书面征求每位区人大代表的意见、各分管主任对口听取分管区长和“两院”领导意见、分别召集街镇人大领导和人大老干部座谈会、常委会各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征询意见、召开人大工作务虚会等七个渠道,广泛收集各个层面对区人大常委会新年度监督立项的意见建议。这个过程本身也为新年度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起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精心梳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征集上来的议题进行筛选,抓大放小,抓主弃次,抓实搁虚,形成初步设想,然后与区政府相关区长沟通协调、听取意见,最后党组会议综合进行研讨,基本确定新一年的监督项目。三是形成共识。在向区委汇报取得肯定后,最后人大和政府两套班子召开联席会议,就新年度监督方案进行集体沟通,达成共识,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由媒体向社会公布。通过实践我们感到,经过这样一个酝酿过程,虽然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不仅能使人大确定的监督议题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增加了公开度和社会感召力,而且可以汇聚各方资源,形成不同角度抓推进的合力,有助于达到预期的实效。例如:在制定2008年工作要点时,在征询意见座谈会上,干部群众对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不尽如人意的呼声较高,区委年度工作中也提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我们讨论后决定把对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列为专项工作评议项目,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支持。即每年选择几个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以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专项评议。评议会六个月后,被评议单位还须向常委会会议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近年来,人大常委会先后对5个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工作评议。实践证明,这一探索创新的监督项目和监督形式,贯彻了区委的工作意图,回应了干部群众的呼声要求,推进了政府工作部门的作风建设,也得到了纪检、组织部门的支持和欢迎。
二、监督方式注重务实
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前的调研工作,是保证常委会监督质量的前提和关键。在调研展开的实际工作中,除了拟定好调研方案,细化调研课题,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士充实调研组,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思路落实相关分工等以外,我们还注意这样一些环节:一是区分重点项目。我们每年选择两个涉及发展、民生方面内容的大项目为监督重点,其他项目为一般项目,以克服机构人员设置上的不足,确保重点项目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二是严格操作流程。人大工作讲究规范性,为保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各项监督工作严密扎实展开,我们依据监督法的要求,细化和规范各种监督方式的操作流程,在深入调研、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操作流程》,明确对于重点监督项目,操作流程规定了20个工作环节,其中规定动作17个,视情况而定3个;对于一般项目的监督,规定了14个环节,其中规定动作12个,视情况而定的2个;对于采用书面审议方式的,规定了6个环节等。这样既从工作机制上防止了工作的随意性,也有利于常委会有效配置工作资源,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慎选监督方式。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有七种,不同的监督方式有不同的监督效果,我们从如何能取得更好的监督实效,如何能赢得更好的社会反响,如何能通过人大的工作提升广大群众法制意识的理念出发,对每一个监督项目采用何种监督方式进行权衡比较。一般来说,对于一些必须大力推进的重要工作,可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一府两院”重要工作的开展;对于一些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事项,可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因为这些方式具有参与面广,强制力大,互动性强,见成效快等特点。如这几年我们组织全体代表参加的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世博安保执法检查等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潜心追求监督实效
常委会对监督项目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书,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文字载体,具有权威性、程序性、依据性和约束性。这几年,我们十分注重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关键性和操作性,确保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并重视强化“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刚性要求,推进审议意见落到实处。一是审议意见书坚持虚实结合。我们本着追求“一府两院”工作切实改进,人大监督切实有效的目的,在形成审议意见书的过程中,重视其针对性和可行性。不仅要保证监督意见必须做,而且应该做、能够做、做得成。审议意见书既有对“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出的全局性、方向性、原则性方面的“虚”(理性)的要求,也有具体的务实的可施行的事项。这些“实”的事项是审议意见书的“干货”,也是今后督查的支撑点和抓手,原则上要求“一府两院”必须做到,并按审议意见书的规定时限回复人大常委会,既彰显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权威和实效,也进一步树立政府自觉接受监督、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二是审议意见书拟定前与“一府两院”先行沟通。常委会主任会议在讨论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书时,围绕“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包括一些需要予以落实的具体事项,进行充分的斟酌酝酿,并在定稿前,由常委会分管主任和工委主任分别与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两院”做好事前的沟通,确保双方达成共识,这些共识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会议审议得到一致认同后纳入到审议意见书中。三是深入开展跟踪督查和后评估工作。为了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常委会除了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工作机构具体督查等后续工作举措外,近几年,我们还坚持了对重点监督项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回审制度,即对重点监督项目,在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函告“一府两院”六个月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再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落实情况的汇报,同时听取常委会督查组的跟踪督查情况报告,随后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这一创新的做法,有利于“一府两院”进一步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促进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同时也有利于消除那些认为人大监督“虚”、“空”的偏见,体现人大监督的刚性要求,更好地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四是重大项目持续监督不撒手。最近几年,区人大常委会对一些事关全局和影响面广的重大项目,每年从不同切入点进入,揪住不放,接棒发力,务求最大成效。如关于产业升级和发展转型问题,常委会从2007年起先后对区政府培育和扶持“小巨人”企业计划、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政策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其中。2010年,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目标,将区政府“调结构、促转型”工作列为监督项目,提出了“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明确‘两个融合的产业发展路径;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良性调整机制”等意见。这些建议引起了区政府的重视,纳入了区“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之中。通过常委会五年的连续监督、持续发力,有效地促进了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人大工作是一个整体。区县人大除了做好监督工作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都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大的工作视野将愈益开阔,人大的工作内容将更加丰满,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将不断提升。坚信新一届上海区县的人大工作在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下,能弥补过去留下的众多不足和遗憾,在上海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原嘉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