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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虚幻性的认识论解释

2012-04-29胡潇

教学与研究 2012年8期
关键词:解释幻象认识论

胡潇

[关键词]意识形态;幻象;认识论;解释

[摘要]特定情况下,意识形态是其主体对社会存在的虚幻反映。这除了社会关系本身的颠倒之外,还源自社会统治力量及意识形态阶层独特的精神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做过系统说明,为我们自觉理解意识形态现象给出了解蔽的钥匙。

[中图分类号]BO-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8-0064-08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特定历史境域中,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生活颠倒的、歪曲的、虚幻的反映。它们以种种偏见、镜象、错觉和主观幻想,对社会存在给予非真实的表达。以往的意识形态研究,人们往往止于对经典作家关于意识形态某些虚幻性之诊断的认肯,而对它何以生成幻象思维之主、客观原因则关注不够,尤其从认识方面究诘不深。其实,马克思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从社会认识论方面做过许多深刻论述,科学地揭示了意识形态的精神病理。我们要深入理解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生成与运演机制,就不能遗忘经典作家对意识形态致幻的社会历史原因、思想方式及文化语境在认识论方面所做的深刻阐释。

一、因果倒置的臆度玄想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的理论失足之处,重要的一点在于对社会生活世界的客观秩序给予了头足倒置的解释,而这种颠倒又是以对社会生活结构、动力之间原因与结果的颠倒为突出病端的。他们在清算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祸乱时,曾这样揭露过唯心主义者桑乔的思想致谬:“在桑乔的历史虚构中,按照黑格尔的方法,最近的历史现象变成了原因,变成了较早的历史现象的创造者,同样,在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者那里,今天的施蒂纳变为昨天的施蒂纳的创造者,虽则用他的话来说,今天的施蒂纳乃是昨天的施蒂纳的创造物。但是,反思却把这一切颠倒过来,在反思中作为反思的产物、作为观念,昨天的施蒂纳成为今天的施蒂纳的创造物。同样,在施蒂纳那里,客观世界的关系在反思中成为他的反思的创造物。”显然,因果颠倒成了桑乔一类意识形态幻象思维者的思想特征与致谬因素。后来,恩格斯在其关于意识形态对社会现实生活颠倒反映之思维机制的研究中,进一步揭示了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之因果联系的复杂性以及人们的意识错觉之密切关联。他指出,“在自然界中和历史上所显露出来的辩证的发展,即经过一切迂回曲折和暂时退步而由低级到高级的前进运动的因果联系,在黑格尔那里,只是概念的自己运动的翻版,而这种概念的自己运动是从来就有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发生的,但无论如何是同任何能思维的人脑无关的。这种意识形态的颠倒是应该消除的。”恩格斯认为,“对世界进行研究的一般结果,是在这种研究终了时得出的,因此它们不是原则,不是出发点,而是结果、结论。从头脑中构造出这些结果,把它们作为基础并从它们出发,进而在头脑中用它们来重新构造出世界——这就是玄想”。

马克思以黑格尔哲学亦即“黑格尔意识形态”为例,对其法哲学的因果颠倒思维进行了更详细的揭露和分析:“在德国理论家中间,用原因来称呼结果,把所有渊源于神学但又还没有完全达到这些德国理论家的原理的高度的东西,如黑格尔的思辨、施特劳斯的泛神论等等,都归结为神学的范畴,已经成为时髦的事了……黑格尔(1)把法国革命看作是这种精神的统治的新的更完备的阶段;(2)认为哲学家是19世纪世界的统治者;(3)肯定现在人们中间只有抽象思想在统治着;(4)在他那里,婚姻、家庭、国家、自力所得、市民秩序、财产等等已被看作是‘神的和神圣的东西,已被看作是‘宗教的东西了;(5)作为世俗化的神圣性或神圣化了的世俗生活的道德被描写成精神统治世界的最高形式和最后形式”。在马克思的论域中,黑格尔式的对人类生活现实的社会关系、思想的社会关系之唯心主义颠倒,总是在派生与被派生、决定与被决定关系中的一种因果颠倒。比如在经济与政治关系的意识形态反映中就是如此:“黑格尔当做目的、当做决定因素、当做长子继承制的始因来描述的东西,反而是长子继承制的结果和后果,是抽象的私有财产对政治国家的支配权。但是黑格尔又把长子继承制描写成政治国家对私有财产的支配权。他倒因为果,倒果为因,把决定性的因素变为被决定性的因素,把被决定的因素变为决定性的因素。”显然,从事物发生的时序上玩弄因果颠倒的思想戏法,实际上就是把第一性、第一位的东西,变成了第二性、第二位的东西。本体论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第一性对第二性的关系,变成第二性的结果派生出第一性的原因。进而对经济与政治因素之间第一位的原因与第二位的结果之关系,也被颠倒为第二位的结果派生出第一位的原因。这不仅是事物发展、变化辩证因果关系的颠倒,而且导致了社会结构关系、诸社会因素作用与反作用之间功能关系的大颠倒。它构成了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一个重要内容,亦是引发和建构意识形态幻象的重要思维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告诉我们,要破除这些意识形态的玄想,就必须恢复社会生活、历史发展中因果联系的本来面目,遵循其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首先,要遵守原因与结果的平衡关系。马克思说,“原因决不能高于结果,结果仅仅是公开显示出来的原因。”循依此论,我们要从事物的结果去寻求它的原因,不能颠倒时序,倒因为果,或化果为因。同时,要从结果中揭示其真正的原因,认识原因在结果中“公开显示”的客观性,而不能把不是导致结果的因素当成原因。再者,原因的真实性只能在其结果的客观性、公开性中获得证明,不存在脱离结果、高于结果的原因。如若遵守了因果关系的这些辩证法则,那么,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也就少了许多出场的机会。

其次,要从直观的因果联系中揭示原因背后的始因,延伸因果链条的平面寻绎和纵深追问。在揭露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时,马克思恩格斯不但指出了意识形态唯心论在因果关系方面的种种荒谬,而且还指明了通过厘清历史活动的因果关系,掌握被意识形态幻象遮蔽了的历史真相、历史发展规律,进而破解其荒谬思维的逻辑。恩格斯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他不仅论述了社会发展的最终取向是人们在历史活动中各自相异的多种意志力量相互抵消的合力结果,深入揭示了各种偶然性误导人们的历史知觉、引发政治迷信或社会宿命论的终极致因;而且还进一步揭示了这些历史活动之意志力量赖以形成的动机背后的动因。他指出,“探讨那些作为自觉的动机明显地或不明显地、直接地或以思想的形式、甚至以幻想的形式反映在行动着的群众及其领袖即所谓伟大人物的头脑中的动因,——这是可以引导我们去探索那些在整个历史中以及个别时期和个别国家的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应当说,由于社会生活因果关系的曲解在意识形态领域引出的对现实生活之歪曲和颠倒的反映太普遍、太严重了,因而对历史因果律的科学解释,便成为消解幻象意识,打通由唯心史观通向唯物史观关隘的一条思维栈道。

二、历史规定性的抽象思维消释

能否遵循并如实表达历史自身的规定性,是意识形态认识论真实的关键。马克思在批判德国思想界的历史唯心主义顽疾时尖锐地指出,“所有的德国哲学家们都断言:观念、想法、概念迄今一直统治和决定着人们的现实世界,现实世界是观念世界的产物。”因而“德国唯心主义和其他一切民族的意识形态没有任何特殊的区别。后者也同样认为思想统治着世界,把思想和概念看作是决定性的原则,把一定的思想看作只有哲学家们才能揭示的物质世界的秘密”。

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分析与批判中,马克思解剖了黑格尔和施蒂纳对社会生活的唯心言说及其深层的幻象思维,深入分析了意识形态颠倒地、歪曲地反映现实生活的认知论怪圈,它对于我们理解关于社会生活的幻象意识具有普遍性的意义。马克思指出:“把统治思想同进行统治的个人分割开来,主要是同生产方式的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各种关系分割开来,并由此做出结论说,历史上始终是思想占统治地位,这样一来,就很容易从这些不同的思想中抽象出‘一般思想、观念等等,而把它们当作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东西,从而把所有这些个别的思想和概念说成是历史上发展着的‘概念的‘自我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一切关系都可能从人的观念、想像的人、人的本质、‘人中引伸出来,那就是十分自然的了。”克思进一步指出,类似黑格尔“历史哲学”这样用抽象的逻辑演绎绑架或者取消历史发展自身的事实逻辑,炮制虚幻的意识形态理论之基本戏法,“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手段:第一,必须把统治的个人——而且是由于种种经验的根据、在经验条件下和作为物质的个人进行统治的个人一的思想同这些统治的个人本身分割开来,从而承认思想和幻想在历史上的统治。第二,必须使这种思想统治具有某种秩序,必须证明,在一个承继着另一个统治思想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的联系。达到这一点的办法是:把这些思想看作是‘概念的自我规定(所以能这样做,是因为这些思想由于它们都有经验的基础而彼此确实是联系在一起的,还因为它们既被仅仅当作思想来看待,因而就变成自我区别,变成由思维产生的区别)。第三,为了消除这种‘自我规定着的概念的神秘的外观,便把它变成某种人物——‘自我意识;或者,为了表明自己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又把它变成在历史上代表着‘概念的许多人物一一‘思维着的人、‘哲学家、思想家,而这些人又被规定为历史的创造者、‘监护人会议、统治者。这样一来,就把一切唯物主义的因素从历史上消除了,于是就可以放心地解开缰绳,让自己的思辨之马自由奔驰了。”

笔者之所以长篇引述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批判性文字,实在是因为它从根本上揭示了这种思维的内在运演机理以及致谬的根本原因,用抽象的思想演绎消释历史的法则,其唯心主义的戏法不外乎是:把社会历史由生产方式所决定,变为由某种思想所规定、所统制;进而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与统治者即思想主体割裂开来,变阶级的统治为无人身的因而脱离了一切社会关系制约的抽象思想的统治;进而使思想历史承继的逻辑变成思想本身“概念的自我规定”,历史因此就变成了像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历史哲学》那样演绎的精神自我规定、自行演化的历史了。玩弄这种用抽象思想、逻辑事实吞噬和篡改历史的戏法者,虽然有时又给这些抽象思想还一个人身,但仍然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哲学家、思想家一类,他们不是根据社会现实生活及其关系来思维,而仅仅是充当着表演某种神秘思想的皮偶而已。用思想绑架历史的幻象思维者们认为,历史是由他们这类意识形态阶层“即由有些本事从上帝那里窃取隐秘思想的人们创造的。平凡的人只需应用他们所泄露的天机”。在这样的意识形态幻象思维中,思维着的人隐匿了,人的社会关系、社会身份抹掉了,派生社会意识、历史思想的客观源头湮没了,由历史的客观联系所引发的思想史的真实逻辑链条剪除了,最后让思想、概念自我规定,自我演化,万能地创造着历史。这不仅是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基本理路,同时也是整个历史唯心主义思想方式的秘密所在。

三、语言独立中的“消所入能”

意识形态是一套被社会统治力量操控的话语系统。受到政治力量、经济力量的强力支持,经统治者言说出来的意识形态话语具有鲜明的指向性、组织性和极为强大的实践推动作用,这在社会生活中容易形成“畏大人言”的语权意识。在意识形态的话语迷信中,人们把君权话语当成改变一切、维系邦本的无比伟力。封建社会我国长期流行着“天下之众,本在一人”,(周敦颐:《通书·顺化》)帝王金口玉言,“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等权威话语崇拜。这些观念本身已然是一种意识形态幻象,它以话语的政治权能压制对社会现象的认识论追问与省思。并且,它在使政治话语意识形态化的同时让意识形态话语政治化,奉行以言代法、以言治国、以言施政、以言立德,形成王道设教、话语霸权、封建禁锢、文化驭民的局面。而作为替统治阶级张目、代言的意识形态阶层,他们的话语虽没有君主一类话语的权威,但他们利用知识、专门精神生产的优势条件,“以言语构成一个系统”。用“特型化”的语言编织一个相对独立的精神王国,遮蔽、表征、曲解思想意识与社会现实的真实关系,企望以意识形态家族的神圣话语界说天经地义,移风易俗,尚礼明德,为斯民立极。正如西方学者基亚纳指出的:“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语言游戏是指那些要求自己被普遍接受的游戏,因此排斥或压制(利奥塔会说,“妖魔化”)每个其他的特殊语言游戏。”此番景象,进到资本主义社会似有改观,已无君权独制,亦无封建霸道,但资本逻辑的话语强势依在,意识形态家族依存,其经营的精神王国还非常强大。意识形态的话语强势,仍然让意识形态阶层思想恍惚,以为他们的言说是自外于生活现实的天音,生成了意识形态家族的语言幻象。对此,马克思有言,思想和观念成为独立力量是个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和联系独立化的结果。思想家和哲学家对这些思想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研究,也就是使这些思想系统化,乃是分工的结果;具体说来,德国哲学是德国小资产阶级关系的结果。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的现实世界的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在马克思的理念中,语言只是作为“思想的生命表现的要素”,表征和说明思想活动及其对象世界,决不能自行组成独立王国。谁要是颠倒了语言与其所自出、所表达的现实生活的关系,那么,他必然陷入以能指替代所指的意识形态语言幻化,即中国哲学所讲的“消所入能”。对此,马克思在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批判中,给出了语言认识论的解释。

其一,语言是思维的感性形式与运演工具,语言与思维共在并一同出场,离开思维活动及其反映的对象世界,语言无法存在。那种无视思想生成的社会背景,抛开社会关系中活生生的思想主体,去组建和迷信语言的独立王国,自然是意识形态话语崇拜的乌托邦。然而,被马克思恩格斯所批判的意识形态、观念世界的“神圣家族”,却沉湎于建构、执守自己的语言独立王国,只信奉语言之中的观念,不尊重观念之外的世界。在德国一些哲学家的“思辨的用语中,具体的叫做抽象的,而抽象的却叫做具体的”。这就是说,他们把思辨语言当作直接的现实,用思维的抽象去置换甚至消释真实具体的社会存在,成为其不可解脱的梦魇。马克思道出了他们的思想宿命:“一个人,如果对于他感性世界变成了赤裸裸的观念,那末他就会反过来把赤裸裸的观念变为感性的实物。他想象中的幻影成了有形的实体。在他的心灵中形成了一种可以触摸到、可以感觉到的幻影的世界。这就是一切虔诚的梦幻的秘密,也就是疯癫的共同的表现形式。”

其二,马克思认为,由语言所表征的“物的名称,是和物的性质全然没有关系的,我虽知此人名哲科布,但依然不知他是怎样的人。同样,在镑、台娄尔、佛朗、杜加这种货币的名称上,其实没有价值关系的一点痕迹。”对此,列宁曾经有过发挥,“那种表达存在物的语言,并不就是那存在物”。语言学向来强调,语言是“能指”,被其表征的主体内心经验及其反映的客观对象才是“所指”。能指系统的语言同所指的内容之间没有必然关系。一个事物叫什么名称,用何种词语去表征,是由操持某种语言的人们在长期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人们用不同语词称谓同一个事物。事物姓甚名谁,有很大的偶然性。凶此,离开被语言所表征的客观对象和社会生活,去强调话语的独立性;或者奉行以名循实的“唯名论”,把语言和被它所表征的客观事物混为一谈,用语言的能指机制取代对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分析;或者认为独立的语言就像某些咒语一样具有创造和改变现实事物的力量,都是让人们坠入意识形态幻境的重要思想迷津。

意识形态的语言独立,还表现在将“能”、“所”倒置,“消所入能”。如马克思说的,“过去有些思想家可能想象:法、法律、国家等产生于普遍概念,归根到底产生于人的概念,并且也是为了这个概念而被创造出来的”。社会现象连同人本身都是被概念所创造,这种极端唯心主义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一点也不让人感到陌生。思维与社会存在的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它们具有如黑格尔所说的同一性。但恩格斯认为,这两者的同一性就像“圆和多边形”的关系,是包含了不可抹煞的差异性的同一。“即一个事物的概念和它的现实,就像两条渐近线一样,一齐向前延伸,彼此不断接近,但永远不会相交。两者……由于这种差别,概念并不无条件地直接就是现实,而现实也不直接就是它自己的概念,由于概念有概念的基本特性,就是说,它不是直接地、明显地符合于它只有从那里才能抽象出来的现实”。既然概念不能直接符合被它所指的现实,那么,在概念与现实之间划等号,进而把概念当成现实,甚至认为概念派生现实,就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幻象思维。冉往深处追问,在概念和现实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是强调主观概念的独立性,让对象、现实去适应概念,还是尊重客观对象的独立性,让概念去适应现实,这在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中更是坚持唯物的辩证思维还是奉行唯心的幻象思维之严重分歧所在。概念与语言互为表里,概念是通过语言表达的概念,概念的独立必然是语言的独立,必然是概念与对象关系的倒置,必然是语言能指与所指关系的倒置,即不是从对象构成概念,生成对象的语言能指,而是概念派生对象,语言的能指生成所指。恩格斯曾经谈到这一“玄想家”的方法:“按照这一方法,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用对象的映象即概念去衡量对象。这时,已经不是概念应当和对象相适应,而是对象应当和概念相适应。……所以现实哲学在这里也是纯粹的玄想,它不是从现实本身推论出现实,而是从观念推论出现实。”如此而来,在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与解释中,就发生了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意识形态幻象:“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像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如此这般,概念进而语言,便不仅“吃掉了”派生它们的客观事物与社会实际生活,而且吞没了概念得以被现实派生的主体环节,即实现语言的表征和阐释功能的人本身。这不但是言语的“消所入能”,而且以语化人,活生生的人及其丰富的客观存在都被那简单不过的“一别一捺”的“人”消解了,人被称为“人”的语符取代了,说话的人被人说的话羽化了。被整个儿剥夺一光的人,是最听话、最适合于做各种表演道具的,因此,意识形态领域的玄想家们,也总是用语言的魔法剥夺人的一切,然后又用抽象的人去言说和表达他们想说、想干的一切。这构成了语言游戏对人生的巨大意识形态危机。

其三,“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语言的背后是人的意识活动,意识的活动背后是“我对我的环境的关系”,我对我的环境的关系首先是人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变换关系以及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关系。离开物质生产实践与人的社会关系而将语言独立化,只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虚妄。世界上因为社会的沉浮、民族的融合、群体的离散、交往的变迁,许多语言消亡了,或变异了,就是语言不能脱离生活、不能脱离语言操持者而自行独立的确证。语言的“语”字,在中文里就是“吾言”,即我说之意;在俄语中“яэъцк”即语言一词首先是指称“舌头”的,然后再转称说话能力、语言、文字、表明、说明等意思。这都证明,语言是语言者思维活动的外部显示,只能存活于人们的交往实践、交往关系中。舍此,不在交往活动中,又不表达交往关系的语言,只能是幻境神物!把某种意识现象连同表达它们的语言都绝对地独立起来,只能是意识形态虚妄。

其四,意识形态领域各知识门类的劳作者,用自己的专业语言作茧自缚,构建一个疏离于大众语言的精神世界,以为这是他们独占的圣地。这同样是意识形态的一种幻象。马克思认为精神生产中语言的专门化,只不过是社会分工的产物。专门语言是从大众语言中衍生出来的,是经由对普通的生活语言加工和提炼而成。当谈到破解哲学王国的话语隐秘时马克思这样写道:对于自言自语的“哲学家们说来,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正像哲学家们把思维变成一种独立的力量那样,他们也一定要把语言变成某种独立的特殊的王国。这就是哲学语言的秘密……从思想世界降到现实世界的问题,变成了从语言降到生活中的问题”。如果说,将意识形态的语言还原为普通语言,进而再还原于孕育它们的生活世界,就能实现意识形态的语言学“祛魅”与“解蔽”的话,那么,意识形态的语言生魅与遮蔽,正是由于它将专门语言与普通语言相割裂,进而将其曲折表现的现实生活隐没在语言王国的烟雾中所致。其实,这也曲折地表现了玩弄语言、概念的人内心枯空,畏惧生活,自欺亦为欺人的精神状态与思维范式。恩格斯十分尖锐地揭露了持这种思想方式的“英国立宪主义”者们的意识形态本质:“人们俯首跪拜空名而否认现实,不愿对现实有任何的了解,拒不承认实际上存在的东西……他们自己欺骗自己,使用一套带有人为范畴的隐语……他们胆战心惊地死死抓住这些空洞的抽象概念,只是为了不承认生活和实践中的情形完全是另一回事。”从中可见,一切迷信意识形态语言独立王国的人们,在认识上是主观主义的观念操弄,既是对现实的恐惧与遮掩,又是强打精神的自我膨胀与欺骗。其根源则在于他们的存在方式和顽固的非理智诉求,与历史发展和民众要求的严重对立。

其五,意识形态家族有时还利用话语强势,在言说与被言说之间设置不平等关系,用语权消解或压制被言说者、聆听者的主体性及其话语权和思想张力,使之成为被语言束缚、奴役或殖民的“他者”。马克思在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就深刻揭露过施蒂纳的这种语言把戏:“‘唯一者就是词句,正如圣麦克斯一字不差地所说的那样。作为‘我,即作为创造者来说,他是词句的所有者;这就是圣麦克斯。作为‘你,即作为创造物来说,他是词句的内容;……这就是施里加。作为创造物的施里加以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者,以完全倒了霉的堂吉诃德的姿态出现;作为创造者的施蒂纳以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以圣桑乔·潘萨的姿态出现。”“桑乔·潘萨——施蒂纳,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者,在这里通过自己关于圣物统治世界的信念战胜了堂吉诃德——施里加,自我牺牲的和空想的利己主义者,战胜了恰好作为堂吉诃德的他。”此处,马克思意在批判施蒂纳玩弄语言把戏,揭露他以语权的所有者而自我充任创造者,置被言说的他者为创造物,即为了语言所有者而作出牺牲的空想利己者,借以表演其企望资产阶级化又深感底气不足的小资产者自我解嘲。透过这种对意识形态话语主体位势的分析,马克思在更深刻的方面披露了意识形态幻象思维者用语言消解现实,或用能指溶解所指的唯心主义思维方式。在马克思看来,对于桑乔一类幻象思维者,意识形态的语言既是他们唬人的面具,又是自保的盾牌,还可能是精神逍遥的飞毯。话语权的专擅让他们在意识形态王国里过着一种欲其所欲而思其所不能的梦幻生活。

四、“相机原理”的镜像致幻

马克思曾经以照相机倒影成像的原理,描述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颠倒反映的情形,形象而又精准地解释了意识形态幻象思维的独特认识论成因。他写道:“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像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32年后,恩格斯又曾经用类似的比喻谈到过马克思的意见:杜林一类玄想家在对现实生活做出理论表达的过程中,“当他以为自己制定了适用于一切世界和一切时代的道德学说和法律学说的时候,他实际上是为他那个时代的保守潮流或革命潮流制作了一幅歪曲的(因为和它的现实的基础脱离)、头足倒置的映象,正如凹面镜上的映象一样。”马克思恩格斯分别用“照相机倒现”、“眼网膜倒影”、“凹面镜映象”等三个比喻,一以贯之地描述意识形态幻象思维是对社会现实生活颠倒、歪曲的反映。这表达了一个重要的思想: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的颠倒反映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可以是认识主体的错觉或故意为之,更多的则像照相机倒现物象一样,是人们所认识的“生活的物理过程”使然,是反映者与被反映者屈光折射的关系使然。

被马克思恩格斯借喻的传统的照相机倒影成像的原理,是指光线在对象物上的投影进入相机镜头,穿过光孔,以上下左右颠倒的形式在照片的基底上成像。这个让外物影像透过的凸透镜头、光孔,以及摄取光影的“像屏”构成了相机的反映机制,即以倒置的方式去反映正立的客观物象。相机原理表明,外物在“像屏”上的成像,需要经过光源、景物与镜头、光孔一类中间环节的相互作用才能实现。这一过程有三个需要解释的问题:一是光孔倒影成像原理。光是直射的,光从上面射来,景物的上部挡住的光线和景物的左边挡住的光线,会使光影透过孔径光阑分别将景物上部的形象映在下面,将景物左边部分的形象映在右边;同理,也将景物的下部形象映在上面,将景物的右边部分形象映在左边。二是光源、景物、镜头、光孔和像屏之间处在一种函变关系中。光源、景物距镜头较远,则像小而清晰;光源、景物离镜头较近,则像大而模糊。同时光孔与像屏的距离对于成像情况也构成变量关系。光孔距像屏近,则像小而明亮;光孔距像屏远,则像大而暗淡。三是相机的凸透镜头具有聚光、放大成像的作用。若是物距小于焦距,则成像放大并为虚像,眼睛可见但像屏无法摄取。当然,在照相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类似快门、光圈一类影响成像清晰度的问题。

说以上这些常识,旨在理解马克思用相机倒影成像的原理比喻意识形态对实际生活虚幻反映的思维、认识机制。其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深刻领悟的意识形态之所以发生幻象思维的理由。

其一,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的反映,需经过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等许多环节的中介,并通过其相互作用才能实现,在此过程中物质生活的原型往往会被弄得模糊不清。这对于那些远离经济生活的宗教、哲学意识尤其如此。因为哲学一类更为抽象的意识形式,常常还要经过意识形态内部的中介,直接受到政治、法律、道德思想的影响,才能曲折地、抽象地对现实生活做出理论表达。这更类似于照相机的凸透镜头、光孔、像屏、片基以及它们之间的变焦、折射机制。正是意识形式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外物被反映的状况。马克思曾经这样描述过认识社会现象的复杂性:“时间和文明用芬芳的神秘云雾掩盖着历史学派的多节的系统树;浪漫性已用幻想的雕刻装饰了这棵树,思辨哲学已用自己的特性给它接过枝;无数博学的果实都从这棵树上打落下来”。历史学派对历史的认识却是非客观、非历史的,关键是被社会意识相互中介的精神牵连弄模糊、弄颠倒了,陷进了幻象思维的泥淖。从某种意义上讲,那些中间环节,既是光源又是景物,它们彼此投射又相互反映,模糊了客观物象的真实面貌。

其二,主体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非是带着纯自然的视网膜去观察物象、接纳和处理信息的。“人的眼睛、人的耳朵等等都是自我的”,主体的“感觉通过自己的实践直接变成了理论家”。带着阶级利益与意志,带着传统观念,带着主体的“理解前结构”,带着主观自我意识的人的感官、感觉,如同相机的凸透镜头、孔径光阑,会改变物象本来的姿态,或虚或实、或正或反、或本色或变色、或清晰或模糊地留下变了样式的意识形态映像。

其三,如同像屏、光孔、景物、光源的远近距离会引起景物成像状况的变化一样,主体的社会地位,观察方位、立场,理解的时空间距,也会引起对物象图景感知的变化。历史现象的认识需要一定的时空间距,陷入太深,距离太近,时段太短,不容易看清事物的真实,常常会对它们形成或虚像或倒影或畸形的意识。恩格斯说:“至于那些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即宗教、哲学等等,那末它们都有它们的被历史时期所发现和接受的史前内容,即目前我们不免要称之为谬论的内容。……史前时期的低级经济发展有关于自然界的虚假观念作为自己的补充,但是有时也作为条件,甚至作为原因。”对这类出于思想原因而非经济基础使然的精神现象,只有经过数千年反复观察、思考才能认识清楚。时空间距对于它们的清晰成像及其意象的解读是绝对必要的。

其四,意识形态是社会性的认识,深受民族文化传统、思想氛围、言说语境的影响。在谈到不同国家因其特殊的文化语境会对同一社会思潮、社会现象给予不同方式的理论表达时,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着我们主要在其中活动的精神环境的影响”。他充分肯定了语境对于主体认识和言说社会生活的制约,如同照片基底的材质影响对物象的分辨一般,语境具有某种特殊的“解像力”。同时他还进一步认为,语境影响社会生活某一现象在意识形态视屏上成像的样态:“某一观点是否在整个民族中占优势,该民族的共产主义思想方式是否涂上了政治的、形而上学的或者其他的色彩,这自然是由该民族发展的整个进程来决定的。”法国大革命给德国带来的成熟资本主义政治体制的影响,就因为德困政治的幼稚与哲学的老辣被变了调。“由于德国的经济还远远没有达到与这些政治形式相适应的发展阶段,所以市民们只把这些形式当作抽象观念、自在和自为的原则、虔诚的心愿和词句、康德式的意志的自我规定和市民们所应该成为的那种人的自我规定。”精神异化的扬弃是当年各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的共同任务,但环境不同,各国占统治地位的异化形式及其克服的方式也不同。在德国是哲学的自我意识,在法国是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平等精神,在英国是现实的、物质的,仅仅以自身来衡量自身的实际需要。我们若将这种有趣的思想文化现象用相机原理来解释,制约社会现象之思想成像的文化语境,具有类似于照相机的“孔径光阑”、“视场光阑”、基片成像的某些工作原理。镜头及其焦距的处理、光阑技术的运用制约着景观成像的大小、明暗、虚实,像屏或基片的特性则同样制约着成像的色调、清晰度和情韵理致。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由于德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水平低于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以,“柏林的思想家……停留在德国地方性印象的圈子里议论自由主义和国家……而不从自由主义与它所由产生的并赖以确实存在的现实利益的联系上去理解自由主义……在这种情况下,把它的内容变为哲学,变为纯粹的概念规定,变为‘对理性的认识,真是易如反掌!”

由上可见,意识形态对社会现实的虚幻反映,就像照相机摄取外物景观那样,具有某种类似的反映技术即特定意识形态的思想方式、文化逻辑使然的成分。它们既源于社会生活过程本身的结构,如颠倒的、异化的社会关系,或源于社会生活各元素之间的复合作用,又受到意识形态的精神生产者、反映者、言说者的社会地位、立场观点、思维方式的制约。尽管这些因素不改变社会意识形态的对象世界,不改变意识形态与对象世界的内在关系,不根本改变意识形态阶层的角色、使命、思维方式及其社会功能,但它们却在诸多方面、诸多场合下造成了意识形态的幻象反映及其主体的幻象思维,客观地影响了对象世界之意识形态成像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清晰度,却是无疑的事实。我们在解读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反映的相机倒影成像原理时,实在要深悟其中的社会认识论奥义,不可以仅仅当作一个形象比喻的简单修辞手法去对待。这有利于我们对意识形态现象的解蔽与祛魅,还其认识论的真相。

[责任编辑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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