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地质遗迹资源的价值及资产化管理

2012-04-29胡能勇戴塔根蔡让平

国土资源导刊 2012年9期
关键词:遗迹资产价值

胡能勇 戴塔根 蔡让平 李 敬

属性特征是什么

从“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演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内、外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保留下来的具有特殊地质意义的地质体或地质现象”这一定义可知,地质遗迹具有如下属性:

自然性:地质遗迹是地球长期演化发展自然形成的地质体或地质现象,不是人为制造的,因此其具有自然性。

实体性:每种地质遗迹都具有一定的具体形态和规模,人们看得见,摸得着,是实实在在的客观实体。

不可再生性:地质遗迹是地球长期演化发展自然形成的,因此,一旦遭受破坏,就不可复原,也不能复制,显示了它的不可再生性。

资源性:地质遗迹能被人类开发利用,并产生经济效益,具有典型的资源属性。

有价性:地质遗迹的价值属性包括三个方面,即地质遗迹具有研究价值、观赏价值和直接的经济价值。

相对永续利用性:有些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在利用过程中将被消耗,但地质遗迹资源在利用过程中,并不会被消耗掉。从这个角度来说,地质遗迹具有开发利用的永续性。然而,这种永续性并非是绝对的,它也有可能因地球的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如地震、风化剥蚀和人类活动的影响而遭受破坏,因此,我们认为可称之为相对永续利用性。

综上所述,地质遗迹是一种资源,是一种珍贵的自然资源,是一种和土地、矿产资源一样的资产性资源,但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然而我国过去并未明确其为一类资源,也没有按照资源进行管理,这是应该引起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的。

价值内涵是什么

从地质遗迹资源的属性特征进行考虑,地质遗迹资源价值的内涵应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人与地质遗迹应该是属于同一整体之中,在作用上是整合一致的;二是该属性特征还反映了相互性,人和地质遗迹资源之间是相互作用和影响的,而不是单一的征服与被征服以及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三是该属性特征还反映了地质遗迹资源价值更主要的本质是功能、效用和利用的可持续性。

如果从所有权关系入手,对地质遗迹资源价值的内涵加以理解,不难看出,地质遗迹资源具有两权分离性。一方面,地质遗迹资源为人类所有,国家代表人民拥有地质遗迹资源的权益,是公共财物,应该对其进行积极保护,无偿使用地质遗迹资源,其代价将是国家在地质遗迹资源破坏过程中蒙受的一切形态的各种经济损失,并直接导致地质遗迹资源利用的不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地质遗迹资源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可以分离,可以转让,具有利用性,可让社会公众了解地球的历史变迁及发展,观赏各种地质作用的形迹及奇特的景观造型,使地质科学文化直接服务于民众的日常生活。

价值构成是什么

地质遗迹资源的价值依附于它的内涵特点之上,相对其本身而言的价值称为“地质遗迹价值”,而对于经过一定的人类劳动并凝结于地质遗迹资源中的价值,称之为“附加劳动价值”。“地质遗迹价值”根据其表现形态(有形/无形)分,又包含物质性资源价值和功能性(生态服务)价值两个部分。据此,可认为地质遗迹资源价值由物质性资源价值、功能性(生态服务)价值和人类附加劳动价值构成,其实质是一种综合性的复合价值。

物质性资源价值(V1)体现的是地质遗迹资源的天然价值,是地质遗迹资源本身所具有的、未经人类劳动参与的价值。其所以未经劳动而有价值,原因在于它具有使用价值而且稀缺。各种地质遗迹由于记录了其所在地区或地点的古地理、古气候、古生物、古构造等多方面的地球演化信息,因而能科学地说明某些地质事件发生的特点和某段时间内地球演化的历史,虽然未曾凝结人类的活劳动或者物化劳动,也是具有价值的。

间接价值(V2)主要指的是地质遗迹生态系统间接的地质遗迹功能价值,是与地质遗迹生态服务功能有关的、养育或维持其他生命存活和发展等方面的价值。生态价值是潜在的价值,体现的是间接价值,这种潜在价值是由地质遗迹资源的效用性及稀缺性决定的。地质遗迹资源的稀缺性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人类活动使某些地质遗迹资源数量减少、枯竭和耗尽;二是地质遗迹资源和地质遗迹条件的贫化、退化和质变;三是地质遗迹资源的生态结构、生态平衡被摧毁和破坏。资源的稀缺性决定资源不能无限地提供给人类加以利用。为了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必须在认识其稀缺性的基础上明确其相应的价值。资源的有用性和稀缺性使其自身蕴含着潜在价值,这部分价值起着人与地质遗迹的连结作用,即为生态价值。

选择价值(V3)指在今天的认识水平下,不知道地质遗迹资源在未来会有什么样的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为了保证后代人对地质遗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当代人必须作出意愿选择支付的价值。其价值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以及随人类文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特征,难以计量。

存在价值(V4)指为确保某种地质遗迹资源的继续存在而愿意支付所体现出的价值,是独立于人类活动以外的价值,是一种非商业功能价值,或一种尚未发现的使用价值。人类虽不清楚其将来的利用方式但相信其存在的价值,这是一种几近无法计量的价值。

附加劳动价值(V5)是指人类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如地质遗迹资源的利用、保护、科研等)投入到地质遗迹生态系统中的劳动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可以直接按社会资本投入量与劳动力价值量进行估算。

地质遗迹资源各价值的总和构成了地质遗迹资源总价值(V),即V=Vl+V5+V2+V3+V4。其中V1和V5比较小且容易计量,当前地质遗迹资源的价格基本上是低于或接近于这两者之和。由于V2、V3和V4价值十分巨大且计量十分困难,与Vl和V5加总后所构成的地质遗迹资源总价值V的数额也就十分巨大,远远高于当前地质遗迹资源价格,但由于无法准确计量,只能进行初步的估算。这也是当前地质遗迹资源定价中的一个难题。

资产化管理的理由

如前所述,地质遗迹资源是一种有形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是一种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一样的资产性资源,对那些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地质遗迹资源尤其是这样。如张家界武陵源砂岩峰林地貌地质遗迹分布区,由于极具观赏性而成为世界瞩目的旅游观光胜地,目前每年因其带来的经济效益达数十亿元之巨。这样一处地质遗迹资源,难道不是一笔巨大的资产吗?

然而,对这一极具经济价值的地质遗迹资源,过去在管理上是比较混乱的:环保部门设立了自然保护区,建设部门设立了风景名胜区,林业部门设立了森林公园,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了地质公园,但到底由谁管理、怎样管理却并不明确。因此没有一个整体的管理思路和保护规划,曾导致重开发、轻保护的经营理念急剧膨胀,一度造成景区城市化。

除此以外,其他以地质遗迹资源为主体的很多旅游区、点也存在类似现象。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尽快开发,一不对地质遗迹资源进行价值评估,二不提出保护要求,即与开发商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有的一转让就是半个世纪之久,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同时也无法实施对这一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为此,我们认为,借鉴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成功管理模式,对地质遗迹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是最佳管理方式。

资产化管理结构体系

一是这种资源资产化管理体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基本取向,有显著的特点。

二是这种资源资产化管理体制要保证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确保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真正做到确保所有落实经营权。

三是这种资源资产化管理体制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益。

四是这种资源资产化管理体制要有利于合理协调中央和地方、不同所有制企业等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把资源优势真正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国家经济和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

地质遗迹资源既然是一种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因此必须由国家统一管理。但目前管理比较混乱,多部门管理的情况十分突出。根据国务院的职能分工,国土资源部为地质遗迹资源的主管部门,而实际上并未统一管理起来。为此,作者认为在考虑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国土资源部门统管、相关部门协管的结构体系。

资产化管理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目标纲要提出:依法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和海洋资源,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价格体系,逐步建立资源更新的经济补偿机制。可见,实现资源资产化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理想的方式。所谓地质遗迹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就是遵循资源的自然规律,按照资源生产的实际,从资源的开发利用到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按照经济规律进行生产管理,并同时具备三大特征:确保所有者权益、自我积累增值性、产权的可流转性。

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参照国际上通行的方法,尝试应用资产化方式管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多次召开资源资产化管理专业研讨会,相关的资源资产管理已经开始试点示范,尽管在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中有许多问题和困难,但毕竟开创了我国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新领域。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带来外来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首先表现为资源,而资源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某些物质和能量,资产是随着人们对资源内涵的认识不断加深而在理论上赋予新意以后产生的概念。只有那些通过法定程序明确权属的可作为生产要素投入经营的,并可确认和计量的资源才称为资产,资源是转化为资产的主要源泉。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它是能够给人类带来收益和财富的资源,即在人们现有的认识和科技水平下,对这种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能够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自然物质和能量。地质遗迹资源资产是资产,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是自然物,有经济使用价值,已为某经济主体经营、开发和利用。

地质遗迹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就是遵循资源的自然规律,根据地质遗迹资源的特点,从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利用到生产再生产,按照经济规律进行投入产出管理。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化管理是地质遗迹资源科学管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实施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化管理,首先必须建立地质遗迹资源产权交易市场,然后通过对地质遗迹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将资源资产价值列入经济主体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这样才能综合反映地质遗迹资源资产状况,才能谈得上地质遗迹资源的科学管理,从而为地质遗迹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行国民大核算打下基础。

资产化管理的目标

一是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与培育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地质遗迹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生态环境大幅度改善,可持续发展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是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地质遗迹资源及其产品市场体系。重点要明晰产权,显化地租,理顺收益,规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对地质遗迹资源配置的巨大而无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权属流转的公平规范化。

三是使地质遗迹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地质遗迹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反映和补偿。

四是地质遗迹资源的经营形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营转化。

五是确保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地质遗迹资源资产的增值积累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建 议

一是坚持地质遗迹资源国家产权管理的原则。

二是区分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和所有权职能。在传统体制下,国家对地质遗迹资源管理的行政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模糊了行政权限,也淡化了所有权管理。建议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地质遗迹产权管理机构,使地质遗迹资源的所有权职能,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并明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地质遗迹资源的行政主管部门。

三是有步骤地查清全国地质遗迹资源家底,科学合理地编制全省地质遗迹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四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目前还没有一部地质遗迹的专项法律,国家应尽快制定系统专门性的与地质遗迹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属性、管理模式、经营出让方式,使地质遗迹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有法可依。

五是制定与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有关的经济政策。国家应制定与地质遗迹资源保护有关的经济政策,对经营者保护地质遗迹的行为给予奖励、减免税。对于破坏地质遗迹的经营者,则根据地质遗迹的破坏程度进行罚款,增加税赋等。另外,还可以实行保证金制度。

六是加强地质遗迹保护教育与宣传。加强地质遗迹保护的教育与宣传,教育全民珍惜、爱护地质遗迹资源,使他们认识到地质遗迹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保护的重要性。

七是加强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化管理理论研究和资产评估体系的构建。针对地质遗迹资源的特征,结合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管理的经验,加紧研究符合地质遗迹资源特点的价值评估体系、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

链 接

评价及影响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和湖南省地质遗迹资源特点、保护现状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分析及地质遗迹资源属性的研究,首次提出地质遗迹资源的价值与资产理念、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思路,初步设想了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目标与地质遗迹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本框架。同时,结合湖南实际提出了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的建议。本研究工作为地质遗迹资源保护管理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奠定了理论基础。

点评人:戴塔根(教授、湖南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南大学地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第一作者简介及学术影响

胡能勇,冷水江人,1965年2月出生,教授级高工,现任湖南省地质博物馆馆长,近年来在地质遗迹保护和国家地质公园研究与建设方面成果突出。其间公开发表相关科研论文20余篇,专著一部。编写科普丛书两本,2004年入选国土资源部“青年科技骨干”,2005年获湖南省科技进步成果三等奖。

(因版面限制,选登论文内容有删节。)

猜你喜欢

遗迹资产价值
韩信在淮安的遗迹
惊艳!可可托海的地震遗迹
轻资产型企业需自我提升
央企剥离水电资产背后
方外观遗迹旧照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天下第一道秦直道:石门关遗迹
关于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探讨
把维护作为一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