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配方食品标签将区别于其他标签
2012-04-29
食品安全导刊 2012年9期
行业
婴儿配方食品标签将区别于其他标签
本刊讯(记者逯文娟)卫生部9月4日公布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征求意见稿)》强调,符合条件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对能量或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比较声称或功能声称,但0~6月龄的婴儿配方食品中必需成分除外。
特殊膳食用食品,主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低能量配方食品等。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我国发布的系列婴幼儿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对产品中必需成分的含量值都有明确的要求,只有符合含量要求的产品才是合格的产品。同时,0~6月龄婴儿需要全面、平衡的营养,因此对其必需成分的声称是不必要的。对一些允许添加的可选择性成分,则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声称。修订完成后,该标准将和预包装食品营养通则、营养标签标准一起组成涵盖所有食品类别标签方面的标准体系。
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本刊讯(记者申海鹏)从环保部获悉,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规定》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由于长期以来,使用废旧料生产的塑料制品在成本上具备绝对优势,一直挤压着龙头企业的市场空间。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规定》的落实,低质量低成本的食品包装产品将退出市场,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将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