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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及其教育对策

2012-04-29肖祥敏陈爱香

中国集体经济 2012年9期
关键词:婚恋观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对策

肖祥敏 陈爱香

摘要: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力,他们普遍都处于婚恋的关键时期,而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观和行为却存在着种种不良倾向,这种不良倾向严重影响了家庭与社會的稳定、和谐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幸福感。文章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教育对策。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教育对策

一、引言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关注“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农民工群体。随着老一辈农民工年龄的增大并逐渐返乡,他们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目前人数约为1亿左右,占整个农民工人数的60%。与老一辈农民工相比,他们有如下特征:年纪轻、文化高、观念新;离开学校就进城务工,对农业和土地的感情淡漠,无工作经历和社会经历;职业期望高、物质与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现阶段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未婚者的比例高达80%,这表明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将在外出务工的期间要解决自身婚恋等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其婚恋观出现了诸多像闪婚、性观念开放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不仅引发了许多家庭与社会矛盾,同时还严重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发展与幸福。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观进行分析,并进行婚恋教育已迫在眉睫。

二、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现状

(一)恋爱观方面

对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恋爱是以建立家庭为目的的,对感情,他们抱着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但根据调查,也有少数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只是为让自己打发一些无聊的时间,满足心理生理的需求,或者看到身边的人都谈恋爱,尽管自己还没有做好恋爱的思想准备,便走进了恋爱的大潮中,这与长期倡导的恋爱动机——选择人生伴侣是相悖的,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新生代农民的恋爱动机不纯,只注重获取恋爱带来的快乐,不懂恋爱的本质、忽视恋爱的责任。同时,新生代农民工恋爱年龄趋于年轻化,很多人在初中、高中毕业后,便开始谈恋爱。由于他们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对待恋爱问题简单、幼稚、不成熟,热恋时把爱情看得很理想,稍有不如意的情况发生,便会对自己、他人及社会采取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

(二)婚姻观方面

新生代农民工婚姻观的不良倾向主要表现在“闪婚”的出现。这是对婚姻典型的不负责任的表现。“闪婚”是指快速结婚快速离婚的闪电式婚姻。即指男女两性之间在短暂的相识后,未经过一定时间的交往与互相了解而确立婚姻关系的一种快速婚姻形式,它包括闪电订婚、闪电结婚和闪电离婚。婚姻最起码的基础就是相互了解,闪婚却直奔结婚的主题,其感情根基是极不牢固的。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在城市择偶困难,加之父母的督促,他们便让自己的终身大事在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这给日后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埋下了许多隐患。据民政部门有关人员反映,如果面临情感危机,新生代农民工在闪电订婚中礼金也引发了不少的家庭、社会矛盾,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性观念方面

伴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家庭生活、性生活及生育三位一体的传统两性模式已逐渐被打破。曾经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婚前同居、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恋等现象,现在已被人们给予了普遍的宽容。新生代农民工在流入城市后,性观念也日益开放。有关新生代农民工婚外性行为的调查显示,有近一半的人数对婚前同居持肯定态度;超过70%的人对于结婚对象曾经有过婚前性行为的态度是“不会再追究,但婚后不允许”;对于婚外情,大部分人认为“只要回心转意,可以既往不咎”。可得出,新生代农民工对性观念是持十分宽容的态度。但由于他们对性行为开放的严重后果缺乏足够正确的认识,因而在引发了许多情感纠纷的同时,也导致许多人面临未婚先孕、人工流产、性病等生殖健康问题。

(四)生育观方面

在生育观上,重数量、轻质量和偏爱男孩的传统生育意愿不再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生育观,而少生、优生和无性别偏好的现代生育观却在他们身上得到了一定的体现。比如,其生育目的不再是传承香火或养儿防老,而是为了增加夫妻感情、家庭乐趣,让自己的人生无憾和圆满。在生男生女方面,绝大部分人认为无所谓。所以,整体来讲,新生代农民工生育观有一定的进步性。然而,有不少人认为,优生即少生,即在小孩出生后,给其提供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另外,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必要的生育知识,大多数人在生育前不注重婚检、产检,基至在孕育中服用严重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等,这种不重视优生的行为,给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和社会增加了负担。

三、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问题的原因分析

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地说,主要有:

第一,婚恋教育主体的缺位。新生代农民工不良婚恋观念与行为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婚恋教育主体的不到位。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学校的同时,也就离开了父母、老师的监管,尽管年龄还小,但恋爱不会受到任别的人反对、限制与阻止,让感情尚未成熟的他们懂恋爱之责任,只注重个人需求、个人幸福,对待爱情缺乏理性;另外,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虽然进入了工作岗位,但是许多的企业与老板认为情感与婚恋都属于私人问题,几乎都选择不管的态度;最后,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边缘性身份,社会的相关法律与制度对其像婚前同居、未婚先孕、婚检要求等也缺乏严格的监管。这些教育主体的缺位,不难看出都为新生代农民工性观念开放、忽视优生等不良观念与行为提供了条件与环境。

第二,科学婚恋知识的缺乏。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不良倾向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婚恋知识的缺乏。在我国,不管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对婚恋知识的传授一直以来都较为落后。家庭教育方面,由于大多数的农村父母自身的两性知识贫乏,婚恋观也相对十分保守,对性的问题基本都是直接回避;学校对于婚恋教育也根本没有明确的目标与内容,农村学校的婚恋教育就更少了,尤其在初中阶段,教师一般只讲解一些生物课本上涉及到的青春期生理特征的知识。在新生代农民工离开学校进城务工时,也就是他们情感与婚恋需求的关键时期,各个用人单位对他们的教育只限于业务素质、技能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婚恋教育涉及甚少或者没有。然而,科学婚恋知识的缺乏,尤其是优生优育方面的知识,导致其对闪婚、婚前性行为的后果缺乏足够正确的认识与理性的约束,从而引发了不良的婚恋现象。

第三,网络时代的负面影响。网络是人际交往、大众传播的综合体,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这种虚拟性与开放性让城市人出现了功利爱情观、闪婚、婚外情等现象,这使得把上网作为主要娱乐方式的新生代农民工摆脱了现实社会人伦、道德的约束,放纵自己的行为,忘却了责任的重要性。只考虑当时的感受,释放一时的情感,不考虑后果与未来,而未来很可能就是因为一次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毁于一旦。此外,对于涉世不深、充满好奇心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也极易被与传统道德相悖的生活观念或新鲜刺激所诱导,从而放弃对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认同。西方开放的性观念使新生代农民工感到新奇,网络的隐蔽性又使得其对性的尝试不容易被人所知,以至于这个群体中出现了性随意化的趋势,性观念也越来越开放。

第四,职业性质的限制。职业性质的限制也是新生代农民工不良婚恋行为产生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对大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他们与异性接触的机会。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业、纺织服装业、机械制造业以及餐饮服务行业,这些行业的性别分类十分明显,限制了新生代农民工与异性接触的机会;同时低收入让新生代农民工在高消费的城市没有了恋爱的经济基础;工作时间长也导致新生农民工没有时间与异性交往。由于这些因素,在城市务工且社会关系网原本就相对狭窄的新生代农民工,择偶变得愈加困难,到了已婚年龄阶段的新生代农民工面对来自家人或朋友的压力,就不得不选择“闪婚”这种无奈的婚恋行为。

四、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教育的对策

从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的现状和存在的原因分析,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认知水平有限,婚恋心理多样化且较混乱,自我调控能力差。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认知能力,改变其不良婚恋观念与行为,就必须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正确的婚恋观教育。

第一,确立婚恋观教育的主导者。只有明确了婚恋教育的主体,才能更好地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体系。首先,企业是新生代农民工重要的婚恋教育主体。新生代农民工离开学校后,来到企业打工,企业应对他们实施直接的婚恋观教育活动,传播积极健康的婚恋文化,及时调整其婚恋主体的心理。其次,政府领导下的各个部门应根据其职责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婚恋教育的主体,如妇联和卫生部门要定时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婚恋知识、婚恋道德的宣传与教育,财政部门要落实婚恋教育的投入与财政支出等。再次,城市社区应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婚恋教育的主体。城市社区是公共生活的空间,通过创造健康的社区婚恋文化,使新生代农民工在社区生活中逐步形成良好的婚恋观。最后,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法律制度,对其不良行为加以约束,尽可能消除这种不良婚恋行为引发的各种矛盾,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二,加强科学婚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科学的婚恋知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生活具有先导性意义,可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让其纠正不良婚恋观念与行为。首先,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婚恋观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婚恋观体现了出自由化、个性化、开放性和多元化,反映了他们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的差异。然而,其思想上的差异一旦走向极端,就可能成为不和谐的因素。其次,要普及基本的婚恋知识。如有关爱情本质、辩证看待失恋问题、性生理知识、性健康知识、婚姻家庭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等,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正确对待失恋、择偶等问题。最后,要加强婚恋道德教育。如马克思主义婚恋观、传统与现代婚恋观中的积极方面的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接受符合社会要求的婚恋文化的熏陶,促使新生代农民工规范自己的婚恋行为并纠正不良观念,创造幸福的婚恋生活。

第三,充分利用网络途径进行婚恋教育。网络像一把双刃剑,既给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观带来了负面影响,给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教育带来了难题,也给婚恋教育工作者广泛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使其面对婚恋问题做出正确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平台。首先,政府一定要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坚决抵制不良的意识形态在网上的传播与渗透,努力改变网络文化管理的无序状态。同时还要加大监管的力度,及时清除网上垃圾,规范网络行为,形成良好的网络活动空间。此外,各个婚恋教育主体应充分利用网络,努力建设新生代农民工婚恋教育阵地,以正确积极的交互信息,引导生代农民工客观、全面地了解信息,辯证地分析各种婚恋行为与观念,学习正确处理从恋爱、婚姻、性观念到生育的婚恋问题,开阔他们的视野,确立积极、健康的婚恋观,减少不良婚恋行为与观念的发生。

第四,努力为新生代农民工创造婚恋机会。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性质对交友的限制,政府应对各用人单位加强监督,规范工作时间,让新生代农民工有时间与异性交往。同时还要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各个方面的权益,尤其要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水平,使其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与异性交往,让他们能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确定恋爱关系,进而走进婚姻的殿堂,避免“闪婚”这样不良婚恋行为的出现。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务工,社会关系较狭窄,还受自身文化层次与职业影响,择偶范围受到了限制。因此,拓宽其择偶渠道就尤为重要。政府应把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生活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与各个企业联手,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扩大他们在城市中的交友网络。各个企业之间也要共同建立职工俱乐部、文化活动室,免费向新生代农民工开放,给其增长知识、结识交住对象创造机会。此外,社会各界也应鼓励和扶植一些公共服务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婚恋服务,定期为新生代农民工举办相亲活动,多为他们做“红娘”。

总之,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观的不良倾向不仅影响了单个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要重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婚恋观教育,为新生代农民工婚恋创造机会和条件,让他们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与幸福。

参考文献:

1.全国妇联.新生代进城务工者婚恋生活状况调查报告[N].中国青年报,2011-12-10.

2.张静.80后女性农民工的婚恋观及其教育研究——以广东省佛山市场部分女性农民工为例[D].湖南师范大学,2010.

3.王菲菲.80后农村青年“闪婚”现象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1.

4.王剑慧.当代大学生婚恋观及教育对策研究[J].教育前沿,2010(8).

5.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报告[N].工人日报,2010-06-21.

(作者单位: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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