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的探讨
2012-04-23陈丽娟
陈丽娟
摘要: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建设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水源地的保护不仅需要从业者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监测和预警系统,发挥新闻监督的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同时应加强水源地保护的公众宣传与参与,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与保护水源的责任感。本文首先介绍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必要性,然后分析探讨了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措施。
关键词: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S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必要性
水源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城市的发展要以城市本身能够利用的水资源条件来决定,不仅要考虑城市水资源所能够承受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要考虑水资源的水质条件及水生态环境对不断提升的水污染的所能承受的最大环境容量。城市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是保证城市用水安全和稳定供水的关键措施,尤其是当饮用水水源地受到污染后将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使得当今社会已经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作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来对待。我国目前主要面临的水资源问题有水质性缺水、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其中因为水环境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是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最大的威胁。水源地安全具有两个属性:一是水源地的自生属性,如地下水含水层的岩石特性和厚度等,这些因素都会对地下水中外来物质(污染物)的停留时间和迁移造成影响;其次是水源地的社会属性,这主要是水源地因为人类活动而受到影响。因此水源地的安全评价应该具有两个因素:一是能够在一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提供充足的水量;二是还应该具有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人类活动影响的能力。
2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数量颇多的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管理措施混乱,评价标准模糊不清,对水源地的保护效果较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水源地管理体制混乱不清,一直以来水源地管理都是以行政区域管理为主,其中涉及到众多管理部门及机构,管理工作的权限与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也不集中,有些水源地虽然设置了保护区,但保护与管理效果不高。后来虽然设置了流域管理机构,加强了对河流流域的管理,但在实践中仍然没有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的只能作用,不能形成统一的流域管理,因此,摒弃以前的行政界限,实现真正的流域统一监督与管理显得日益迫切。
2.2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在水质监测技术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同时在监测体制上没有形成一个持续的监测体系,对水源地水质变化规律和影响因素了解的还不够详细,同时对监测信息的交流和共享还不够充分,不能充分利川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水源管理与保护应对策略。
2.3水源地应急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很多水源地的应急预案不充足,甚至有些就没有应急预案,使得水源地的安全保障能力比较低,一旦发生突发污染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
3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3.1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的工程措施
3.1.1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结合上游水库水源保护区农业发展现状和土地利用情况,建设水源涵养林、经果林;同时建设坡面坡耕地整治的坡面水系配套工程,建设排水灌溉沟渠。实施生态农业保护,保护区内的坡耕地推广实施保土耕作。
3.1.2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在上游水库水体周边污染物质浓度较大的水体实施生态浮床治理。为保证入库水质达到标准,在水库污水排放较集中处实施人工湿地工程。
3.1.3隔离保护工程
在上游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库周实施生物隔离工程;设置饮水水源地标识牌。
3.2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的管理措施
3.2.1设置管理机构
负责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的领导、决策,制定项目发展方向,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负责资金安排和协调,监督项目实施。
3.2.2取缔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网箱和投饵养鱼
在城乡饮用水水源地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取缔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完成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内网箱和投饵施肥养鱼取缔工作。
3.2.3监控体系建设
对整个监测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管理,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精确性、完整性、可比性和代表性。并将水质监测成果编制成当年的水环境质量报告,以便能够准确、全面、系统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水资源保护提供科学的依据,为科学的管理水资源打下基础。
3.2.4管理体制建设与管理措施
(1)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防治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污染,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增加有效供给、保护水源地水质水量的角度出发,要逐步建立起法律监管、技术保障、监测与应急、社会参与四大体系。
(2)制定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条例。加强立法和规划,严控污染源,应采取一些鼓励性条文和实质性、程序性条文,增加面源污染控制方面的条文。为保护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防止水体污染,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促进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应尽快建立健全我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
(3)严格取水许可和排污口设置审批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强化新、改、扩建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审查制度。严格工程项目审批,坚持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决不审批。
(4)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饮用水水源的水体功能与水质保护目标,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根据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状况、经济发展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以水功能区为单元,制定水功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污染控制目标,对排放污染物总量进行控制。
(5)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对实施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总量收费和超总量收费制度。对于实施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若剩余有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奖励。加大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6)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水源地管理,编制科学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对策,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好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关系。为今后一个时期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加强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城乡供水的水源需求。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与制度建设,制止对生态与环境的破坏,逐步修复生态与环境,控制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建立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格限制地下水及自备水源的开采。
(7)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发展生态农业。各水源保护区内还存在部分耕地,农业面源污染使水库和河流水质受到威胁。要合理使用化肥,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研究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并发展以虫治虫、以菌冶虫等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以防止和减少农药(包括农田径流)对水体的污染。
3.2.5水源地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建设由数据库、统计分析、水质测报分析、管理决策、动态显示、信息发布等系统组成的信息系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3.2.6水源地安全应急预案
为处理好我区境内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水污染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境内水环境安全,保障人民饮水和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统一管理的水污染处理机制,提高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必须制定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应急预案。
4结论
因此,加强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可以提高水源地现有水质的标准、水源地水功能利用率、优化水环境,控制水土流失。使所面临的资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水质性缺水而造成的水资源缺乏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对改善水源地的生态环境,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持续利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动小康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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