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推动江苏海洋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2-04-22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唐庆宁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唐庆宁
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推动江苏海洋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唐庆宁
江苏省委举办领导干部学习会,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赐贵应邀作辅导报告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是党中央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世界潮流,在深刻总结世界海洋强国和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历程及其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江苏全体海洋工作者备感振奋,更感到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江苏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今后,江苏省海洋工作将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统领,按照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管理有序、海洋生态健康、海洋保障有力的要求,着力推动海洋综合管理机制创新、海洋科技创新,加大海洋管理体系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海洋开发与保护水平,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一是着力壮大海洋经济规模。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继续实施好《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和《江苏省“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构建一带三区多节点L型的海洋经济新格局;以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扩大海洋经济总量;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港口物流、海洋新能源、海洋科研、滨海旅游等产业,调整提升海洋船舶修造、海洋渔业、临港工业等产业,加快构建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竞争力较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海洋经济的贡献率明显提升。
二是着力健全海域海岛管理机制。加快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适时启动修编市、县功能区划。力促省政府尽快出台《江苏省海域使用权出让和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海上建筑物、构筑物登记试点工作,开展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规范研究,加强海域使用权评估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抓好《海岛保护规划》的出台与实施,实施好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进一步优化管理与服务,统筹协调开发与保护、服务与管理、促进发展与维护渔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提高科学用海水平,增强海洋管理工作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调控和保障能力。
江苏沿海紫菜养殖
秦山岛鸟瞰
三是着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责任机制、海洋与环保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海洋生态建设投入机制。推进海洋环境容量研究,加快建立污染物排海控制制度。强化海洋环境监测,重点推进以海洋功能区水环境达标率为核心的功能性监测。严格把好环评核准关,全面落实三同时等制度,构建海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遏制海洋环境恶化趋势,促进海洋生态环境好转。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健全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好生态和资源修复项目,加强海洋公园和海洋生态建设,努力建设美丽海洋。
四是着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水平。围绕国家海洋战略和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需求,大力推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盐生植物种植和综合利用,促进江苏省海洋装备制造产业提速发展,加快建设盐城风能与海水淡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以大丰港为核心的江苏海洋生物产业园,力争将其打造成为国家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加快成立江苏省海洋生物产业技术合作联盟,积极创建一批省级、国家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促进海洋经济从资源依赖向创新依托转变、从规模扩张向增强核心竞争力转变。
五是着力提高海洋公益服务水平。优化海洋观测监测台站布局,尽快完善海洋观测体系,增强海洋观测监测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海洋预警预报水平。加大预报减灾项目实施力度,做好灾害区划市级试点工作,全面推动江苏省警戒潮位线的核定项目建设,加强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环境保障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继续完成江苏省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工作。健全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及处置机制,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六是着力提升海监执法能力。搞好南通、连云港两个执法基地建设和海监大型执法装备建设,继续加强海岛保护、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文化遗产保护以及“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千里海疆巡查”机制。全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国家和海区组织的海洋维权巡航,确保随时出人出船出航。
无人机监测
海岛执法